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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条 加强空间管控,提升空间品质

科学确定城市空间管控边界及管控分区。加强各类规划空间控制线的充分衔接,实现对城市空间的全域管控,对各专项系统的统筹管控,对每一寸土地的精细管控。

确定空间刚性管控边界。划定生态控制线、城市开发边界、河湖保护线、绿地系统线、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坚持全域管控,推动生态控制线和城市开发边界两线合一,遏制城市连片蔓延发展。

确定城市品质管控分区。划定建筑高度分区、建设强度分区、建筑风貌分区、城市色彩分区、第五立面分区、公共空间分区,保持城市建筑风格的基调与多元化,加强城市空间的整体性与协调性管控。

确定一体化管控区。划定从常水位线到建筑退线的滨水一体化管控区、路缘石线到建筑退线的街道一体化管控区、轨道车站地上地下一体化管控区、设施服务环一体化管控区,加强一体化设计、建设、管理,提升城市空间质量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