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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號

(民國六年八月一日發行)

復辟與尊孔

陳獨秀

張、康復辟之謀,雖不幸而暫遭挫折,其隱為共和國家之患,視前無減。且復辟之變,何時第二次猝發不可知。天下妄謬無恥之人,群起而打死老虎。昔之稱以大帥,目為聖人者,今忽以「張逆」「康逆」呼之;昔之奉為盟主,得其數行手跡珍若拱璧者,今乃棄而毀之。何世俗炎涼,不知羞恥,至於斯極也!夫張、康夙昔之為人及其主張,舉國所曉。豈至今日,始知其悖逆?張、康誠悖逆矣,愚獨怪汝輩夙昔並不反對張、康之主張,而以為悖逆,及其實行所主張而失敗,乃以悖逆目之也。汝輩當知自今日之政象及多數之人心觀之,張、康所主張並未根本失敗,奈何以悖逆目之耶?愚固反對復辟,而惡張、康之為人者也。然自「始終一致主張貫徹」之點論之,人以張、康實行復辟而非之,愚獨以此而敬其為人,不若依違於帝政共和自相矛盾者之可鄙。夫事理之是非,正自難言,乃至主張之者之自相矛盾,其必有一非而未能皆是也,斷然無疑。譬如祀天者,帝政之典禮也。袁世凱祀天,嚴復贊同之,及袁世凱稱帝,嚴復亦贊同之。其事雖非,其自家所主張之理論,固一致貫徹,未嘗自陷矛盾,予人以隙。若彼於袁世凱之祀天,則為文以稱揚之,及袁世凱稱帝則舉兵以反對之,乃誠見其惑矣!張、康之尊孔,固嘗宣告天下,天下未嘗非之,而和之者且遍朝野。愚曾觀政府文官試題,而卜共和之必將搖動(見本志三卷三號論文《舊思想與國體問題》),今不幸而言中。張、康雖敗,而共和之名亦未為能久存,以與復辟論相依為命之尊孔論,依舊盛行於國中也。孔教與共和乃絕對兩不相容之物,存其一必廢其一。此義愚屢言之,張、康亦知之。故其提倡孔教必措共和,亦猶愚之信仰共和必排孔教。蓋以孔子之道治國家,非立君不足以言治。

孔子之道,以倫理政治忠孝一貫為其大本,其他則枝葉也。故國必尊君,如家之有父。荀、董以後所述尊君之義,世或以為過當,非真孔道。而孟軻所言,不得謂非

真孔道也。孔、孟論政,純以君主賢否卜政治之隆污。故曰:「君仁莫不仁,君義莫不義,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國定矣。」(《離婁篇》)答滕文公問為國之言曰:「學則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倫也。人倫明於上,小民親於下。有王者起,必來取法。」(趙註:「人倫者,人事也。」非是。按人倫即指五倫。孟氏語陳相曰:「使契為司徒,教以人倫: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尚書》之所謂五典、五品、五教,皆即此也。)所謂保民,所謂仁政,已非今日民主國所應有,而當時實以為帝王創業之策略。故一則曰,「保民而王,莫之能御也。」(《梁惠王篇》)再則日,「行仁政而王,莫之能御也。」(《公孫丑篇》)陳仲子,齊之廉士也,而孟氏乃以無君臣上下薄之(見《盡心篇》),猶之孔門以廢君臣之義潔身亂倫責荷筱丈人(見《論語•微子》章)。此後乎孔子者所述之孔道也。前乎孔子論為治之道,莫備乎《尚書》。

《夏書•五子之歌》曰:「皇祖有訓,民可近,不可下。」(《傳》雲:「近謂親之,下謂失分。」)《商書•仲虺之誥》曰:「唯天生民有欲,無主乃亂。」(《傳》雲:「民無君主,則恣情慾,必致禍亂。」)《太甲》曰:「民非後,罔克胥匡以生又曰:「一人元良,萬邦以貞。」《咸有一德》曰:「後非民罔使,民非後罔事。」《盤庚》曰:「各長於厥居,勉出乃力,聽予一人之作猷。」(按此即韓退之「作粟米麻絲以事其上」之說,所由出也)《說命》曰:「唯天聰明,唯聖時憲,唯臣欽若,唯民從乂。」(《傳》雲:「憲,法也。言聖王法天以立教。」又雲:「民以從上為治,不從上命則亂,故從乂也J)《周書•泰誓》曰:「亶聰明作元後,元後作民父母又曰:「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師。」《洪範》曰:「天子作民父母以為天下王。」又曰:「唯闢作福,唯闢作威,唯辟玉食「(《傳》雲:「言唯君得專威福,為美食。」)凡此抑民尊君之教典,皆孔子以己意刪存,所謂「芟夷煩亂,翦截浮辭,舉其宏綱,撮其機要,足以垂世立教」者也。孔氏贊《易》,為其大業。班固所謂「孔子晚而好《易》,讀之韋編三絕,而為之傳,即《十翼》也」是已。說《易》者其義多端,而要其指歸,即系辭之開宗明義「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陳,貴賤位矣。動靜有常.剛柔斷矣」數語。《說卦》雲:「乾,健也。坤,順也J'又雲:「乾,天也,故稱乎父;坤,地也,故稱乎母。」又雲:「乾為天、為圜、為君、為父……坤為地、為母……為眾。」《序卦》雲:「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有上下然後禮義有所錯J《家人•象》曰:「家人,女正位乎內,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義也。家人有嚴君焉,父母之謂也。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婦婦,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J《履卦象》日:「上天下澤履,君子以辯上下,定民志。」凡此皆與系辭之言相證明,皆所謂不易之道,易名三義之一也(易緯乾鑒度雲:易一名而含三義:所謂易也,變易也,不易也……不易

者,其位也。天在上,地在下;君南面,臣北面;父坐,子伏;此其不易也。鄭康成采此說,作《易贊》《易論》雲:」易之為名也,一言而含三義:易簡,一也;變易,二也;不易,三也。」又雲:「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陳,貴賤位矣。動靜有常,剛柔斷矣。」此言其張設布列不易者也。)孔氏視上下尊卑貴賤之義,不獨民生之彝倫,政治之原則,且推本於天地,蓋以為宇宙之大法也矣。《春秋》者,孔教大義微言之所在,孟軻以之比烈於夏禹、周公者也。(《滕文公篇》曰:「昔者,禹抑洪水而天下平,周公兼夷狄驅猛獸而百姓寧,孔子成春秋而亂臣賊子懼J)其開卷即大書特書日:「王正月。」《公羊傳》雲:「曷為先言王而後言正月?王正月也。(何注雲,以上系於王,知王者受命,布政施教,所制月也。)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統也。」《春秋》大義,莫大於尊王也,可知。《孝經•緯》曰:「孔子雲:欲觀我褒貶諸侯之志在《春秋》,崇人倫之行在《孝經》是知孔子之道,《春秋》《孝經》,相為表裡,忠孝一貫,於斯可征。《天子》章曰:「夫孝,始於事親,中於事君,終於立身。」《士》章曰:「資於事父以事君而敬同。」又日:「故以孝事君則忠《聖治》章曰:「父子之道,天性也,君臣之義也。」《五刑》章曰:「要君者無上,非聖人者無法,非孝者無親,此大亂之道也。」(此即君親師並重之義)《廣揚名》章曰:「君子之事親孝,故忠可移於君《論語》者,記孔子言行之書也。《八俏》章曰:「夷狄之有君,不如諸夏之亡也J 《子路》章曰:「如知為君之難也,不幾一言而興邦乎?」《顏淵》章曰:「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風必偃J (孔注曰:「加草以風,無不仆者,猶民之化於上。」)《季氏》章日:「天下有道,則禮樂征伐自天子出。」又曰:「天下有道,則庶人不議《微子》章曰:「不仕無義,長幼之節,不可廢也,君臣之義,如之何其廢之?欲潔其身,而亂大倫。君子之仕也,行其義也。」(韓非及後世暴君之欲加刑教於隱逸也,皆取此義。)《泰伯》章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上所徵引,皆群經之要義,不得謂為後儒偽托,非真孔教矣。然據此以言治術,非立君將以何者為布政施教之主體乎?

今中國而必立君,舍清帝復辟外,全國中豈有相當資格之人足以為君者乎?故張、康之復辟也,罪其破壞共和也可,罪其擾害國家也亦可,罪其違背孔教國國民之心理則不可,罪其舉動無意識自身無一貫之理由則更不可。蓋主張尊孔,勢必立君;主張立君,勢必復辟。理之自然,無足怪者。故曰:張、康復辟,其事雖極悖逆,亦自有其一貫之理由也。

張、康雖敗,而所謂「孔教會」「尊孔會」尚遍於國中,愚皆以為復辟黨也。蓋復辟尚不必尊孔,以世界左袒君主政治之學說,非獨孔子一人。若尊孔而不主張復辟,則妄人也,是不知孔子之道者也。去君臣之大倫,而謬言尊孔,張、康聞之,必字之

曰「逆」。以此等人而罵張、康曰「逆」,其何以服張、康之心?

說者或日,孔子生於二千年前君主之世,所言治術,自本於君政立言,惡得以其不合於後世共和政制而短之耶?曰,是誠然也。愚之非難孔子之動機,非因孔子之道之不適於今世,乃以今之妄人強欲以不適今世之孔道,支配今世之社會國家,將為文明進化之大阻力也。故不能已於一言。

以美育代宗教說

蔡孑民

在北京神州學會演講

兄弟於學問界未曾為系統的研究,在學會中本無可以表示之意見。唯既承學會諸君子責以講演,則以無可如何中,擇一於我國有研究價值之問題為到會諸君一言,即以美育代宗教之說是也。

夫宗教之為物,在彼歐西各國已為過去問題。蓋宗教之內容,現皆經學者以科學的研究解決之矣。吾人游歷歐洲,雖見教堂棋布,一般人民亦多入堂禮拜,此則一種歷史上之習慣。譬如前清時代之袍褂,在民國本不適用,然因其存積甚多,毀之可惜,則定為乙種禮服而沿用之,未嘗不可。又如祝壽、會葬之儀,在學理上了無價值,然戚友中既以請帖、訃聞相招,勢不能不循例參加,借通情愫。歐人之沿習宗教儀式,亦猶是耳。所可怪者,我中國既無歐人此種特別之習慣,乃以彼邦過去之事實作為新知,竟有多人提出討論。此則由於留學外國之學生,見彼國社會之進化,而誤聽教士之言,一切歸功於宗教,遂欲以基督教勸導國人。而一部分之沿習舊思想者,則承前說而稍變之,以孔子為我國之基督,遂欲組織孔教,奔走呼號,視為今日重要問題。自兄弟觀之,宗教之原始,不外因吾人精神之作用而構成。

吾人精神上之作用,普通分為三種:一曰知識;二曰意志;三曰感情。最早之宗教,常兼此三作用而有之。蓋以吾人當未開化時代,腦力簡單,視吾人一身與世界萬物,均為一種不可思議之事。生自何來,死將何往,創造之者何人,管理之者何術?凡此種種,皆當時之人所提出之問題,以求解答者也。於是有宗教家勉強解答之,如基督教推本於上帝,印度舊教則歸之梵天,我國神話則歸之盤古。其他各種現象,亦皆以神道為唯一之理由。此知識作用之附麗於宗教者也。且吾人生而有生存之慾望,由此慾望而發生一種利己之心。其初以為非損人不能利己,故恃強凌弱,掠奪攫取之事,所在多有。其後經驗稍多,知利人之不可少,於是有宗教家提倡利他主義。此意志作用之附麗於宗教者也。又如跳舞、唱歌,雖野蠻人亦皆樂此不疲。而對於居室、

雕刻、圖畫等事,雖石器時代之遺跡,皆足以考見其愛美之思想。此皆人情之常,而宗教家利用之以為誘人信仰之方法。於是未開化人之美術,無一不與宗教相關聯。此又情感作用之附麗於宗教者也。天演之例,由渾而畫。當時精神作用至為渾沌,遂結合而為宗教。又並無他種學術與之對,故宗教在社會上遂具有特別之勢力焉。迨後社會文化日漸進步,科學發達,學者遂舉古人所謂不可思議者,皆一一解釋之以科學。日星之現象、地球之緣起、動植物之分布、人種之差別,皆得以理化、博物、人種、古物諸科學證明之。而宗教家所謂吾人為上帝所創造者,從生物進化論觀之,吾人最初之始祖,實為一種極小之動物,後始日漸進化為人耳。此知識作用離宗教而獨立之證也。宗教家對於人群之規則,以為神之所定,可以永遠不變。然希臘詭辯家,因巡遊各地之故,知各民族之所謂道德,往往互相抵觸,已懷疑於一成不變之原則。近世學者據生理學、心理學、社會學之公例,以應用於倫理,則知具體之道德不能不隨時隨地而變遷。而道德之原理,則可由種種不同之具體者而歸納以得之。而宗教家之演繹法,全不適用。此意志作用離宗教而獨立之證也。知識、意志兩作用,既皆脫離宗教以外,於是宗教所最有密切關系者,唯有情感作用,即所謂美感。凡宗教之建築,多擇山水最勝之處,吾國人所謂天下名山僧佔多,即其例也。其間恆有古木名花,傳播於詩人之筆,是皆利用自然之美以感人者。其建築也,恆有峻秀之塔,崇因幽邃之殿堂,飾以精緻之造像,瑰麗之壁畫,構成黯淡之光線,佐以微妙之音樂。贊美者必有著名之歌詞,演說者必有雄辯之素養。凡此種種,皆為美術作用,故能引人入勝。苟舉以上種種設施而摒棄之,恐無能為役矣。

然而美術之進化史,實亦有脫離宗教之趨勢。例如吾國南北朝著名之建築,則伽藍耳,其雕刻,則造像耳,圖畫,則佛像及地獄變相之屬為多。文學之一部分,亦與佛教為緣。而唐以後詩文,遂多以風景人情世事為對象。宋元以後之圖畫,多寫山水花鳥等自然之美。周以前之鼎彝,皆用諸祭祀。漢唐之吉金,宋元以來之名瓷,則專供把玩。野蠻時代之跳舞,專以娛神,而今則以之自娛。歐洲中古時代留遺之建築,其最著者率為教堂,其雕刻圖畫之資料,多取諸新、舊約,其音樂,則附麗於贊美歌,其演劇,亦排演耶穌故事,與我國舊劇《目蓮救母》相類。及文藝復興以後,各種美術漸離宗教而尚人文。至於今日,宏麗之建築,多為學校、劇院、博物院。而新設之教堂,有美學上價值者,幾無可指數。其他美術,亦多取資於自然現象及社會狀態。於是以美育論,已有與宗教分合之兩派。以此兩派相較,美育之附麗於宗教者,常受宗教之累,失其陶養之作用,而轉以激刺感情。

蓋無論何等宗教,無不有擴張己教、攻擊異教之條件。回教之謨罕默德,左手持《可蘭經》,而右手持劍,不從其教者殺之。基督教與回教沖突,而有十字軍之戰幾及

百年。基督教中又有新、舊教之戰,亦亙數十年之久。至佛教之圓通,非他教所能及.而學佛者苟有拘牽教義之成見,則崇拜舍利受持經懺之陋習,雖通人亦肯為之。甚至為護法起見,不惜於共和時代,附和帝制。宗教之為累,一至於此,皆激刺感情之作用為之也。鑒激刺感情之弊,而專尚陶養感情之術,則莫加舍宗教而易以純粹之美育。純粹之美育,所以陶養吾人之感情,使有高尚純潔之習慣,而使人我之見、利己損人之思念,以漸消沮者也。蓋以美為普遍性,決無人我差別之見能參入其中。食物之人我口者,不能兼果他人之腹;衣服之在我身者,不能兼供他人之溫,以其非普遍性也。美則不然。即如北京左近之西山,我游之,人亦游之。我無損於人,人亦無損於我也。隔千里兮共明月,我與人均不得而私之。中央公園之花石,農事試驗場之水木,人人得而賞之。埃及之金字塔、希臘之神祠、羅馬之劇場,瞻望賞嘆者若幹人,且歷若干年,而價值如故。各國之博物院,無不公開者,即私人收藏之珍品,亦時供同志之賞覽。各地方之音樂會、演劇場,均以容多數人為快。所謂獨樂樂不如眾樂樂,與寡樂樂不如與眾樂樂。以齊宣王之憎,尚能承認之,美之為普遍性,可知矣。且美之批評,雖間亦因人而異,然不曰是於我為美,而曰是為美,是亦以普遍性為標准之一證也。

美以普遍性之故,不復有人我之關系,遂亦不能有利害之關系。馬、牛,人之所利用者。而戴嵩所畫之牛、韓干所畫之馬,決無對之而作服乘之想者。獅、虎,人之所畏也。而蘆溝橋之石獅、神虎橋之石虎,決無對之而生搏噬之恐者。植物之花,所以成實也。而吾人賞花,決非作果實可食之想。善歌之鳥,恆非食品。燦爛之蛇,多含毒液。而以審美之觀念對之,其價值自若。美色,人之所好也,對希臘之裸像,決不敢作龍陽之想。對拉飛爾若魯濱司之裸體畫,決不致有周昉秘戲圖之想。蓋美之超絕實際也如是。且於普通之美以外,就特別之美而觀察之,則其義益顯。例如崇閡之美,有至大至剛兩種。至大者,如吾人在大海中,唯見天水相連,茫無涯浚。又如夜中仰數恆星,知一星為一世界,而不能得其止境,頓覺吾身之小雖微塵不足以喻,而不知何者為所有。其至剛者,如疾風震霆,覆舟傾屋,洪水橫流,火山噴薄,雖拔山蓋世之氣力,亦無所施,而不知何者為好勝。夫所謂大也、剛也,皆對待之名也。今既自以為無大之可言,無剛之可恃,則且忽然超出乎對待之境,而與前所謂至大至剛者勝合而為一體,其愉快遂無限量。當斯時也,又豈尚有利害得喪之見能參入其間耶!其他美育中,如悲劇之美,以其能破除吾人貪戀幸福之思想。《小雅》之怨俳,屈子之離憂,均能特別感人。《西廂記》若終於崔、張團圓,則平淡無奇,唯如原本之終於草橋一夢,始足發人深省。《石頭記》若如《紅樓後夢》等,必使寶黛成婚,則此書可以不作。原本之所以動人者,正以寶黛之結果一死一亡,與吾人之所謂幸福全然相反也。又如滑稽之美,以不與事實相應為條件。如人物之狀態,各部分互有比例。而滑

稽畫中之人物,則故使一部分特別長大或特別短小。作詩則故為不諧之聲調,用字則取資於同音異義者。方朔割肉以遺細君,不自責而反自誇。優旃諫漆城,不言其無益,而反謂漆城盪盪,寇來不得上。皆與實際不相容,故令人失笑耳。要之,美學之中,其大別為都麗之美、崇閔之美(日本人譯言優美、壯美)。而附麗於崇閔之悲劇,附麗於都麗之滑稽,皆足以破人我之見,去利害得失之計較,則其所以陶養性靈,使之日進於高尚者,固已足矣。又何取乎侈言陰鷺,攻擊異派之宗教,以激刺人心,而使之漸喪其純粹之美感為耶。

婚制之過去現在未來

劉延陵

吾國文人,每論及婚姻.輒有數種陳言,點綴其文。譬如「天地之道,肇端陰陽;人倫之始,起於夫婦」「《詩》始《關雎》,《易》首《乾坤》」是也。然此等古說,雖經人人引用,至於如通衢之石,因萬人磨足,而銷損磨滅,其所含之真理,豈不能見。而引用之者,為延長篇幅計,照例抄述,以明婚姻關於社會者大。而其關系何在,又不能言。然而二者非無涉也。依進化學者之說,生物必需之機官能力,雖無亦生(譬如蝟本無刺,而因足短口小,無術自保,故遂生刺。犬之嗅覺本非甚銳,而因其口不擇食,不能辨毒,則不能自保,故嗅覺變銳)。其不必需者,雖生亦滅(譬如人猿本皆有尾,而因上肢能及全身,尾遂縮滅。人類本能猱木,而因其後保身之術既多,食料又豐,不必登高,故遂不能猱木)。由此推論,人而無求於婚姻,則性覺(男女之欲)當已早絕。然自古及今婚制雖屢變,而人鮮惡婚,則人類果何求於婚姻哉?吾文主旨在答此問題。但人類有求於婚姻之故,因時不同。已往之事實,可以尋史而知。未來之現象,非恃推考莫明。吾述已往之事實,俾世明其進化之史。吾求未來之正軌,俾世知其趨向之道。

-婚制之近去與現在

社會學者或分人類之進化為三期,日:原人社會、宗法社會'文明社會。而婚制之進化,即隨人群之進化而變。原人社會與宗法社會之初期,男女之交,全生於天然之性覺,不含其他目的,故可稱為無目的之婚姻。此期婚姻之形式,論者異辭。羅伯氏Lubbock謂婦人為人人之妻,所謂公妻Communism0巴哥分Bachofen謂其事雜亂無制General Promiscuityo毛根氏Morgan則謂兄弟姊妹為婚Consan-guine Familyo此三說者,皆由觀察一群一族之事例而得,不可謂人類祖先盡然。人類祖先之婚姻,多數學者,皆認為短期一夫一妻制。人之得妻,或取自本族,或取自異族。娶自本族者,夫婦大抵平等,唯其結合不久,男子或棄妻他適,或與人易妻。娶自異族者,又有二種

