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乾隆西安府志-07.djvu/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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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額徵起運銀八千四十二兩五錢四分九𨤲二毫起

  運糧三萬五千四百五十一石八斗九升其人丁舊額

  於雍正五年

旨以糧載丁所有丁銀均入地糧徵解故令祗載田賦其戸

  口應徵行差均徭等銀不復更綴至各項銀兩並歸州

  縣徵收除存留各屬項下如俸工官員俸薪胥役歲支等項襍支

  鄉飮等項驛站孤貧之類餘並起運解送布政司庫存貯至

  屯更地畝徵收本色麥粟粳糯各糧悉運交督糧道於

  永豐敬錄二倉屯貯支放滿漢兵丁糧餉再徵收地丁

  銀兩賦役全書並載絲忽微纎塵𣺌沙漠細數乾隆三

  十四年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