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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民國七年(1918年)二月十五日發行

人生真義

陳獨秀

人生在世,究竟為的甚麼?究竟應該怎樣?這兩句話實在難得回答的很。我們若是不能回答這兩句話,糊糊塗塗過了一生,豈不是太無意識嗎?自古以來,說明這個道理的人也算不少,大概約有數種:第一是宗教家,像那佛教家說世界本來是個幻象,人生本來無生。「真如」本性為「無明」所迷,才現出一切生滅幻象。一旦「無明」滅,一切生滅幻象都沒有了,還有甚麼世界,還有甚麼人生呢?又像那耶穌教說人類本是上帝用土造成的,死後仍舊變為泥土。那生在世上信從上帝的,靈魂升天;不信上帝的,便魂歸地獄,永無超生的希望。第二是哲學家,像那孔孟一流人物,專以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做一大道德家、大政治家,為人生最大的目的。又像那老莊的意見,以為萬事萬物都應當順應自然。人生知足,便可常樂,萬萬不可強求。又像那墨翟主張犧牲自己,利益他人為人生義務。又像那楊朱主張尊重自己的意志,不必對他人講甚麼道德。又像那德國人尼采也是主張尊重個人的意志,發揮個人的天才,成功一個大藝術家,大事業家,叫做尋常人以上的「超人」,才算是人生目的。甚麼仁義道德,都是騙人的說話。第三是科學家,科學家說人類也是自然界一種物質,沒有甚麼靈魂。生存的時候,一切苦樂善惡,都為物質界自然法則所支配,死後物質分散,另變一種作用,沒有連續的記憶和知覺。

這些人所說的道理,各個不同。人生在世,究竟為的甚麼,應該怎樣呢?我想佛教家所說的話,未免太迂闊。個人的生滅,雖然是幻象,世界人生之全體,能說不是真實存在嗎?人生「真如」性中,何以忽然有「無明」呢?既然有了「無明」,眾生的「無明」,何以忽然都能滅盡呢?「無明」既然不滅,一切生滅現象,何以能免呢?一切生滅現象既不能免,吾人人生在世,便要想想究竟為的甚麼,應該怎樣才是。耶

教所說,更是憑空捏造,不能證實的了。上帝能造人類,上帝是何物所造呢?上帝有無,既不能證實,那耶教的人生觀,便完全不足相信了。孔孟所說的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只算是人生一種行為和事業,不能包括人生全體的真義。吾人若是專門犧牲自己,利益他人,乃是為他人而生,不是為自己而生,決非個人生存的根本理由。墨子的思想,也未免太偏了。楊朱和尼採的主張,雖然說破了人生的真相,但照此極端做去,這組織復雜的文明社會,又如何行得過去呢?人生一世,安命知足,事事聽其自然,不去強求,自然是快活的很。但是這種快活的幸福,高等動物反不如下等動物,文明社會反不如野蠻社會。我們中國人受了老莊的教訓I,所以退化到這等地步。科學家說人死沒有靈魂,生時一切苦樂善惡,都為物質界自然法則所支配,這幾句話倒難以駁他。但是我們個人雖是必死的,全民族是不容易死的。全人類更是不容易死的了。全民族全人類所創的文明事業,留在世界上,寫在歷史上,傳到後代,這不是我們死後連續的記憶和知覺嗎?

照這樣看起來,我們現在時代的人所見人生真義,可以明白了。今略舉如下:

——人生在世,個人是生滅無常的,社會是真實存在的。

——社會的文明幸福,是個人造成的,也是個人應該享受的。

——社會是個人集成的,除去個人,便沒有社會。所以個人的意志和快樂,是應該尊重的。

一社會是個人的總壽命。社會解散,個人死後便沒有連續的記憶和知覺,所以社會的組織和秩序,是應該尊重的。

——執行意志,滿足慾望(自食色以至道德的名譽,都是慾望),是個人生存的根本理由,始終不變的(此處可以說「天不變道亦不變

-一*切宗教法律道德政治,不過是維持社會不得已的方法,非個人所以樂生的原意,可以隨着時勢變更的。

——人生幸福,是人生自身出力造成的,非是上帝所賜,也不是聽其自然所能成就的。若是上帝所賜,何以厚於今人而薄於古人?若是聽其自然所能成就,何以世界各民族的幸福不能夠一樣呢?

——個人之在社會,好像細胞之在人身。生滅無常,新陳代謝,本是理所當然,絲毫不足恐怖。

一要享幸福,莫怕痛苦。現在個人的痛苦,有時可以造成未來個人的幸福。譬如有主義的戰爭所流的血,往往洗去人類或民族的污點。極大的瘟疫,往往促成科學的發達。

總而言之,人生在世,究竟為的甚麼?究竟應該怎樣?我敢說道:

個人生存的時候,當努力造成幸福,享受幸福。並且留在社會上,後來的個人也能夠享受。遞相授受,以至無窮。

新青年之新道德

陶履恭

人心澆薄,世俗就敗,君子道消,小人道長,其他類此之言辭種種,要皆當世之人對於今日社會之批評也。而所謂當世之人,觀乎吾群濫污不可收拾之狀態,充其極量,亦不過愴焉憂憤,惕然危懼,疾首蹙額,長吁短嘆而已。及夷考其行,其能奮發自強,振拔流俗者,吾誠不數數靚。而眾生之大多數,固猶攘攘熙熙,醉生夢死,日惟沉湎於吃喝嫖賭之中,徵逐於功名利祿之場。即其嘲罵社會,睥睨群氓,要亦不過述人雲亦雲之口頭禪而已。

社會非他,不外個人與個人之關系,總括而成。此旨吾已彈述。(見本志第三卷內)於今無俟復贅。故社會之腐敗,要在個人與個人之關系。有所未當,個人不得辭其咎。風俗之澆漓,端在個人與個人之交涉,有失其正,個人未能卸其責。凡社會狀態之所呈,吾人可以善惡、良窺、進退、文野諸形容詞加之者,莫不肇端於個人之行為,原因於個人之努力。吾茲所謂個人,非謂自身以外之個人,即吾亦在其中;非謂莫須有之個人,凡吾人日常所直接間接接觸者,亦莫不在其中。而深考社會情狀,則人既同居於地球之上,不問男女老幼之別,未有不直接間接相接觸者也。先賢以修身為群治之大本,謂「身修而後家齊,家齊而後國治,國治而後天下平」,與茲所說,其理正同。今人不察,以為一己之行為,無所重輕,而獨超然脫離於社會之外之上,肆為謾罵批評。不自省察,果否無咎於人群,無辜於國體,而竟臧否社會。不思克己修身,而惟社會之是責,他人之是謗。則其詆訐社會,又何以異於詆訐一己?如斯之人,耶教之所謂偽君子偽信者Hypocrite也,則其口頭禪之批評,夫復奚貴。

然則吾人苟有所不滿於今之社會,移風易俗,化弊為良,其責任端在吾各人之身。吾人之行為舉動,凡有影響於吾以外之人者,莫非多少有移化社會之勢力。故必慎必戒,謹恪將事,以期無負於人,無罪於社會,然後更進而抉社會之弊害,除社會之積毒。茲數語者,絕似老生常談,盡人能道之。然吾謂必明乎新道德之性質者,乃足以語此;必明乎新道德之勢力者,乃能深信此語而不疑;必履行新道德者,乃能識此語

之真價值。

一、新道德乃創造的

新道德,所以別乎舊道德而言。范圍畸廣,包括人生活動之各方面。若語其詳,則絕非此短篇所能罄述。然新道德最要之一特點,即為創造的,而非已成就的。吾人每日之行為,皆前之所無。前之所未現,以吾之種種運動,然後出現者也。如此文本昔之所無,以吾之凝思運筆而使之有;吾之演說,本昔之所不聞,以吾之發作聲浪而使之聞,更撮錄成文而使之存。由是觀之。吾人之活動種種,凡可以發諸外者,無往而非創造的。吾人一生直迄於最末之一息,實創造不絕者也。特以吾人慣於創造,遂不自覺為創造耳。人生斯世,既假以創造之機會,其責任之艱巨為何如?舉手投足,發言為文,苟觸及於吾以外之人,咸有無窮之影響,豈可以苟且出之?世人動輒苛於責人而薄於責己:一己有過,則以為無足重輕,掩飾其非;他人有過,則以為眾所觀聽,盛言其罪。吾以為自新道德之方面觀之,則每種行為,盡屬創造,初不必問其出自誰某。販夫走卒,學士大夫,其為創造一也。其所負道德上之責任,初不問其身份性別而有所軒輕也。奈何輕視一己。而不審慎思行,以期創造大善乎?

二、新道德乃進取的

吾人之行為,既屬創造的,同時必且為積極的進取的。人之修煉德行,戒惡習,卻癖好,潔身持己,無損於人,表面上固已善矣。昔學究先生修養功夫,多能達此程度。然此與不〈木〉雕木塑之偶像又何以異?居今日之世界,人絕不能僅止於不為惡,必且進至於使罪惡滅殺;絕不能止於修養一己,必且更進於修養己以外之人;不特止於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必更進至施己之所欲於己以外之人。蓋創造之精神,即寓進取之意也。且社會之成,既成於個人與個人之關系,則社會之進善,豈可僅止於無關系?必且創造關系,特創造良善之關系。學究先生以為潔身自好,即世上少一惡人,而對於罪惡之猖獗,凶暴之橫行,惟有咨嗟太息,悲嘆世運之衰而已。未聞有崛起而鋤惡驅暴者也,未聞有自退縮之地位,而思積極進取者也「此吾所以不滿意於學究先生之道德。以為充其極,不過為靜止的、消極的、乏生命的。其所成就,不過道德生命之半途,猶未能企及其最重要之部分也。王陽明之知行合一,基督之道德進取,咸存新道德之精神,而新青年所當取法者也。

三、新道德需用知識

道德之行為,視作者之知識程度如何,可大別為二種:或知其為善而為之,或不

知其為善而為之。村氓無知,不罹法綱,不造罪惡,是不知善而為之也。都市之民,智巧遠勝於村氓,而猶能安分守己,謀公利,進公善,是知善而為之也。二者之中,吾取後者。吾以為將來之國家,將來之社會,必盡使人民知善而為之,乃能成完善之社會、完善之國家。蓋行為其物,原有俟於其人之知識。知識低,則其所見者邇,所見者狹,不能審察其行為各方面之影響結果。即使所行為善,要亦不過為盲目之行動,機械地模範他人、模擬社會而已,要亦無足大貴。然試察社會之中,蚩蚩之民,孰非被社會之暗示,局於禮,迫於法,然後有所不為有所不敢為耶?教育高,知識富,則人之所見者遠而闊,能周矚情勢,詳審利害。故其行為為自覺的,為自動的,不以社會習俗為准繩,不為腐舊禮法所拘囿。道德之進化,社會之革新,端賴此類之人。易言以明之,知識可以為道德之方法。世固有假新獲得之知識以爭權奪利,戕賊同胞者矣,無他,其方法用之未得其正也。近世歐美之進步,若民政政治,勞動保護,工業革新,何莫非利用新知識以進道德,採取新知識以救濟社會上政治上經濟上諸般固有之罪惡耶?

