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关于进一步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經济、发展农业生产的决定(中发〔62〕515号).pdf/5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最好的經济效果。

为着农业的发展,在一定的情况下,国家对于那些直接为农业服务的事业和企业,在財政上可以給予必要的补貼。

(五)为着鼓励农业生产的发展,照顧工业发展的需要,幷且使城市人口和农业人口經常保持合理的比例,国家征收农业稅和統购粮食的数量,应該在适当的水平上,在一定时期内稳定下来。除了国家正式規定的稅收任务(包括正稅和附加稅)以外,不准各級机构自行加稅,自行摊派。当国家的需要超过征购定額的时候,可以由商业部門,主要由供銷合作社,用协商議价的办法,同集体經济單位訂立合同,进行采购。在这个問題上,国营农場应該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增加产量,以便为国家提供多一些的粮食和經济作物。

(六)学会做生意,学会經营社会主义商业,以便促进社会主义工农业生产的发展,仍然是我們的一个重要課題。必須改善現在的商业体制,打破“关卡”,組織統一的社会主义国内市場。除了办好国营商业以外,必須发展和加强合作商业,并且在国营商业的領导下,在合作商业的积極参預下,正确地发揮集市貿易的作用。我們必須在商业工作中正确处理工农之間和城乡之間的关系。我們应該主要地通过經济的办法来取得农产品,而不是主要地通过行政办法;应該采用統购合同、定购合同和議购合同这些不同的形式,发展城乡的商品交換。在这里,价格問題是一个特別重要的問題。为着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为着使我国从农业国变成为现代化的工业国,为着使我国的社会主义农业能够逐步地用現代技术武装起来,工人阶级要同农民建立深厚的同志式的友誼,要彼此互助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