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Page:四部叢刊初編重印本王文成公全書24-12.djvu/130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置之法苟有改化之機父母之心又未嘗不𣣔生

全之也前此官府免爾租稅蠲爾債負除爾罪名

而遂謂爾可以安居復業是終非所以生汝吾今

則不然不免爾租賦不蠲爾債負不除爾罪名爾

能聼吾言改惡從善惟免爾一死限爾一月之内

釋怨觧𬽦迯稅者輸其賦負債者償其直有罪者

伏其辜吾則待爾如故爾不聼吾言任汝軰自爲

之吾心既無不盡吾可以無憾矣爾後無悔

  批江西都司掌管印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