附註吾國講因果報應者,謂有心為善,雖善不賞。此說之是非,要視「有心」二字作如何解釋。若謂「有心」為希冀死後來生之幸福,則其行為為潔一己之利,不能稱為道德的。此猶耶教徒之有所畏於地獄之火焰,而不敢悖上帝之意旨也。若謂有心為善,為知善而為之,則其行為可稱為道德的。總之道德的行為,必據一己之知識心思,以為裁奪,然後行之。而又絕不能以一己之利害為前提者也。

元旦後五日稿

柏格森之哲學

劉叔雅

柏格森,名安利路易(Henri Louis Bergson)。其先本猶太人。猶太文明舊族,近世哲人,先有斯賓那莎,後有柏格森。柏氏以千八百五十九年生於巴黎。幼學於利塞康多爾塞(Lycme Condorcet),研精數學,試輒冠其曹。年十八,以解數學難題受上賞,為麥馬韓將軍所稱嘆。轉入高等師范學校,修哲學。既卒業,掌教於利塞丹采(Lycfee d'Angers)、利塞克萊蒙(LycQe Clermont)者凡七年。其後撰一文日《意識之直接資料論》(Essai sur lies donnfees immediates de la conscience),得充博士,然名聲猶未顯也。千九百年,充教授於法蘭西大學校(Coll兔e de France)。十稔以還,聲譽日隆,宇內治哲學者仰之如斗星。講學英、美諸大學,士之歸之,如水就下。德意志無倭鏗(R.Eucken),此君當獨步也。其著作甚富,而《創造進化論》一書,尤為學者所寶,蓋不朽之作矣o (原名'Evolution Dr ealrice 0美國Mitcell 氏譯作Creative Evolution o 德國耶那Jena 之Eugen Diederichs 氏譯作Schopfeische Entwicklung)其他著述,每一篇出,諸國競相傳譯。而吾國學子鮮有知其名者,良可哀也。此篇為其傑作,原名《形而上學發凡》(Jntroducti0Tl a La Metaphy, ique),載千九百三年一月之《形而上學倫理學評論》(Revue de Metaphysique et de Morale)(雜志名)。英德意大利匈牙利波蘭瑞典日俄八國皆有譯本,為研究其學說之津梁。爰取其英文本譯為華言。雖然,吾家子駿有言:「空自苦,吾恐後人用覆醬甑也

叔雅識

諸哲學家於形而上學之界說與絕對(Absolute)之概念,學說雖至紛紜,然試一比較之,即可見其百致一慮。於認識對象,分相瞬之二法焉:其一,為由外觀之;其他,則由內觀之也。前者有賴於吾人之觀察點與自表現之符號,後者則二者皆置不用。前者得相對之知識而止,後者則常能躋絕對之境也。例如有一物體運動於空間,因吾觀察點有運動靜止之不同而知覺亦異,隨其動軸與吾人關系之不同而所以道之之法亦殊,

蓋即隨表此運動之符號而異也。以此二因,吾故謂此等運動為相對也。蓋吾人於此,實置身此物體之外也。絕對運動則不然。吾人視此運動之物體宛然若有精神心思,與之有同感,且借想象之力,置吾身於其中。如是,則吾人之所感覺,將隨其運動靜止與其運動之方而不同。且吾所感覺,絕不有賴於觀察點,以吾方處此物體之中也。絕不有賴於符號,以吾已得其原文,無取翻譯也。一言以蔽之,吾將躋絕對之境,不復外察,但由內觀矣。

更舉一例以明之:今有傳奇小說於此,道英雄冒險之事業,在彼作者誠能於書中人物描寫入微,隨其心之所至以狀其言動。然作者之千萬言,終不若吾於一剎那間置身其境,與書中人物合而為一時所得單純之感覺也。由此單純之感覺,將見此書中人物之言語、風采、舉動自然流露,有如泉涌。凡此諸事,非復徒增加於吾人所構成書中人物之觀念而終不得完成之者矣。蓋一旦吾人置身其境,與彼書中人物合而為一,則其為人將一舉盡為吾所會得。而表示此書中人物之千萬事件,不特無所益於此觀念,反將盡脫離之。且雖脫離,亦無傷於其本質也。彼作者名狀此人物之辭愈繁,徒使吾人觀此人物之觀察點愈多。其所以描寫此人物者,必以吾所既知之人物事件比較觀之,始得了解耳,是表其象之記號而已。符號也,觀察點也,皆置吾於此人物之外而皮相之者也。所可得而知者,其與眾所同處耳,彼所獨有處不可得而知也。至其特質,純屬於內,故非由外所能窺也。一切外物不可方比,故非符號所能表現也。敘述也,歷史也,分析也,皆但能示我以相對而已。欲得絕對,唯有與此書中人物合而為一耳。

由是觀之,絕對之義,與完全(Perfection)相同。譬有一城於此,從各方面攝其影,更一一湊合之使成其全景,然終不能比吾人所遊行之真城也。有詩一首於此,譯以各國方言,更取諸譯文互相參照,加以修正,慘淡經營,使其意漸近於原作,然合諸譯文所得之意味,仍不能傳原作之真意也。故由某觀察點所得之表象,用某符號之所表示,比之原物,終為不完。而絕對者全系原物,非其表象,即為原作,非其譯文,故得完全也。

世往往認絕對與無限(Inflni)為同物,亦以此故也。譬吾欲以讀何瑪(Homeros)詩所得之單純印象傳諸不通希臘文之人,則吾必先譯其辭句,更加以注釋,注釋復注釋,講解復講解,漸近於吾所欲表示之意味,然終不能臻吾心所望之境也。譬之汝一舉汝之腕,此在汝之自覺,一至簡單之事耳。然在吾由外觀之,則見汝腕通過一點,更通過他點,二點之間,復有無數點,欲悉數之,將無盡期。故由內觀之,絕對者,一至單簡之物耳。然由外觀之,易辭以言,即就其與他物之關系觀之,則絕對之非符號所得盡表,猶以金幣易散錢,必難盡得其原值也。能同時兼備「完全之了解」與「無盡之枚舉」者,即無限其物也。

由是觀之,余者皆可以分析而明。絕對則必求之直覺(Intuition)(直覺二字,不甚妥當,按其歐文本義,與程正叔所謂「德性之知」無殊。程子雲:「見聞之知,非德性之知。物交物,則知之非內也,今之所謂博物多能者是也。德性之知,不假見聞。」此與柏格森之直覺哲學吻合)。直覺者,一種智靈之同感(Sympathie intellectuelle)之謂也。吾人藉此得置身物體之中,而達一種不可方比不可名狀之境焉。分析則反是,不過使物體還於既知諸要素之方而已,使復歸於物所共有之要素而已。故分析者,非能表示一物也,借他物以表示之耳。是分析者,翻譯也,借符號以敷衍也。詳言之,即於吾人所方研究之新對象,與已知之他對象間,從相關聯之觀察點所取得之表象也。分析法希冀包舉對象之全體,回環於其四周,而此希望求不得達。增加觀察點至於無限,以求此表象之全,而表象永不得全。變更符號不已,以求此翻譯之完,而翻譯永不得完。以若所行,求若所欲,將不知其終極。而直覺苟可得行,實一單簡之業也。

由是以觀,可知實證科學之本職在於分析。其第一事,即在借符號以說明一切也。雖在最具體之自然科學如生物學諸科,其所論者,亦限於生物之外形、器官與其解剖學之要素而已。唯比較其外形,歸復雜於簡單而已。一言以蔽之,今日生物學於生命之機能,僅研求其有形之符號耳。求其得絕對之實在而非相對之知,置身其內而非由外察,直覺而非分析,超脫一切言辭翻譯符號,則獨有形而上學耳。形而上學者,無取於符號之學問也。

譯者按:柏格森之學,世所稱為「直覺哲學」者也。而斯篇於「直覺」之義,說之最詳。英儒赫美(Hulme)稱之**Its importance, however, is greater than that of a sim-pie introduction, for in it M.Bergson explains at greater length and in greater detail than in his other books, exactly what he means to convey by the word intuition.,,學者讀此節,當於柏氏之方法論(Methodologie )思過半矣。

(未完)

宰羊

沈尹默

羊肉館,宰羊時,牽羊當門立。羊來羋羋叫不止。

我念羊,你何必叫羋羋?有誰可憐你?

世上人待你,本來無惡意。你看古時造字的聖賢,說你「祥二說你"義二說你「善」,說你「美」,加你許多好名字。你也該知他意:他要你,甘心為他效一死!

就是那宰割你的人,他也何嘗有惡意!不過受了幾個金錢的驅使。

羊!羊!有誰可憐你?你何必叫羋羋?

你不見鄰近屠戶殺豬半夜起.豬聲凄慘,遠聞一二里,大有求救意。那時人人都在睡夢里,哪個來理你?

殺豬宰羊,同是一理。羊!羊!你何必叫羋羋?有誰可憐你?有誰來救你?

落葉

沈尹默

黃葉辭高樹,翩翩翻翻飛,大有惜別意。

兩三小兒來,跳躍東西馳,捉葉葉墮地。

小兒貪游戲,不知憐落葉;旁人冷眼看,以為尋常事。

天公不湊巧,雨下如流淚,一雨一晝夜,葉與泥無異,黏人腳底上,踐踏無法避。

如葉有知時,舊事定能記,未必願更生,春風幸莫至。

車毯(擬車夫語)

劉半農

天氣冷了,拼湊些錢,買了條毛絨毯子。

你看鋪在車上多漂亮,鮮紅的柳條花,映襯着墨青底子。

老爺們坐車,看這毯子好,亦許多花兩三銅子。

有時車兒拉罷汗兒流,北風吹來,凍得要死。

自己想把毯子披一披,卻恐身上衣服臟,保了身子,壞了毯子。

老鴉

胡適

六年十二月十一日,重讀伊伯生之《國民公敵》戲本,欲作一詩題之。是夜夢中作一詩,醒時乃並其題而忘之。出門,見空中鴿子,始憶夢中詩為「詠鴉與鴿」然終不能舉其詞。因為補作成二章。

我大清早起,

站在人家屋角上啞啞的啼。

人家討嫌我,說我不吉利。——

我不能呢呢喃喃討人家的歡喜!

(二)

天寒風緊,無枝可棲,

我整日里飛去飛回,整日里挨飢。——我不能替人家帶着哨兒翁翁央央的飛,也不能叫人家系在竹竿頭,賺一撮黃小米!

游香山紀事詩

劉半農

(一)

揚鞭出北門,心在香山麓。

朝陽燭馬頭,殘露濕馬足。

(二)

古墓傍小橋,橋上苔如洗。

牽馬飲清流,人在清流底。

(三)

一曲橫河水,風定波光靜。

誰家雙白鵝,盪碎垂楊影?

(四)

場上積新芻,屋裡藏新谷。肥牛系場頭,搖尾乳新犢。兩個碧蜻蜓,飛上牛兒角。

(五)

網畔一漁翁,閑取黃煙吸。此時入網魚,是笑還是泣?

(六)

白雲如溫絮,廣覆香山巔。橫亙數十里,上接蒼冥天。今年秋風厲,棉價倍往年。願得天上雲,化作地下棉。舉世悉溫飽,樂土在眼前!

(七)

漁舟橫小塘,漁父賣魚去。漁婦治晨炊,輕煙人疏樹。

(八)

公差捕老農,牽人如牽狗。老農喘且噓,負病不能走。公差勃然怒,叫囂如虎吼。農或求稍停,揮鞭擊其手。問農犯何罪?欠租才五斗。

大雪

沈尹默

小雪封地,大雪封河。

封河無行船,封地無余糧。

無行船,乘冰床;無余糧,當奈何?

悲劇

天明(原文「dawn」)

英人P.LWide著劉半農譯

(登場者)一醫生。一小孩。

一男子。一婦人。

(時間)冬夜,天將明矣。

(地方)礦山之旁。

(布景)一粗陋之平屋,其正門在台之後方,有門栓栓之。門左有一窗,窗外積雪,隱隱可見。又有一門,在台之右方,是旁通寢室者,倚右壁有火爐一,衣櫥一,櫥下即置劇中所用主要物件。有舊椅二三,木桌一,桌上敷一不潔之紅布。又有一破碎之地毯,掩地板之一部分。此地毯與左壁所粘之廉價石印五彩畫一幅,即室中所可稱為裝飾品之物。

開幕時,婦人穆理坐於窗次。窗外甚暗,窗內則燃一石油燈,置婦人近身處。婦人年在三十以下,衣服頗破舊可憐。

婦忽起立,作驚恐狀。同時有叩門聲。

[醫生](在場外)開門,讓我進來。

[婦人](大驚恐)先生,怎麼你來了?我叫你別來的。

[醫]穆理,且讓我進來。

[婦]你還是去,先生,請你去罷!

[醫](發言作命令語氣)穆理,開門,快——門外冷得很咧。

[婦](開門)先生,我叫你別來的。

[醫](入門。其人年約三十五六,身材重笨,然衣服頗修整)別說這話,我快要凍得結冰了。

[婦](行至爐旁)我來給你撒一撒火。

[醫](隨婦人至爐次,烘箕手)謝謝你。

[婦]先生,我叫你別來的,你還不知道你自己冒了什麼一個大險咧!要是他看見了你,我怕他一他少不了要送你的命!

[醫]瞎!奇事。

[婦]唉!先生,他把你恨得切齒,前天晚上又提起你的。我想到了他,害怕得很。

[醫]唉!你有了這麼一個好丈夫!

