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6年-2035年).pd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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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推动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完善新型城镇化空间体系

第50条 形成城市副中心—亦庄新城(通州部分)—镇—新型农村社区的空间体系

发挥城市副中心和亦庄新城(通州部分)的带动作用,承接中心城区产业梯度转移,以城市副中心三大主导功能为引领,促进通州区产业结构调整和公共服务水平提升。以亦庄新城(通州部分)科技创新功能引导科技服务、成果转化等相关产业向周边乡镇延伸,促进产业功能协调发展。

亦庄新城(通州部分)总用地面积约65平方公里,其中城乡建设用地约58平方公里,规划常住人口规模约35万人,规划就业人口规模约25万人。按照创新驱动发展的要求,与亦庄新城(大兴部分)紧密对接,做好科技成果转化和配套服务。

建设新市镇与特色小城镇,服务城市副中心发展,带动本地新型城镇化。与城市副中心同步规划、统筹发展。以镇中心区为主要空间载体,吸纳本地就业,统筹周边农村发展。制定分区指导、分类推动、分级管控的新型城镇化发展策略,严禁大规模开发房地产。

乡镇地区总用地面积约686平方公里,其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约117平方公里(含战略留白用地面积约20平方公里),市级统筹战略预留地面积约10平方公里;规划常住人口规模35万-40万人,规划就业人口约20万人。

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打造美丽乡村。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提升基础设施配置标准,切实改善农村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优化乡村空间布局,建设独具地域特征、传承历史文化、彰显生态魅力的美丽乡村,凸显村庄秩序与自然环境的融合协调。

第51条 塑造和谐共融的城乡空间形态

建设高质量的大尺度绿色空间,围绕绿色空间布局城镇建设组团,塑造水绿交融、田园镶嵌、镇村融合发展的典范地区。以大运河为骨架建设贯穿通州全域的生态文明带,在城镇组团间建设大尺度绿色空间,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建设一批高水平、高质量的公园及大地景观作品。和谐宜居的城区、各具特色的小城镇和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相互支撑,景观优美、功能丰富的大尺度绿色空间穿插其中,形成众星拱月、相得益彰的城乡空间秩序。

第52条 有序推进集体产业用地和宅基地减量提质

坚持拆除违建、修复生态、提升产业、整理村庄。集体产业用地按照“拆10还2绿8”的统一政策统筹推进减量提质。推动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提高农民收益,维护合法权益。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有效路径,完善实施模式,制定配套政策,规范居住标准,有序引导宅基地减量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