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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22年第35期.pd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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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2 年第 35 期 对于依照法规规定需要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受理 投诉时要求投诉人递交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 一并说明。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 主管部门不予受理。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 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三)加强投标单位递交材料核查工作。 对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围标串标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处理,并在项目所在地级 市或省交通建设市场年度信用评价中直接按C级或D级认定。对于招标投标过程未 发现的作假行为,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的,对照招标投标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四)强化评标专家履职行为监管。 严格落实《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和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广东省综合 评标评审专家库的考评办法》要求,招标人对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的履职负面行为 和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记录,并报相应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交通运输(港口)主 管部门作出处理。 九、进一步减轻投标企业负担 (一)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规范招投标领域工程建设保证金收取的相 关规定,进一步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帮助企业纾困发展。 (二)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和图纸费用原则上应只收取成本费用,鼓励以电子文档 形式提供给投标人,不收取图纸押金。 (三)按照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国家和省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要 求,消除招标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进一步 改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的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十、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公路、水运工程养护项目招标投标的管理工作可结合 实际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十一、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五年。《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粵交〔20175号)、《广 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粵交 〔20173号)同时废止。 40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2 年 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