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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建立统一的规划实施机制

发挥城市副中心的辐射带动作用,在产业转型升级、公共服务品质提升、交通互联互通等方面与廊坊北三县地区加强合作、重点突破,促进区域协同发展。在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领导下,加强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制定和实施通州区与廊坊北三县地区协同发展规划,建立通州区与廊坊北三县地区规划建设管控办公会制度,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管控,加强日常协调和督查落实。

第58条 加强交界地区空间管控和布局引导

坚决遏制贴边发展和无序蔓延。结合行政边界、堤线等要素,共同划定交界地区生态绿带控制线,平均宽度约3公里,面积约206平方公里。优化交界地区用地布局,调整燕郊城区、祁各庄镇、蒋辛屯镇、安平镇等贴边地区发展规模。合理明确城市开发边界,确保生态绿带控制线两侧城市建设用地贴边率控制在50%以内。推动廊坊北三县地区向纵深紧凑发展。有序推进轨道交通建设,合理布局轨道线路和车站,引导城镇空间簇群式布局。合理引导燕郊城区规划建设,与城市副中心形成良性互动,重点推动三河、香河中心城区及周边地区建设成为定位明确、特色鲜明、职住平衡、规模适度、专业化发展的城镇建设组团。

第59条 严控人口规模和城镇开发强度

严控人口规模。根据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需要,严格落实属地调控责任,有效抑制人口过度集聚,促进人口有序流动。把握好职住关系,提高本地就业率,促进职住平衡发展。严控城镇开发强度。划定生态控制线和城市开发边界,促进城乡建设用地减量集约发展,核减与重要区域生态廊道冲突的城镇建设组团规模,严禁在交界地区大规模开发房地产。在廊坊北三县地区重要功能组团适度预留战略留白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