[婦]別管他是好是壞。你現在到此地來了,危險一一唉,當真危險得很。

[醫]這種危險,我從前已經經過一二次的了。

[婦](搖首不能續言,但以兩手扯醫生前襟,嗚咽欲涕)先生!——先先——生!

[醫]得咧!穆理,得咧!有我在這兒,他休想傷害你。

[婦]我着急的,並不是為着我自己。

[醫]這意思我也知道。但是我——(忽注意婦腕,驚問)這是什麼?你手上是什麼?

[婦](欲縮其手)沒有——沒有什麼。

[醫](注視婦臂,又熟視其面。婦垂首不語,目光注視地上)瞎!沒有什麼!

[婦]當真沒有什麼,是我自己燙了一燙。

[醫]着呵!是燙了一燙,迪克又拿出老手段來了!

[婦]這是他多喝了點兒酒的不好。

[醫]那麼究竟為着什麼呢?

[婦]沒有為什麼,是他喝得太昏——太糊塗了。

[醫]我不信,他一定為了什麼事,你能說給我聽聽麼?

[婦]那麼我就說,那是禮拜二的晚上——

[醫]就是那天我去了之後麼!

[婦]是的。他那天,回來得遲了些,人也喝得爛醉了——而且不知為了什麼,正是發着脾氣。先生,你知道的,他這人一喝醉,什麼都做得出來。那天他一到家,就喚我替他脫靴。大約是一好像是一是我答應得遲了一點,他就一

[醫]他就怎麼呢?

[婦]說他做甚?這件事早已過去了。

[醫]那麼我來說,他就拿起火筷,擱在火爐里燒紅了——

[婦]並不十分紅。

[醫]你說不紅,就算不紅!他把火筷燒得「不十分紅」了,就拿起來打你,叫你下次可要快些,是不是?

[婦]打得還不十分厲害。

[醫]是!我看你手上,早就知道打得「不十分利害」!(行近婦身,無意中,一手觸及婦之腹部)

[婦](斂聲而啼,狀極慘痛)呀……呀……疼死……

[醫]嗜!這又是什麼?

[婦]這也是已經過去的事。

[醫]是呀!我又知道了。他把火筷打了你一頓。火筷冷了,又踢上一腳,是麼?

[婦]是的。

[醫]在哪兒?

[婦](自指其腹)在此地。

[醫](點首)好——好——好一個丈夫!

[婦](哭)他——他踢了我這一腳,說——說我將來可以免得生育孩子了!先生!——

[醫](徐徐搖首)哼!(稍停)他此刻在家麼?(婦搖首)什麼時候出去的?

[婦]昨兒晚上。

[醫]和哥諾里同去的麼?

[婦]是的。

[醫]霍爾司孟呢?

[婦]也同去的。大約他們三人要干點兒事。

[醫]要干點兒事麼?

[婦]是的,三個人一塊兒去的。

[醫]提起阿司墨爾達沒有?

[婦]阿——阿司墨爾達?

[醫]就是阿司墨爾達礦。

[婦]哦!這是提起的。好像他說這個礦里要布置布置咧。

[醫]哼!要布置布置,我想他也要布置布置!

[婦]先生,奇了。你這一來,又是什麼意思呢?

[醫]沒有什麼。

【婦](驚愕)究竟是什麼意思呢?

[醫]我告訴了你,你害怕麼?——這座阿司墨爾達礦,今兒半夜裡已炸毀的了。

[婦]呀!上帝!

[醫]炸死了三四個人。

[婦]迪克呢?

[醫]他是毫發未損,自己那臭皮囊,保得很好的。

[婦]迪克是逃出來的麼?

[醫]誰也逃不出。迪克卻不用逃,因為炸礦的就是迪克!

[婦](大號慟)唉!……

[醫]迪克的布置真好,炸礦的時候,他還老遠地在一英里以外,人家是炸死了,他卻半點兒危險也沒有。

[婦]但是迪克——迪克竟幹了這等事麼!先生,我想未必,我想未必。你說他當真如此的麼?(醫生徐徐自衣袋中出一物)什麼東西?

[醫]這是個已壞的干電池。

[婦]干電池,幹麼?

[醫]你瞧,這電池是溫賴脫鋪子里賣出來的,底上還刻着電力的碼子。再看造這電池的軍械局局名,就可見這東西究竟是何等厲害的了。

[婦]軍械局,幹麼?

[醫]我已經到局裡去打聽過,這是一禮拜以前賣給迪克的。

[婦](驚駭已極,幾至不能呼吸)迪克買了它——

[醫]買了它自有用處。這是我在阿司墨爾達礦里找到的。

[婦]阿司墨爾達?——

[醫](點頭)是呀。是在炸過之後找到的。

[婦](涕泣,俯首而伏於醫生之膝上)唉!先生,請你別說下去了。這種慘事,說了很可怕的。

[醫](以手徐撫婦頭,且納電池於袋中)幸而還找到了這電池,要不然,就太糟了!可是你一一你是無論什麼事都忍耐得過?唉,你們女人!(稍停)他把你麥琪弄死了,你還是忍着。

[婦]不要說了,你提起了麥琪,我分外心痛。

[醫]他害死了麥琪,法律上卻不能當他罪犯辦理。因為麥琪並不是一下子遇的害,是受了一年多的磨折,慢慢兒憔悴死的。你自己是年紀大了,小孩子也能同你一樣受得起磨折麼!(稍停)麥琪有多大年紀了?

[婦]要是活到了這一個月,已經整整的十周歲了!(醫生搖首嗟嘆)你瞧,他是個很體面很有趣的小孩子。(自身間出一廉價之小盒——中藏麥琪照片,啟其蓋,以示醫生。二人共觀照片,不語者可一二分鍾)

[醫]迪克也打他的麼?

[婦]打的。

[醫]也是用火筷麼?(婦點頭)是燒紅——燒得「不十分紅」麼?

[婦]唉!他要打的時候,我總想阻他,卻哪裡做得起主。

[醫]這是我知道的。(起立)可是這一種的畜生,這一種的惡魔,你還同他住在一起!

[婦]唉,先生!——

[醫]得啦,罵他也沒有用,且看罷!

[婦]我想他將來未必再如此的了。

[醫]我也只有一次,將來再不如此的了!

[婦]奇怪,你這話是什麼意思?

[醫](作立意堅決狀)沒有什麼,快拿你東西收拾收拾!

[婦]我的東西?

[醫]是呀,——你的衣服,——多穿一點,——外面冷得很。

[婦]可是我並不要出去。

[醫]我帶你出去。

[婦](驚訝)先生!——

[醫]麥琪是已經死的了,我要救他無從救起。可是你,——我總得想些法子,別叫那畜生再害你!

[婦]先生!這、這、這,我不敢!

[醫]那麼,你在此地,日子過得安穩麼?

[婦]先生!他是我的丈夫!

[醫]我不管他是誰!你還是跟我來!(欲推婦入台右之一門,即旁通寢室者,婦堅拒之)你既已不肯出去,我便把你關在房間里好好的休息一禮拜,睡上一禮拜。要是迪克那畜生回來了,什麼事都由我來對付他。等你身體復了原,人也像了個人了,我給你找些生活——找些輕微的生活做做,別再牛馬般的勞苦。保管到了那時,你連自己要不認識自己了——(忽有叩門聲甚厲)

[婦]迪克回來了!假使他看見了你!——

[男子](在門外)開門!

[醫]迪克?

[婦]我料他這時候要回來的。

[男]開門!開門!

[婦]天呀!

[醫](潛自袋中出手槍)就開門罷!(避至一旁。婦往開門,男子直沖而入,婦幾為掀翻於地。)

[男](身材高大可怖,面目獰惡如猛獸)你還坐着等我麼?

[婦]正是,迪克。

[男]唉!好老婆,我比皇帝多開心了!(行至爐旁)我回來了,你喜歡麼?

[婦]那自然,迪克。

[男]還是喜歡點兒的好!(脫去上衣,擲之案上。就坐,向外伸兩足,以足尖點地,婦未之見)哼!好!你動多不動的了!(婦急趨前,欲為之脫靴)你來!你來!(及婦近身,用力推之於地,自舉一足,作脫靴狀)你這天生就的蠢貨,前次教訓了一場,還沒有教好,今天再給你上功課!(瞥見醫生,一躍而起)你!——你來干什麼!(醫生不答)別木偶般的不開口,究竟你來干什麼的?

[醫]你向四面瞧瞧!

[男]向四面瞧瞧?

[醫]是的。瞧瞧!

[男]我瞧不見什麼,只瞧見了個你。

[醫]那就謝謝你!

[男]滾出去!

[醫]等一會!

[男](不耐)什麼?

[醫]我要去,就要帶了穆理去。

[男]你要帶了穆理去?瞎!——瞎!——好極!(忽不語)那麼你愛上了她麼?[醫]並不是。

[男]並不是?——並不是?——

[醫]是她不該留在這地方。

[男]是她不該留在這地方?該你帶去麼?我們倆老死不分離的夫妻,該你來拆散麼?你把她帶去了,叫我怎麼樣呢?

[醫]誰管得你!

[男]那亦好,你不管我!(伸一臂挽婦頸)你瞧瞧!她不是很願意跟我的麼?

[醫]我不同你辯理。

[男]我也不要辯,(行至醫生之前)只要給些手段你看看,叫你領略些從前沒領略過的滋味!(攫爐旁火筷於手)來了,我要叫你那很體面的臉孔,變成不

體面了才罷手!

[醫](平舉手槍擬之)住!

[男]唉!你帶着武器?

[醫]為了要收拾你,來的時候就預備的。

[男]好!你就打罷!你是帶着軍械,我是赤手空拳。你便打死了我,也該活活羞死。

[醫]我不打你,你快給我坐下。

[男]唉一唉!——你客人要命令我主人——

[醫](出高聲喝之)別多話!你的話我已經聽了許多了,快給我坐下!(迪克就座,醫生收其手槍。此後二人談話時,迪克故將上體前後搖動,乘間將所坐木椅,徐徐移右,至於衣櫥之旁。醫生只知其無意移動,不知其別有用心也)你這東西,我若要罵你,簡直定不出什麼名字。大約我們英國語言文字中的種種惡名譯號,全都夠不上你。好在罵了你也是沒用,不如少說廢話,實實在在把你收拾一下。

[男]真的麼?

[醫]你別問我是真是假。我先問你,你女兒是不是被你害死的?

[婦](攙言,面色恐懼)先生!——

[醫](以目止之)要是我早知道了這件事,早想法子把你這東西絞死了。現在遲了些,既不能證明這孩子是如何死法的,就不能證明你用了什麼手段去虐待她,這真是你的運氣。可是證據雖然沒有,我卻不能置之不問。這也並非與你為難,譬如你做了你的女兒,人家把你害死了,我也要來替你問問信。

[男]她是常常害病的。

[醫]害了病,你再把火筷——把燒紅的火筷幫助幫助她!

[男]就是如此,也是我的女兒!

[醫]哼,好!一現在是上帝可憐着她,叫她休息靈魂去了!

[婦]亞門!

[醫]那麼,我說你老婆也常常害病的麼?

[男]她哪兒會害病,一天到晚在家裡活健得很。

[醫]不害病,不用說更要把對待麥琪的手段對待她了!

[男]我待她是好是壞,與你不相干。

[醫]相乾的!

[男]我說不相干!

[醫](又平舉手槍以擬之)我說相乾的!

[男]唉!——

[醫]這就是我要把穆理帶走的緣故。

[男]你的話都說完了沒有?

[醫]沒有。

[男]那麼快說,我靜聽。

[醫]三月以前,愛德華礦轟炸了一次,——

[男]是麼?

[醫]幸而沒有傷人。

[男](作嘲弄口氣)謝謝上帝!

[醫]過了幾個禮拜,同是這一座礦,又轟炸一次,人就炸死了不少,大約有十幾個。

[男]你說的什麼東西,這也可算得來訓教我的麼。(此時迪克之椅,已移至衣櫥之旁,即伸手至櫥下,取出牛乳瓶一個,置手中玩弄之。瓶中有液體物半瓶)

[醫]自此以後,東也是鬧轟炸,西也是鬧轟炸,被害的不計其數。昨天晚上——

[男](自眼角中射出光線,熟視醫生,語調鎮靜如常)昨天晚上?——

[醫]阿司墨爾達礦又炸了。

[男](以手中之瓶,橫置膝上往來滾動)真的麼?

[婦]迪克,這件事,與你有什麼關系沒有?(迪克推之於一旁)

[醫]哥諾里已經捉到的了。

[男]捉到的了?

