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预防机制的意见的通知.pdf/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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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集中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粤办函〔2016〕406号)要求,参照《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指南》及有关标准和规范,进一步完善标准和制度,落实工作措施,切实查清本地区、本行业领域风险点、危险源的分布情况,采取措施进行风险管控,对重点风险实施重点监管,确保按时保质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

三、全方位构建完善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始终坚持把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工作的重心和落脚点放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上,综合运用监管执法、责任赔偿、保险费率、诚信惩戒等手段,促进企业主动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完善技术工程支撑、智能化管控、第三方专业化服务等保障措施,实现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督促企业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针对安全风险特点,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加强风险防范教育和应急技能培训,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要健全完善双重预防机制政府监管体系,着力健全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相关标准规范,实施分级分类安全监管,加强安全风险源头管控,有效管控区域安全风险。要强化政策引导和技术支撑,完善政策措施,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发挥第三方服务机构作用,强化智能化、信息化技术应用,加强舆论引导和督促检查。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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