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乾隆西安府志-17.djvu/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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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禁吏不得掠爲𨽻屯田二十四所敎種茶麥仁化大行

以諫議大夫名有直名拜江南西道觀察使丹計口授俸

委餘於官罷八州冗食者收其財始民不知爲瓦屋丹召

工敎爲陶聚材於塲度其費爲估不取贏利人能爲屋者

受材瓦于官免半賦貧不能者𢌿以材置南北市爲營以

舍軍歲中旱募人就功厚與直給其食爲衢南北夾兩營

東西七里以廢倉爲新廐馬息不死築堤扞江長十二里

爲陂塘五百九十八所灌田萬二千頃有吏主倉十年丹

覆其糧亡三于斛丹籍其家盡得文記乃權吏所奪丹召

諸吏期一月還之及期無敢違卒年五十八子宙爲永州

刺史州方災歉乃斥官下什用所以供刺史者得九十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