[醫]非但捉到,已經把他綁在路旁一株大樹上,絞死的了。

[男]沒有審麼?

[醫]哪有許多閑功夫審他。霍爾司孟也巳經有人去捉,因為他逃得快,沒有到手,現在已經打電報叫各路截留。(停片刻,忽轉高聲)我也找到了你了!

[婦]迪克,迪克,你說呢,——你說你沒有干這件事!

[男](向婦語)唉!給我滾開!(轉向醫生)我問你!有什麼證據?

[醫](出電池示之)這個。

[男]什麼東西?

[醫]一個已壞的干電池,是你向溫賴脫鋪子里買來的。

[男]溫賴脫能一定證明是我買的麼?

[醫]這卻沒有。因為他賣的時候,沒有把號數記下。卻是近來所賣的電池,就只

有你一個。現在他已經寫信到軍械局,去問問究竟是什麼號數,因為軍械賣出的電池,多留下底子的。

[男]這點兒小事,就可算得證據麼。

[醫]這點兒小事,就可辦你個絞罪!

[男]怎麼呢?

[醫]因為電池的號數雖沒有打聽明白,它底上刻着的電力號碼,卻與你所買的完全符合。

[男](狀甚懶惰,徐徐起立)這算得什麼。我來把它剝去了就是了。

[醫]哼!——

[男]我說把它剝去了就是了。

[醫]你當我是傻子麼?

[男]你當我是傻子麼?(向台心行)

[醫](出手槍)住!你敢上來!

[男](舉瓶)別叫我笑了!(略停)你看見這東西沒有?(揚其瓶)這是半誇德的Nitro-glycerine (淡酸與甜鹽化合,為一種極烈之液體炸葯)。半誇德,你瞧見沒有?

[醫]什麼東西?

[婦](趨至迪克身次)迪克,

[男](怒目罵之)滾開,不要你近我身!(轉向醫生)你要開槍,我就馬上拋擲一下。你不開槍,我就酌量了情形再說。你知道轟炸阿司墨爾達的就是這東西麼?

[醫]那麼你自己承認的了!

[婦]迪克!你!——

[男]那自然!(醫生行至其前)退下去一點,我不要你來和我作伴!

[醫]唉!你這人真是倔強到底。

[男]自然倔革。

[醫]可是你的騙人手段,我也略知一二。亦許你那瓶里,裝着些清水來恐嚇恐嚇我的。

[男]唉!清水。你是個醫生——(取桌上一小刀,插入瓶中,略蘸所盛之液體物)嘗嘗看!(授小刀於醫生)是清水不是?(醫生以舌略舐刀尖)瞎瞎!(醫生納手槍於袋)

[醫]你何苦如此。你即不替自己打算,也該替你老婆打算打算。

[男]別說這廢話!什麼老婆不老婆!還是我們倆來談判談判。(就座)我問你,你是信教的不是?

[醫]是的。

[男]禮拜日進教堂的麼?

[醫]是,各個禮拜去的。

[男]你立了誓,能永遠遵守不能?

[醫]你問它做甚?

[男]你要是肯依從我的話,立下一個誓來,我便放你出門——是活的!

[醫]辦不到。

[男]這就是你自己不想出我的門——自己不想活了。(稍停)我的意思,要請你把那電池上的號碼扯去,——先把這最有力量的證據消滅了,再請你向大眾聲明,說我迪克與昨天炸礦的事,並無關系。我想大眾們向來很看重你,你說了,沒有不相信的。

[醫](神色鎮靜)辦不到。

[男]唉,不忙!你仔細想一想。(稍停)要是辦得到,我決不傷害你一毫一發。要是辦不到,一分鍾之內,就請你變成了血花,在空中飛舞!

[婦]先生,我知道他的性質,說到就要辦到的。你還是看着上帝面上,依了他----

[醫](插言)你當我怕死麼?要怕死,就不該做醫生。從前哈佛那黃熱病流行的時候,我所冒的險,還比現在厲害得多咧。

[婦]但是,先生,你年紀還輕,年輕人的性命是很有價值的。請你自己把性命看重些,依了他罷。(行至醫生前)

[醫](推婦於一旁)我不是個懦夫。

[男]着呵!我也同你一樣,不是個懦夫。你究竟如何,快說!

[醫](回頭向婦,語調甚急)穆理,假——假使我有什麼意外,你該知道我在你身上,早已布置得很周到。我是打算把你送到東方,請我姊姊照顧你的,我姊姊為人很好,她-----

[男](插言)究竟怎麼樣?究竟怎麼樣?

[醫](置之不理)穆理,你聽懂沒有?就使我死了,你還可以到東方去找我姊姊。

[婦]但是,先生——

[醫]別說「但是」不「但是",你聽清楚沒有?

[婦]聽清楚了。

[醫](迴向迪克)你怎麼樣,想逃走麼?

[男]能逃不能?

[醫]不能!(出手槍)你若要逃,這便是對付你的最後的東西。要是我打不死你,他們總可以打死你。

[男](驚愕)誰?——他們?——

[醫]我不是單身來的,還有十多個人幫着我,你自己估量估量,一個人當得了幾個。

[男]人在什麼地方?

[醫]在外面,你自己去找罷!

(迪克起立,向門口行,醫生躡足隨之。及迪克得開門,醫生一躍而前,揮拳痛撲其背。迪克回身對格。二人相持未幾,醫生舉槍欲放,迪克力擲其瓶,即聞轟然一聲,火光亂起。火光既斂,全台黑暗,不聞聲息。未幾,天色漸明。迷濛中,見微風吹來,余煙冉冉,向四旁飛散,而台上之布景及人物,已悉易舊觀:——小屋之左壁及前面,——即靠近後台之一面,——均已炸毀,屋外遠山蒙霧,景象凄慘。台左一部分,全為瓦礫所蔽。瓦礫之下,有一屍體。台右未毀,迪克即立於右壁之下,兩手掩目,其狀似於悲嘆之中,挾有怒意。穆理似未受傷,但放聲啼哭,其音凄惻。又似兩手亂翻瓦礫,似有所覓,醫生亦未受傷,偕一小孩立於台左。小孩衣服舊敝,緊靠醫生之身)

[醫]轟炸得可怕呀!——轟炸得可怕呀!

[婦](痛哭)先生,先生,你在哪兒?

[醫]我在這兒。

[婦](似未聽見)先生,你在哪兒,你受了傷沒有?

[醫]沒有。

[婦](見瓦礫中之屍體,跪其旁而哭之)唉!先生!先生!

[小孩](以手扯醫生之袖)先生!

[醫](俯視,見小孩,大駭,倒退數步,幾至眩暈)啊!你來做什麼?你——你是誰?

[孩](微笑)怎麼不認得了,我是麥琪。

[醫]麥麥琪!你、你死了!

[孩](微笑)你也死了

這篇文章,原文的命意和半農的譯筆,自然都是很好的,用不着我這外行人來加

上什麼「命意深遠」「譯筆雅健」這些可笑的批語。

但是我看了這篇文章,卻引起我對於中國譯書界的兩層感想:

第一,無論譯什麼書,都是要把他國的思想學術輸到己國來,決不是拿己國的思想學術做個標准,別國與此相合的,就稱贊一番。不相合的,就痛罵一番。這是很容易明白的道理。中國的思想學術,事事都落人後,翻譯外國書籍,碰着與國人思想見解不相合的,更該虛心去研究,決不可妄自尊大,動不動說別人國里道德不好。可嘆近來一班做「某生」「某翁」文體的小說家和與別人對譯哈葛德、迭更司等人的小說的大文豪,當其撰譯外國小說之時,每每說:西人無五倫,不如中國社會之文明;自由結婚男女戀愛之說流毒無窮;中國女人重貞節,其道德為萬國之冠。這種笑得死人的謬論,真所謂「坐井觀天」「目光如豆」了。即如此篇,如使大文豪輩見之,其對於穆理之評判,必曰:「夫也不良,遇人不淑,而能逆來順受,始終不渝。非嫻於古聖人三從四德之教、子輿氏以順為正之訓者,烏克臻此?「其對於醫生之評判,必曰:「觀此醫欲拯人之妻而謀斃其夫,可知西人不明綱常名教之精理。」其對於迪克之評判,必曰:「自自由平等之說興,於是亂臣賊子乃明目張膽而為犯上作亂之事。近年以來,歐洲工人,罷工抗稅,時有所聞。迪克之轟礦,亦由是也。紀綱凌夷,下陵其上,致社會呈擾攘不寧之現象。君子觀於此,不禁憋焉傷之矣。」這並非我的過於形容。閱者不信,請至書坊店裡,翻一翻什麼「小說叢書」「小說雜志」和封面上畫美人的「新小說」,便可知道。

第二,文字里的符號,是最不可少的。在小說和戲劇里,符號之用尤大,有些地方,用了符號,很能傳神,改為文字,便索然寡味。像本篇中「什麼東西?」,如改為「汝試觀之此何物耶」;「迪克?」如改為"汝殆迪克乎「;「我說不相干!」如改為「以予思之實與汝無涉」;又像「好——好——好一個丈夫!」如不用「——」「!」符號,則必於句下加註曰:「醫生言時甚憤,用力跌宕而去之。'』"先生!他是我的丈夫!」如不用符號,則必於句下加註曰:「言時聲音凄慘,令人不忍卒聽。」——或再加一惡濫套語曰:「如三更鵑泣,巫峽猿啼。」——如其這樣做法,豈非全失說話的神氣嗎?然而如大文豪輩,方且日倡以古文筆法譯書,嚴禁西文式樣輸入中國,恨不得叫外國人都變了蒲松齡,外國的小說都變了《飛燕外傳》《雜事秘辛》,他才快心。——若更能進而上之,變成「某生」「某翁」文體的小說,那就更快活得了不得。

玄同附志

古詩今譯

周作人

Apologia

一、Theokritos《牧歌》(Eidyllion Bukolikon ),是二千年前的希臘古詩,今卻用口語來譯它,因我覺得它好,又信中國只有口語可以譯它。

什法師說,「翻譯如嚼飯哺人」,原是不差。真要譯得好,只有不譯。若譯它時,總有兩件缺點,但我說,這卻正是翻譯的要素。(一)不及原本,因為已經譯成中國語。如果還同原文一樣好,除非請Theokritos學了中國語,自己來作。(二)不像漢文——有聲調好讀的文章——因為原是外國著作。如果同漢文一般樣式,那就是我隨意亂改的糊塗文,算不了真翻譯。

二、口語作詩,不能用五七言,也不必定要押韻,止要照呼吸的長短作句便好。現在所譯的歌,就用此法。且來試試,這就是我的所謂「自由詩。」

三、外國字有兩不譯:一、人名地名。二、特別名詞,以及沒有確當譯語,或容易誤會的,都用原語(用羅馬字作標准)。

四、以上都是此刻的見解,倘若日後想出更好的方法,或有人別有高見的時候,便自然從更好的走。

T/ieoAritos《牧歌》第十

對話角色甲Milon

乙Battos (兩個割稻的人)

甲你沒氣力的笨漢,你怎麼了?你不能一徑割稻,同平常一樣。又不能同兩邊的人一樣地割得快。卻獨自落後,宛然一隻母羊,腳被棘刺拉傷,跟在羊隊的後面。你早上便割得不得法,等到午後晚上,不曉得你會到怎地?

乙Milon,你能從早到晚地勞作,你是頑石的小片。我問你,可不曾想著你不在身邊的人麼?

甲不曾!做工的人,空想著不曾得到的人作甚?

乙你可又不曾為了相思,睡不著覺麼?

甲沒有!教狗嘗過油餅的味,便不妙了。

乙Milon,我可是想著那人,已有十一日了。

甲看來你好運氣。從酒缸酌了酒吃,我卻連醋也沒。

乙我為了愛神的緣故,我門外的田,自從秧田時候,還不曾耕過。

甲但是誰家女兒,使你這樣受苦?