不同之式。一曰擺那Beena,一日劫妻。相鄰之兩族若相親善,則一族之男可妻他族之女,而即隨妻族而居,男子不能自主,事事受制外家,兒女亦盡歸之。若欲棄妻他適,則一芥半勺之微,皆歸妻族。錫蘭島土人及幾尼亞之亞拉瓦克人Arawaks of Guinia、鮑尼阿之蒂克人Dyakes of Borneo今日猶守此制。而一八九一年,美國副將比來Peary探險綠島之時,曾目擊之,綠島土人,皆依妻族而居。有時棄之而別贅於他族,數年以後,復還尋故劍。是為擺那。劫妻之事,多行於相鄰而相仇之兩族。此則妻受制於夫.離婚亦甚速。離異之後,妻與子女或仍為夫族之人,或歸外家。前者如泰斯摩尼人Tasmanians,行之後者今猶見於卡力勃種人Caribs。由此言之,最古婚制共有三式:一為同族婚配,一為擺那式之異族為婚,一為劫妻式之異族為婚。同族為婚,夫婦平等,於社會制度無所變遷。擺那制中,夫弱妻強,子取母姓,故血統為女統。其在劫妻之制,離婚之後,若妻與子女歸於妻族,其結果與擺那制同。若留夫族,則子從父姓,而血統為男統。最古之時,婚制與社會之關系此數言盡之矣。然女統社會演為男統社會之際,社會之中有二種現象與男統制度匯合,由無目的之婚姻一變而為嗣宗繼業之婚姻。所謂二種現象者:

一,為財產之積聚。劫妻制中,婦既從夫,夫婦遂有分工。蓋上古之生活,戰爭之生活也。婦人因妊娠之故,不利用武,故男子獨任戰斗,婦人就其力之所及者為之。內則烹食、葺巢、織席、制網,外則輸食、負重、濟夫於戰場。因有此種分工,故家室之中經濟的生活以生、物用亦既阜矣。而當女統社會之變為男統也,人類亦由漁獵而游牧而稼嵇。漁獵之時,一日所得僅支一日、數日之食。游牧稼稽之時,牲畜米穀積而人有貯蓄之產。《史記》言,胡人計富,驅羊於谷而算其數。《漢書》言,烏孫富人,皆貸其谷於貧家,而來年受二倍之償。當時既有天然之積蓄,又有男女之分工,故財物益聚,而人身後有遺業。夫初,民日事仇殺,異族不相親,故有遺產之人,莫不願有子以承之。唯其加此,故當時男女之交,不僅為滿足其自然之欲,而亦為生子。

二,為祖先之奉祀。初民愚昧,以為世界之中,有無數靈魂。而靈魂者,可寄於山川、草木、鳥獸以為生。故於日月、星辰、風雨、雷電之外,並崇拜多種之生物、非生物,以為神祇。然初民又恆以生物、非生物命名者也,由是而若其俗拜鷹,某人之名亦為鷹,則鷹受其人之崇拜,為其人之圖騰Totem。迨至男統社會,父之名為子之姓,故父之圖騰亦為子之圖騰。以圖騰為其姓元祖,世世事之。而男子身操大權,死後亦受崇戴,其子若孫以為其神常陟降左右,而佑其宗也,乃為之祠廟,為之報享焉。是為祀先之制。因人人注意身後,欲有子孫祀享,故絕嗣之事,往時或為福祉,今則以為大戚。子文之憂其宗,首以若敖之鬼凍餒為念。惠公之請亡晉,必以秦將祀吾為言。孟子以舜盲從父命為孝,而於其逆父娶妻,亦以為孝。可知祀先之制既生,則婚

姻視為大典,人之娶妻,不僅為滿其自然之獸欲,而亦含有宗教的意味。

有此二因,前期無目的之男女結合,遂變為嗣宗繼業之結合。其結果視男女婚媾,不為個人之事,而為全族之事。不定於男女自身之意見,而定於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親族之意。他不遠證,吾國三千年來之習俗即其寫照也。

嗣宗繼業之婚姻,見於宗法社會之末期與國家社會之初期。國家社會之中期,人民自由思潮發生,既破專制之政治以後,遂破專制之家族制度。以婚姻非一族神聖之典禮,乃個人法律上之契約。其目的不在延續血胤,而在致男女自身之快樂。故當定於男女相對之戀愛,不當定於他人之意思。於是嗣宗繼業之婚姻遂一變為戀愛的婚姻。然戀愛的婚姻,恆有趨於極端之傾向。極端之戀愛婚姻,其弊乃不可勝言。人人耽於逸樂,不受縛於德義,故夫婦微有不和,則斷絕離異,唯恐不速。且不以生育為對於社會應盡之職,故殺胎溺兒,習見不鮮。Jay's a Report on marriage and Divorce in Europe and U.S.A.一書中(145頁)有統計表,記各名都每百人中離婚之數。

地名一八八五年一九00年一九。五年一九一。年

巴黎.、-一八三六•五三六三七

柏林二O二九•三三一三一

紐約二四二九.一三二三四

倫敦二一二九二九•九三O

布魯塞爾二五•四二五二三二七

巴維利亞一四一四二五二五・五

華盛頓一二•三一二二。.一

維也納—"r二。一四t

由上表觀之,自一八八五年至一九一。年之間,各國離婚者之數,大抵日增,而尤以巴黎為最甚。離婚之事,道德法律,皆不絕對禁止,然至於十人之中必有小半數離異,則男女之間,只知有欲與樂,而不知有義務可知也。又夫婦耽於逸樂,以生子為累,乃有墮胎溺兒之事,其事亦以巴黎為最甚。故各國人口之增雖緩,而法國則人口日減。去年(一九一六年),其政府竟發凡生一子給四百法郎之令。凡此皆今日戀愛之現象。歐洲有識之士,莫不痛心疾首,思有以改革之。然而亞洲人士,則方且隨波逐流而追之。吾國無統計。日本每百人中離婚之數,明治二十五年為三二•五,二十六年為三二•六,二十七年為三一•七,二十八年為三O •三,三十年為三四,平均為三二•二,幾欲與法京相抗(商務譯本,橫生雅男著《統計通論》三七二頁)。

統而言之,舍最古無目的之結合不論,嗣宗繼業之家庭,為血種之傳續,犧牲個人之自由;戀愛的結合,為個人之自由,犧牲血族之傳續。已往如此,未來如何?其將由極端之戀愛結合,而滅絕人類耶?抑將返為嗣宗繼業之結合,而行古於今耶?此則今日社會一大問題,而不佞所欲貢其一,得於吾國之青年者也。

二婚制之未來

吾以為天下有一至理焉,即過與不及,皆非事之正軌,唯中庸唯可行。孔子他種學說之偏正,非所欲論,唯其所謂中庸,則吾以為不易。亞里士多德於其倫理學中亦雲,德者,二極端之中點。其一端為過,他端為不及(Every Ethical virtue is a mean be-tween two vices, on the one side of Excessand on the side of defect.Nic Eth.Bk.ii chs.6一9)o英國亦有成語曰Golden Mean,即謂中道金制之道。征以私人道德,則勇為怯與暴之中點,儉為奢與嗇之中點。征以群事,則專制與無治之間有民政,社會政策與自由政策恆不獨行而相和。讀者憶物理學中之錘秤乎,懸球於線而向右縱之,則球先右盪而後左旋,動力既消,乃靜止於兩點之中。嗣宗繼業之婚姻,專顧血種之傳續,如球之右盪。極端之戀愛婚姻,專顧個人之自由,則如其左旋。今左旋之事將完,未來之婚姻,必為以前兩種制度之調和。是即學者理想的婚姻,亦可謂為倫理的婚姻。倫理的婚姻,不使人種絕滅,亦不侵害個人合理之自由,兼以前兩種制度之利,而祛其弊。

雖然,倫理的婚姻,既如此詮釋,則欲依邏輯法理,證其適當,則應證明二點:(-)個人合理之自由不當侵,(二)血種之傳續不當忽。當此自由思潮澎湃未艾之時,第一點之理,人人知之,毋庸贅述。故以下但就第二點稍為解說,以明極端之戀愛結合未為正,獨身主義之學說未必當,而社會各種制度之演進,亦自有其不易之軌道與終止。

古今學者,或信有主宰萬物之上帝,或不信之,而皆認有所謂「自然」。自然Nature 者,即萬物已定之狀態,及其應守之規則The established oreder and rules of, and for things in the universe。譬如吾有目,有目而能見,即可謂為目之自然。吾有耳,有耳而能聽,即可謂為耳之自然。學者於公認自然之外,又多數承認一理,曰:「順自然者善」,「逆自然者惡」。此理為吾以下立論之前提,謹先引諸家之說以明之。

(-)吾國學者之信此理者,首推老子。其疏證此理之言,散見於其全書。

(二)次有亞里士多德。故勃龍Browe之序其《倫理學》一書也,日,亞氏倫理學說,全以人之心理為基礎,全書築於人間自然之性之上。The foundation of Aristotle 's system of Ethics is deeply laids in a psychological system.Upon the nature of human soul the whole fabric is built and depend for its support.—Browe 's Analystical Introduction to

Nic Eth.

(三)俞鮑尾Ueberweg之著《哲學史》也,稱無覺派Stoics之學說,亦以順從自然為本。曰:「生活之最後目的,在符於自然之道。故倫理的極峰,醉諾釋為『行為之合於人之自然克蘭司以之為'合於萬物之自然克里息白則綜合其說以之為『行為之合於人之自然與萬物之自然並謂人之自然即萬物之自然之一部。其格言曰,'依汝所得於自然之經驗而生。』此理,後世無覺派學者猶守之勿失。故克蘭司曰,『人生最後之目的,在與人身之自然組織無忤而已』The supreme end of life is a life conformed to nature.Zeno defines the ethical end to be harmony with nature ;Cleanthes, with the nature of univese ;Chrysippus, with one ,s own nature and that of the universe together, our nature being but a part of universal nature.The Formula of Chrysippus is

This Anthropological conception of the principle of moral was adhered to by the later Stoics, as in the following dictum of Clement of Alexandria, one of the lat s :

Ueberweg, History of Philosophy, f 55

(四)哲學者包爾生於其《哲學》緒言中言曰,道德的命令,即自然的命令。自然的命令,人或尊之,或卑之。然因其能決定人之健康與幸福,故為人之自然的法律。凡個人與國家,順之者昌,逆之者亡。Moral laws are natunal laws.We may assign to them a trescendental significance or not ;They are, first of all &at all events, natural laws of human life in the sense of being the conditions of its health &welfare.According to the natural curse of events, their transgression will bring upon nation's as well as individuals misfortune and destruction.While their observance is accompanied with melfare and peace.一Paulsen5s Int.to Phi.BK.i ch.1§3.

(五)群學者吉丁斯之《論人類社會之目的》也亦曰,所謂合於自然者,科學的解釋為「於互相影響之萬物之中,保其固有之職守」。故其狹義的解釋為「與使之生存之勢力全然相合」。凡不合於自然者,非支離破碎即斬除消滅。In its absolute sci6n缶c sense, the natural in tliat which exists invirtue of its part in a cosmic system of mutually determining activities; Hence, in a relative and narrower sense, it is that, which is, on the whole, in harmony with the conditions of its existence.——Giddings 'Principles of sociology p.419.

諸家之言如此,而於事實非為無證。例以明之,信實所以為善,欺詐所以為惡,因吾望人信,人亦望吾信,乃人人之自然(自然之性)。信實之人,順己之自然亦順人之自然,故善;欺詐之人,但顧己之自然,不顧人之自然。不顧人之自然,即違背自然,故惡。節欲之人,使己之各種機官能力,得其自然之用,故善;縱欲之人,失其

自然之用,絕欲之人,禁其自然之用,故惡。由此類推而證(凡依循自然為善,逆之為惡),學者蓋無異辭。由是言之,男女之欲,為自然之性歟,非自然之性歟。動物之中,上自人類,下及極微之Amaeba,或雌雄各別,或同體而具兩性。植物之中,高者花蕊有雌雄,低者根分陰陽。總而言之,凡為生物,皆有生殖傳殖之能,是蓋自然界最普遍之自然現象矣。極端之戀愛結合,唾棄傳殖,而但顧男女個人之樂,何異有耳不聽,而但淫之於聲(悅耳之聲)?有目不觀,而但淫之於色(悅目之色)?獨身主義,塞絕性覺,則更同於挖目割耳。天下而有違逆自然之事,則違逆自然,孰愈於此。違逆自然,而為不善不德,則不善不德,孰甚於是。

(自然)以外,尤有(個人對於社會之義務)為吾立說之基。社會者,如一有機物,而各個個人,則同組成此有機物之細胞。一個人之得生,分析言之,賴其他無數個人之助。總合言之,賴社會全體之力。正如一生物之中某個細胞之得生,分析言之,賴其他諸細胞之通力合作,綜括言之,則賴此生物之未死也。譬如吾無衣不得生,而使我得有衣者誰乎,自其最易見者。言之,無農夫之耕種,食無從出;無商販之轉運,食無從至。進一步言,無前人相傳之法,農不知耕。無製造耒相之人,農不能耕。無製造舟車之人,商不能運。無圜幣交易之制,商不樂運。更進一步言之,稼嵇之法、耒相之制、舟車之造、圜幣之制,又非少數人為之,而由無數之人輾轉承遞相輔相助而為之。故我之得食,非受惠於數人,乃受惠於無數人。飲食如此,教化亦然。吾何由而得受教育乎,使吾得受教育者,非僅吾之師保(?)與著書者數人之力,乃歷來製造文字、製造思想、制紙、制筆等等無數人,及創造教育學說、教育制度與管理教育行政、興辦教育事業等等無數人之力也。飲食教化如此,其他居住飲食、各種營生之道、娛樂之法亦無不如此。故質而言之,一人之得生,眾人生之。個體之得生,全體生之。人人施惠於我,我受惠於人人。人人為我之債權者,我為人人之債務者。但有惠利,即有義務。個人既受惠於社會,則不能無以報答社會。而因其所受之惠利至重且厚,故其所負之義務亦至厚且重,雖竭一生之力,盡瘁於社會,亦不足以報其萬萬分之一。然而於此有一最善之法,使一人雖死,而其未盡之義務,有人代負;其所受於群之無涯之恩惠,有人代報者,則生殖之事也。某生物中,一個舊細胞殂謝,而無新細胞代之,則此舊細胞為負此生物及此生物中其餘各細胞。何則?少一個細胞,即吐舊納新、通力合作少一分之力,而全體少一分之利。一個人既死,而無子以繼之,則此個人負社會與其他各人。何則?社會少一人,即保守矩范開展文明少一分之力,而其他各人少得一分之利。細胞無知,且必得代工者而後殂,人為萬物之靈,能無代替報答社會之人而死乎?

尤有進者,吾人身為社會之一員,凡為一事,不當僅計吾一人為之,其結果如何,

當計人人為之,其結果如何。蓋人人皆處同等之地位,凡吾能為者,人人能為之,人人效吾而因以害社會,吾罪固不赦,即使無人效我,而一效我即足以致弊,則吾對社會亦為有罪。何則?報答社會之道不一,而以善行為群眾之表率其一也。若以惡率眾,則社會之道德即於無形之中,破於吾手,而吾即為其罪人。(殺人之人雖治以律,無補於死者,然而法不宥者,蓋法之主旨非僅以懲殺人之人,亦所以戒效尤故。Austin曰The main object of law is not to punish the perpetrater of a sin but to prevent others from doing the same又法律上,刑事訴訟原告為國家,而非受害之人,何則?因刑事犯以惡率眾,侵害國家全體,不僅侵害被害者一人。法律如此,道德亦然。)循此以推,吾不欲有子,則人皆可不欲有子。吾可無子,則人皆可無子。夫至於人人無子,則人類幾何而不絕。故奉行獨身主義之人,及極端戀愛自由的夫婦(即但顧自身之逸樂,而惡生育子女者),不啻持「滅絕社會」之旗而行其「斬斷文明」之志也。人無社會不得生,今社會生彼等,而彼等死社會。人無文明不得活(野蠻之人亦自有其野蠻的文明),今文明活彼等,而彼等絕文明。例以報施之義,毋乃不可。(憶曩讀英人某著之小說,述數人聚談報國之方。一白發老將指其跳憨之諸孫曰,「吾所以報英國者在此而已言有至理。)

有此兩理由,故著者尊重愛情,亦尊重傳殖,唾棄嗣宗繼業之婚姻也,不贊成極端戀愛自由的結合,而附和所謂倫理的婚姻(西文稱倫理的家族Ethical Family)。倫理的婚姻,歐西已有倡者,吾但就其主張,附以以上所述一己之意見,以告吾國青年耳。但此種婚制並非「學者理想之制度,其實現與否尚不能定。」乃「於理論上固為至善,於事實上亦為必至」者也。何則?世界上各種文明,無不以「希望社會久存」為前提。(此處前提二字;謂其與倫理學中premise相合,毋寧謂其合於presupposition)此理可由反證而得。蓋人若不望社會久存,則世界既今日消滅,地球既明日破碎,國家何為而圖富圖強,眾人何為而營營擾擾。故吾以為「希望社會久存」者,乃人人心中不言而喻之意見,乃萬有界中種種現象動作之前提也。唯其如此,故知多數之人必不願唾棄傳殖,以使人類滅絕。(由此益可知少數唾棄傳殖者,但顧一己之適意,不顧社會。)夫今後之人,不肯不顧愛情與自由,不須言矣。愛情與自由,既不肯不顧,血種之傳衍,又不能忽略。則未來之婚制,非「尊重愛情自由並尊重傳殖」之婚制而何?非吾文所謂倫理的婚制而何?

三結論

至此而本文之職務了矣。僅總其大意,以作結論。過去之婚制,日無目的的婚姻(其解釋見前),曰嗣宗繼業之婚姻。現在最流行之婚制.曰極端之戀愛自由的婚姻。

未來之婚制,曰倫理的婚姻。無目的之婚姻,非人類有為而為之(見前)。嗣宗繼業之婚姻,所以保守一姓之產業,傳衍一姓之血系。戀愛自由之婚姻,幾於與最古無目的的婚姻相同,舍滿足男女自然之性慾以外,無他企圖。唯倫理的婚姻,所以使男女相對之愛情得其滿足,世上數千載締造經營之文明得其繼續,萬物中最高等生物之血種得其傳衍。兼嗣宗繼業的婚姻之善,而無其壓迫自由與愛情之弊。兼戀愛自由的婚姻之善,而無其忽略傳殖之弊。於理論上為至善之制度,於事實上為必至之境界。吾願吾國青年尊重愛情,亦尊重傳殖;尊重自由,亦尊重自己對於「自然」「社會」「文明」之義務。而認已往諸種制度為婚制進化道中過渡之階級,而獨以此為其最後之至善目的地。倫理的婚姻萬歲!中國無數之新青年萬歲!

