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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減百餘人郡吏太府舉之廷尉一歲至千餘章章大者
連逮證案數百小者數十人遠者數千里近者數百里會
獄吏責如章吿劾不服以掠笞定之於是聞有逮證皆亡
匿獄久者至更數赦十餘歲而相吿言大抵盡詆以不道
以上廷尉及中都官詔獄逮至六七萬人吏所增加十有
餘萬後爲執金吾逐捕桑宏羊衞皇后昆弟子刻深上以
爲盡力無私遷御史大夫周久任事列三公兩子夾河爲
郡守家貲累鉅萬治皆酷暴惟少子延年行寛厚云
魏相漢書字弱翁定陶人徙平陵少學易舉賢良以對策
高第爲茂陵令頃之御史大夫桑宏羊客詐稱御史止傳
丞不以時謁客怒縳丞相疑其有奸收捕案致其罪論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