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拳亂聞見錄.djvu/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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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能戒酒,出會。告余不傳之五字,卽「觀世音菩薩」五字也。此會中人,拳敎視爲師

兄弟,不加害也。

佛、道兩敎皆爲拳黨所重。先是,有一怪狀游方僧到津,肩鐵鐸大如瓢者十枚,日遊

街市,人咸異之。後聞此僧與匪首張德成共事,不知因何爲張所殺-{云}-。可見異言異

服,多非良善。

五月半後,津匪益眾,越日遂焚敎堂。初聞凡焚敎堂及敎民住屋,斷不延及無辜,先

以刀劃界,始舉火,火至界卽止,不爽毫釐。乃初焚津城敎堂,即已殃及四鄰,則曉於

眾曰:「此鄰家婦人污穢敗法,自取咎也。」焚城內敎堂時,勒令左近民人各執香火跪

於街衢,以達神庥。老弱婦女,無不遵者。蓋匪勢已成矣。

-{于}-是,日有焚毀敎堂、捉殺敎民之事。街上行人見匪避道,畏之如虎。匪亦自命爲神,

生殺任意,無辜受戮者不知凡幾。洋貨不准買賣,洋貨店多被抄掠。東洋車改名「太

平車」。神團神壇之帖,爛語讖詞之紙,張滿街衢。而地方官皆惟大師兄之命是聽矣。

拳匪不准民人用洋物,而彼黨所束紅巾、紅帶,皆洋布;卽身穿亦多洋布。惟無人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