(附言一)預計有反對之論數則,僅簡略答之,以助明本文立論之旨。其一日,孟子「不孝有三,無後為大」之言,已遺中國以無大之弊害,吾人當力矯其失,不當為相似之論調,尊重有後。須知本論與孟說形相似而實相反。孟氏從家族着眼,吾從社會着眼,孟說基於鬼神之迷信,乃宗法時代之思想,而本論則非然。或又日,理由雖異,宗旨則一,宗旨既一,則由孟說而生之弊害,由作者之說可以免否。譬如為祖宗而欲有後,則人置妾,對社會不能無後,人豈不能多妻。答日,不能。倫理學之原則,不許借惡為善。譬如無錢之人,途見餓民,殺人越貨而救之乎,抑唯無法而置之乎?日,無錢則置之,固不可責。然則有妻而無後,乃必責之置妾耶?其二日,生產良好之子孫,固為報答社會之一道。但今日吾國大多數之人民,皆自身未受教育,且無力教育子女,故生子愈多,則社會受害愈大。然則著者之說,即使於理無忤,而不合於今日吾國之情勢。答曰,無教育而人民多,誠不如有教育而人民少。但欲使國家無多數未受教育之民,當自教育上設法,不當以人工遏制人口之增加。即欲以人工逼之,亦不當提倡獨身、墮胎、棄兒諸事。蓋奉行此種主義之人,大半為受過中等教育而溺於快樂之人。(因貧而為之者固有,然實為少數。)至於愚蒙無知之民,則方迷信於舊式婚姻(嗣宗繼業之婚姻),既無理解諸新說之程度,亦無奉行之之志願。故中國今日而行獨身主義及極端之戀愛家族制Romantic Family,將使全國有才有財教育子女之人無子無女,無才無財教育子女之人仍然多子多女,其害社會將益烈。唯讀者幸毋誤會,不佞此文,乃所以明婚制進化之程序及各種制度之得失,非專為反對一種學說而作。此段所言,特附言耳。

(附言二)近世各種文明,一言蔽之,為征服自然Conquest of Nature。Nature 欲寒人類,人類為衣以敵之。Nature欲以風雨雷電畏人類,人類收服風雨雷電以

為己用而報之。Nature以山川河海隔絕人類之交通,人類乃造舟車郵電以敗之。夫然,則何解於文中所述「順自然者善、逆自然者惡」。不知Nature一字,同字而含數意。「征服自然」中之「自然」=自然界,「順自然者善」之「自然」=萬物已定之狀態及其應守之規則(見前)。同字異義,無異於異字,此邏輯學中所以有Ambiguity of Terms 一語。恐讀者誤會,故並及之。

劉君此文,意在反對自由戀愛及獨身生活兩種思潮,以為充其類盡其量,必至文明消滅人類斷絕也。夫文明消滅人類斷絕,自非懷抱「空觀」疾視文明,主張「無生」學說之人。固所不願,唯鄙意方今世界人口加增,率已渝物產加增之量。默計將來,人增無窮,物增有限。馬查士Malthus《人口論》,今仍為經濟學界有力之說。杞憂之士,方欲於法律道德種種方面,謀遏制人口加增之量,獨身主義,其一端也。男女性慾,出於自然,少數賢哲,乃能制止,豈有全體人數胥能遵循此法,而使社會斷滅之理?若雲一人所為,必求可以表率群眾,人人效之而無弊,則我耕而人皆可耕,我仕而人盡可仕,豈可因人人將效我耕我仕,致社會他業俱廢,而我遂不可耕不可仕乎。若雲個人對於社會之義務,則社會之存立重在分工互助。人人各盡其能,互為施報,足矣,不必別事酬勞也。即欲格外酬勞,其道甚多,又何必限於為後耶。若夫自由戀愛,更無妨於傳殖,亦不逆乎自然。至其以此而輕視育兒之義務者,由於個人不德耽於逸樂者半,由於社會制度不良者亦半。歐洲婦女率勞於生業,倘兼及育兒,財力時間,均所不濟。若公共育兒制度完全發達,則避妊墮胎棄子之風,當可大剎。無論何種婚制,皆源於傳衍一姓一族之血統而生。全體人類社會之存亡,與之無涉也。少數獨身生活,人類社會不必因之滅亡。全體自由戀愛(育兒職務屬之公共機關,此亦社會事業分工之一),人類社會又豈害於傳殖,唯不利於一姓一族之嗣續耳。然衡以中國之現狀,誠有如劉君所憂,倘尚獨身主義及自由戀愛,則賢者行之,不肖者惑焉,將收「擇種留劣」之效。且吾華女子,育兒外率無他業。(吾俗男子謀生,女子育兒,亦分工之法也。)今不以教育職業先之,猝爾教以放棄為人妻母之責任,淫婿者益以自恣,豈為社會之福?(猶之人力車,惡制也。今不為別謀生計,遽令停業,豈車夫之福?)故劉君此文,於吾之男女青年,頗有一讀之價值也。

獨秀識

靈霞館筆記

倍那兒今世女界第一偉人

劉半農

馬丹撒拉倍那兒Madame Sarah Bernhardt,法國老女伶也。求諸吾國人士,恐千萬人中無一人知之者。而歐美諸國,則一致稱之為藝術界之明星,世界劇台之主盟,甚有尊之為今世女界第一偉人'*The Greatest Woman in the world"者。則其人之人格如何、藝術如何、思想如何、事業如何,必大有可以介紹於吾國人士之價值在。

美人麥費德Cleveland moffett於人生問題研究頗力。余嘗讀其「Is the way of the Transgressor Really Hard?」"How to live long-and Love Long""Repair shops for men and women諸論文而甚愛之。近又於本年(一九一七)二月號之McC/we's月報中見所撰《今世女界第一偉人》一文,乃緒〈敘〉述倍那兒之人格藝術、思想事業,而仍以人生問題為歸宿者。茲以原文過冗,節譯大要如次。

今世最有名望之婦女為誰?其能以心的力量與精神上的感化力及其事業上之成就,使其自身為世界中一最有趣味之婦女者為誰?質言之,今世女界中,堪稱第一偉人者為誰?吾苟持此問題,集全世界之人而為一混合的投票選舉,其結果殆必為馬丹撒拉倍那兒當選。

馬丹之名,舉世無不知者。即遠至亞洲非洲,亦稱道弗衰,亦或簡稱其小字曰撒拉,則猶拿破崙亞歷山大輩之只須稱以族姓,不必更舉小字也。

馬丹在本國時,以虞哥Victor Hug。(法國文豪,即通人誤譯為「囂俄」者是)之懷才自負,睥睨王侯,而一見所演《劉勃拉》Ruy切as (是劇即系虞哥編制,言西班牙皇宮中,有一僕役與皇後相愛,懼皇帝問罪,殺之,又自殺以保全皇後之名譽。)劇中之首幕Premise (此字為戲曲中專有之名詞,可作「主角」「首幕」二義。今原文字前不用as而用in,乃「首幕」之義),竟不恤屈膝其前,攬其手而親之以吻。

其至外國京城時,魔力之大,直如上國君主下臨屬國。帝王也,而屈尊兀坐於包廂之中為之高聲喝彩;皇後也,而手執玫瑰之花球,對舞台而遙擲;鑽石之寶星,則

一贈再贈;皇室之車馬汽船,則有專差承候,供其隨時乘用。

在倫敦時,首相格蘭斯敦Gladstone曾躬詣其宅,與論《菲特拉》Phidre (此劇系法國大詩翁Racine所制)一劇之情節。威爾斯親王及王妃(即英國皇太子及太子妃)且自遠道歸來一瞻風采。

在紐約時,名士愛迪生Edison (美國大發明家)遁世久矣,聞其至,則色然喜曰:「此拿破崙以後一人也,吾不可以不見。」乃破其杜門謝客之戒,為開一夜會,且大演電術,以示敬意。

(以下四節半,詳述馬丹在美國各處演劇時大受歡迎狀況,並詳記所得金錢之數,均瑣屑,不必譯。唯記其在紐約演《加米爾》Camile 一劇[是劇原名Dame aux 皿3謾,小呂馬所編。小呂馬注見後],第三幕畢,叫幕十七次;全劇告終,叫幕二十九次。出劇場時,遲於門外,欲與握手者,多至五萬人。又總計在美國演劇,凡一百五十六次,得資五十三萬三千五百二十金元,平均每次三千餘元。在世界藝術史中,均為從古未有之成績雲。)

馬丹老矣,而精神猶健,似決不願以衰老二字,自殺其成功之志望。嘗謂「已得之勝利,乃過去事實,不足道。吾唯努力前進,期於時時有一新勝利見於吾前,吾意乃慰」。故通常女伶,一至暮年,即銷聲匿跡,不復與世人相見。日唯衣寬大之衣,倦坐安樂椅中,手撫椅柄,對爐中熊熊活火作微笑,似謂此中有無限佳趣.馬丹則視暮年與妙齡無殊。當一九O九年,渠風塵僕僕,往還歐美二洲之間,得資可數百萬法郎。時年已六十有四矣,然猶是英氣撲人眉宇,一「火花四射之明星」也。

去年馬丹至美,某報館派一少年記者往見之,出一親筆署名冊Autograph album向乞真跡留作紀念訖,問曰:「馬丹對於此次歐戰,作何觀念?」馬丹微笑日:「先生以為余當作何觀念?」曰:「吾不知J馬丹日:「吾亦不自知J少停,記者又問曰:「馬丹預料歐戰何時可了?」馬丹亦曰:「先生預料歐戰何時可了?」記者曰:「吾不知。」馬丹曰:「吾亦不知。」於是二人默然相對。記者自知無可再問,即起立告辭,曰:「馬丹再會。」馬丹笑送之門,曰:「先生再會。」記者出,彈指自叩其腦曰:「好奇怪。」馬丹則顧問其書記曰:「他問些什麼?」(此節當與下二節合觀。)

去冬十月(一九一六年),馬丹離美之前,演一新編之戰劇,以為臨別紀念,余(麥費德自稱,下同)亦幸覺列座。此劇情節,乃一法國少年掌旗軍官親語馬丹,而馬丹據實制為劇本者。余見舞台之上,殘陽衰草之中,此七十一歲之老女傑,自飾少年軍官,當其彈丸貫胸,血流遍體,猶手抱三色國旗而疾走,至力竭仆地,乃發其最後之呼聲日:"英吉利長壽!法蘭西長壽!""Vive L'angleterre!Vive la France!"(兼言英吉利者,英法同盟也。)而手中之國旗,尚緊抱勿舍。嗟乎!此景此情,吾知五十年

後,凡曾於是日到院觀劇之人,猶必灑其老淚,呼子若孫而語之曰:「吾於某年某月某日之夕,目睹此垂死之少年軍官也。」

全劇科白,以演繹《耶穌在喀爾伐里Calvary之祈禱》(喀爾伐里乃耶路撒冷附近之一小山,即耶穌受刑處)一節為最佳。其於「渠等明知而故犯,望勿赦其罪」「Ne les pardonnez pas.Ils savent ce qu'ils font"("Forgive them not, they Know what they are doing")一語,凡三易其辭。今直錄之,願讀者瞑目一思:

「渠等(指德人)背棄誓言,欲以人血染歷史,毀我寺院,戮我子弟,亂我婦女。天主,渠等明知而故犯,望勿赦其罪。」(明知故犯,言明知上帝深惡痛疾之罪惡,而故逆其意也。)

「渠等違背條約,阻止人道之進行。如有小弱之國,寧死勿辱,出全力以自衛者,渠等亦彌增其暴力以摧滅之,即盡屠其人,亦所勿顧。天主,渠等明知而故犯,望勿赦其罪。」

「天主,長夜將過,願汝於天明之後,勿更以愛惠加諸渠等,而令其永受苦惱倍於吾等所受。願汝以不疲不息之手痛撲之。願汝以永流不息、永拭不幹之眼淚渥其身。天主,渠等明知而故犯,望勿赦其罪。」(原文每節之下,均有評語,今刪去o )

馬丹在美時,余靜候至四日之久,始能見之於旅館中,談話可一小時。然余甚以為幸,因謁見馬丹者,日必數百人。馬丹按次延見,往往有候至十數日,而談話不過數分鍾者。(此下刪去原文十四行,均言其延見賓客忙碌之狀。)既相見,余即問曰:「馬丹,吾知人生所能供給之物,凡榮譽、愉快、愛情三者,殆以為馬丹一人享盡。今馬丹於藝術界與女界之中,均為不世出之怪傑,見人所不能見,為人所不能為,享人所不能享,直欲使世上一切大人先生,相率羅拜於馬丹足下,而……」言未已,馬丹即笑問曰:「君言信耶?」余曰:「如何勿信?此非鄙見獨然,知馬丹者均作是言也。然以所羅門之尊榮富貴,猶言'世事空虛,人生如幻。生乎斯世,無非勞其靈魂,覓一失望之終局。'不知馬丹亦有此觀念否?」馬丹曰:「此言吾決不之信。吾知人生為一真實之事,且為一值得經過之事。吾年雖老,猶日日竭吾智力,於此真實不虛之生命中,自求其日新月異之趣味。因吾知吾人只有一個生命,有此現成之生命而放棄之,而欲於意想中求一不可必得之另一生命者,妄也。」余聞言大奇,以馬丹為舊教教徒,此種思想,實與教義大背。因問曰:「如馬丹言,彼宗教家謂吾人於現有之肉體生命外,將來更有一靈魂生命,其言不足信矣。」曰:「然,吾不信此說。」曰:「吾人盡此肉體生

命之力量,果能滿足吾輩之慾望,而使其全無缺陷否,此亦一問題也。"馬丹曰:「欲解決此問題,不必問人,但須問己。吾以為,吾人意志中之大隱力The immense latent powers of our wills實屬神怪不可思議。倘能運用之、發達之,則吾輩體中人人各有其夢想所不及之能力在We all have witliin ourselves undreamed of capacitieso 彼事業之成功與否,與夫心之所羨,身之所樂之果能如願與否,胥可於此種能力決之。」(此下刪去原文二十餘行,乃無關緊要之談話。)

余又問馬丹:「對於『死的問題』有何見解?"馬丹日:「余認定『人生』為『樂趣』之代名詞,故樂趣消失之日,即為身死之日。」去年(一九一五)二月,余右足發一巨疽,以行動不能自由為苦。謀諸醫生,醫生曰:'用手術去此足,代以木足,則無恙。否則疽即愈,此足終不能復動。'余即促其施術。時餘子在側,涕泣諫曰:'母年高,不能當此。施術不慎,是以性命為兒戲。不施術,即瘓,又何害。『余曰:『施術不慎固死,瘓亦何異於死。同一死也,而施術未必竟至不慎,即未必竟至於死,何阻為?'今吾右足已易木足,行動無殊於往時。吾於致謝醫者之神術而外,更當自謝其見識與決心。否則今日之日,吾已為一淹滯病榻之陳死人,朝朝暮暮,唯有哭出許多眼淚,對着廢足揮灑而已。」

馬丹於來美之前數月,曾至法國戰壕中演劇六次,余叩以當時狀況如何。渠答曰:「此為吾畢生最悲慘之經歷,亦為吾畢生最愉快之事業。因吾在巴黎及各大都市演劇,雖承觀者不棄,獎譽逾恆,要其愛我之誠,終莫此輩可憐之前敵兵士若。吾於是發生一種觀念,以為我之技術,用於他處,僅為普通之感化物與慰藉物,用於戰壕之中,乃有接觸人類的靈魂之意味。」(此非死後之靈魂,乃生人思想情感之最高級。)

余問馬丹:「年事日增,何以精力不損?」馬丹笑曰:「吾亦不能自知其所以然。即與吾相習之醫者,亦言'他人終有衰老之日,獨此媼弗爾。察其體質,初無過人處,此誠咄咄怪事J然吾仔細思索,知吾今日之不老,實種根於九歲時。爾時吾為小學生,一日,與一表弟同做跳溝之戲,失慎,落溝中,傷臂流血。父兄輩咸戒余後此不可復跳。余曰:『否,無論如何,余必跳。』後校中比賽運動,余以優勝,應得獎品。先生問余何欲,余曰:'余不喜實物之獎品,但願先生書「無論如何」四字予之可矣。』先生不解,告以故,則喜日,『此子可教。』乃取素箋一幅,書』無論如何爾終勝『("In spite of everything, you won!")數字,以作獎品。自是以後,吾數十年來刻刻不忘者,即此數字。故年達七十,猶日必騎馬行數里,或擊網球一二小時。至去年斷足以後,始改習較為柔軟之室內運動,然仍按日操演,無論如何不肯中輟。吾老而不衰之理由,其在斯乎。「夫以一七十一歲之老嬤嬤,年齒與吾輩之祖母、若曾祖母相當,又折其一足,而猶能秉承「無論如何」之教訓,實行其身體鍛煉,試問此等人當

今有幾。

馬丹一生行事,無時不有「無論如何」之觀念。昔年,渠在法蘭西戲院Theatre Francais演劇時,余曾與同寓。見溫和天氣,通人咸衣單薄之衣,而馬丹猶御皮服,似其寒疾已深。然仍每夕登台,未嘗因病輟演。又有一次,時在馬丹中年,渠患肺病,尚於每夕演劇之外,精修雕刻之術。有問其何必自苦至此者,馬丹曰:「吾身上有病,心中無病,病其奈我何?吾每日以八時起身,騎馬至野外吸清氣。自十時始,即獨居一室,治雕刻術。有時腦部充血,頭昏欲暈,弗顧也。」又有一次,乃馬丹受倫敦某劇院之聘,准備登台之第一夕,妝已上矣,忽病發,暈仆於後台化妝室者凡三次。而綉幕既啟,馬丹依舊登場,觀者均大滿意而去。凡此所述,馬丹自謂得力於「無論如何」四字,余則因之證明一定理,曰「人心萬能」。(此節原文為四節二十九行,茲僅節譯大意如此。)

去冬馬丹至美,甫離Espagne船,紐約各日報各雜志記者,已群集旅館中候之。於時,天甫破曉,馬丹睡眠未足,又在大西洋狂風巨浪中顛簸多日,其勞瘁可不待言。乃一人旅館廳事,見記者輩方駢坐以待,即整頓精神,與談此次航海西來情事,清言娓娓,歷數小時不倦,唯命侍者取鮮葡萄少許及牛乳一杯,以潤枯吻。記者輩則歡喜出望外,各出鉛筆小冊,乘其啖葡萄飲牛乳時疾書之。馬丹之言,以十月八日之事為最有趣味。渠謂「是日為星期,船主於晨間接得一無線警電,言』昨晚已有商輪六艘,為德國潛艇轟卻,貴船當嚴為戒備於是船上執事者大忙,盡出救生之物分給搭客。且放下救生艇,俾一有警耗,即可立時登艇。而搭客之紛擾,尤屬不可名狀。餘思戒嚴固當,紛擾胡為者,即商諸船主,假會食處演劇娛客,所得劇資,概由船主代收,捐充紅十字會經費。搭客聞此消息,無不轉驚為喜,紛紛納資購票。余乃在此死神臨頂之關頭,仍抱吾『無論如何』之素志,盡出吾技以娛嘉賓。而德國潛艇竟僥幸未至。彼無數搭客之無限恐慌,亦竟為吾之『無論如何'輕輕抹過。」

余問馬丹:「嗓音清越,歷久不壞,亦有保護之法否?」馬丹曰:「嗓音好壞,本屬天然。然保護不力,天分雖佳,中年以後無不倒嗓者。余保護之法,首在不束胸擋Corsets (西婦束腰所用,其物系有彈性之軟金類或別種物質數十根,並列而成,外縫以布,長約二英尺。用時着肉緊捆,外加襯衣)以害肺,次則保持呼吸之平均,使肺中恆有充分之清鮮空氣。至於飲食,余恆持寧少勿多之主義,肉類尤非所嗜。然此系關於全體衛生之方法,不僅肺喉二部也。」

馬丹演劇,得資極多,然以性好揮霍,金錢到手輒盡。余因問其對於財產之觀念。渠謂:「金錢與財產,實屬不成問題。吾苟需錢,但須演劇數月,即可得五六十萬法郎之數。倘斤斤於居積,費卻許多精神。轉使可以化作適合人生之樂趣之金錢,居於絕

對無用之地,自己憑空添出無限不適人生之煩惱,寧非大愚。」余日:「馬丹以須錢之故,乃肯認真演劇,倘不必作事,而每年有數百萬法郎之入款,則馬丹將安坐而食耶?抑仍認真演劇耶?」曰:「吾人作事,倘必有金錢問題驅策乎其後,則其人必為一不知人生真趣之蠢物。然使果如君言,吾雖仍以勞動為樂,卻只願以一小部分之精力從事演劇,而以一大部分從事於雕刻與繪畫。因雕刻繪畫,事業較演劇略高,而成績之遺流於世間者,其時間亦較為久遠。故就實際言,吾以演劇為業,非出於中心之抉擇,實出於生活上之必須也。」余曰:「願馬丹恕我此間,馬丹於雕刻繪畫二事,亦如演劇之性質相近否?」曰:「此較演劇尤近。」乃歷舉其成績,謂一八七七年,刻一《風清雨過圖》(4^er the storm.'),經法國Paris salon賽會給予優等獎章;後二年,又以雲馬石刻此圖,形較小,鬻於倫敦,得價二千金元(美金);又有油畫一幅,繪一妙齡女郎,手持棕桐數枝,獨立作微笑狀。英國萊頓勛士Sir Frederick Leighton盛稱之,後為比國李奧朴特親王Prince Leopold購去雲(以上三節,原文佔一Column有半,凡一百五十餘行,茲僅譯其大意)。

普法戰爭之後,各處盛傳馬丹拒絕德皇事。謂「德皇欲延馬丹至柏林演劇,馬丹謝日:'德皇,吾仇也。吾奈何以吾技娛吾仇?渠能舉阿爾薩斯歸吾法蘭西者,仇立釋;仇釋,吾明日至柏林矣。'使者往還數次,馬丹堅持此說,議乃未決。」余問此說完全可信否。馬丹曰:「此中尚有傳聞失實處。初,吾欲至阿爾薩斯演劇,德人以邀吾先至柏林演劇為其交換條件,商量至數年之久,余終不許。後余以甚念阿爾薩斯州人,必欲一至其地,即自甘退讓,先至柏林。在柏林開演數日之後,忽德皇使人求言,欲至院中觀劇,余以堅決之辭謝使者曰:'為我代白凱撒,渠倘能以阿爾薩斯一州為吾演劇之代價,則如命。否則渠自前門人院,吾自後門他逸,毋責我以大殺風景也。'德皇知余終不可強,果未至。又有一次,時在普法戰爭十年之後,余在哥本哈根Copenhagen (丹麥首府)演劇,一風度翩翩之德國大使,每日遣人以鮮花贈余,餘一一卻之。至演劇完畢之日,渠又開一極盛之夜宴會,為吾餞行。余覺情不可卻,應其約,則在座陪席者,均一時巨官貴婦。酒至數巡,此不知趣之大使舉杯起立,高聲言曰:'吾為此多才多藝之法國大女伶祝福,兼祝產此美人之法蘭西!'余以其語意輕薄,立即報以冷語曰:『願君為吾法蘭西之全體祝福,墨歇普魯士大使!'(言全體者,不忘阿爾薩斯也。對大使發言,例有Your Highness或Your Excellency等等稱,此言Monsieur,藐視之也。)於是賓主失和,不歡而散。次晨五時許,余尚酣臥,忽為喧擾之聲驚醒。披衣起視,有德官一人,自稱畢士麥之代表,聲勢洶洶,欲強余至大使館謝罪。余冷笑曰:'速去,毋擾吾睡。有話可叫畢士麥或凱撒自己來說,誰與汝喋喋者。'德官無奈我何,竟沮喪去。」余笑曰:「如馬丹言,馬丹殆喜鬧脾氣者。"馬丹曰,「然,餘生平不肯讓