乙Polybotas的女兒,就是近來常常在Hippoko6n田裡,吹簫給割稻的聽的那女兒。

甲神的報施不爽呵!你也可遂了你的心願,得着那蚱猛似的女兒(譬喻唱歌唱得好)通夜陪你睡。

乙你又來嘲笑我。盲神可不止一個財神,那魯莽的愛神,也是瞎的。你莫要說大話呵。

甲我並不說大話。——你今且一徑割稻,唱出情歌稱贊那娃兒,你便覺得作工愉快些。你從前原是個歌人呵。

乙咦,你每Pieria的詩神,幫我來唱那裊娜的處女,因為你每惹著凡物,都能使她美麗。

歌:他每都叫你黑女兒,你美的Bombyka,又說你瘦,又說你黃。我可是只說你是蜜一般白。

咦,紫花地丁是黑的,風信子也是黑的。這宗花,卻都首先被採用在花環上。

羊子尋苜蓿,狼隨著羊走,鶴隨著犁飛,我也是昏昏地單想著你。

倘使Kroisos (古代富人)的寶藏,都歸了我呵,我每要鑄二人的金像,獻與Aphrobite (戀愛女神)。你手握著一支簫,一朵薔薇,或是一個莘果;我穿着鮮衣,兩足着了Amyklai做的新靴。

唉,美的Bombyka,你的腳像雕成的象牙,你的聲音甜美催人睡,你的風姿,我說不出。--

甲我每的小子,你真是一個能作可愛的歌的人。我每從前並沒曉得。他唱得真好。唉,我白長了鬍子,一點都無用。——但是你每來,且聽這偉大的Litye〃es的歌。歌:地母呵,多果子,多五穀,願田稻成熟,百果長得多呵。

你每縛稻束的快縛呵,怕行路人看見了叫著說,這里做工的是草人,他每工錢白花了。

看那稻株,可朝著北風,還是朝東風呵。這樣,穀子才是最飽滿。

打稻的切莫睡午覺,因為在午時,那穀子是最容易脫開了稻草。

但是那割稻的,讓他每同戴勝醒時一齊起,戴勝睡時一同息,當著那熱的中午得休歇。

少年每,那田雞的生活,真快活呵。他每吸酒,不受酒監的妨礙。因為他每都自有無限制的酒吸。你吝嗇的庄頭,好好地煮扁豆。你用著心呵,怕你劈那苗蘿子的時候,會割了你的指頭。

太陽底下做工的人,應該唱這樣的歌才是。但是你這害相思的小子,你的歌,只好等你的阿嬤早上醒過來的時候,去念給她聽。

漢字索引制說明

林玉堂

漢字索引制者,檢字之一新法也。舊有字書,因仍不改者二百有餘年。而檢法迂緩,隸部紛如,不適今用。當此普及教育之世,檢字必有一簡便捷速之新法。使學者盡知字典之用,而後自修有道,且檢字不至於費時也。

本制檢字之法:取字之首先筆畫,名之曰「首筆」。而以漢字中所有首筆,會集成表,定其位次,別其先後。欲檢一部首,即以是部之首筆檢之。部中檢字,以余部之首筆檢之。同首筆者,既極少數。得首筆,即並得本字也。

例如「鯉」字:先檢「夕」於部首中,即得「魚」部;復於「魚」部中檢「門」則得「鯉

又如「sr字:舊例屬於「力」部,學者所難檢得。新法先檢「月」,得「月」部。復於「月」部中檢「八,」則得「瞰字。

新制既以首筆檢字,首筆猶部首也。學之者必先知首筆之次序。首筆分為橫、直、撇、點、鉤五種,皆視其第一筆為例:橫起者居先,直起者「門」次之,撇起者「夕」又次之,以此類推。同第一畫首筆,其中分序,亦以第二筆之橫、直、撇、點為准,適如英文a a、a b、a c、a d之例。計得首筆二十八種,如下:

撇點卜

1撇挑z

,(斜點A

r

,斜撇「

斜直「

・斜橫二

點撇『點直・點橫撇鉤撇點

,撇撇撇直

直點,1

直撇H

直角L-

直直1!

・直橫h

橫鉤弋

橫角1

橫點V

橫撇A<

橫直十

橫摭1

・橫橫二

故明以上之表,即明本制之用法。「"」部矣。「筆」字屬於撇橫「屍,

例如「首」字,屬於點撇ur,求「少『,斯得求「廣」,斯得「竹」部矣。

首筆原是母筆所合而成。計漢字中,凡有十九母筆,如下:

'q -:-I、h.17-7✓-

右左點捺斜斜斜斜直直直直直橫橫橫橫橫橫

點挑撇筆折角鉤挑筆鉤角撇掇挑筆

鉤鉤

漢字筆畫、寫法結構,皆有不同。「拿」首筆,可謂直橫I n ,亦可謂橫直t I此寫法之不同也。同此二畫而有「交」「接」「離」之異;十丁丁、仔日日同接筆又有「外」「內」之分:「丁、口日此結構之不同也。是又不可無所以規一之者。上表所列,僅至第二筆而止。再舉其常見者而增廣之,至第三第四筆,使於表中各有規則之位置。學者知所指歸,檢查自無疑難矣。增廣首筆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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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此法檢字,比之舊法,似有數點優處:(一)舊法檢字,須詳全字數畫,新法則一見可知字之首筆。(-)檢算畫數,常屬難定。首筆則皆於表中有一定之位置以規一之。(三)舊法部首次序,至難記憶,必賴目錄之助。新法惟須記憶「橫」「直」「撇」「點」「勾」位次而已。(四)舊法分部,絕無純一之例以貫通之,學者無所根據,游移莫決。新法惟以字之起先首筆為部首,明白了當,絕無疑義。(五)舊例同部同畫字中,及辭書之同首字者,絕無所准以為先後。新法即無一字不有一定邏輯之位置。(六)舊法不能用於短篇人物之表,如教員課堂中用之學生名單,新法則易為之。(七)舊法合於程度既高,讀書有年者之用;而新法則小學學生及普通人民,皆易通曉。(八)此實驗言之,新制檢字,較於舊制,可速三倍至五倍不等,而其最高速率,五分時檢三十七字,乃舊法所不能達到之點。

新制之作,應社會一需要。作者既深感其事之難,又極望同志之助。倘蒙賜之匡正,借供切磋,使此製得成完璧,則幸甚矣。

附:蔡孑民先生序

凡文字皆具形聲義三者,故部類文字而訓釋之者,亦有三種。以義為部者,《爾雅》《廣雅》《釋名》之屬是也。以聲為部者,如《經籍褰詁》用今韻,《說文通訓定聲》用古韻之屬是也。以形為部者,如《說文解字》依據六書,《康熙字典》及《新字典》標准畫數之屬是也。三種之中,便如檢閱者,以形部為較便。而今隸點畫,多異小篆,檢字者又不盡通六書,故《說文解字》又不如《字典》之便。顧《字典》便矣,而同一畫數之部首,無所准以為先後。在一部中,同一畫數之字,又無所准以為先後。不惟此也,點畫錯綜之字,其部居有未易猝定者。甚矣,檢字之難也!西文由a、b、c、d等字母綴合而成,其編字典也,以ab及ac及ad,或aba及abb及abc等為先後,序次井然,一檢可得。因推而用之於圖書之目,人物之名,其易檢也,亦猶是焉。我國之字典既不易檢,而電話簿、會員錄之類,不立部首,專計畫數者,其難檢更甚。林君玉堂有鑒於是,乃以西文字母之例,應用於華文之點畫,而有「漢字索引」之創制:立十九「母筆」以為華文最小之分子。其兩分子或三分子之接觸,則更以「交筆」、「接筆」、"離筆」別之。而接筆之中,又別為「外筆」「內筆」二類。以此為部,則無論何字,第取其最初三筆之異同,而准之以為先後,其明白簡易,遂與西文之用字母相等,而檢閱之速,亦與西文相等。苟以之應用於字典、辭書,及圖書名姓之記錄,其足以節省吾人檢字之時間,而增諸求學與治事者,其功效何可量耶!或以破壞字體不合六書為疑。然今隸之形,固已取小篆而破壞之。《字典》之分部,不合於六書者多矣。吾人所以沿用之者,為便於檢閱計,不得不如是也。林君之作,何以

異是?若乃精研小學,則自有《說文解字》之舊例在,於林君之作,又何疑焉?

六年,五月,九日,蔡元培敘。

西文衍聲,中文衍形。衍聲,故英法諸國之字典,以字母之先後為順序;衍形,故許慎《說文解字》之部居,始「一」終"亥,」據形系聯。

然衍形文字,組合極為復雜,書寫至不便利,故秦漢以後,解散古文籀篆之體,作為隸楷,期便書寫。於是古之象形文字,至此但略具匡廓,已為眾所共喻,不必復求酷肖其實物之本形。此就應用之便利上言之,固為文字之進化。惟隸楷對於古篆之筆畫,既多省矣,則依造字初形分部之字典,自不適於翻檢,此所以魏晉以後韻書大盛也。

韻書原不能遽目為字典,然為翻檢計,實較《說文解字》為便利。故徐錯作《說文篆韻譜》,以隋唐以來韻書之部居,排比《說文解字》之九千餘字。宋元以降,至有改《說文解字》始「一」終"亥」之次為始「東」終「甲」者,以韻書之據音分部,易《說文解字》之據形分部,無非圖翻檢之便利而已。

蓋隸楷雖非拼音,然其字形,已成為一種無意識之符號,不能復以六書相繩:就《說文解字》之部居,以求形體省變之文字,甚為困難,反不若就字音求之為易。字音雖古今南北,不能盡同,而大致尚不甚相遠。故雖謂韻書為《說文解字》之代興物可也。

若中國文字之分部如韻書,則與西文之以「A、B、C、D"順者,其用意固相似;而尤與日本之字典以「彳、口、八」次序排比漢字及和文者同一法則。

然而近代字典尚不能據韻書分部者,則亦有故。

其故惟何?日:中國無適當之標音記號。昔之韻書,標「聲」——即子音,——標「韻」—即母音,一借用漢字,無明確之讀音。彼宋明之世所以覺韻書之便於翻檢者,以其時詩賦盛行,韻書為屬文之士所熟記也。故不知字音者,韻書即無從翻檢。

雖然,據音分部,實是一法。玄同嘗謂「注音字母」今已草創,異日倘能修正頒行,凡中小學校之教科書及雜志、新聞紙之類,悉以「注音字母」附記字旁。則此後字典,可用注音字母之「《、5、兀」為順,師韻書之成法,仿英法日本字典之體例,豈不甚善?

顧其法今尚難行。今日之字典,惟有依據楷書之點畫分部,最為適當。因用此法,則無論識與不識之字,皆易於檢尋也。

林君之「漢字索引制「,其法即是如此。觀此說明書,知其立法簡易,用意周到。蔡孑民先生謂其「足以節省吾人檢字之時間,而增諸求學與治事者」,因嘆其功效之大,誠至當不易之評論。玄同復何用多贊?

惟玄同以為林君既發明此法,則尚有一事當注意者,即字體之畫一是也。楷書字體,自唐石經、宋版書以來,漸歸一致。明清時代刻書用之「宋體字」及今世之鉛字,字體畫一者,固居百分之九十九,然字形歧異者,亦尚有百分之一:即如林君所舉之

字,其右旁之首筆,林君屬之於「八」,然亦有作者;又如「全」「俞」諸字,其上或作「人」形,或作「入」形。此等地方,苟不求畫一之法,則於檢尋上尚有窒礙之點。不審林君已有善法以處此否?

至於滿清之《康熙字典》及現在坊間出版之《新字典》等等,其分部之法,最無價值。貌似同於《說文解字》,實則揆之造字之義,觸處皆是紙繆。若謂圖檢查之便利耶,則如「才」入"手"部。」尹"入「屍」部,「年」入「干」部,「冀」入「八」部,「求」入「水」部之類,皆令人百思不得者。如此而雲便於檢查,則尤堪發噱。故其書於「探本」便查」二者,兩無是處。林君謂其「合於程度既高讀書有年者之用」,其實彼烏足以當此!

