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四部叢刊初編重印本王文成公全書24-19.djvu/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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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得逆黨沒官房屋田產等項近經司府出佃與

人暫管𠉀 命下之日定奪近訪得官民之家不

論告佃年月先後地里逺近應否一槩混爭若不

預爲查處立定規則將來必致大興告擾漸起釁

端爲此仰抄案囬司即查前項沒官房屋田產實

計若干處𠩄某月日期經由某衙門與某人務以

年月先後爲次先儘本縣人户然後及扵異縣先

儘本府人戸然後及扵異府中間多有勢豪之徒

不遵則例妄起爭訟或不由官府私擅占管占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