人,遇不如意事,每易發怒。昔小呂馬Alexandre Dumas fils (法國文豪、長於戲曲小說,即通人誤譯為小仲馬者)編《異種》L'瓦rmgere一劇,備吾演唱。曲既製成,忽以劇名失之過激,有更改意。余聞之大怒,造其室而痛罵之謂『汝敢易去一字母者,吾必與汝決斗。汝既搖筆為文,尚欲忘卻本心,為敷衍他人地耶?'時呂馬亦不肯退讓,二人揮拳抵幾,啜啜然出惡言互詈。爭執達半日,各至力竭氣喘,不能更發一言而罷。而劇名卒未更改,則餘一怒之功也。」

(此下刪去原文一Column又三之一,凡一百三十餘行,所記均起居瑣事)

馬丹恆自稱為小兒。數年前,十月二十三日,為其六十七歲壽辰,渠謂賀者日:「諸公可取果餌來,且可親我之吻。因我前此所過六十年,今已不算,只從一歲二歲重新算起。諸公時此七歲之老小兒,理當啖以果餌而親其吻也。」賀者見其風趣如此,果如所言。

馬丹之哲學思想,謂「無論何時何世,人類決不能各得其真正之適宜,因世間奇才異能之士,往往處於為人所用之低地位,而無絲毫之權力。其有權力以用之者,率為全無才能之蠢物。是才能與權力,永遠不能相遇,即永遠不能得其適宜。質言之,凡有奇才異能者,都出其才能以為他人之奴隸,而換得區區一飽之代價。此種現象,無論政體社會有何變更,非至世界消滅之日不止。」

余問馬丹對於戰爭之意見,其答語曰:「戰爭為吾畢生最恨之名詞,是為邪惡與恥辱與慘痛之混合物。凡一切盜竊與罪惡,一人戰爭時代,即可一概赦免,不復認為惡事,又從而提倡之,力行之,使為人類無上之光榮焉!」

余問對人之道如何,馬丹日:"人生苦短,即臻上壽,亦決不能與全世界之人類一一接觸。故吾輩對人當分二種。其能與吾輩接觸之一小部分,即與吾輩生直接之愛惡關系者,吾輩可自審其愛惡之合於正義與否,而以相當之道待之。易言之,吾輩之生命,大半當消長於此等人之中也。其與吾輩不相接觸之一大部分,無論善惡苦樂,均是路人。對待之法,只須牢記『恕而不忘『「Forgive often and Never forget」—語,多愛少恨而已。」

馬丹曰:「餘生平有一不肯拋棄希望、不肯失卻膽量之念,無論何等難事,余必對面與之為敵;無論何等重任,余必竭力擔承之。」

余有一友,嘗問馬丹「人生最重要者,是何事物?」其答語為「是為工作與愛。能愛人,能自愛其生命,能愛工作,則君可永遠不老。吾愛人,吾乃為人所愛。吾工作無已時,故吾年七十有一而猶為少年。"'*WORK ane LOVE.Love people, love life,

love work, and you will never grow old.1love, and I am loved.I work incessantly, and therefore I am young at seventy-one years of age.

(附言)倍那兒生於一八四四年,本名Rosine Bernhardt,後歸Damala氏,照例當稱為Madame Damala,今世人通稱以小字曰Sarah者,示親愛也。

藏暉室札記(續前號)

胡適

前記倍根論「無後」,因憶《左傳》叔孫豹答范宣子之語。襄公二十四年,穆叔如晉,范宣子逆。謂之問曰:「古人有言曰,『死而不朽』,何謂也?」穆叔未對。宣子曰:「昔句之祖,自虞以上為陶唐氏,在夏為御龍氏,在商為豕韋氏,在周為唐杜氏,晉主夏盟為范氏,其是之謂乎?」穆叔曰:「以豹所聞,此之謂世祿,非不朽也。魯有先大夫曰臧文仲,既沒,其言立。其是之謂乎?豹聞之,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雖久不廢,此之謂不朽。若夫保姓受命,以守宗祐,世不絕祀,無國無之,祿之大者,不可謂不朽。」夫立德,立功,立言,皆所謂無後之後也。釋迦、孔子、老子、耶穌皆不賴子孫傳後。華盛頓無子,而美人尊為國父,則舉國皆其子孫也。

李白、杜甫、拜倫、丁尼生,其著作皆足以傳後。有後無後,何所損益乎?

朝鮮字母

1L C 3。日人。入雲刁匚口回公而為芒ir of fZ A|-

T T T戶4M IT、。汁*TH百1UI十可口才q ?f

吾友韓人金鉉九君言,「朝鮮本有此種文字,其原甚古,至漢文入,此語遂衰,至

五百年前始有人恢復之,今普及全國,唯中上社會猶用漢文漢語耳。」此種字母源出何

語耶?吾國古代,未有象形文字之先曾有字母否?如有之,尚可考求否?如無之,則

倉頡以前,吾國用何種語言耶?天皇作「干支」,

其名皆似一種拼音之字,彼所用是何

語耶?附干支之名。

闞逢(甲)屠維(已)上十干困敦(子)大荒落(巳)

旃蒙(乙)

上章(庚)

赤奮若(丑)

敦祥(午)

柔兆.(丙)

重光(辛)

攝提格(寅)協洽(未)

疆圉(丁)玄冢(壬)

單闋(卯)泊灘(申)

著雍(戊)昭陽(癸)

執徐(辰)作噩(酉)

閹茂(戍)大淵獻(亥)

上十二支

此種名如何傳至後世耶?記之者何,所本耶?皆屬疑問。

仲藩歸國,道中寄一片日:「足下有暇,可研究耶穌『後聖派『(Church of Jesus Christ of the Latter Saints)即俗所謂『摩爾門'(Mormon)派。他日能告我以十九世紀之文明,而此派乃能勃興於是時者何也。」此意甚有研究之價值,故先記之。

友朋中又死一個矣!死者亥叟先生,生於一八四九年,死於一九一四年十月十三日,壽六十五歲。亥叟為本市「一尊派」(Unitarian)教堂牧師。其人最恢闊大度,急公好義,大學中最有名之教師皆傾向之,學生中尤多愛戴之者,市民更無論矣。亥叟妻早死,遺一女;後再娶婦,為富孀,不悅亥叟之慷慨豁達,遂離居。亥叟獨處十餘年矣。所得教堂俸結,輒以布施貧苦。有餘則以買書,室中架上多一月內新出版之書,藏書樓所未及有者也。亥叟為世界會會員,故與余相識。頗蒙器重,遂為忘年之交。余今年五月卸世界會會長之職時,演說「世界和平」及「種族惡感」二問題。亥叟亦在座。席終,囑余以稿本與之。明日,亥叟令人抄兩份,自留一本,而以一本歸余。十餘日前,有兩黑種女子寄宿碎姬院(女子宿舍),同院白種女子不屑與同居,聯名上書大學校長,欲令此二黑女移出。校長為調停之計,欲令二女移居樓下,別為一室,不與白女同浴室,又指一室為會客之所。此南方所謂「畛域政策」也(Segregation)。二女中,一出貧家,力薄,以半工作供膳費,故無力與校中當道抗。其一出自富家(父亦此校畢業生,曾留學英國惡斯佛[牛津]及德國漢得堡Heidelberg兩大學。歸國後,為哈佛大學教師者數年),今遭此不公之取締,大憤,而莫知所為。有人告以亥叟之慷慨好義,遂偕其母造謁求助。特亥叟已臥病,聞之一憤幾絕。其友喬治(喬治共和國之創始者William R.George ["Daddy"George])在側,扶之歸臥。亥叟乃乞喬治君邀余及金洛伯母子,與大學教師須密先生同至其家。余等至時,二女皆在,因得悉茲事始末。余以亥叟知我最痛惡種族惡感,故以此事相聞。遂任為二女作不平之鳴,作書與本校日報Gor碇〃Oai/ySun,略謂「三年前,碎姬院女學生二百六十九人聯名上書校長,請拒絕黑色女子住院。校長休曼先生宣言曰,『康南耳大學之門不拒來者,無種色、宗教、國際、階級、貧富之別也。』議遂定。今此言猶在耳,而此種惡感又起……余為大同主義之信徒,以人道之名為不平鳴,乞垂聽之。」雲雲。余親持書至報館。主者不在,乃留書而歸。是夜,日報主筆克來鵬君以電話告余,謂茲事關系大學名譽,不敢遽揭載之。因招餘明日晚餐其家,以便面談。余次日往見之,謂之曰:「吾志不在張大學之惡,乃欲得公道耳。倘不須登載,而可達吾目的,則吾書可毀也。」余因告克君,令往謁校長,告以有人投書言此事,若校長肯主持公道,則吾願收回吾投

書。克君以為然。明日以電話告余,謂校長已允主持公道,雖全院白色女子盡行移出,亦所不恤雲雲。余謂克君,此言大滿吾意,吾書不登可也。此事遂定,黑女得不遷,其白色女子亦無移出者。吾本不欲記此瑣屑之事,今亥叟死矣,余不得不記之,以見亥叟與余之交誼,並可考見亥叟為人好義任俠,為貧困無告者所依歸也。

今日得聞羅斯福演說。羅氏為此邦一大怪傑,譽之者,尊之如神。毀之者,詆為偽君子Hypocrite,謂為貪位喜功。前年有人至欲賊殺之。此邦黨見甚深,雖蓋棺或猶未有定論耳。羅氏演說聲音殊不及白乃恩Bryan,有時其聲尖銳如女子叫聲,然思力明爽,懇切動人,又能庄能諧,能令人喜,亦能令人怒也。今日演說中有言曰,若我至波士頓為文學之演說,則波市人士傾室來聽,以其波士頓之風流鼓舞我,而贊揚我。若我引愛默生之言,謂國家精神所在,在於漁人、樵子、農夫、市販,則波人必掌鼓歡呼。苟告之曰,愛默生時之漁樵耕販,即今日之礦工、路工、婦工、孺工。今日之國家宜顧惜此種工夫之人權雲雲。則波人士將冷笑曰:『不圖羅斯福亦為時俗所壞,非復吾輩中人矣。』是波之人士但欲我高談詩文,而不欲我以詩中真義,譯為人生日用主義也羅氏又言:「政黨若失其造黨時之精神之主義,則毀之可也。今人之所以不肯去『共和『『民主『二黨者,以為此其祖若父之黨,不宜背之。然吾亦有孫矣,若五六十年後進步黨(羅氏所創)淪為敗類政客之傀儡,而吾之孫子,徒以此為其祖父手造之黨,乃不忍毀而重興之,則吾墓中之骨真將轉側矣。」

韋女士歸自紐約,以在紐約美術院所見中國名畫相告,謂最喜馬遠《山水》一幅。此幅余所未見,他日當往訪之。紐約美術院藏中國名畫九十幅,中多唐宋名品。余在彼時,心所注者,在摩根所藏之泰西真跡二十九幅,故不及細觀他室,亦不知此中乃有吾國瑰寶在也。今承女士贈以院中中國名畫目錄一冊,內如唐裴寬《秋郊散牧圖》,宋夏畦《山水》,元趙子昂《相馬圖》,五代顧洪忠《醉歸圖》及《宋神宗賜範文正畫像》,皆無上珍品。又有東晉顧虎頭《山水》一幅,不知其真偽也。

說竹

李寅恭

竹在植物學屬Monocotyleton,極端喜光。凡於氣候溫暖雨量充足之地發生,無不暢茂。其類繁夥,據森林學者言,印度、緬甸及南洋諸島嶼,計出百餘種。我國所產,亦不下四十種。有開花後即枯萎者,有開花兩次及帶刺者。其中實之一種,為用較大,印人呼之為Male bamboo,能生於乾燥砂礫之土。然發育性質,大率相近。為其喜光,故在闊葉派森林陰蔭重復之下,輒不見竹。有之,悉在林區界址之周圍與沿防火線一帶。至鄉村荒地,埋根或播種八九年後,可以成林,傳布遍野,及如千里。春初筍發,竿頭直進。不數星期,而充分之高度已達,長成之速,罕與比倫。

雖然,造林之法,竹則迥殊於凡木也。夫一切滋養料,十分之九從空氣來,固泛指各項植物而言,而在竹尤證為不虛。試觀新筍發出,一年以內,枝葉不具,如無同根之老竹峙立其旁,傳達空氣中之食料,則新竹根下,所蘊蓄者易竭而竿瘦。故善培竹者不斬伐罄盡,使下年之筍,無從得滋養料,而林不存。必也查其竿數,得歲產之確量。伐售之先,酌留前去二年之所產者,以為定例。既可保育幼筍,且日漸成熟,始為有用之材。按年遞進,如是做去,則元氣無虧,出產自昌盛矣。

養竹除茂林之內,時或有待剪除,謂之thinning,越年一次。售成熟之竹產,亦越年一次。此英人在印之常則也。竹之天年,大抵從二十至五十年不等。不擇土質,唯干瘠之區,產竹略較遜耳。成林以後,收利當豐。雖在近赤帶地方,出產太多,少商業上之價值。然處人口稠密、銷用浩大,如今之我國南中部落,林產凋零,實於日常生活上,能占絕大勢力。如農田上需用,取代一分之進口木料,未嘗於經濟無毫末之影響。形造紙原料,向多取資於竹。近十年來,英人在印,既襲此法,創辦實業,且選最適合造紙之竹五種,所謂Bambusa arundinacea, B.Tulda, B.polymorpha, Cepha-lostachyun pergracile, Melocanna bambusoidee,加意培植,成效大著。種竹一節,今而後不敢視為林業上餘事也Q

科學與基督教

陳獨秀

此篇為赫克爾所著《世界之謎》(參看本志二卷二號)二十章之一,譯者識。

科學與基督教之沖突,日益劇烈,亦十九世紀特徵之一也。近世自然認識長足進步,昔之神秘的世界觀不可再事維持,日益明了,則此種沖突之劇烈,勢所必然。近世天文學物理學及化學皆足以證明自然法則,獨能支配宇宙。而近世動植物學及人類學又能確實證明此法則(即指自然法則)得以適用於有機物之全體。基督教則與二元論Dualismus哲學相結托,否認所謂「精神生活」Seelenleben亦自然法則所包之說,其爭遂益烈矣。

論近世科學與基督教世界觀之沖突而難合者,莫若十九世紀神學大家斯陀羅Friedrich Shtrous (德意志人,生於一八O八年,卒於一八七四年)氏所著《舊信仰及新信仰》一書。乃於基督教教義與近世自然科學之沖突,洞察無余。且對於迷信之要求,主張保護理性Vemunft (馬君武先生譯作《良知》,參見本志二卷二號及三號)之權利。謂為代表富於渾一的自然觀之哲學見解亦無不可。哈特曼Eduard Hartmann (德意志人,生於一八四二年,卒於一九。六年)氏亦由哲學方面論此沖突難合之理。

世人若曾讀斯陀羅及佛耶兒巴哈Feuerbach二氏書,並維廉德雷伯William Draper 之《宗教與科學沖突之歷史》,則此篇等諸贅疣。雖然,吾今評判此大戰爭之歷史的經過,亦非無用之業。蓋近代教會之對於一般科學殊於進化論,橫加攻擊,日甚一日。茲之辯論,亦非得已。加之謀政治與宗教之結合,抑壓自由思想,妨害科學研究,以行其絕對統御權者,大有人在也。

吾人今日之辯,非欲於基督教會加不當之攻擊。乃教會攻勢強大,僅以赴科學及理性之急而已。吾人所急應防禦者,首當施諸羅馬教(即吾國所謂天主教)。何以言之?其迷信雖與他教會無大殊異,而其實際上有強大之組織,率天下無數愚民,來攻甚猛,其危險困難乃非他之宗派所可同日而語者。

以其於基督教之文明史有重大之關系,殊以其根本反對理性與科學,吾人慾正當批評之,不得不略分其發達之時期為四。第一,最古之基督教Urchristentum。第二,羅馬教Papismus。第三,宗教改革Reformation。第四,近代之偽基督教Scheinchristentum。

第一,最古之基督教時期在最初三世紀。仁愛同尊之基督,以視古代文化之水平,猶遙出其下。其所知者,唯猶太之傳說而已。彼之遺書,未嘗聞也。今所據以知彼及彼之教義者,唯《新約全書》之重要部分,即第一《四福音書》、第二《保羅之書翰》是也。《四福音書》者,乃紀元三百二十五年,尼克亞Nicaea Bithynia (乃小亞細亞之舊市)會議(英語謂之Nicene Council,三二五年、七八七年兩開宗教大會議,此乃第一次),集僧正三百十八人,就前三世紀間相傳之偽作及諸多矛盾之書籍中,輯錄而成者也。其選擇去取之際,眾議不合,終付諸神之靈驗。置諸書於祭壇之下,禱諸神,凡神所賜書當躍在聖幾之上,否則為人間所作不正之書。已而《四福音書》果一躍而登幾上,遂據此以為基督教之真正基礎(其實《馬太》《馬可》《路加》三傳皆非基督之遺書,其死後二世紀之初所作。《第四約翰傳》則二世紀之中始成。四書中矛盾處不知凡幾)。悲哉,今日信奉此《四福音書》之神奇者,尚不知有幾千萬人也。「

次於《四福音書》之根據,乃使徒《保羅之書翰》十四篇也(大半皆偽作)。其中保羅之真作(據近代之批評,真者僅《羅馬書》《加拉太書》《哥林多書》三篇)皆出於《四福音書》之前。所載離奇難信之事尚少,且視《福音書》多有與合理的世界觀相調和之傾向。職是之故,近代進步之神學不據《福音書》,寧據《保羅之書翰》,以建設理想的基督教是即謂之保羅教也。

保羅之人格,在人類學上甚有興味者也。其血統之關系,頗似基督。保羅之父,希臘人;其母,猶太人。兩人種之特性相合而傳之此異種兒。塞米提克Semitic種之東洋式具體的想象,與阿利安Aryan種之西洋式批評的理性,巧相補助。此固明白見諸保羅之教義者也,且保羅教之勢力得駕古之基督教而上者,亦以此故。謂為以希臘哲學為父,以猶太宗教為母所生之新現象,寧非至當。

關於基督本來之教義及目的與彼性行重要之點,諸神學者之說日益紛歧。一方若斯陀羅、佛耶兒巴哈、鮑爾、魯南諸人之歷史的批評,亦日益闡明事實,下公平之論斷。而博愛之高尚原理,及由此產生之倫理最高原則所謂「黃金律」均與彼無關。此兩者先乎基督數百年以前之人,既知之而行之者也。(參照第十九章)

第二,羅馬教在文明史上為最宏大現象之一。其間雖經若干時代之大變動,而今日尚擁有強大之勢力。基督教徒凡四萬一千萬人中,羅馬教徒居其大半(二萬二千五百萬人)。自四世紀至十六世紀一千二百年間,支配全歐羅巴之精神界而荼毒之者,羅馬教也。其間戕賊人間精神之自由活動,妨害科學之真理,墮落清凈之風儀,其為害

於中世歐羅巴者,實不可以計數。古代燦爛之文化,至此墜地。關於認識真理之程度,殆降而鄰於野蠻。若詩歌、若美術、若煩瑣哲學、教父哲學等,精神活動之外未嘗不有所發達,而稱為中世文化者。然此等文化,皆當時威權赫赫之教會之仆婢。精神之自由研究,固橫被壓抑也。羅馬教以專事來世永遠生活之准備,及蔑視自然而絕不加以研究,為其神聖之義務。此風至十六世紀宗教改革時,始稍稍改之。

中世十二世紀間文化之退步,其受諸羅馬教之賜者,言之殊冗長也。佛雷對里克(Friedrich 口普魯士王,生於一七一二年,卒於一七八六年)大王有言曰,試觀前史,盡人皆知自君士但丁大帝以訖宗教改革,全世界(按古之歐洲人,恆以歐羅巴為全世界)皆為狂氣所充滿,此可謂知言也矣。此狂氣時代之簡潔記載,見諸布西內爾Biichner所著之《宗教的及科學的世界觀》,其詳則讀蘭克Ranke (德意志史家,生於一七九五年,卒於一八八六年),諸家之歷史而知之。此黑暗時代之遺物證跡,所在多有。史家所述,絕非無根之談。而羅馬教之歷史家,於此等證跡並無充分之研究,且從而變易事實,捏造奇譚,以誑愚民。

羅馬教所加之種種壓制暴逆中,尤足使吾人不可容忍者,其猛攻科學是也。彼基督教置信仰於理性之上,視理性為應盲從信仰之物。以地球上現世之生活,不過想象的來世生活之准備。以此,故反對科學之研究,且攻擊之。此在基督教教義上當然應有之事也。然其堂堂正正,猛攻痛擊,則自四世紀之初殊於尼克亞會議始。其攻擊成功之程度,視中世紀自然認識及此項書籍程度之淺薄,即可知矣。古代文化所傳之典籍,大半殘佚。其倖存者,不僅妨害其流通,刑吏且注目所謂異端,即自由思想家發表合理的思想。當之者輒捕而燒殺之。一元論之大哲學者基阿兒達挪布魯挪Giordano Brano (意大利人,生於一五四八年,卒於一六。。年)、宗教改革者約翰虎士Johonn Huss,及其他十萬人以上所謂「真理之證人」者,皆罹此慘。獨立之思想,經驗的科學之研究,埋沒於羅馬教強力壓制之下者,凡一千二百年。中世紀科學歷史之各頁,皆告吾人以此事也。

吾人所貴乎真正之基督教,且欲於此瀕於滅亡之宗教中,救出取而加入吾人之一元論的新宗教者,果何在乎?曰,是在倫理的方面及社會的方面。基督教真正光明之方面,若人道、黃金律、寬容、博愛等原理,皆古代之文化,非基督教所始倡。而羅馬教乃高揭此等文化為標志,實則逆用之。其對他教徒也,不以基督教的仁愛,而以狂信的嫉惡。且不獨以火以劍處異教徒。即對於同一基督教之他宗派,亦極殘忍酷虐。苟有抵抗法王之權力者,咸遭癱滅。赫赫一世之託爾克馬達Torquemada者,其為異教糾察所Inquisition所長也,僅西班牙一隅,被燒殺之異教徒,凡八千人,收沒財產以科其懺悔者,凡九萬人。荷蘭加耳五世Karl V.時,遭殺戮者以五萬計。此時世界財帛集

於羅馬,法王資以淫樂。當羅馬教全盛時代,遭基督教愛之狂信的嫉惡而犧牲者,前後逾一千萬人。其獨身生活、秘密懺悔、及其他不法之制度等暗幕中犧牲者更不知凡幾。羅馬法王未嘗受何等之罰。一千二百年間,以「神之名」造此無邊可恐之大罪惡。神果存在,胡不降罰?

