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嶺北道淸查贑州錢糧牌〈十月二十三日〉
照得本院及嶺北守廵該道幷贛州府衛所縣問
完批申呈詞囚犯𥿄米工價𧷢罰等項及官厰日
逐𭣣到商税銀兩俱該官府追𭣣貯庫以備軍
餉年久未淸查該府官吏更換不常中間恐有
那移侵漁隱漏等情爲此仰抄案囬道即便親詣
贛州府庫督同該府官先將正徳十二年二月起
至正徳十五年九月終止各項𥿄米工價𧷢罰商
稅等項銀兩卷簿逐一淸查盤理要見軍前用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