玄同常謂字典分部,亟宜改良。今見林君此作,深喜海內研究此事者今已有人。因略述愚衷,拉雜書於其後。

錢玄同一九一八年一^五日

嘗試集序

錢玄同

一九一七年十月,胡適之君拿這本《嘗試集》給我看。其中所錄,都是一年以來適之所做的白話韻文。

適之是現在第一個提倡新文學的人。我以前看見他做的一篇《文學改良芻議》,主張用俗語俗字人文。現在又看見這本《嘗試集》,居然就採用俗語俗字,並且有通篇用白話做的。「知」了就「行」,以身作則,做社會的先導。我對於適之這番舉動,非常佩服,非常贊成。

但是有人說:現在中華的國語,還未曾制定,白話沒有一定的標准,各人做的白話詩文,用字造句,不能相同,或且採用方言土語和離文言太遠的句調,這種情形,卻也不好。我以為這一層,可以不必過慮。因為做白話韻文,和制定國語,是兩個問題。制定國語,自然應該折衷於白話文言之間,做成一種「言文一致」的合法語言。至於現在用白話做韻文,是有兩層緣故:(1)用今語達今人的情感,最為自然。不比那用古語的,無論做得怎樣好,終不免有雕琢硬砌的毛病。(2)為除舊布新計,非把舊文學的腔套全數刪除不可。至於各人所用的白話不能相同,方言不能盡袪,這一層在文學上是沒有什麼妨礙的。並且有時候,非用方言不能傳神。不但方言,就是外來語,也可採用。像集中《贈朱經農》一首,其中有「辟克匿克來江邊」一句,我以前覺得以外來語入詩,似乎有所不可。現在仔細想想,知道前此所見甚謬。語言本是人類公有的東西,甲國不備的話,就該用乙國話來補缺:這「攜食物出遊,即於游處食之」的意義,若是在漢文里沒有適當的名詞,就可直用「辟克匿克」來補它,這是就國語方面說的。至於在文學方面,則適之那時在美國和朱經農講話的時候,既然說了這「辟克匿克」的名詞,那麼這首贈詩里,自然該用「辟克匿克」才可顯出當時說話的神情。所以我又和適之說:我們現在做白話文章,寧可失之於俗,不要失之於文。適之對於我這兩句話,很說不錯。

我現在想:古人造字的時候,語言和文字,必定完全一致。因為文字本來是語言

的記號,嘴裡說這個聲音,手下寫的就是表這個聲音的記號,斷沒有手下寫的記號,和嘴裡說的聲音不相同的。拿「六書」里的「轉注」來一看,很可以證明這個道理:像那表年高的意義的話,這邊叫做lau,就造個「老」字;那邊叫做Khau,便又造個「考」字。同是一個意義,聲音小小不同,便造了兩個字,可見語言和文字必定一致。因為那邊既叫做Khau,假如仍寫「老」字,便顯不出它的音讀和lau不同,所以必須別造「考」字。照這樣看來,豈不是嘴裡說的聲音,和手下寫的記號,不能有絲毫不同。若是嘴裡聲音變了,那就手下記號也必須跟着它變的。所以我說造字的時候,語言和文字必定完全一致。

再看《說文》里的「形聲」字:正篆和或體所從的「聲」,盡有不在一個韻部里的;漢晉以後的楷書字,盡有將《說文》里所有的字改變它所從的「聲」的;又有《說文》里雖有「本字」,而後人因為音讀變古,不得不借用別的同音字的。這都是今音與古不同而字形跟了改變的證據。

至於文言和白話的變遷,更有可以證明的:像那「父」「母」兩個字,音變為pa、ma,就別造「爸」「媽」兩個字;「矣」字音變為li,就別造「哩」字;「夫」(讀為扶)字在句末表商度——音變為b。,就別造「瞰」字,再變為ba就再借用「罷」字(夫的古音本讀bu)。「無」字在句末——表問——音變為mo,就借用「麼」字,再變為ma,就再別造「嗎」字(「無」的古音本讀mu)。這更可見字形一定跟着字音轉變。

照這樣看來,中華的字形,無論虛字實字,都跟着字音轉變,便該永遠是「言文一致」的了。為什麼二千年來,語言和文字又相去到這樣的遠呢?

我想這是有兩個緣故:

第一,給那些獨夫民賊弄壞的。那獨夫民賊,最喜歡擺架子。無論什麼事情,總要和平民兩樣,才可以使他那野蠻的體制尊崇起來:像那吃的、穿的、住的和妻妾的等級、僕役的數目,都要定得不近人情,並且決不許他人效法。對於文字方面,也用這個主義。所以嬴政看了那「辜犯」的「辜」字,和皇帝的「皇」字(「皇」字的古寫),上半都從「自」字,便硬把罪犯改用「罪」字;「朕」字本來和「我」字一樣,在周朝,無論什麼人,自己都可以稱「朕」,像那屈平的《離騷》第二句雲:「朕皇考曰伯庸」,就是一個證據。到了嬴政,又把這「朕」字獨佔了去,不許他人自稱。此外像「宮」字、「璽」字、「欽」字、「御」字之類,都不許他人學他那樣用。又因為中華國民很有「尊古」的麻醉性,於是又利用這一點,做起那什麼「制」「詔」「上諭」來,一定要寫上幾個《尚書》里的字眼像什麼「誕膺天命」「寅紹丕基」之類,好叫那富於奴性的人可以震驚贊嘆。於是那些小民賊也從而效尤,定出許多野蠻的款式來。

凡是做到文章,尊貴對於卑賤必須要裝出許多妄自尊大看不起人的口吻。卑賤對於尊貴,又必須要裝出許多彎腰屈膝脅肩諂笑的口吻。其實這些所謂尊貴卑賤的人,當面講白話,究竟彼此也沒有什麼大分別,只有做到文章,便可以實行那「驕」「諂」兩個字。若是沒有那種「驕」「諂」的文章,這些獨夫民賊的架子便擺不起來了,所以他們是最反對那質樸的白話文章的。這種沒有道理的辦法,行得久了,習非成是,無論什麼人,反以為文章不可不照這樣做的,若是有人不照這樣做,還要說他不對。這是言文分離的第一個緣故。

第二,給那些文妖弄壞的。周秦以前的文章,大都是用白話:像那《盤庚》《大誥》,後世讀了,雖然覺得佶屈鰲牙,異常古奧,然而這種文章,實在是當時的白話告示。又像那《堯典》里用「都」「俞」「吁」「睇」等字,和現在的白話文里用「阿呀」「嘎」「吹」「唉」等字有什麼分別?《公羊》用齊言,《楚辭》用楚語,和現在的小說里摻入蘇州上海廣東北京的方言有什麼分別?還有一層,所用的白話,若是古今有異,那就一定用今語,決不硬嵌古字,強摹古調。像《孟子》里說的「渾水者洪水也」「泄泄猶沓沓也」,這是因為古今語言不同,古人叫「渾水」和「泄泄,」孟軻的時候叫「洪水」和「沓沓」,所以孟軻自己行文,必用「洪水」和「沓沓」,到了引用古書,雖未便直改原文然而必須用當時的語言去說明古語。再看李耳孔丘墨翟莊周孟軻荀況韓非這些人的著作,文筆無一相同,都是各人做自己的文章,絕不摹擬別人。所以周秦以前的文章很有價值。到了西漢,言文已漸分離。然而司馬遷做《史記》,採用《尚書》,一定要改去原來的古語,做漢人通用的文章:像「庶績咸熙」改為「眾功皆興」;「囂庸可乎」改為「頑凶勿用」之類。可知其時言文雖然分離,但是做到文言,仍舊不能和當時的白話相差太遠。若是過於古奧的,還是不能直用。東漢王充做《論衡》,其《自紀》篇中有曰:「《論衡》者,論之平也。口則務在明言,筆則務在露文。」又曰:「言以明志。言恐滅遺,故著之文字。文字與言同趨,何為猶當隱閉指意?」又曰:「經傳之文,賢聖之語,古今言殊,四方談異也。言當事時,非務難知,使指隱閉也這是表明言文應該一致。什麼時代的人,便用什麼時代的話。不料西漢末年,出了一個楊雄,做了文妖的「原始家」。這個文妖的文章,專門摹擬古人:一部《法言》,看了真要叫人惡心。他的辭賦,又是異常雕琢。東漢一代,頗受他的影響。到了建安七子,連寫封信都要裝模作樣,安上許多浮詞。六朝的駢文,滿紙堆垛詞藻,毫無真實的情感。甚至用了典故來代實事,刪割他人名號去就他的文章對偶。打開《文選》一看,這種拙劣惡濫的文章,觸目皆是。直到現在,還有一種妄人說:「文章應該照這樣做」,「《文選》文章為千古文章之正宗」。這是第一種弄壞白話文章的文妖。唐朝的韓愈柳宗元,矯正「《文選》派」的弊害,所做的文章,卻很有近於語言

之自然的。假如繼起的人能夠認定韓柳矯弊的宗旨,漸漸地回到白話路上來,豈不甚好。無如宋朝的歐陽修蘇洵這些人,名為學韓學柳,卻不知道學韓柳的矯弊,但會學韓柳的句調間架,無論什麼文章,那「起承轉合」,都有一定的部位。這種可笑的文章,和那「《文選》派」相比,真如二五和一十,半斤和八兩的比例。明清以來,歸有光方苞姚鼐曾國藩這些人拚命做韓柳歐蘇那些人的死奴隸,立了什麼「桐城派」的名目,還有什麼「義法」的話,攪得昏天黑地。全不想想,做文章是為的什麼?也不看看,秦漢以前的文章是個什麼樣子?分明是自己做的,偏要叫做「古文」,但看這兩個字的名目,便可知其人一竅不通,毫無常識。那曾國藩說得更妙,他道:「古文無施不宜,但不宜說理耳。」這真是自畫供招,表明這種「古文」是最沒有價值的文章了。這是第二種弄壞白話文章的文妖。這兩種文妖,是最反對那老實的白話文章的。因為做了白話文章,則第一種文妖,便不能搬運他那些垃圾的典故,肉麻的詞藻。第二種文妖,便不能賣弄他那些可笑的義法,無謂的格律。並且若用白話做文章,那麼會做文章的人必定漸多,這些文妖,就失去了他那會做文章的名貴身份,這是他最不願意的。

現在我們認定白話是文學的正宗:正是要用質樸的文章,去鏟除階級制度里的野蠻款式。正是要用老實的文章,去表明文章是人人會做的,做文章是直寫自己腦筋里的思想,或直敘外面的事物,並沒有什麼一定的格式。對於那些腐臭的舊文學,應該極端驅除,淘汰凈盡,才能使新基礎穩固。

以前用白話做韻文的,卻也不少:《詩經》《楚辭》固不消說,就是兩漢以後,文章雖然被那些民賊文妖弄壞,但是明白的人,究竟也有,所以白話韻文,也曾興盛過來。像那漢魏的樂府歌謠,白居易的新樂府,宋人的詞,元明人的曲,都是白話的韻文。——陶潛的詩,雖不是白話,卻很合於語言之自然。——還有那宋明人的詩,也有用白話做的。可見用白話做韻文,是極平常的事。

現在做白話韻文,一定應該全用現在的句調,現在的白話。那「樂府」「詞」「曲」的句調,可以不必效法。「樂府」「詞」「曲」的白話,在今日看來,又成古語,和三代漢唐的文言一樣。有人說:做曲子必用元語。據我看來,曲子尚且不必做,——因為也是舊文學了——何況用元語?即使偶然做個曲子,也該用現在的白話,決不該用元朝的白話。

上面說的,都是很淺近的話,適之斷沒有不知道的,並且適之一定還有高深的話可以教我。不過我的淺見,只有這一點,便把它寫了出來,以博適之一笑。

錢玄同一九一八年一月十日

藏暉室札記

胡適

某女士語余曰:「若吾人所持見解,與家人父母所持見解桿格不入,則吾人當容忍遷就以求相安乎?抑將各行其是,雖至於決裂破壞而弗恤乎?」此問題乃人生第一重要問題,非一言所能盡。余細思之,可得二種解決。余東方人,則先言東方人之見解。昔毛義有母在,受徵辟,捧檄而喜。其喜也,為母故也。母卒,即棄官去。義本不願仕,乃為母屈耳。此東方人之見解也,吾名之曰「為人的容忍。"(Altruistic Toleration)推此意也,則父母所信仰,子女雖不以為然,而有時或不忍拂愛之者之意,則容忍遷就,甘心為愛我者屈,可也。父母老矣,一旦遽失其信仰,如失其所依歸,其痛苦何可勝算?人至暮年,不易改其見解,不如吾輩少年人之可以新信仰易舊信仰也。其容忍也,出於體恤愛我者之心理,故曰:「為人的容忍。」次請言西方近世之說。其言曰,凡百責任,以對一己之責任為最先。對一己不可不誠,吾所謂是,則是之,則篤信而力行之,不可為人屈。真理一而已,不容調護遷就,何可為他人之故,而強信所不信,強行所不欲行乎?此「不容忍」之說也。其所根據,亦並非自私之心,實亦為人。蓋人類進化,全賴個人之自卷。思想之進化,則有獨立思想者之功也。政治之進化,則維新革命者之功也。若人人為他人之故,而自遏其思想言行之獨立自由,則人類萬無進化之日矣。(彌爾之《群已權界論》倡此說最力。伊伯生之名劇曰《玩物之家》者,亦寫此意也)

孰謂西人家庭骨肉之間之相愛不如東人耶?吾一日之間,而得可紀者數事焉。(-)有名Dietz氐子者,其妻為人所殺。氐子蹤跡得殺者,手斃之。(美國西部人多輕俠好武,而犯禁、殺人報仇,常事也。)以故得罪,監禁終身。其子名納司倪氐子Leslie Dietz 竭力營救,不獲請。乃於前年起,徒步周行全國,遍謁各省之官吏議員名人報紙記者,乞其聯名為其父請總統恩赦。(美總統有赦罪之權)昨日行至紐約城,其請赦書已得十萬餘人之簽名,皆其二年來徒步請求而得者也。今聞其人,將由紐約步行至華盛頓,呈遞此請赦之書雲。此人之孝行,何讓堤縈?何讓《儒林外史》之郭孝子乎?