(未完)

夏克通探南極記

李張紹南

Earnest H.Shackleton氏,愛爾蘭人,卒業於倫敦之Dulwich大學。曾於千九百零三年,隨斯科特博士探南極,為其所賞識。因有疾先歸,未幾人海軍。四年後,被舉為英探南極隊長。乃擇取科學人物為侶伴,攜二三年食物、篷帳、雪車、衣服、科學器具、照相鏡等物,又帶影戲及留音機器各一、印字機一、縫衣機二、最新制之汽車一(是汽車之用於冰上者)。各事俱備,乃乘Nimmd船自英倫赴新西倫,但停數小時於Wright島之Cowes。因英王欲看Nimrod船,及與探險隊握別。英後並給夏氏國旗一面,以備其至南極時,植樹以為標志。此千九百零七年七月事也。

次年正月,探險隊離新西倫,鼓輪南行。途中舟遇大颶,幾破。舟抵南冰洋岸後,遂築房舍以過冬。氏決意欲使一小隊前往察看Erebus火山之石。此山為Sir James Ross 於千八百四十一年正月二十八日所探得者。因夏氏疑其石必異於常石,且知彼處之氣候,遂遣數人南往。山不易登,但此數人卒得攀引而上。見火山口寬半英里,深九百尺,大於意大利之Vesuvius火山三倍。各以所見,筆於手冊上而返。

一冬冷度,及冰之厚度,與天氣一切,日有詳細記載。不覺春令更始,乃撿取食物七百七十五磅(約計可為九月一日之糧),又帳篷二、雪車四、驢四,每驢負行李衣服二包、斧四、油燈二、科學器具小葯盒一,並麥九百磅,以為驢之食料。時為千九百零八年十月二十九日。臨行與舟中人握手而別。夏氏日,吾越四年,卒得二次南來,以探我目的所在之地。吾此去,甚適吾之心志。探險隊既出發,每日所視甚微,但見一片雪地而已。十一月二十六日,行過英探險家斯科特所至之地,復向前行。既而,槍斃二驢,因其不能拖車,復得食其肉。十二月七日,最後一驢墮入深壕內而死。是時,伊等每日只行三里。及至一高原,有五六千尺之高度。二十四日,又行至一處,地高九千五百尺。再行二百五十里,則至南極。當時食物有限,僅及三禮拜之餅干,然仍向前行。次年五月九日,至緯線之南八十八度,會食物將盡始回。蓋此地距南極僅九十七里也。

歸舟後,計百二十六日中,得行千七百里。當夏氏往探南極時,另一隊往探南Magnetic極,並考察其地石質及探Victoria Land。夏氏先請Professor David領此隊。彼等得至其地,植英旗,三呼萬歲而回。彼等於百二十二日,亦經過千二百里程途。此地多企鵝鳥(penguins),行似人,喜聚集於一處,有大力,然被擊則易斷骨。又有力tifere,能住於冰內,又能生活於熱度二百度之氣候中,誠異物也。

夏氏率其探南極隊於千九百零九年三月二十二日返至新西倫。拈須而笑日,今日如到故鄉矣。前一年日日所見皆石雪冰海,無青樹鳴鳥可以見聞。今又得書信若干通,送入吾手,喜知家族戚友之安善,我樂何如。此隊到英後,夏氏得政府特贈一獎牌。又集款二萬鎊,以為此行之費。千九百十四年,夏氏又組織一探南極隊出發,今甫回國。他日有暇,當續記之。

英國游學指南

程振基

近來嘗接國中同學來函,詢問戰爭期中,如來英留學,較之戰前有以異乎?又戰時留學之狀況,有何困難之處乎?曰,無以異也,無困難之處也,請於課讀之餘,謹舉所知,條答吾同學並有志來英留學之諸青年。

留英之費用自歐戰發生以來,英倫百物日見昂貴。凡食宿書籍衣服諸費自視前倍增,今後亦唯有加無減,謂之無異,殆事實不可能。然為諸君家中籌款設想,則在往日每年籌備千圓,此特省使儉用,每年千圓,亦可敷足。蓋戰前鎊價甚高,現極低落。粗而言之,即往日千圓僅換英金百鎊,今可換得百二十鎊有餘也。以予個人之觀察,似覺留學經費,至少每年亦須千圓。否則不及人大學,受高深之學問,而與彼邦下流社會為儕。貽機誤時,為害不可言狀。前有覆車,可為殷鑒。前留英儉學會同人初蒞此邦,每年得家中濟助約六百圓,僅足夠入鄉間私立寄宿學校。此種學校,每年膳宿費約共四百圓至五六百圓不等。所剩書籍衣服零用等,為數幾何,自不待煩言而知其狀難堪矣。一二年後,出鄉校,寄寓旅舍,其膳宿費固有豐儉之不同。以今日計之,每星期旅費一鎊,實為不可再少之數。校費,習工程或實驗科學者恆巨,如倫敦London,比明罕Birmingham皆為五十鎊。他處較廉,然俱不在二十鎊以下。若習政治、法律、經濟,通常連報名費約十二鎊而已。此外有報考費、書籍費、衣服費、以及零用。統計之,每年非有千圓,雖萬分含苦,決不能窺大學之門徑。予見破產籌足六百金來此,而怏怏以歸者,誠可憫已。敢告諸君,如有志來學,請以學問為前提,不至虛擲金錢,貽誤時光。每年籌足千圓,方作放洋之想。唯第一年治裝及川資,至少亦須四百圓。

入大學前之程度吾國中學畢業生,決無考入大學之希望。然有中學畢業文憑,多數大學均可全免,或免一二科入校試驗。唯倫敦大學無免試之例,且一科落第,他科亦連帶不錄。各大學入校試驗,程度不同,然相歧不遠。所試凡四門,英文、外國文、算學、物理(習文科者拉丁或希臘文)。理科生注重算學及物理,文科生注重英文

及外國文。算學試驗凡兩場,每場六題,數學、幾何、三角、代數(蘇格蘭四大學且重圖算Graphs)。英文有英國歷史、地理、論文、文法,及名人著作等,亦試驗兩次。總之習文科者,英文必夙有根底,理科則算學原理須極透熟,此主要之點也。

放洋之期英國大學每年間始之期,大都在九十月之間。入校考試恆在九月初旬。故放洋之期,宜在五六月內。抵英後,尚得余時預備考試。若在秋冬啟行,竊恐有誤學年之恨。初次來英,似由海道較為穩便。戰期中,自上海乘日本株式會社之郵船繞好望角而來,絕無危險,唯行期約兩月耳。深望在滬寄一掛號信致留英中國學生會。其住址如下:The Chinese Students Union,36Bernard Street, Russell Square, London W.C.到時,學會派人登船招待,一切必甚周到。

現時留學之狀況英人夙性尊重個人之自由,雖在戰時,不無防範查察異邦人之行動。然一切無意識之限制,絕未嘗見。平日居留,殊與前無異。唯欲出本城五里之外,當日不返,則須親持一「無異證書」(英名為Identity Book,上註明姓名、年歲、住址、籍貫、身材及一切履歷,並須二英籍殷戶署名),先期到警察總局報告何處去,何時歸。到所往之處,亦須報名。返時,且必聲明。此種手續初行時,見其警廳人員,深似我國官場習氣。今漸稔熟,殊不覺有困難矣。

旅英寓所普通約分二種。一為寄宿舍,一則寄寓人家。前者大略與吾國小客棧相同,純系營業性質。若夫寄寓人家,常有賓主之情感。有時且甚自由,更能與其親戚朋友往來,得知其社會之真相,即語言上亦大有裨補。然此類人家不數數覦,要在其人之品性與交際之誠懇何如耳。若謂英人鄙睨黃面兒,殆不可一概論也。

英國大學之專長茲所謂專長者,乃就英島各大學比較而言。現時留英同學約共三百人左右,分散於十二大學。習政治、法律、經濟者多集於倫敦;理工科,倫敦亦屬優善。唯他處大學,亦各以其地勢及特種工商業之發達,有專長之處:如習船政,當以格拉斯哥Glasgow及紐克索Newcastle-on-Tyne二處為最優;若煉鋼、冶金,則推薛費爾Sheffield;制皮、紡織,則推里茲Leeds;醫學、農學,則屬愛丁堡Edinburgh;工程學,以便於實習而言,則莫過於格拉蘭斯哥與曼且斯德Manchester;商科,則屬比明罕Birmingham;若夫劍橋Cambridge、惡斯佛Oxford二大學,雖極名高,實老式之貴胄學校,仍重文學哲理諸科,其餘數大學,或無吾國同學寄跡其間,有者亦不過一二人,無足贅述。唯各區大學受戰事影響,男學生人數大減,至少亦過半數。以故有數種附科已經暫行停止,唯醫科蒸蒸日上。此時習工者亦易覓工廠實習。時乎時乎,諸君如有志,幸勿交臂失此千載難逢之機會也。

六月十八日作於英國

國外大事記

記者

希臘國王被逐

大戰發生以來,處境最艱窘而不名譽者,莫希臘若也。內則維尼柴洛自立臨時政府,以與中央相抗。外則軍警以及交通機關全被協約國收取。雅典政府實際上早無絲毫實權。本志前期已歷有記述。然在協約方面,猶以為未足。本年六月十一日,協約國駐希委員約納爾氏謁見希首相柴米士,代表保護希臘之各國,要求希王康士旦丁遜位,並須於王太子外,指定繼祚之人。希政府接此要求,即召某前任首相等開御前會議,決定為國民利益起見,希王當與王太子退去國外。翌十二日,柴米士宣布希王遜位於次子亞力山大。十三日,亞力山大行即位典禮。同時,協約國軍隊在陪盧士登陸。又分布拉利薩,以及特沙利各地。希臘王國政府管轄區域,殆全部移歸軍事支配之下。十六日,約納爾對希首相柴米士提交下列之通牒:

(-)協約國欲就希臘特沙利地方(希領最大之農產地)購買谷類,公平分配於希臘國民。

(二)為防止一九一五年以來之事變再發,嗣後關於協約國希境駐軍之安全保障,須力求確實。

(三)協約國希望希臘之統一的憲法正當行使。

(四)為維持雅典秩序起見,應將科林士海峽移交協約國管理。

此等通牒,希政府當然絕對服從,無商量之餘地。閱數日,協約國迫令柴米士內閣,對於所視為親德派首領之前首相格納利司、前陸軍參謀總長茲司馬尼士等,發驅逐國外之預告。再越數日,約納爾即代表協約國,占希臘統監之地位。英法意各國公使同時由希臘撤退。新王亞力山大亦移居乃叔之別墅。柴米士內閣,方宣言將與維尼柴洛政府會商統一希臘事宜,至二十四日,已不能安於此位。新王容約納爾氏之意,命維尼柴洛組織內閣。次日,維氏即抵雅典,正式視事。所有薩洛尼加臨時政府之幹部,盡為雅典政府之中樞。一九一五年四月三十一日選舉之議會(前王在位時,以該

會多維尼柴洛黨,下令解散)亦重新召集。

維尼柴洛既握希臘政權,即於六月二十九日,宣布與德、奧、土、布斷絕外交關系,召回各該國之駐使,同時即人交戰狀態。英、法頻年計划,至是乃告大成。

希臘廢王康士旦丁,出丹麥王族。王後梭非亞,乃德皇威廉第二之妹子,故能熟知德國內情。且鑒於塞比羅孟之覆車,不欲以國家供反乎己意之犧牲,任協約國如何挾持,不稍改其態度。英、法兩國,欲以維尼柴洛代主希臘久矣。徒以俄意兩國,不予贊同,遂遷延未決。至是,意大利先將協約國所允希臘參戰報償之亞爾巴尼亞收歸自國保護(六月三日宣布)。俄國政府毫無所益,則正式抗議英法在希臘所行之舉動。謂俄國固不取希王康士旦丁之所為,但強迫遜位之手段,俄國未便贊同。俄國抱定宗旨:對於希臘之政體與其行政機關,主張當任希人自擇之,他人概不得過問。且因此撤回派往希臘南部之遠征軍。協約國之步趨不同,實以此行為最著。其影響巴耳干將來之局面者,亦所關至巨。此吾人所宜注意者也。

俄國騷亂與內閣更迭

俄羅斯新內閣經一度之改組後,宜其可以小康,乃自六月以後,國中秩序紛亂。克朗斯太、希爾新伏等重要地區,且宣布脫離臨時政府關系。前敵戰士則多誤解平等,不欲聽命長官,自由行動,以致大受挫敗。內地罷工風潮兔起鶻落。農民侵奪國有土地,亦復無所忌憚。政府中之穩和派若工商總長柯諸瓦洛夫、大元帥安己塞夫等相繼去職。陸軍總長克侖斯基、農務總長柴爾諾夫等竭力以維持秩序自任,不能即收效果。軍工代表會議權勢日漲,浸至總攬國政,左右政府方針。七月中旬,政府有遷赴莫斯科之動議,卒亦未果實行。軍工代表會則決定召集全國軍工代表會議,討論接收全部政權事宜,暫時仍由現政府權理國政。同月二十日,內閣開會討論即行宣布採用民主共和國體事宜,擬待軍工代表會表示意見,然後宣布。總理李伏夫氏反對改革舊制,謂足召亂致亡,並反對即行宣布共和。謂唯民選之國會,始能決此大題。且不以解散下院、及政府政策須受全國軍工代表大會決議案之指導為然。故於定議之後,即行具書辭職。陸海軍總長、社會黨領袖克侖斯基氏乃繼掌大政。次日發表宣言書,申明今日第一重要問題,乃當施用全力,以御外敵,保衛新政府,以弭內亂。又申明決定九月三十日選舉國會議員。八月間,當召集協約國社會黨大會,討論協約國外交政策之趨向,並協助施行俄國革命主義。政府當派平民代表及外交家參與該會議。至內政之重要問題,為盡速依據直接平等秘密普及之選舉權,施行地方自治制度,、不日且將下諭取消階級與封典,及除因勇績外所授之一切勛章。逾日,軍工代表會即通過決議案,謂軍事叛徒,當加處決。總理克侖斯基氏亦得各處來電,表示忠誠。乃一面持強硬手

段,處決叛徒。加里西亞陣線第十一軍一全師、以從逆之故,同遭轟斃。一面召集全國主要團體,派遣代表,集會莫斯科討論國務。觀此則克內閣權力強大,殆遠出曩時內閣以上也。

軍工代表會幹事部發出重要宣言,以為政府之助。其大旨日:

大難現降臨於國家與革命。陸軍之潰敗,無異為敵人辟路。且增人民之恐慌,播反對革命之種子。軍紀之亡,叛亂之起,將使興登堡之攻勢便於進行,而前敵陣線,勢將瓦解。官僚黨客方預備起事,恢復舊朝。臨時政府鞏固前敵陣線,施行民治,改革社會,防杜反對革命,不遺餘力。當此危急存亡之秋,國民咸宜服從政府,以免革命事功,墮於一旦雲。

德奧社會黨之媾和條件

德奧兩國社會黨代表,以參與瑞京國際社會黨大會,於五月下旬,就瑞京開會協議,決定媾和條件六項。分記如下:

(-)不並合領土。

(二)不要求償金。

(三)南斯拉伯民族地方,並奧、匈直屬領須保留於奧、匈雙立國之版圖內。但社會黨員,對於上列地方住民,取得自主權之運動,不可不予援助。

(四)芬蘭及俄領波蘭,當各成獨立國。加利西亞之人民,當在奧地利主權之下,享有自主權。波蘭問題之永續的解決,當依中歐兩強國與俄領波蘭之獨立國間自由協定。

(五)恢復陸上並海上通商之自由。改良保護貿易制度。一切之海洋航路,連結大洋與大洋之運河,國際間敷設管理之鐵道,當設定國際的行政機關。

(六)依一八五六年巴黎和平條約成立之海上諸原則,當一並復舊。就中當禁止商船捕拿與商船武裝。廢止捕獲審檢所。減少戰時禁製品,如被服、食糧之原料,當削除之。封鎖權當加調節。海上並空中戰斗使用之機械的手段當加制限。

除前記六項外,該黨員代表等又決定反對並合比利時,且寄塞耳維亞以同情之感。其議決曰,塞爾維亞當與孟的尼哥合體,而確保海洋之出口。各該國須不受巴耳干諸國外之干涉,各自處理內政。

國內大事記

記者

督軍稱兵與復辟

近數月來,政潮澎湃,事無巨細,無不與督軍息息相關。綜近事記之,其發縱為政客,其被害為人民。其扛木梢,硬出頭者,則督軍也。其號召之旗幟,屢次變換。最初由軍事會議,一變而為外交問題,再變而為憲法問題,三變而為內閣問題,四變而為總統問題,五變而為復辟問題。月余之內,變更至六次之多。茲將其最近變象,撮述於次。

督軍之獨立各督軍憤憤出京,集議徐州。本志前期,已有記述。五月二十九日,首由倪嗣沖宣布與中央脫離關系。奉直等省,一致效尤。有地方之督軍,如張作霖、張懷芝、楊善德、李厚基、閻錫山、畢桂芳、趙倜、曹銀、陳樹藩等相繼響應。盧永祥據有淞滬,亦起而效之。有軍隊之師長,如李長泰、吳光新、張敬堯等亦如應聲之蟲,通電紛馳,搖旗吶喊。細繹其通電原文,大致皆維持北洋系、團體為重等語。事實不善,措辭頗難。唯倪嗣沖長電一通,言之成理,亦若果系為憲法國會,不涉己身問題者,為此番通電之傑作。至通電而外,出兵問題,並無若何事實,大抵取威嚇降服主義而已。

督軍獨立後之內江督軍團八面威風,揮戈北上,大有旁若無人之概。說黑龍江畢督,竟為師長許蘭洲所逐,倉皇出走,許則自為督軍。山西之閻錫山,被逼於河東軍人景蔚文,討閻旗幟,至今招展。其山西省長孫發緒、福建省長胡瑞霖,則又各被其督軍逐走以去。綱維一弛,威信全爨矣。

各督軍之總參謀處各督軍脫離中央,以天津為策源地,似組織臨時政府,推徐世昌為臨時大總統,段祺瑞為總理。徐州張勛,不甚贊成。於是設立總參謀處,為臨時政府之預備,雷震春為總參謀,徐世昌為大元帥。六月三日,通電成立。唯內部分子復雜,有共和派、有帝制派、有官僚派。而一派之中,又分直隸系、安徽系、交通系,各擁一黨魁,以爭臨時總統之位置。北洋派之首領,以王、段、馮為三傑。而天

津方面,因馮態度圓滑,排斥極力。各派人士,除段派及進步黨外,大都主張復辟。六日,該處議會。共和派與帝制派爭論激烈,繼以用武,雷震春頭破血流。一般老頭兒革命人物,無拳無勇,遂不敢再赴總參謀處。外交團方面,不但不承認該處,且時以辛丑條約關系,提起責言。外逼內江,該處無法維持。成立一星期,僅熱鬧二日,過此則門前冷落車馬稀,幾等於無形消滅矣。

