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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新青年 第1卷第2號.djvu/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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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能發育人類者幾何。反之而人人皆待他人勤勞之結果。以供一己之享樂。則勤勞之事。又將誰任之。有樂無苦之世界。其能鍛煉人類者又幾何。夫人各有所欲。各有所求。身養其欲。自給其求。且以致人人之所欲所求。各安其相適之域。而如量發洩。安行盡利。乃所以利益社會之過。損其一以利其一。則其利也。必有所窮。而其損也亦必不絕。非大公無私相安相得區處條理各適其宜之共和國民所宜行者也。此犧牲之事。所以盡反乎自利利他主義也。

復次有慈惠主義。夫社會之利益百端。要皆由勤勞而得。約翰彌爾晚年自叙傳中有-{云}-。「吾深盼夫無貧無富之社會。爲可企及也。吾深盼夫不勤勞者不衣食。舉世之芸芸總總。均莫逃此規則也。必盡其勤勞之因。乃獲生產百物之果。生產物之分配權。萬不可決之於誕生。要當決之於正義。」不佞之引此說。乃取其「不勤勞者不衣食」及「生產物之分配權。應當決之於正義」二語。其立論之旨。非所問也。人之所以可貴者。在有人格。日本浮田博士曰、「人格因勤勞而成立。因勤勞而實現……新道德於凡屬有益於社會之勤勞。皆視爲神聖。而尊之敬之。視爲發育人類之品性。完全人類之人格。所不可或缺者焉。」然則欲保全人人之人格。必令其藉服勞之結果。以自遂其生。仰給於他人者。舉爲喪失人格之事。今抱慈惠主義者。固明明以喪失人格之事。期諸被惠者矣。使之不勞而得財。既反乎生計之原則。其終也必養成被惠者之依賴心。挑動其僥悻之念。而敗壞其勤勞之力。且己既以慈惠爲仁爲善而行之矣。則被惠者必爲不仁不善。以仁善自居。而以不仁不善之事。轉加他人。一方受道德之美譽。一方犯不道德之惡名。已非一視同仁者所忍出。矧更違生計之原則。而與社會上以莫大之惡害哉。然則共和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