(二)昨夜有男女學生數人,在此間比比湖南岸石崖上,為「辟克匿克」之會(Picnic)。有女學生失足墮崖下入湖,其弟PanlLSchuarzlach急踴入湖中救之。用力過猛,頭觸水底之崖石,遂沉死。其姊為同行者所救,得生。(三)今晨電報局以電話遞一電報,致同居之傅納叟君,余為代收之。其電報雲:「二星期不得汝信,母太焦急,汝無恙耶?速以電覆。」發信者,傅之弟也。余手錄此電,心中乃思吾母不已。慈母愛子之心,東海西海,其揆一也。上所記三則,皆一日間之事。一為子之孝父,一則弟之愛姊,一則母之愛兒。(第二則稍異,以救人乃人人之天責也)孰謂西人家庭骨肉之相愛,不如東人耶?

耶穌誕節,有節假十三日,余被舉為此間世界學生會代表,赴第八次總會年會(The Eighth Convention of the Association of Cosmopolitan Clubs)於哥侖布城,道出水牛城。友人傅乃明E.G.Flemmg來迎余於車站,因往午餐。餐後,同游市城。返,至一旅館,坐談此邦風俗,打桌球一盤,始別。余以車至尼格拉飛瀑城Nazara Falls訪卜郎博士夫婦(Dr.Mortimer I.Brown)。博士夫婦曾至中國教授二年,與友人金仲藩張彭春諸君相知。今居飛瀑城,屢以書招余至其家小住,皆以故不能往。今以道出其地,故往訪之。小住一日夜。博士夫婦極相得,無有子女。夫婦共持家,同艱苦。其相敬愛之深,真非筆墨所能寫。此真西方極樂之家庭也。夫人躬自浣洗,卜君憐之,竭其心思為購一浣洗機器,以節其勞。夫人指謂余曰:「此吾丈夫今年贈余之聖誕節禮也J卜君問夫人:「何以贈我?」夫人笑指幾上紙里之包而不言。卜君啟視,乃打字機上之轉輪也。卜君公事室中之打字機輪,用久,筒上平面為字粒所損,突兀不平。卜君一日偶言之,夫人默記之。一日,竊入其室,抄其打字機之號數,及其轉筒長短而去,乃購此筒以贈其夫雲。灶下所用桌頗低,而夫人頑長。卜君即親操斧斤為桌足增長一尺。此種瑣屑細故,皆足見其家庭憐愛同甘苦之情。所謂「相敬如賓」、「舉案齊眉」、「為婦畫眉」者,又何足道也?卜君習化學,今為此間一工廠中司實驗事。然其人思想頗隘,談吐純是一種狹義的實利主義。吾昔聞人言實用主義之弊.將趨於見小利而忘遠慮,安目前而忘未來,能保守而不利進取。初不信之。今聞卜君言其廠中主者某君之言曰:「更好的,乃是好的之仇也。」(The better is an enemy of the Good)乃不禁爽然自失。此真實利主義之極端矣。卜夫人較其夫稍高亢,然夫婦相敬愛,初不以意見之同異而差也。吾所見美國之家庭多矣,此君夫婦及白特生夫婦,為一種夫婦獨居,無子女之家庭。在西雷寇Syracuse所見達克君John B.Tuck之家庭又是一種,與康福Prof W.U Comfort先生家相似,其家子女盈膝,皆聰穎可喜。韋連司女士之家,父母皆老,兒子皆長大抱孫矣,女亦成人,而子女皆東西遠去。此又一種家庭。至於亥斯先生阿爾培先生諸家夫婦,皆博學相敬愛,子女有無,初不關心,則又一種家庭也。在卜君家過耶誕節,與卜君同游尼

格拉飛瀑,過橋至加拿大境,回望亞美利加瀑,瀑飛成霧,漫天蔽日,氣象奇絕。此余第一次過加拿大境,又在冬日,所見瀑景,迥異三年前夏日所見矣。

《睡美人歌》民國三年十二月作

拿破崙大帝,嘗以睡獅警中國,謂睡獅醒時,世界應為震悚。百年以來,世人爭道斯語,至今未衰。余以為以睡獅喻吾國,不如以"唯美人」比之之切也。歐洲古代神話(The Sleeping Beauty)相傳有國君女,具絕代姿,一日觸神巫之怒,巫以術幽之塔上,令長睡百年。以刺薔薇鎖塔,人無敢入者。百年期滿,有武士犯刺薔薇而入,得睡美人,一吻而醒,遂為夫婦。英詩人鄧耐生詠其事。其詩往往微合吾國近世史事,感此,作唯美人歌,以祝吾祖國之前途。

東方絕代姿,百年久濃睡。一朝西風起,穿幃侵玉臂。碧海揚洪波,紅樓醒佳麗。昔年時世裝,長袖高螺髻:可憐夢回日,一一與世戾。畫眉異淺深,出門受訕刺。殷勒遣群侍,買珠入城市。東市易宮衣,西市問新制。歸來奉佳人,百倍舊姝媚。裝成齊起舞,主君壽百歲。

適按:此詩作後,並未存稿,僅錄札記中。三年來竟不記曾有此詩矣。今見怡菰為吾所編札記,乃截此詩。此三年前之舊文學,尚多扭扭捏捏之姿態,讀之頗自失笑。以怡蘇故,且復存之。(六年十一月)

夜過同居之法學助教卜葛特先生處小坐,談及婚姻問題。先生曾聽余演說「中國婚姻制度」而善之。先生亦以為西國婚制,擇偶殊非易事。費時,費力,費財,而「意中人"(The ideal Woman)終不可遽得。久之終不得不勉強遷就(Compromise)而求其次也。先生謂此邦女子智識程度,殊不甚高。即以大學女生而論,其真能有高尚智識,能啟發人心思者,真不可多得。若以智識平等為求偶之准則,則吾人終身鰥居無疑矣。實則擇婦之道,除智識外,尚有多數問題,如身體之健康,容貌之不陋惡,性行之不乖戾,皆不可不注意。未可獨重智識一方面。智識上之伴侶,不可得之家庭,猶可得之於朋友耳。以吾所見此間人士家庭,其真能夫婦智識相匹者,雖大學名教師中亦不可多得。友輩中擇偶,恆不喜其所謂「博士派」「Ph.D.Type」之女子,以其學問太多也。此則未免矯枉過直。其「博士派」之女子,大抵年皆稍長,然亦未嘗不可為令妻賢母耳。

吾友薛爾勿曼L.L.Sihcrman 博士,以猶太文豪Asher esinzbery (*'Ahad Ha-Am"[one of the people])所著文相假。Selecbed Essays":Philadelphia:The Jeivish Publication Society of America.1912o此君博學能文,愛其種人最切,著書甚富。其人通英德法諸國文,而誓不以它種文字著作。其書皆希伯來文也。貧甚,而不欲以賣文為活,居

倫敦,賣花生果為生,人不知其為名聞天下之名士也。蓋有先哲斯平娜莎Spinoza (亦猶太人)之遺風,二十世紀奇士之一也。此集乃其種人由希伯來文譯為英文者。其文都佳,尤愛其外。Makers一篇。

吾友德國墨此博士,為德國學生界倡大同和平主義者之巨子。去年秋,世界學生同盟會"Corda Fatres International of Shbents」(此會倡於意大利,始於戊戌,其勢力所及至於歐、美三洲。今此邦之世界學生會總會Association of Cosmopolitan Clubs乃此同盟會之一部,而各大學之世界學生會Cosmopolitan Club又為此總會之一部也)開第八次大會於綺色佳,墨此被舉為同盟會會長。歐戰之起,博士在比利時,不欲犧牲其主義而從軍,遂間關走荷蘭,由荷至美。今自紐約來游,相見甚歡。博士乃理想家(Idealist),能持執其所謂「是」者,不為流俗所移。今天下大患,在於理想家之寥寥。今見博士,如聞鳳鳴,如聞空谷之足音,喜何可言。博士之不從軍,非不愛國,其愛國之心,不如其愛主義之心之切也。其愛德國,不如其愛人道之篤也。此其所以為理想家歟!

友人以英人莫烈John Morley之《調和論》(On Compromise,1814)相假,讀之不忍釋手,至晨二時半始畢。手抄數節。莫烈今為子爵,乃英國文章泰斗。其人亦理想家,生平持世界和平主義。此次戰事之起,英政府主戰,莫烈居內閣,不能止之,遂與工黨閣員John Bums同時引退,蓋能不以祿位而犧牲其主義者也。

德國文豪葛脫Goethe (馬君武譯「貴推」)自言:「每遇政界有大事,震動心目,則電勉致力於一種絕不關系此事之學問,以收吾心。」故當拿破崙戰氣最惡之時,葛脫日從事於研究中國文物。又其所著《厄塞》Essex之尾聲(Epilogue)一出,乃作於來勃西之戰之日雲,此意大可玩味。怡蔚嘗致書,渭「以鞠躬盡瘁之武侯,乃獨能於漢末大亂之時高臥南陽者,誠知愛莫能助,不如存養待時而動也」,亦即此意。吾友某女士素習畫,自歐洲戰事之起,感憤不已,無意學畫,貽書紐約紅十字會,自效為軍中看護婦。得報書,以女士非有經練之看護婦,不允其請。女士益感慨憤懣。余以葛脫之言告之,以為人生效力世界,宜分工易事。作一不朽之歌,不朽之畫,何一非獻世之事?豈必執戈沙場,服勞病院,然後為貢獻社會乎?女士以為然,今復理舊業矣。

踐上藏暉室札記若干則,皆民國二三年所記,稿存吾友許怡荔處。《新青年》出世後,陳獨秀先生徵文於余。時余遠在異國,不能時時有所著譯。怡蘇因擇札記中之關於美國風俗者若干則,錄而刊之。今年余歸國,怡暮所錄稿亦適盡,因跋其紙尾,以志故人厚我之盛意焉。

胡適

論旅歐儉學之情形及移家就學之生活

吳敬恆

(錄民國六年六七月間上海《中華新報》之《臟毒客座談話》)

吳稚暉先生於去年春夏,逐日刊載《岫食客座談話》於上海《中華新報》之後幅,所論皆極有益於青年學子。茲將其論旅歐儉學之情形,及移家就學之生活,又勸告青年宜趨重工作之談話,選載本志。有志赴歐求學者,可以此篇為案。內至勸告青年宜趨重工作一篇,即與本志第二卷第二號《青年與工具》篇互相發明,言之尤為詳盡。陳獨秀先生謂其「無一語非葯石,我國人頭腦中得未曾有「,誠確評也。吳先生以六十老翁,而具二十世紀最新之腦子,十餘年來所撰文字,雖庄諧雜陳,而從不說一句悲觀消極的暴棄話,從不說一句保存國粹的退化話,惟以提倡科學教育,力役教育為事,誠吾人極良好之師資也。今之青年,或則做幾首無病呻吟的歪詩,堆上許多「惜春悲秋"「神傷'』「銷魂」的肉麻話,乃自命為文人;或則講幾句腐臭陳舊的死話,配上許多「保教」「尊孔""國魂"國粹」的門面語,乃自命為學者。嗚呼!青年頭腦如此混沌,志氣如此昏惰,豈是中國社會之好現象乎!吾願青年讀吳先生之文而幡然覺悟,勉為「新青年」,勿作「陳死人,」此則鄙人選錄此文之意也。

玄同志

客問:儉學會有六百元西洋留學之計划,果能不妄乎?