獨立時之大總統督軍干憲,相率稱兵。近畿則獨立,沿江則中立,以隔斷西南之應援。李仲軒通過國會,因督軍勢盛,推託不來。王聘卿、伍博士均雍容坐鎮,不聞有何指揮,有何策劃。大總統進退維谷,夏壽康等從而恐嚇之。李經羲半推半就,必引元首於違法而後已。頭腦簡單之總統,至此殆無自主之能力。蓋北洋直系,本可擁黎。而直系中之河間,又復別有主張。是以皖系橫行,直系坐視。大總統除以個人名義通電勸告外,無一毫辦法。其府中秘書,如黎諭、金永炎等,又為督軍團指斥之僉壬,引嫌以去,而大總統益孤立矣。

督軍獨立與外交團此次中國政變,各國政府,皆異常注意。以事關中國內政,無干涉之必要,故大都皆采旁觀態度。唯美國政府以中美為東西二大共和國,休戚相關,素敦友誼。近見中國政府因對德宣戰問題,與美國表同情,致釀成內政之騷動,極為遺憾。曾訓令駐京美使芮恩施氏面謁元首,陳述友誼的忠告。深望中國內亂,早日救平。速組織強有力之政府,以保全國際地位雲雲。並由美使芮氏將該政府之訓令,正式於六月六日,送達外交當局。其他各國,皆視各督之獨立,為謀叛之亂軍。外人報紙呼倪、張等皆曰叛督。唯日本則對於叛督,以叛亂目之。而對於美之對我警告,頗不滿意。觀東報之論調,及政府之態度,大有不肯干休之勢。朝野皆曰,日本在中國政治上占特殊地位,美國單獨警告,干涉中國內政,是蔑視之也。故必對美交涉,務令美國了解日本在華之地位雲雲。嗚呼!獨立國家之內政,容人置喙耶?獨立國家之政治上,亦容他國佔有特殊地位耶?國人宜志之。

督軍獨立與民黨北洋系督軍,稱兵北犯,背叛中央。民黨之政客軍人,皆義憤干雲,亟思討逆。孫文、唐紹儀、李烈鈞等先後赴粵,聯絡川、湘、滇、黔、桂、粵六省,共起義師。海軍總長程璧光、第一艦隊司令林葆輝等,亦在滬宣言,斥責叛督,擁護共和。滇軍師長張開儒、方聲濤等,尤摩拳擦掌,大有劍及屐及之勢。

督軍獨立與張勛各督軍會議徐州,相率獨立。而張勛初陽為反對,嗣以倪嗣沖之長跪哀求,始允出面相助。當其時對於兩方,不即不離,似居間作調人者。殆欲以溫和手段,達其率兵入京之計也。大總統仁柔長厚,對於張勛電詢免段事,以極溫和之語電復之。電雲,芝泉磊落光明,功在民國,投艱遺大,獨立不撓。元洪兩歷共和,皆同患難。繼任之始,即重以國事相煩。屢次乞休,未敢曲允。原欲為砧危之國,留

此老成,遂使以勞苦之身,困於久役。平居思念,每用歉然。乃者國交既絕,政變迭生,閣員既相率辭官,國會復要求改組,浸致總理孤立,庶政廢弛。委曲調停,苦無良策。設坐視糾紛,必將決裂。既無使國會解散之方,益至陷總理困難之境,誤國負友,咎在藐躬。再四思維,無寧元洪辜舊日之交情,尚為芝泉保將來之威信。區區苦衷,亦不求芝泉之見諒也。各督軍省長等,職在封疆,誼關休戚,國所與立,民具爾瞻。況與芝泉交誼盹摯,尤勝元洪。為謀必忠,愛人以德,不為芝泉綿不盡之思,而為芝泉聚無名之訟,設使枝節橫生,秩序中亂,內召邦人之閱,外啟鄰國之侵,誰復於芝泉有恕詞乎?執事元老壯猷,萬流仰鏡,仍望愷切勸導,咸體斯意.民國一體.情如家人雲雲。張得電後,亦無聲響。旋由李仲軒轉達總統,謂此次事變,張可出任調停,但須明發命令,召其北來等語。大總統以李系新任總理,所陳策劃,自可照行。遂以病急亂投醫之手段,明發命令,並特派專車,迎迓來京,共商國事。於是辮兵辮帥,遂搖擺人都矣。

督軍獨立與副總統馮河間本北洋派之直系,與段系微有區別,加以副總統頭銜,與單純督軍不同。故此次各督軍獨立,馮河間守中立態度.天津總參謀處之皖系,極力排擠之。馮憤而辭副總統,並通電各督,勸令和緩。但細繹其電,僅有勸解之意,無理法之可言。即於各督,亦無絲毫貶詞,於中央亦無不懶之語。

督軍獨立與國會督軍獨立所發表之電文,雖亦有北洋系、北洋團體等名目,而揭蕖號召,則皆以國會不良為詞。故國會與獨立督軍,實有不兩立之勢。國會中分子,有主張總辭職者,有主張自請解散者,有主張任憑武力解散,不可自行放棄責任者。議論紛紜,卒以任憑武力解散,不自放棄責任者佔多數。研究、討論兩派,無可如何。遂施其拆檯子伎倆,自行拆卸。凡研究、討論兩系人物,相約辭職。湯化龍為拆台計,並議長亦犧牲之。湯之辭職書一面到院,主席以變更議事日程,討論此案付表決。起立多數,續以准辭付表決通過。當日即選出吳景濂為議長。吳議長亦於當日就職,可謂迅速之極。而研究派議員,一面辭職,一面赴天津划策。適張勛擁兵入京,行抵津門,以限期解散國會為最要條件,限至六月十二日晚止。據夏壽康傳述,如十二日不下解散國會命令,十三日晨,各督軍即當自由行動。總統軟化,俯首聽從。唯伍代總理,堅不副署。命令擬就,送至李經羲副署,李不可。轉而請段祺瑞、范源濂,均被拒絕。時期已迫,無已,乃以閣員外之江朝宗當之。中華民國之國會遂於六年六月十二日再天一次。茲將關於解散國會之命令電文,並志於次俾知當時之無可如何,婉轉馬前之情狀也。

六月十二日,大總統令雲:上年六月,本大總統申令,以憲法之成,專待國會。開國五年,憲法未定,大本不立,亟應召集國會,速定憲法等。因是本屆國會之召集,

專以制憲為要義。前據吉林督軍孟恩遠等呈稱,日前憲法會議及審議會通過之憲法數條,內有眾議院有不信任國務員之決議時,大總統可免國務員之職,或解散眾議院,唯解散時須得參議院之同意。又,大總統任免國務總理,不必經國務員之副署,又兩院議決案與法律有同等效力等語,實屬震悚異常。考之各國制憲成例,不應由國會議定。故我國欲得良妥憲法,非從根本改正,實無以善其後。以常事與國會較,固國會重;以國會與國家較,則國家重。今日之國會,既不為國家計,唯有仰懇權宜輕重,毅然獨斷,將參眾兩院,即日解散,另行組織。俾議憲之局,得以早日改圖,庶幾共和政體,永得保障等語。近日全國軍、政、商、學各界,函電絡繹,情詞亦復相同。查參眾兩院,組織憲法會議,時將一載,迄未告成。現在時局艱難,千鈞一發,兩院議員,紛紛辭職,以致迭次開會,均不足法定人數,憲法審議之案,欲修正而無從。自非另籌辦法,無以慰國人憲法期成之頌歌。本大總統俯順輿情,深維國本,應即准如該督軍等所請,將參眾兩院即日解散,剋期另行選舉,以維法治。此次改組國會本旨,原以符速定憲法之成議,並非取消民國立法之機關。邦人君子,咸喻此意,此令。

大總統電雲:元洪自就任以來,首以尊重民意,議守約法為職志。雖德薄能鮮,未雇輿情,而守法勿渝之素懷,當為國人所共諒。乃者國會再開,成績鮮鮮。憲法會議,與行政立法兩方權力,畸輕畸重,未劑於平,致滋口實。皖、奉發難,海內騷然,眾矢所集,皆在國會。請求解散者,呈電絡繹,異口同聲。元洪以約法無解散之明文,未便破壞法律,曲徇眾議,而解紛靖難。智勇俱窮,亟思遜位避賢,還我初服。乃各路兵隊,逼近京畿。更於天津設立總參謀處,自由號召。並聞有組織臨時政府與復辟兩說。人心浮動,訛言繁興。安徽張督軍北來,力主調停,首以解散國會為論。迭經派員接洽,據該員復述:如不即發明令,即行通電卸責;各省軍隊,自由行動,勢難約束等語。際此危疑震撼之時,誠恐藐躬驟然引退,立起兵端,匪獨國體政體根本推翻,抑且攘奪相尋,生靈塗炭。都門首善之地,受害尤烈。外人為自衛計,勢必始於干涉,終以保護。亡國之禍,即在目前。元洪籌思再四,法律事實,勢難兼顧,實不忍為一己博守法之虛名,而使兆民受忘(?)國之慘痛。為保存共和國體,保全京畿人民,保持南北統一計,迫不獲已,始有本日國會改選之令。忍辱負重,取濟一時,吞聲忍痛,內疚神明。所有各省長官,其曾經發難者,各有悔禍厭亂之決心。此外,各省亦皆曲諒苦衷,不生異議。庶幾一心一德,同濟艱難,一俟秩序回復,大局粗安,定當引咎辭職,以謝國人。天日在上,誓勿食言。黎元洪文

江朝宗聲明副署命令電萬急馮副總統、督軍、省長、巡閱使、護軍使、鎮守使、各報館鑒:現在時艱孔亟,險象環生,大局岌岌,不可終日。總統為救國安民計,於是有改選國會之命令。朝宗仰承知遇,權代總理,誠不忍全國疑謗,集於主座之一身。

特為依法副署,借負完全責任。區區之意,欲以維持大局,保衛京畿,使神州不至分崩,生靈不罹塗炭。一俟正式內閣成立,即行引退。違法之責,所不敢辭。知我罪我,聽諸輿論而已。江朝宗叩文

督軍獨立與李內閣此番各督軍之獨立,表面為國會,骨子裡無非為內閣問題。國會明令解散之後,千呼萬喚不出來之李九,即附張大辮子之驥尾人都,實行組閣。各督軍之意向,以李非北洋系統,群起反對。有主張擁徐者,有主張擁段者,有主張擁王者。最離奇者,則如張懷芝之主張田(文烈)內閣,而交通系則有主張梁(士詒)內閣者。李老九初以為得大辮子為護符、即可壓服各督軍,威嚇各政黨,實行辮子軍之副官內閣。不料弄巧成拙,四面受敵。北京《晨鍾報》載,張勛致倪嗣沖函,謂仲仙此次來京,非我請來,他自要來,我並不一定要仲仙組閣雲雲。是張之扶持,甚不可靠。幸王聘卿始終相助,力任疏通,始於六月二十四日,登台就職。至其閣員之分配,初擬仿熊希齡辦法,延攬耆碩時賢,組織第一流內閣。張嗇夫、趙次珊等皆預選。迭電徵召,皆不允來,甚有將原電璧回者。無已,以第二流人物當之。配置尚未妥當,角色尚未來齊,而大辮子於三十日夜扳轉面孔,悍然復辟。李九無奈,捲起行李,仍回天津。數年來之總理癮,獲過七日,亦不幸中之幸也。

督軍獨立與復辟各督軍獨立之時,天津總參謀處本為復辟之預備。但復辟派別,各各不同。有虛君共和說,有徐東海攝政說,有袁克定說。因種種原因,暫以中止。迨張勛以北洋派老大哥資格武裝人都,名為主持內閣,辦理善後。至二十七日,康有為北來。三十日夜,張即召集遺老及軍警要人開秘密會議,決定舉行復辟。即同人清宮,接洽一切。一面推江朝宗、劉廷琛、王士珍、陳寶琛叩公府門。總統接見,江等即出代黎寫具之還政文書。逼令蓋印,總統力拒之,然亦無法制止。七月一日清晨,清帝溥儀以上諭宣布,改正朔為宣統九年,一切用人行政等制度,一從宣統初年名稱。授張勛為內閣議政大臣,其餘附和諸人,各授職有差。段祺瑞一聞此信,連夜派靳雲鵬運動山東軍官,反對復辟。一面派人向倪嗣沖接洽。次日,即親至馬廠。李長泰與段既系同學,感情甚好,見面之下,情不能卻。唯張懷芝不贊成。乃運動張懷芝之弟,由弟疏通其兄。而倪處回信,要求只討張勛一人,不能牽涉他人。段允其要求,始能在馬廠號召。去年熱心稱臣之段芝貴亦挺槍出馬,恢復共和,可謂滑稽之極。此次復辟,前後十日即消滅無余。唯清帝溥儀,依然高拱深宮。但張勛逃入荷蘭使館,犧牲一安徽督軍已耳。

復辟後之中央政府張勛復辟,黎總統避人日本使署,不能執行職務,由馮副總統代行大總統職權,就職於南京。段祺瑞亦乘時出為總理,設國務院辦事處於天津。研究、交通兩系,出為閣員。伍外交總長、程海軍總長因首都陷入賊巢,攜印來滬。

段氏忌之,亟予一律免官。蓋程不附段,伍曾副署免段者也。

復辟之大總統印大總統被逼出府,所有總統印信,交由侍從武官丁槐將軍保管。京津多故,丁將軍即攜印來滬,寓客利西飯店。馮、段索印之使,絡繹於途。丁以此項印信系黎親交,必須黎有親筆書函,囑交某處,即交某處。段意必交至國務院而後快。着人持黎總統寒電,送交國務院雲雲。丁調查電局,無此寒電,不敢遽交。又以馮代總統現在南京,何以不可徑交南京代總統,須繞越送交國務院,益滋疑惑。段以與丁交涉,不得要領,即控由公解。於七月二十日午後,由廳出單,將丁將軍並印信一並提至公廳,轉解護軍使署,徑行解京。

通信

獨秀先生鑒:近年以來,滬上頗有以世界語號召國人者。讀《新青年》之主張,及新聞之所報道,青年學子頗有風向之勢。最近蔡孑民先生返國,提倡斯語,既不遺餘力。而錢玄同先生,辯護世界語之功用,預測世界語之將來,尤屬言之成理(見《新青年》第三卷第四號通信欄中)。其能辟吾國文士之舊思想,欽佩無似。履恭不敏,對於世界語,夙抱懷疑之觀。猶憶壬子之夏,與懷中同游巴黎,遇國人某君,與共辯駁世界語之無用,某君卒無以應,懷中當或憶之。今請更以曩日所持之理,以質諸錢玄同先生。足下其許之乎?

今欲評論世界語之價值,當分別三種觀法:(一)自理論之言語學之方面觀;(-)自民族心理之方面觀;(三)自世界語之功用方面觀。一種言語之善否,未易言也。言語學者,乃遍究各民族之語言,志取其美點,定為原則。故言語之利便與否,文法之適用與否,不得不依專門家之判斷,視其與言語原則之關系何似。世界語之單語,襲取歐洲各國成語,漫無秩序,而文法之構成,若賓格Accusative case之存在,皆言語學者所視為最不完全之點。至其語之太近似於意、法、西、葡諸國語言,今於羅馬支派諸語Romance Language存在之際,而加以無端之擾亂,尤為學者所不取。說者謂世界語在已存之人造的國際語中,固簡而明,以言語學理律之,猶未純也。

上茲所述,猶為本問題之小端。吾於言語學,乃門外漢,焉敢摭拾一二人之言,即據其權威,而施諸此經過三十星霜之言語?(按柴門霍夫之著,最初見於一八八七,屈指計之,迄今適當三十年。)吾人當於言語其物之外之上,而更加以推究。夫一種之言語,乃一種民族所藉以發表心理、傳達心理之具也。故一民族有一民族之言語,而其言語之形式、內容各不相同,語法有異,而所函括之思想觀念亦復不齊。蓋各民族之言語,乃天然之言語,各有其自然婚變之歷史,故言語乃最能表示民族之特質者也。吾讀德、法、俄文人哲士之偉著,讀其譯本,終不若讀其原書。吾師哈蒲浩嘗謂英、法、德三國哲學家典籍,皆當讀其原文,否則無由捉摸其真義。理想如此,感情更無論矣。吾昔最好誦《歐馬之謳》QrnrWi矽yam波斯詩人之作,而英之詩家費子哲Fitzgerald所譯者也。波斯學者某且謂歐馬之真精神,費子哲之所傳者,十分中不過五分而已。世界語既無永久之

歷史,又乏民族之精神,唯攘取歐洲大國之單語,律以人造之文法,謂可以保存思想、傳達思想乎?吾未敢信也。更進而言之,今日世界上雜志書籍出版之數,其採用世界語者,視諸採用英、德、法、俄文者,其量其質,比測若何,當為識者所盡知。若謂將來世界語之出版物,且將日增,則英、德之人士果肯舍其國語,而採用半生半死之人造語乎?吾又未敢信也。且吾聞之,意大利人以世界語太與其國語相肖似,以其有污丹泰「神劇」之神聖語,排斥甚力。是則將來世界語之發展,更遙遙不可期。今復學術發達,各種科學皆由國際間定其相當之名詞,如氣象學、海洋學,皆曾為學者大會所規定,則又何勞世界語為共用之名詞。至若地名之不統一,則多由歷史上之關系。比利時而應作Belgnilo,希臘而作Greknjo,既失其音,又喪其源,吾不識果有何利?(吾昔主張各國之地名、人名應依其國之書法、讀法,[日人峰岸米造即行此法]而加以英、德、法諸國相當之名詞。數年前吾國出版之《歐羅巴通史》,即其例也。)總之,洋翰林之詆毀世界語,或自有其理由在。吾則以為,稍窺各國文學蹊徑,涉獵其散文、韻文,有所覺悟者,必以為一國民之思想感情,必非可以人造的、無國民性的生硬之語言發表而傳達之也。

關於世界語最大之問題,厥為世界主義之觀念。今日禍亂相尋,人類固自相殘殺,甚且以同一國家、同一民族之人,恃武力,逞狡謀,而肆為殺戮。然將來之世界,必趨於大同,則無可疑。質言之,則世界大通之局勢,在歐戰之先,已具其雛形。自北京至倫敦凡十二晝夜,美洲棉之歉收,吾人全蒙其影響。政局之變朝見於北京,而夕見於紐約之晚報。英人關於國籍之笑話,謂某之父為德人,母為法人,生於英,而結纏於美。凡此皆世界大通之確據,世界主義之先驅也。然世界主義是一事,而世界語又是一事,二者未必為同問題。有世界語,未必即可謂世界主義之實現也。世人不察,以世界語為促進世界主義之實現者,誤矣。吾嘗默察世界之趨勢,國民性不可剪除,國語不能廢棄,所謂大同者,利益相同而已。identity of intirests今日之科學思想,已無國界,而異日之利益,亦無國界。所謂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而絕不能以唯一之言語表出之。考過去之人種,多漸漸滅。將來所殘余者,唯諸重要之人種及其混合之種而已。言語亦猶人種,自古以來淘汰凈盡者,日而有見。而英、法、德、俄及吾國之語,今後且必常有變化而未能即瀕於危亡也。易言以明之,世界之前途乃不同之統一Unity in diversity,而非一致之統一Unity in uniformity也。吾以為世界語之觀念,亦猶孔子專制之觀念,欲罷黜百家也。

最末更有欲言者,則假使世界語之功用若說者之巨,其名亦殊未妥當。言語學者,謂就歐洲之民族中,亦以用拉丁支派之言語者為便。世界語所採用之單語,以英、法、德、意之語為多,若瑞典、挪威半島之單語,採用極稀,若夫東洋之文字,更全不在世界語之內。吾族民數之巨,吾國文學之豐富,奈何於所謂世界語,反無絲毫之位置

