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关于进一步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經济、发展农业生产的决定(中发〔62〕515号).pd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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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習党中央关于农村工作的各項政策,实现党所給予的这个非常光荣的任务。

(十一)有步驟地推进我国农业的技术改革,使我国的集体农业在技术上逐步实现现代化,这是关系我們国家命运的一件大事。要做好这件大事,必須依靠群众的集体智慧和积極性,同时,必須依靠中央的集中領导。大家知道,我們党的党章,我們国家的宪法,都非常明确地規定了民主集中制。在不久以前,一九六二年一月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議上,为了建設社会主义的需要,我們党的領袖毛泽东同志和党中央特別要求全党同志一定要認真实行民主集中制。毛泽东同志說:“在我們国家,如果不充分发揚人民民主和党内民主,不充分实行无产阶级的民主制,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无产阶級的集中制。沒有高度的民主,不可能有高度的集中,而沒有高度的集中,就不可能建立社会主义經济。”我們要不断地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經济,要充分地发挥社会主义集体农业經济的优越性,就必須遵守毛泽东同志的这个重要指示。各级党委和人民公社各級干部都应該傾听群众的意見,总結群众的經驗,幷且在这个基础上,建立正确的領导。

(十二)党中央历来坚持大权統一于中央、小权适当分散的原則。根据这个原則,我們在各項經济工作中,实行統一領导、分級管理的制度。中央認为,发挥地方的积極性,发挥因地制宜的灵活性,这在农业工作上是特別重要的。忽視因地制宜的原則,要求千篇一律的措施,就会使农业生产受到損害,这是不能容許的。但是,整个农业发展的方針,农业的技术改革,国家支援农业的各項工作,必須有中央的統一政策,必須有全国的統一計划。这就要求国民經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