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乾隆西安府志-40.djvu/7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冊府元龜憲宗時白居易爲拾遺翰林學士當改官帝謂

崔羣曰居易拘於資地不能超等其官可以自便居易奏

曰臣聞姜公輔爲內職求爲京兆府判司爲奉親也臣有

老母家貧養薄乞如公輔於是除京兆府戸曹參軍如故

續世說韓愈爲京兆尹六軍不敢犯法私相謂曰是尙欲

燒佛骨何可犯之

韓愈藍田縣丞㕔壁記崔斯立爲藍田縣丞庭有老槐四

行南墻鉅竹千梃水㶁㶁循除鳴斯立痛掃漑對樹二松

日哦其間

續定命錄李稜貞元二年擢第是歲渾太師瑊鎭蒲津請

爲管記從事稜曰夙好藍田山水據使銜合得畿尉雖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