耶?茲僅就鄙思所及,拉雜書此上陳左右,並以質諸提倡世界語者。書不盡意。

陶履恭白

孟和先生足下:來書論世界語,思精義繁,迷信世界語過當者所應有之忠告也。唯鄙意尚有不敢苟同於足下者,希略陳之。來書謂「將來之世界,必趨於大同」,此鄙人極以為然者也;來書謂「世界主義是一事,世界語又是一事,二者未必為同問題」,此鄙人微有不以為然者也。世界語之成立,非即為世界主義之實現,且世界主義未完全實現以前,世界語亦未能完全成立。然世界人類交通,無一公同語言為之互通情愫,未始非世界主義實現之一障礙。二者雖非一事,而其互為因果之點,視為同問題亦非絕無理由。此仆對於世界語之感想,而以為今日人類必要之事業也。譬之吾中國,閩、粵、燕、趙之人相聚,各操土語,其不便不快孰甚?普通官話(即國語)之需要,自不待言。今之世界人類需要取材多數通用之世界語,不能強人皆用英國語或中國語,猶之吾國需要取材多數通用之官語,不能強人皆用北京話或廣東話也。足下倘不以此見為大謬,則於世界語三種懷疑,似可冰釋。世界萬事,皆進化的也。世界語亦然,各國語何莫不然?雖不完全,豈足為病?極言之,柴門霍夫之世界語即不適用而歸淘汰,亦必有他種世界語發生。良以世界語之根本作用,為將來人類必需之要求,不可廢也。各國各別之語言,依各國各別之民族心理歷史而存在,斯誠不誣。然所謂民族心理、所謂國民性,豈終古不可消滅之物乎?想足下亦不能無疑。足下謂世界語為無民族之語言,仆則謂世界語為人類之語言,各國語乃各民族之語言。以民族之壽命與人類較長短,知其不及矣。且國界未泯民族觀念存在期間,各國語與世界語不妨並存。猶之吾國不能因此時未便強廢各省方言,遂謂無提倡普通官話之必要也。足下倘無疑於全中國之國語,當亦無疑於全世界之世界語。語言如器械,以利交通耳。重在一致之統一,非若學說興廢有是非真謬之可言,來書以孔子專制,罷黜百家喻之,似不恰當。況提倡世界語者,未嘗欲即廢各國語耶?今之世界語中,東洋各國語無位置,此誠吾人私心之所痛憾。欲彌此憾,是在吾人之自奮。吾人之文明、吾人之藝術果於世界史上有存在之價值,吾人正可假世界語之郵,輸出遠方,永遠存在(此意已於三卷四號本志答錢玄同先生書中略言之)。否則於人何尤?閉門造車,出門每不合轍。雖嚴拒世界語而謂人不我重,究於吾文明存在之價值有何補耶?世界人類歷史無盡,則人類語言之孳乳亦無盡。世界語所採用之單語,在理自不應以歐語為限。此義也,迷信世界語者當知之,務為世界之世界語,勿為歐洲之世界語爾。仆猶一言欲質諸足下者,足下輕視世界語之最大理由,謂其為人造的而非歷史的也。仆則以為重歷史的遺物,而輕人造的理想,是進化之障也。語言其一端耳,高明以為如何?率復不具。

獨秀

獨秀先生:我以前所說要把右行直下的漢文改用左行橫迤,先生回答道,「極以為然"。現在我想,這個意思先生既然贊成,何妨把《新青年》從第四卷第一號起就改用橫式?近年以來所出的雜志,我所看見的第一個改用橫式的是美國留學生所辦的《科學》,後來教育部出板的《觀象叢報》也是用橫式。這兩種雜志都是講科學的,常有算式表譜嵌在文章中間,用橫式便利,自不消說得。至於別種雜志書籍,即使不純粹講科學或完全和科學不相乾的(小說、詩歌之類),也是用橫式比用直式來得便利。因為以後的中國文章中間,要嵌進外國字的地方很多。假如用了直式,則寫的人、看的人都要把本子直搬橫搬,兩隻眼睛、兩只手都費力得很。又像文章中間所用的符號和句讀,要他清楚完全,總是全用西洋的好(《科學》的符號和句讀,全用西式,看下去很明白。《觀象叢報》仍用中式,便不醒目),這又是宜於橫式的(直式的用西洋符號和

句讀,引號在直式裡面只能用L A』兩種,西洋引號,很不適用。止有《旅歐雜志》和《旅歐教育運動》把.,:;?!記在每句每讀的底下,留出字的右旁,以便記「本名符號」等等。依我看來究竟不甚清楚)。況且眼睛是左右橫列的,自然是看橫比看直來得不費力。《新青年》雜志拿除舊布新做宗旨,則自己便須實行除舊布新。所有認做「合理」的新法,說了就做得到的,總宜趕緊實行去做,以為社會先導才是。這改直式為

橫式,雖然是形式上的事情,然而於看、寫二層都極有便利,所以我總想先生早日實行(《新青年》於原文譯文並列的文章,既用橫式,而Page的排列,仍照中國舊式,這更不便,尤其不可不改良)。

改用橫式以後,符號和句讀固然全改西式,但是有人說,疑問號的「?」,嗟嘆號的「!」,可以不必用。胡適之先生道:「竊謂疑問之號,非吾國文所急需也。吾國文凡疑問之語,皆有特別助字以別之。故凡』何』'安』』烏』'孰』'豈』『焉『『乎『'歟『『哉』諸字,皆即吾國之疑問符號也。故問號可有可無也。」(見《科學》第二卷第一期《論句讀及文字符號》)劉半農先生道"一種,似可不用。以吾國文言中有』歟『『哉『『乎'『耶』等,白話中有『麼『'呢'等問語助詞無須藉助於記號也。然在必要之處,亦可用之。'!'一種,文言中可從省,白話中決不可少。」(見《新青年》第三卷第三號《我之文學改良觀》)我以為這話不很大對。我國文章裡面的「也」字,也有當疑問詞用的。《論語》:「子張問十世可知也」,「並有人焉,其從之也」,「豈若匹夫匹婦之為諒也」,這幾個「也」字,都是疑問詞。《禮記•祭義》:「夫人日,此所以為君服歟」,這個「歟」字,又是決定口氣。(這是俞據說的。見《古書疑義舉例》卷四)又《尚書•西伯戡黎》:「我生不有命在天。」《呂刑》:「何擇非人,何敬非刑,何度非及。」《史記》所引的底下都加「乎」字,這是疑問詞不用「乎」字的。又

像那「焉」字,在每句頭上或中間的,除訓「何」的外,還有訓「於是」的(見王引之《經傳釋詞》)。又「乎」「哉」這類字,疑問也用它,嗟嘆也用它。像「人焉庾哉」的「哉」字是,「惡用是鴻鴻者為哉」的「哉」字是「!」;「其然豈其然乎」的「乎」字是「?」,「使乎使乎」的「乎」字是「!」。諸如此類,倘使不加符號,實在不能明白。所以我以為這兩種符號也是必不可少的(有人說,上列的幾條例,是古人文章的不整齊,現在新體白話文章,出於人造,這種地方當然要做得很整齊,決不許再有例外,那麼似乎「?」「!」仍是可省。這話我也不以為然。新體文章用字固然有定,倘使再加符號,豈不格外明白。又我所主張中國書籍須加符號一層,並不限於現在的書,就是古書,將來如其有人重刻,也非加符號不可)。

還有「……」符號表「說話停頓」和「語意未完」,也是不可少的。《左傳•襄公廿五年》有句道:

盟國人於大宮,日:「所不與崔、慶者……」晏子仰天嘆曰:「嬰所不唯忠於君利社稷者是與,有如上帝J 乃欲。

這一節里加了「……」符號,才能顯出「所不與崔、慶者」底下「有如上帝」四個字還沒有喊出,就被晏嬰搶了去重行說過。

又《尚書•顧命》「奠麗陳教,則肄……肄不違。」江聲注,「肄肄重言之者,病甚氣喘而語吃也。」《史記•張丞相列傳》:「昌為人吃,又盛怒。曰:'臣口不能言,然臣期……期知其不可。陛下雖欲廢太子,臣期……期不奉詔。這都應該用「……」號去表他口吃的神情(《史記•高祖本紀》「諸君必以為便……便國家……」章太炎先生說,這一句,《漢書》里改做「諸侯王幸以為便於天下之民,則可矣。」比《史記》明白完備得多。大約漢高祖那時看見諸侯將相做出一種「天命攸歸奏請登極」的樣子來,請他做皇帝,心裡雖然快活得很,面子上覺得有些不好意思答應出來,於是漲紅了臉,說出這樣一句不爽快不完全的話來。《史記》直錄原語,《漢書》照他說話的意思譯成一句明白完備的文章,所以兩書記載不同。那麼,在兩個「便」字的中間,用「……」號表說話停頓,「家」字底下再用「……」號表語意未完,便活跳畫出一個正要做皇帝時候的漢高祖來了)。

胡適之先生又說,一切「本名」在西文裡面,都是把第一個字母用大寫,中國文應該在「本名」的下面記一橫畫(直式則記在「本名」的右旁)。這話我極其贊成。《孟子》「季孫曰異哉子叔疑」,這一句有兩種解法:

(1)季孫曰:「異哉!」子叔疑。(趙岐說)。

(2)季孫曰:「異哉!子叔疑J (朱熹說)。

《左傳》「遂置姜氏於城潁」,這一句也有兩種解法:

(1)遂置姜氏於城潁。(杜預說)

(2)遂置姜氏於城,穎。(金人瑞說)

這兩條,朱熹和金人瑞的解說都是錯的。假使當日孟軻、左丘明做書的時候有了符號,自己記得明明白白,那麼朱熹、金人瑞也不至於隨便亂解了。

以前我寫信給先生和適之先生,說《水滸》《紅樓夢》《儒林外史》《西遊記》《金瓶梅》,和近人李伯元、吳部人兩家的著作,都是中國有價值的小說,這原是短中取長的意思。也因為現在那種舊文學家的謬見,把歐、曾、蘇、王、歸、方、姚、曾,這些造劣等假古董的人看做大文學家,反說施耐庵、曹雪芹只會做小說,便把他排斥在文學以外,覺得小說是很下等的文章。所以我們不得不匡正他們的誤謬,表彰《水滸》《紅樓夢》那些書。其實,若是拿十九、二十世紀的西洋新文學眼光去評判,就是施耐庵、曹雪芹、吳敬梓,也還不能算做第一等。因為他們三位的著作,雖然配得上稱「寫實體小說」,但是筆墨總嫌不幹凈。若是和西洋的Goncourt兄弟、Moupassant,、TolsW Turgeneb諸人相比,便有些比不上。這大概有兩個緣故:(1)中國小說家喜歡做長篇小說,動不動便是八十回一百回,一定要把許多各色各樣的人寫在一處。人數既多,寫的時候總有照顧不到的地方。於是寫某甲寫得很得神,寫某乙便容或不能完全合拍。外國小說,專就一種社會,或一部分的人,細細體察,繪影繪聲,惟妙惟肖,不在乎字數多、篇幅長,在乎描寫得十分確切。這是勝過中國小說的地方。(2)外國小說家拿小說看做一種神聖的學問,或則自己思想見解很高,以具體的觀念,寫一理想的世界(中國陶潛的《桃花源記》很有這一種的意味),或則拿很透闢的眼光去觀察現在社會,用小說筆墨去暴露他的真相,自己總是立在「第三者」的地位。若是做的時候,寫到那男女戀愛奸私,和武人強盜顯他特殊勢力那些地方,決沒有自己忽然動心,寫上許多肉麻得意的句子。所以意境既很高超,文筆也極干凈。中國小說則不然,就是施、曹兩公,也未能免俗(像武松打老虎、賈寶玉初試雲雨之類),吳敬梓自己也頗有酸氣(像虞博士祭泰伯初之類)。這一層,是中國小說更遠不及外國小說的地方。施、曹、吳三人以外,《西遊記》雖說恢詭別有情致,究竟是「理想主義派」里的名產,拿新文學的眼光去看,實在是過去時代的東西,和施、曹的「寫實派」去比,便有新舊的不同。《金瓶梅》雖具刻劃惡社會的本領,然而描寫淫褻,太不成話。若是勉強替他辯護,說做書的人下筆的時候自己沒有存着肉麻的冥想,恐怕這話總是說不圓的。(《野叟曝言》里的文素臣、《老殘游記》里的鐵補殘、《九尾龜》里的章秋谷,寫得全智全能,都是作者自道。叫人看了,實在替他肉麻。)至於近人李、吳兩家,適

之先生說他「皆為《儒林外史》之產兒」,這話很對。論到名筆意境,實在比《儒林外史》還差一點。所以我以為就是《水滸》以下的幾種小說,也還遠比不上外國小說。

至於從「青年良好讀物」上面着想,實在可以說,中國小說沒有一部好的,沒有一部應該讀的。若是能讀西文的,可以直讀Tolstoi、Moupassant這些人的名著。若是不懂西文的,像胡適之先生譯的《二漁夫》、馬君武先生譯的《心獄》、和我的朋友周豫才、起孟兩先生譯的《城外小說集》《炭畫》,都還可以讀得(但是某大文豪用《聊齋志異》文筆和別人對譯的外國小說,多失原意,並且自己摻進一種迂謬批評,這種譯本,還是不讀的好)。

總而言之,中國現在沒有一件事情可以不改革。政治革命,曉得的人較多,並且招牌上也居然寫了「共和」兩個字了;倫理革命,先生已經大加提倡,對於尊卑綱常的舊倫理痛加排抵,主張完全改用西洋新倫理;至於文學革命,先生和適之先生雖也竭力提倡新文學,但是對於元明以來的中國文學,似乎有和西洋現代文學看得平等的意思我以為,元明以來的詞曲小說在「中國文學史」裡面必須要詳細講明,並且不可輕視,要認做當時極有價值的文學才是。為什麼呢?因為在當時,他是「開新的」,還有先生所說的「其內容與社會實際生活日漸接近,斯為可貴」的緣故。但是到了現在,這種文學又漸漸成了過去的陳跡。現在中國的文學界,應該完全輸入西洋最新文學,才是正當辦法。

我們既然絕對主張用白話體做文章,則自己在《新青年》裡面做的,便應該漸漸的改用白話。我從這書通信起,以後或撰文,或通信,一概用白話,就和適之先生做《嘗試集》一樣的意思。並且還要請先生、胡適之先生和劉半農先生都來嘗試嘗試。此外別位在《新青年》裡面撰文的先生,和國中贊成做白話文章的先生們,若是大家都肯「嘗試」,那麼必定「成功」。「自古無」的,「自今」以後,一定會「有不知道先生們的高見贊成不贊成?

有人說,現在「標准國語」還沒有定出來,你們各人用不三不四、半文半俗的白話做文章,似乎不很大好。我說,朋友!你這話講錯了。試問「標准國語」請誰來定?難道我們便沒有這個責任嗎?難道應該讓那些專講「乾脆」「反正」「幹麼」「您好」「取燈兒」「錢串子」,稱「不要」為「pie」,稱「不用」為「pong」的人,在共和時代還仗着他那「天子腳下地方」的臭牌子,說什麼「日本以東京語為國語,德國以柏林語為國語、故我國當以北京語為國語」,借這似是而非的語來抹殺一切,專用北京土話做國語嗎?想來一定不是的。既然不是,則這個「標准國語」一定是要由我們提倡白話的人實地研究「嘗試」才能制定。我們正好借這《新青年》雜志來做白話文章的試驗場,我以為這是最好、最便的辦法。先生,你道對不時呢?

錢玄同

玄同先生:《新青年》改用左行橫迤,弟個人的意思,十分贊成。待同發行部和其他社友商量同意,即可實行。但是改用白話一層,似不必勉強一致。社友中倘有絕對不能做白話文章的人,即偶用文言,也可登載。尊見以為如何?文中符號,到不得已的時候,自然用得。說話停頓和語意未完的時候,自然當用虛點做符號,方能清楚。就是引用古書,或他人的話,中間不關緊要的,也可以省略,用虛點代之。本名旁加符號,往時本有此法。但是人名地名,要用單畫雙畫分別,不用還要討論一番。中國小說,有兩大毛病:第一是描寫淫態過於顯露。第二是過貪冗長(《金瓶梅》《紅樓夢》細細說那飲食、衣服、裝飾、擺設,實在討厭)。這也是「名山著述的思想」的餘毒。吾人賞識近代文學,只因為他文章和材料都和現在社會接近些,不過短中取長罷了。若是把元明以來的詞曲小說,當做吾人理想的新文學,那就大錯了。不但吾人現在的語言思想和元、明、清的人不同,而且一代有一代的文學,抄襲老文章,算得什麼文學呢?但是外國文學經過如許歲月,中間許多作者,供給我們許多文學的技術和文章的形式,所以喜歡文學的人,對於歷代的文學,都應該去切實研究一番才是(就是極淫猥的小說、彈詞,也有研究的價值)。至於普通青年讀物,自以時人譯著為宜。若多讀舊時小說、彈詞,不能用文學的眼光去研究,卻是徒耗光陰,有損無益。並非是我說老究的話,也不是我一面提倡近代文學,一面又勸人勿讀小說、彈詞,未免自相矛盾。只因為專門研究文學和普通青年讀書,截然是兩件事,不能並為一談也。此時用國語為文,當然採用各省多數人通用的語言。北京話也不過是一種特別方言,哪能算是國語呢?而且既然是取「文言一致」的方針,就要多多夾入稍稍通行的文雅字眼,才和純然白話不同。俗話中常用的文話(像「豈有此理」「無愧於心」「無可奈何」「人生如夢」「萬事皆空」等類),更是應當盡量採用。必定要「文求近於語,語求近於文」,然後才做得到「文言一致」的地步。高明以為如何?

獨秀

獨秀先生鑒:先生議論新穎,思想高超,每讀大作,輒愛不釋手。茲有疑問數則,前曾請示多人解釋,俱未能滿足。先生學貫中西,素所欽仰,如蒙不棄,進而教之,幸甚。疑問列下:(一)具中學之國文程度者,應讀何書獲益可期最多,進步可期最速?(二)具高等大學之國文程度者,應讀何書獲益可期最多,進步可期最速?(三)中學校應否將文字學列入課程?大學文科應否列《小學》為主要科目?(四)大學預科國文課程,應以何者為模範文?關於學術之文,如《史通六家篇》《荀子非十二子篇》,關於文章之公式利病、源流派別之文,如陸機《文賦》《國故論衡》等應否注重。以上數條,鄙人懷疑已久。請先生在下期《新青年》通訊門內裁答為幸。此上。

即頌著安。

馮維鈞謹啟

具有中學國文程度者,應讀《馬氏文通》《助字辨略》《文字蒙求》《經傳釋詞》《古書疑義舉例》等書,庶幾於用字造句之法,稍有根底。具有高等大學國文程度者,倘志在文學,研究名家詩文集,自不待言。而《爾雅》《揚氏方言》《許氏說文》《論衡》《廣雅》《文心雕龍》《史通》《藝苑卮言》《文史通義》等書亦不可不精讀也。西洋文學史及現代文學潮流,亦宜研究以觀其通,庶免閉門造車之消。中學校亦應略習文字學,唯不宜過深,若《文字蒙求》之類足矣。大學文科自應以《小學》為主要科目,蓋國語學、發聲學、比較言語學,皆近代微妙最新之科學。是則吾國聲音訓詁之學,烏得不於大學求深造之士,未可以《小學》之名而輕之也。大學預科應以何者為模範文,則文、法、理、工各科,應有區別。此事繁重,非短紙可罄。若《史通六家篇》《荀子非十二子篇》《國故論衡》《文賦》等,乃關於學術變遷文章流派重要之作,文科預科中自應注重者也。此復不備。

獨秀

二十世紀第十七年七月二日錢玄同敬白

胡適之先生:玄同年來從事教育,深慨於吾國文言之不合一,致令青年學子不能以三五年之歲月通順其文理,以適於應用。而彼選學妖孽、桐城謬種,方欲以不通之典故、肉麻之句調戕賊吾青年,因之時興改革文藝之思。以未獲同志,無從質證。去春讀《科學》二卷一號,有大著《論句讀及文字符號》一篇,欽佩無似。嗣又於《新青年》二卷中讀先生論改良文學諸著,益為神往。頃聞獨秀先生道及先生不日便將返國,秋後且有來京之說,是此後奉教之日正長。文學革命之盛業,賢者首舉義旗,而陳獨秀、劉半農兩先生同時響應,不才如玄同者亦得出其一知半解、道聽途說之策略,以就正於有道,忻作之情,莫可名狀。日前,由獨秀先生見示五月十日先生致獨秀先生之書,對於《新青年》三卷一號玄同之通信,有所獎飾,有所規正。玄同當時之作此通信,不過偶然想到,瞎寫幾句。先生之獎飾,殊足令我慚感。至於規正之語,今具答如下,願先生再教之也。

(1)玄同謂《聊齋志異》《燕山外史》《淞隱漫錄》諸書全篇不通者,乃專就其堆砌典故之點言之。先生謂「《聊齋志異》在吾國札記小說中,但可譏其取材太濫、見識鄙陋」,玄同則以為就此點觀之,尚不能算一無足取。《燕山外史》一書專用惡濫之筆,敘一件肉麻之事,文筆亦極下劣,更無絲毫「思想」「情感」之可言,最不足道。王韜《淞隱漫錄》,全是套《聊齋志異》筆法,文筆更為惡劣,亦無「思想」「情感」可

言。若《聊齋志異》,似尚不能盡斥為「見識鄙陋」。十數年前,有人說,《聊齋志異》一書寓有排滿之意,書中之「狐」系指「胡人」。此說確否,雖未可知,然通觀前後,似非絕無此意。又其對於當時齷齪社會,頗具憤慨之念,於肉食者流,鄙夷訕笑者甚至。故玄同以為就作意而言,此書尚有可取之處。唯專用典故堆砌成文,專從字面上弄巧,則實欲令人作惡,故斥之為「全篇不通」耳。《閱微草堂筆記》亦是《聊齋志異》一類。論文筆,實較《聊齋志異》為干凈;論作者之思想,則紀的便僻善柔,利慾熏心,下於蒲松齡遠甚。然文筆可學,而思想不能學。故學《閱微草堂筆記》之《子不語》,看了尚不甚難過。而學《聊齋志異》之《淞隱漫錄》,則實欲令人肌膚起粟(若論袁枚與王韜思想之高下,則袁又下於王遠甚也。)玄同之反對用典,與先生最有同情。(先生謂」所主張八事之中,唯'不用典'一條,最受友朋攻擊玄同則以為八事之中,以此及「務去爛調套語」二條為最有特見)以為苟有文才,必會說老實話,做白描體;如無文才,簡直可以不做(或謂無文才者,雖不必做文學之文,而終不能不做應用之文。然應用之文,務取老嫗都解,尤無可以用典之理)。若堆砌許多典故,等後人來注出處,以炫其飽學,這種擺臭架子的文人,真要叫人肉麻死了。

