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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簡化字問題給中国文字改革委員会的批复

一九六四年二月四日

一九六四年一月七日報告收悉。同意你会在报告中提出的意見:“汉字簡化方案”中所列的簡化字,用作偏旁肘,应同样簡化;“汉字簡化方案”的偏旁簡化表中所列的偏旁,除了四个偏旁(-{纟}--{讠}--{钅}--{饣}-)外,其余偏旁独立成字时,也应同祥簡化。你会应将上述可以用作偏旁的簡化字和可以独立成字的偏旁,分別作成字表,会同有关部門下达执行。

中国文字改革委員会、文化部、教育部关于簡化字的联合通知

一九六四年三月七日

根据国务院一九六四年二月四日关于簡化字問題給中国文字改革委員会的批示:“同意你会在报告中提出的意見:“汉字簡化方案”中所列的簡化字,用作偏旁时,应同样簡化; “汉字簡化方案”的偏旁簡化表中所列的偏旁,除了四个偏旁(-{纟}--{讠}--{钅}--{饣}-)外,其余偏旁独立成字时,也应同样簡化。你会应将上述可以用作偏旁的簡化字和可以独立成字的偏旁,分別作成字表,会同有关部門下达执行。”現特将这两类字分別列表通知如下。請将本通知下达到你省、市、区各級学校和各新聞、出版、印刷部門。

一、下列九十二个字已經簡化,作偏旁时应該同样簡化。例如,“-{爲}-”已簡化作“-{为}-”,“-{僞嬀}-”同样簡化作“-{伪妫}-”。

-{愛爱罷罢備备筆笔畢毕邊边參参倉仓嘗尝蟲虫從从竄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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