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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新青年 第1卷第2號.djvu/54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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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涵曰、約翰彌爾氏謂自由爲繕心淪性。鍛鏈人生特操異撰之資。柏哲士謂國愈文明。則自由之範圍愈廣。蓋維皇降衷。各有異秉。非隨異而之。充發至盡。則無由展其天能。故自由尚焉。國家之文明愈高。自由之界域愈廣。實則自由之界域愈廣。國家之文明始克愈高耳。今者吾國小己。卽夢寐猶不得自由。束縛馳驟。較之希臘羅馬。且萬萬有加焉。而鼎鼎文名之子。且公然著論。拾赫胥黎之片語。駁盧梭之眞詮。引物理家言。證明天壤間絕無所謂自由之事。蓋自忘其前日盛稱約翰彌爾書時。曾作何言語也。

(四)統治權

向也國家統治權絕對獨立。

也國家統治權。乃立憲以自制。

一涵曰、近日留東法政學生。頗拾東人牙慧。唱國權無限之說。然東人崇德學。不讀伯倫智理之書乎。

(五)直接政治代表政治

向之國權。主權者直接運用之。在古代共和國家。爲公民凡齊集國民議會。以直決主要之公務。

今則代議制興。代表機關。由公民進舉者組織之。以代表齊民之意嚮。核定國典。運用政權。則今之代表機關之能力。實視古代爲尤優焉。

(六)都城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