(2)先生謂「《西遊記》一書,全屬無中生有。其妙處,在於荒唐而有情思,詼諧而有庄意。其開卷八回記孫行者之歷史,在世界神話小說中,實為不可多得之作。」又以此書與《水滸》《儒林外史》《紅樓夢》三書並列為第一流小說。此意玄同極以為然。前次通信與《封神傳》同列,乃玄同之疏於鑒別也。

(3)《七俠五義》一書,先生謂其「在第二流小說中,可稱佳作」。玄同於此書,看得不熟,現在無從作答。唯似乎覺得比《施公案》《綠牡丹》諸書為佳耳。

(4)《三國演義》一書,玄同實未知其佳處。謂其有文學上之價值乎,則思想太迂謬,謂其為通俗之歷史乎,則如「諸葛亮氣死周瑜」之類,全篇捏造。但作者寫其書中所崇拜之人,往往費盡氣力,仍無絲毫是處。如寫劉備,成了一個庸懦無用的人。寫諸葛亮,成了一個陰險詐偽的人。寫魯肅,簡直成了一個沒有腦筋的人。故謂其思想既迂謬,文才亦笨拙。至先生所渭「能使今之婦人女子皆痛恨曹孟德,亦可見其魔力之大」,玄同則以為此點正不足取。蓋曹操固然是壞人,然劉備亦何嘗是好人?論學、論才、論識,劉備遠不及曹操,論居心之不良,劉備、曹操正是半斤八兩。「帝蜀寇魏」之論,原極可笑。然習鑿齒,朱熹藉此以正東晉、南宋,正如十年前之革命黨帝朱溫而寇李存勖,褒美韓林兒洪秀全之比,尚算別有苦心。然至元明以後,尚持此等見解,甚且欲作小說以正人心,於是害得一班愚夫愚婦,無端替劉備落了許多眼淚,大罵曹賊該千刀萬別。而戲台上做《捉放曹》《華容道》《黃鶴樓》等戲,必定擠眉弄眼,裝出許多醜態。仔細想想,真正可發大笑。玄同以為論歷史上之價值,《說岳》尚

在《三國演義》之上。以兩書中之上等人物而論,岳飛固遠非關羽所可及。無論一頗精細,一極粗暴也,即以生平功業而論,岳排異族,關殺同胞,亦豈可同年而語。然《說岳》既出,不甚有何等之影響。《三國演義》既出,於是「關公」「關帝」「關老爺」「關夫子,,鬧個不休。明清兩代,社會上所景仰之人,大約就是孔丘、關羽二位(這個孔丘,便是《儒林外史》上馬二先生對遁公孫說的那個孔丘。他說道:「就是夫子在而今,也要念文章,做舉業,斷不講那'言寡尤行寡悔』的話。何也?就日日講究』言寡尤行寡悔』,那個給你官做"。這個關羽,便是常常拿着大刀顯聖的那個關羽。其心傳正宗,便是康有為、張勛二人)。不但愚夫愚婦信仰「關老爺」,即文人學士亦崇拜「關夫子」。此等謬見,今後固亟應掃盪。玄同之不以《三國演義》為佳著者,此也。

(5)先生謂「《官場現形記》……《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諸書,其體裁皆為不連屬的種種實事勉強牽合而成……此類之書,以體裁論之,實不為全德J此說極精。又謂「吾國第一流小說,古人唯《水滸》《西遊記》《儒林外史》《紅樓夢》四部。今人唯李伯元、吳冊人兩家斯論尤確不可易。玄同前以《水滸》《紅樓夢》《儒林外史》《官場現形記》《孽海花》《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六書為有價值之小說,此是偶然想到,不曾細細思量。得先生糾正,甚感。唯先生又謂「《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在諸不全德的小說中,獨為最上品。因其書以『我』為主人,全書中種種不相關屬之材料,得此一個『我『,乃有所附著,有所統系,此其特長之處。」玄同以為若照此說,則《老殘游記》中亦以一「老殘」貫串種種不相關屬之材料,此「老殘」亦可與「我」同論也,然此終是牽強。記得十年前見《新小說》中登載《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好像是到「我」之歸娶而止。今書肆所售單行本,則以下又多了若干回,如「梁頂糞」等事,皆為前此所無,而文筆之冗濫,亦大不如前。此即由「不連屬的種種實事勉強牽合而成」,可多可少,「可至無窮之長」之故。故雖以吳跣人自續,亦覺其無謂。此亦足為不全德的小說不能盡善之證。

又先生謂「以小說論,《孽海花》尚遠不如《品花寶鑒》,此說玄同亦以為然。先生又謂「《品花寶鑒》之歷史的價值,正在其不知男色為可鄙薄之事,正如《孽海花》《官場現形記》諸書之不知嫖妓納妾為可鄙薄之事。」此說尤有特見。推此論而言之,則知《金瓶梅》一書,斷不可與一切專談淫猥之書同日而語。此書為一種驕奢淫逸不知禮義廉恥之腐敗社會寫照。觀其書中所敘之人,無論官紳男女,面子上都是老爺太太小姐,而一開口,一動作,無一非極下作、極無恥之語言之行事。正是今之積蓄不義錢財,而專事「打撲克」「逛窯子」「討小老婆」者之真相。語其作意,實與《紅樓夢》相同(或謂《紅樓夢》即脫胎此書,蓋信)。徒以描寫淫褻太甚,終不免有

「淫書」之目。即我亦未敢直截痛快,徑以此書與《紅樓》《水滸》齊列。然仔細想來,其實喜描淫褻,為中國古人之一種通病。遠之如《左傳》,詳述上丞、下報、旁淫、悖禮、逆倫,極人世野蠻之奇觀。而敘陳靈公淫亂之事,君臣相謔之言,尤為荒唐到極(今之主張讀經者,欲令知識甫開之童子,將此等文章朝夕諷誦,師長則細細講解。禮教國之教育,原來如是)。近之如《唐詩》《宋詞》,說淫話處亦不為少。至於元明之曲,則有直敘肉慾之事者矣(如《西廂》之《酬簡》,《牡丹亭》之《驚夢》)。即《水滸》《紅樓》中何嘗無描寫此類語言,特不如《金瓶梅》之甚耳。故若拋棄一切世俗見解,專用文學的眼光去觀察,則《金瓶梅》之位置,固亦在第一流也。(《品花寶鑒》當在第二流。)唯往昔道德未進化,獸性肉慾猶極強烈之時,文學之士不務撰述理想高尚之小說,以高尚人類之道德,而益為之推波助瀾,刻畫描摹,形容盡致。使觀之者什九不理會其作意,用「賦詩斷章」之法,專事研求此點,致社會道德未能增進(但可謂之未增進耳,若謂益不如前,亦非公允之論),而血氣未定之少年尤受其毒。此則不能不謂為前世文學家理想之幼稚矣。然社會進化,是有一定的路線,固不可不前進,亦不能跳過許多級數,平地升天。故今日以為今之寫實體小說不作淫褻語為是,而前之描摹淫褻為非。然後之視今,亦猶今之視昔。先生所謂「《新青年》第二百卷第一號中,將有人痛罵今日各種社會寫實小說為無恥誨淫之書者」,此說最是。故玄同以為但令吾儕今日,則詆《金瓶梅》《品花寶鑒》為淫書,二十一世紀時代之人,則詆《碎簪記》《雙秤記》《絳紗記》為淫書,便是在軌道上天天走不錯的路。如是,則無論世界到了三十世紀、四十世紀……一百世紀,而《金瓶梅》自是十六世紀中葉有價值之文學,《品花寶鑒》自是十九世紀初年有價值之文學,《碎簪記》《雙梓記》《絳紗記》自是二十世紀初年有價值之文學。正如周秦諸子、希臘諸賢、釋伽牟尼諸人,無論其立說如何如何不合科學,如何如何不合倫理學,如何如何悖於進化真理,而其為紀元前四世紀至六世紀之聖賢之價值,終不貶損絲毫也。

近有李君涵秋者著《廣陵潮》小說,現已出至七十多回,單行本已出六冊,以下均逐日刊登一小段於《神州日報》後幅。此書為社會小說,中所敘述似乎較《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為佳。其描摹刻畫,容有過火之處,然作者文筆犀利,才思縱橫,實在吳跣人之上。玄同以為此種小說,在今日亦為第一流矣。

又有《留東外史》者,已出三集。其書描摹留東學界腐敗情形,亦與《官場現形記》相類。鄙意亦可當第二流之選。

以上二書,先生歸國後,盍購觀之,不識鄙論有當否也。

先生以《鏡花緣》為第二流之佳作,鄙意亦以為然。唯作者太喜賣弄聰明,雙聲疊韻,屢屢講述,幾乎是《小學講義》矣。玄同以為小說而具講學的性質,實非所宜。

(最下乘者如《野叟曝言》,閱之,真欲令人噴飯。)高明以為然否?

先生「自誓三年之內專作白話詩詞,欲藉此實地試驗,以觀白話之是否可為韻文之利器」,此意甚盛。玄同對於用白話說理抒情,極端贊成獨秀先生之說。亦以為「其是非甚明,必不容反對者有討論之餘地,必以吾輩所主張者為絕對之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此等論調,雖若過悍,然對於迂謬不化之選學妖孽、桐城謬種,實不能不以如此嚴厲面目加之。因此輩對於文學之見解,正與反對開學堂,反對剪辮子,說洋鬼子腳直,跌倒爬不起者,其見解相同。知識如此幼稚,尚有何種商量文學之話可說乎?唯玄同對於先生之「白話詩」,竊以為猶未能脫盡文言窠臼。如《詠月》第一首後二句,是文非話。《詠月》第三首及《江上》一首,完全是文言。又《贈朱經農》一首,其中「辟克匿克來江邊」一句,以外來語入詩,亦似可商。日前獨秀先生又示我以先生近作之「白話詞」,鄙意亦嫌太文。且有韻之文,本有「可歌」與「不可歌」二種。尋常所作,自以「不可歌」者為多。既不可歌,則長短任意,仿古新創,無所不可。至於「可歌」之韻文,則所填之字,必須恰合音律,方為合格。「詞」之為物,在宋世本是「可歌」者,故各有其名。後世音律失傳,於是文士按前人所作之字數、平仄一一照填,而雲「調寫某某」。此等填詞,實與做「不可歌」之韻文無異。起古之知音者於九原而示之,恐必有不合音節之字之句。就詢填詞之本人以此調如何音節,亦必茫然無以為對。玄同之意,以為與其寫了「調寫某某」而不知其調,則何如直做「不可歌」之韻文乎?至在今世必欲填「可歌」之韻文,竊謂舊調唯有皮黃,新調唯有風琴耳。劉半農先生謂「當改填皮黃之一節,或數節,而標明『調寫西皮某板』或'調寫二黃某劇之某段』J (見《新青年》三卷三號《我之文學改良觀》)玄同以為此說最是。其填風琴之調者,當直雲「調寫風琴某曲」。

上來所論,敬乞教正。玄同非敢於尊作故意吹求,因同抱文學革命之志,故不憚逐一商酌。冒昧之愆,尚希諒之。

大學改制之事實及理由

大學改制之議發端於本年一月二十七日之國立高等學校校務討論會,其時由北京大學蔡校長提出議案。其文如下:

竊查歐洲各國高等教育之編制,以德意志為最善。其法科、醫科既設於大學,故高等學校中無之;理工科、商科、農科既有高等專門學校,則不復為大學之一科;而專門學校之畢業生更為學理之研究者,所得學位與大學畢業生同。普通之大學學生會常和高等學校之生徒而組織之,是德之高等專門學校實際增設之分科大學,特不欲破大學四科之舊例,故別立一名而已。我國高等教育之制規仿日本,既設法、醫、農、工、商各科於大學,而又別設此諸科之高等專門學校。雖程度稍別淺深,而科目無多差別,同時並立,義近駢贅。且兩種學校之畢業生服務社會,恆有互相配酷之點。殷鑒不遠,即在日本。特我國此制行之未久,其弊尚未著耳,及今改圖,尚無何等困難。爰參合現行之大學及高等專門學校制而改編大學制如下:

(一)大學專設文理二科,其法、醫、農、工、商五科別為獨立之大學,其名為法科大學、醫科大學等。

其理由有二:文理二科專屬學理,其他各科偏重致用一也。文理二科有研究所、實驗室、圖書館、植物園、動物院等種種之設備,合為一區,已非容易,若遍設各科而又加以醫科之病院、工科之工廠、農科之試驗場等,則范圍過大,不能各擇適宜之地點一•也。

(二)大學均分為三級:(一)預科一年,(二)本科三年,(三)研究科二年,凡六年。

上案經北京高等師范學校陳校長、北京法政專門學校吳校長、北京醫學專門學校湯校長、北京農業專門學校路校長、北京工業專門學校洪校長一致贊同,即於同月三十日由各校長公呈教育部請核准。二月二十三日,教育部開會議,列席者,總次長參事、專門司司長、北洋大學校長及具呈各校長。第一條無異議,於第二條則多。以預科一年之期為太短,又有以研究科之名為不必設者,乃再付校務討論會復議。二月五

日,校務討論會開會。議決大學均分為二級,預科二年,本科四年,凡六年。復以三月五日在教育部會議一次,無異議。乃由教育部於三月十四日發指令曰「改編大學制年限辦法,經本部迭次開會討論,應定為預科二年、本科四年」雲雲。此改制案成立之歷史也。

依上案,則農、工、醫等專門學校均當為改組大學之准備。而設備既需經費,教員尚待養成,非再歷數年不能進行。而北京大學則適有改革之機會,於是由評議會議決定而實行者如下:

(一)文理兩科之擴張大學號有五科,而每科所設少者或止一門,至多者亦不過三門。欲以有限之經費博多科之體面,其流弊必至如此。今既以文理為主要,則自然以擴張此兩科,使漸臻完備為第一義。然為經費所限,暑假後僅能每科增設一門,即史學門及地質學門是也。

(二)法科獨立之預備北京大學各科以法科為較完備,學生人數亦最多,具有獨立的法科大學之資格。唯現在尚為新舊章並行之時,獨立之預算案尚未有機會可以提出,故暫從緩議。唯於暑假後先移設於預科校舍,以為獨立之試驗。

(三)商科之歸並商科依部令,宜設銀行、保險等專門,而北京大學現有之商科則不設專門,而授普通商業,實不足以副商科之名,而又無擴張之經費。故於五月十五日呈請教育部,略謂「本校自本學年始設商科,因經費不敷,不能按部定規程,分設銀行學、保險學等門,而講授普通商業學頗有名實不副之失。現值各科改組之期,擬仿美、日等國大學法科兼設商業學之例,即以現有商科改為商業學而隸於法科。俟鈞部籌有的款,創立商科大學時,再將法科之商業學門定期截止」雲雲。旋於二十三日奉教育部指令曰「該校請將現有商科改為商業學門隸於法科一節尚屬可行,應即照準」雲雲。..

(四)工科之截止北京大學之工科僅設土木工門及采礦冶金門,北洋大學亦國立大學也,設在天津,去北京甚近,其工科所設之門與北京大學同,且皆用英語教授,設備儀器,延聘教員彼此復重,而受教之學生,合兩校之工科計之不及千人,納之一校,猶病其寡,徒縻國家之款以為增設他門之障礙而已。故與教育部及北洋大學商議,以本校預科畢業生之願人工科者,送入北洋大學,而本校則俟已有之工科兩班畢業後即停辦工科(其北洋大學之法科亦以畢業之預科生送入本校法科,俟其原有之法科生畢業後即停辦法科,而以其費,供擴張工科之用)。

(五)預科之改革大學預科由舊制之高等學堂娉蛻而來,所以停辦高等學堂而於大學中自設預科者,因各省所立高等學堂程度不齊,咨送大學後,生種種困難也。不意以五年來經驗,預科一部、二部等編制及年限亦尚未盡善。舉一部為例,既兼為文、

法、商三科預備,於是文科所必須預備,而為法、商科所不必涉者,或法、商科所必須預備,而為文科所不必涉者。不得不一切課之多費學生之時間及心力於非要之課,而重要之課反為所妨。此一弊也。預科既不直隸各科,含有半獨立性質,一切課程並不與本科銜接,而與本科競勝。取本科第一年應授之課而於預科之第三年授之,使學生人本科後以第一年之課程為無聊,遂挫折其對於學問上之興趣。且以六年之久,而所受之課實不過五年有奇,寧不可惜。此二弊也。此亦促進大學改制之一原因。改制以後,預科既減為二年,而又分隸於各科,則前舉二弊可去。或有以外國語程度太低為言者,不知新章預科止用一種外國語,即中學所已習者。習外國語積六年之久而尚不能讀參考書,有是理乎?

大學改制有種種不得已之原因,如上所述。唯未經宣布又新舊兩章同時並行易滋回惑,故外間頗多誤會。如前數日,《北京日報》之法律、冶金並入北洋大學之說,其實毫無影響。又八月三日、四日之《晨鍾報》揭載余以智君之《北京大學改制商榷》,其對於本校之熱誠深可感佩,唯所舉事實均有傳聞之誤。即如引蔡元培氏之言謂「文科一科可以包法、商等科而言也,理科一科可以包醫、工等科而言也」。詢之蔡君,並不如是。蔡君不過謂法、商各科之學理必原於文科,醫、農、工各科之學理必原於理科耳。若如余君所引之言,則蔡君第主張設文、理二科足矣,何必再為法、醫、農、工、商各為獨立大學之提議乎?其他類此者尚多,故述大學改制之事實及理由以告研究大學制者,如承據此等正確之事實而加以針硬,則固本校同人之所歡迎也。

八月五日北京大學啟

與全國各縣籌派公費留法商榷書

華林

中國教育,不能普及,實業不能發達,以致民生日蹙,荼毒群黎,而天災人禍,相繼而起。此皆由於人力不能經營,河山草創未辟也。況群生協助,致力於公共之事業,非有多數健全之分子,以促激社會之進化不可。同人有見於此,就歷年來所實驗之成績,而得至儉省之方法,以求至需要之學識。如法國農工實習學校及女子工藝學校,其教育上之設施,較之他種學校,至為正當。蓋勞心勞力為人人應有之工作。故男女生計之獨立,以謀社會全體之幸福,則地方生產富有,自足供人生之需求。於是一切不正當之事業,自歸泯滅,而不能表現於公道之世界。故二十世紀之文明,在各地方平民之自覺,力求自治之時代也。按《儉學會簡章》所規定,每人每月赴法儉學,只需四十五圓,而農工實習學校尤廉。倘中國各縣,籌派男女數人,在內地預備一年,赴法求學,每六年或八年為期。歸中國本地方上振興教育,擴充實業,則東亞不數十年,必能使全局改觀。發揚固有之文明,產生特異之光彩也。諒各縣關心教育,不乏明哲。倘能鼎力提倡,照本國學生補助費辦法,選派品學兼優之男女各生,少則一二人,多則三四人,每月補助留學費,每人五十圓,以全國各縣及學校特派與自費留學計之,可得萬人。則數十年中地方自治之發展,自不難日臻完善。況中國共和再造,尤以民智、民德先進之國為宜。而平民教育,更以法國為特長。故法國鄉村,皆有男女學校,並在高等小學中設有各種農助,盡瘁同胞。(省無益之消費,作有用之事業,各縣其自裁之。)俾青年子女,吸收新世之文明,則未來教育實業,自能推廣普及於山林秀野之間,較之空談救世,不求實學者,為如何耶?況中國天然富饒之區,聽群雄角逐,大好河山,委棄不顧,平民顛沛流離,於今久矣。同人所深思而長嘆息者也。茲特用宣言,與各縣熱心教育諸公,對於儉學前途,一商榷焉。

縣費學生約章:

(-)縣費學生按儉學會辦法,以節省費用,推廣留學為宗旨。

(二)在國內預備期中,各縣照例匯款,由本會代存一半留作路費及衣裝等費,不

另籌資。

(三)學生赴法後,各縣匯款,由本會臨時指定銀行,寄往法國儉學會,分發各生。

(四)本會另組織「協助社」補助留法品學兼優之貧苦學生,每人由縣費中每月扣助二元。

(五)本會學生不許煙酒嫖賭及一切傷生耗財之事,如經察覺再勸不可,即由公議斥退,另行派補。

(六)由各地方男女學校,自籌公款派往留法者,亦照此施行。約章有不妥善之處,可隨時酌定。

通信處

巴黎:留法儉學會(在華法教育會內)

SOOLETfi FRANCO-CHINOLSE D'EDUCATION

8rue Bugeaud.PARIS (France)

北京:留法儉學會(明春移至方家衚衕)宣武門外諸庫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