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外蒙劃界及阻留華商運金砂事件據恰克圖中、蒙、俄三方訂約之條約,所
有外蒙自治區域,仍由三方會同劃定,預定於兩年以內舉行。茲聞政府以外蒙境域非常遼闊,而界址又多不明確,決定先設劃界籌備處,分別徵集各項疆界之圖志及其他有裨於劃界之參考書類,一俟擬定適任之督辦後即行組織。並聞政府屬意於畢桂芳,一得其承諾,即行發表。又黑龍江巡按使特電財政部,轉咨外交部,報告俄人屢輸華銀出境,有亂金融,並阻留華商販運金砂,實屬妨礙主權,請明定禁令。聞外交部已據情向俄使嚴重交涉矣。
(三)蒙古礦山事件自庫倫宣布獨立,俄人運動蒙古政府,自黑龍江省滿洲里以南至球爾甘河一帶之地,亙一千里之礦山,恣意採掘。近聞俄國技師帶同礦工數十名,行至庫倫對岸阿什喀地方,准備各種機械,希圖越境開采庫倫西北約八十里地方之一大金礦。又據蒙古礦山調查員報告,俄人所蟠踞之礦山地方,若齊齊哈爾克旗、三音諾旗、札薩克圖漢旗、薩克圖右翼中旗、額魯時前旗等,已根深蒂固。政府聞之*以庫倫取消獨立後,對於蒙古政府有宗主權,如採掘礦山,依現在之礦業條例,應一體聽中央政府之命令,近日當開始交涉。
(四)招工事件俄國派人在吉長、哈奉、煙台、龍口等處,暗中招集華人赴俄,名為開礦作工。日前駐奉德代理事威得賀照會張使,略謂近日本領事,接各處報告,華工赴俄並非工作。果爾,則中政府違背中立條約,旋謁張使當面詢詰,張使當飭交涉員照詢俄領,一面電請外部與俄使交涉。聞外部已據電向俄使交涉雲。
中日新約施行後之間島交涉
間島問題在清季已解決,與日本訂有專約。該地之朝鮮人,純粹屬於中國法權治理之下,照約實行已十年於茲。不謂自八月二十五日實行中日協約後,日本領事將朝鮮人所有訴訟事件概提歸領事館審判。延吉道、尹陶彬據《新約》第八條所訂「凡關於滿洲之現行中日新條約,除本條約有特別規定外,一切照舊章辦理」一節,與之力爭無效。按《舊約》第四款,訂明「圖們江北地方雜居區域內墾地居住之韓民,服從中國法權,歸中國地方官管轄裁判。中國官吏當將該韓民與中國民一律相待。所有應納稅項及一切行政上處分,亦與中國民同。至關系該韓民之民刑事一切訴訟案件,應由中國官吏按照中國法律秉公審判。日本領事或由領事委派官吏,可任便到堂聽審。惟人命重案,須先行知照日本領事到堂聽審。如日本能指出不按法律判斷之處,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