答曰:用錢之事,至無一定,繁華之城邑,比例之相差尤甚。不必言其荒唐者。即言其正當者:假如上海學校,有三四百元一年方敷澆裹者,亦有百十餘元亦能敷衍者。三四百元之學校,不盡為上材;而百十餘元之學校,亦不盡為廢物;一皆以其為學之勤惰,而為其人成就之深淺。假使其人生長僻邑,無學可學,其家境又不能有巨資可措,能勝百十餘元,不能勝三四百元,將來上海學乎?抑因不能人三四百元之學校,反甘心蹉跖於窮鄉,從而輟學乎?則智者必不待躊躇,而挾其力所能勝之資,就上海百十餘元學費之良學校而自進矣。推而廣之:在家本穿青布長衫者,至上海而必

效同學穿熟羅長衫乎?在家本青菜黃米飯者,至上海必嫌三色一湯之校餐未佳,頻往馬路酒館會食乎?在家本安步以當車者,至上海必數馳車出遊乎?在家本熟讀課本,或借書誦讀者,至上海必見書則購,所有預約券不肯放過乎?凡此所謂穿熟羅長衫、吃館子、坐黃包車、上棋盤街至商務印書館中華書局買書,皆至平常之事。即上海至高等之學生不以為非,我亦不以為非。然必出乎在僻邑出門時之預算,與百十餘元之力量,多所反對,則斷斷然也。平心而論,其人挾百十餘元之始願,特止欲得某校之功課耳。而熟羅長衫之華美,館子菜蔬之滑適,黃包車之安閑,羅列群書之富麗,乃又一事。不能因百十餘元之預算不敷,遂根本推翻,歸咎建議之未當。甚而浮慕之人,必且得隴望蜀,欲並遷於三四百元學費之校,方為快適。蓋此等「麵筋學生」深信高價之油鍋炸成大個,更可不費自己腦力。謀之而不能,及至放廢無聊,輟學而歸其僻邑,始嘆故我依然,百境皆非,則悔已晚矣。今不必提起蘇州之夜航船,紹興之烏篷艇,如豕滿載,你之腳大指,抵於我之酒糟鼻,為人境之至不堪。且亦有失風師爺,土頭財主,旅行其間.視若尋常。今加一等,為長江輪船之三等床架,又進而為香港天津之統艙或房間,則除今之議員老爺、毛頭政客,造孽有錢,洋氣直沖外,余所謂曲辮子之詞林丈人、初赴考之青年學生,皆資為唯一交通妙境。望大菜之間,過官艙之門,皆不甚生其比較之情感者也。乃儉學會學生初聞日本三等艙價,莫不欣然。語其實在,其待遇實優於長江之床架,天津之下間。如安心作為內國旅行觀,方當滿足之不已。然登舶而見頭二等之快美,加以長途之厭倦,頗有人忘其乘行之本意,甚且毒詬之曰"不是人境」。充此論而處處為胡酷,明明無所謂不可儉學者,竟亦可誣儉學為理想。此則天下事皆在有志者自為之矣。

客問:子所謂三等艙者,為價幾何?其實狀果奚若?可其聞詳乎?

答日:日本有恆言:「凡人當分利之年,或為分利之人,旅行例當以三等舟車為合格。」分利之年則學生,分利之人則軍人,故軍人與學生乘坐三等舟車,走盡世界,皆不以為非。非如外交官等服御不飭,乘坐街車,則傷辱國體也。例當從儉之人,更有教士。昔年有日本教士,以同教之誼,挈湖北礦學家曹亞伯君西行。該教士自充頭等艙之侍僕,而勸曹君乘坐四等甲板。此教士抵英後,到處爭迎演講,因彼實為一日本有名之牧師。其西行之目的,即欲以演講所得之錢,歸建禮拜堂。後聞得資三四萬元始歸。由上海至倫敦巴黎柏林,資費出入有限。因既抵西洋,到處止有一半日之車路,所多亦一二十元耳。歐戰之前,有定期之郵船四家,皆兩星期一發,四家更迭而行,近乎每星期皆有在上海開行之船:曰英曰德曰法曰日本。英船無三等艙,德法三等艙其待遇有中國內海輪船官艙之身份,故需價二百七八十元左右。日本三等分兩類,曰「特別三等」者,等於德法之三等,故為價亦需二百五六十元;「尋常三等」,則價止

一百八十元,即余昨所言之長江床架或天津下艙房間者是矣,與上海往日本之三等艙無甚異同。惟上海日本間之輪船常小,歐行者較大,而艙中飲食,似亦略略較優也。由上海至新加坡,三等頗擁擠,因有廣東南洋之華人及往來南洋之日本小販賣商,而日本龜奴與妓女,亦頗不少。既過新加坡,終止有寥寥數人十數人而已,常能遇日本學生一二人,大都赴德。無論如何,每一客人,終能佔得極闊之席,如岸上獨睡之床,較長江之架子,大而且高。新加坡以後,一人可佔一二床鋪,睡其一,其餘則陳設書籍食物玩具小箱等等。若善於收拾之人,亦能羅羅清疏,安排得別有天地。三等雖不供被褥,然旅行適在熱帶之下,雖在冬間,一抵香港,直達地中海,皆如夏令。彼本有上席,所謂「撻撻米」者是,更加一東洋折席於其上,即光軟無比矣C攜布單及氈毯各一條,盡足供此四五十日之舒服。食物每日白米飯三餐,光潔可食。惟肉燒洋芋,菜燒魚之類之飯菜,皆東洋風味。居東洋者,甚以為適,未嘗東洋滋味者,莫不唾之。若預帶醬油、麻油、皮蛋、火腿、臘腸、冬菜等愛食之品一二十元,而又廣帶茶食、餅干、糖果等等,長途消遣,亦即比於神仙。三五六七日必抵一埠,停泊登岸,就酒館小酌,攜回水果各事,又添無窮風趣,聊用以慰辛苦,皆廉而不費。海行之極可羨慕,較長江內海之船為適。三等或較頭二等為自由者c長江內海之船,三等無寬大之甲板可供憩息,而外洋輪船,則頭二等固特置寬大游步場,即三等亦在大艙之面,建搭帆布之棚,任客徜徉其間。海行最不可少者,為一二元一具之藤躺椅,近乎每日十許小時,皆躺坐其上,啖果餌,觀書籍,談空話,望海天之浩碧,嗅海氣之潔凈。若無世俗之見,浮慕頭二等之虛榮,亦幾南面王不易其樂。而且酷暑之時,三等則科頭箕踞,惟不露赤膊等之惡相而已,可盡御日本之道袍,寬博迎風,行坐自如。若頭二等艙,則會食必整西裝,揮汗必襲重衣,拘苦或亦如獄囚也。若在頭二等艙而失其儀節,反受外人之恥笑矣。

客問:六百元儉學生之飲食起居及學校修業,可聞其略乎?

答曰:學生西去,必程度至不相一。今當以預備完足,可以徑入大學或專門學校者為甲類,語文及普通學各有欠缺者為乙類。今先言甲類之學生:其飲食起居及學校修業,雖因儉學之故,略當從儉,然究與尋常官費學生等亦可無甚分別。因用錢從寬從緊,決不在乎飲食起居及學校修業等之正用,惟在乎零錢。零錢之為名,雖終若不過為附帶之費,但盡可指大於股,股大於腰。譬如我等在上海,包飯一月,止需三五元。然一月應酬朋友數次,共上酒樓,反可不止三五元。諸如此類,可見銷耗之巨敵,惟在零用。倘專注意於學校修業,不必十分刻嗇其飲食起居,惟與零用為嚴格之相持,則零用真為零用,儉學正有餘地矣。假如有甲類學生,籌取二百五十元之旅費,乘日本三等艙,抵英國之倫敦。(二百五十元,船資與小小整裝費,皆可在內)船到時,必

有介紹友人來碼頭相接,或竟在船邊雇一汽車,與行李同載,至曾經介紹之華友寓所。其友必知來意,即為覓一廉價之寓,大約華銀八元一星期。此寓必在一中等人家之家中,普通有中國六架大小之房間一間。局運佳者,以如是之價,能得較大之房間。房中上有光潔之白堊平頂,下有華美之地毯,壁糊精雅之色紙,照相畫架,必大小十數,第鉗插排列整潔,精銅耀目。窗光凈明,白紗花簾雙垂,書桌靠窗,上覆五色線單。軟絨交椅數事,或壁角有大躺椅一具。非有特別衣櫥,即有特別壁櫥,雕花鏤嵌,可貯書籍。獨睡鐵床一張,銅柱精擦可鑒。羊毛毯為被褥,白竹布之被褥單相裹,溫軟光潔。被頂罩以白花線單,(此單乃覆被之飾,我國最近流行,取為客寓中之褥單,已屬可笑。更有妄人,用以罩桌,西人見之,必作嘔三日。西人吃飯桌上白花單,乃平花無邊須,絕非同物,且惟吃飯時罩之,余時止覆色線之單。我國習慣,桌上罩一白竹布,名為洋式,此等洋式,實出杜撰)鴨絨之枕,枕罩與被褥單,皆七日一換。白瓷便盆,或盆箱,或簡便置於床下。一壁有大理石之面盆台,嵌寬大之瓷盆。能含斗水之瓷壺,滿貯潔水;嗽口玻杯,肥皂瓷缸,位置於台角(惟牙刷肥皂必自備)。面布兩條,搭掛小架。每晨十時至十一時之頃,客必出房,或往客堂,或出步公園,讓女主人或下婢整治其床鋪,傾潔其便盆,更換其水壺,拂拭其窗牖。如不依時出房,非但此日即百物不為整理,且被看輕為妄人矣。夜睡之時,將所着皮靴提置房門之外,明日房主亦為拭凈而上油。(有包在房金內者,有另紿一辦土一天者,大約包在內者為多。)如其有衣領等應當洗濯,即於晨間出房讓其收拾時,將應洗之衣物卷置床中,彼即取去。(不置床中間者,彼為疊好,以無欲洗之表示也。洗衣大都另給錢,惟局運至佳者,亦能得包入手房金。)終之所有卑褻之勞役,皆以慣例之方式表示,不可以言語使令,雖語下婢,皆為口妄。以上即八元一星期之寓所。房間大約佔有三元五角之價,尚有四元五角,則算入飯食。以三元五角一星期之房間,鋪設至道台之簽押房,亦不過如此。西洋儉學,較諸北京儉學租寓旗人家中,廂房煨着炒鍋,實天上矣。

客問:八元一星期之儉學客寓,而其飲食又奈何?

答曰:世上之飲食,以中國為最稼郁而油膩,意大利次之。以日本為最清淡,而英國次之。兩島國之飲食,皆清淡寡味,而頗合於衛生。然吾國寒士家風,黃米飯香青菜熟,大多數之人民,亦何嘗不淡薄?深印一青菜黃米飯之觀念於腦中,則嘗日本白米飯黃蘿卜之滋味,固無所謂不堪者,而食英國之簡便大餐,更如登天矣。英國儉約家風之食物,以晨間及晝間為優,夕餐則淡薄。惟富貴人家,始夕餐尤豐於晨、午,恰得其反也。今就儉學生八元一星期之客寓而言:早八時或八時半,主婦設早餐於客堂,叩客之房門曰:「早餐已設矣。」客應曰:「唯J至客堂就坐,每人盤中油煎雞蛋一枚,火腿兩片者,其常。有時熏魚一尾者,其暫。麵包切片已塗牛乳者,陳於桌心,

任取多少。茶注於杯,和以牛乳方糖,一杯與兩杯,聽客之所嗜。平花白台單上,盆盎刀叉整如,瓶花中設。且食且談,問題大都出晨報。是日早餐。午十二時半,又叩客之房門曰:「午餐已設。」其時台單益潔白,盆盎刀叉益增,瓶花益燦。主客畢坐。主婦割牛羊之肉,或魚塊,或雜炒,約拳大者一品,置大盆獻客。番薯,或菜,或商,另置大碟,遍傳桌上,而各色取少許,和肉以食。調味架上之鹽缸、醬瓶、醋樽、椒盒,任客自取。肉食既罷,乃進糖食,所謂「補丁」者是也,此為英人之特色。補丁凡數百種,新婦必以能作補丁為賢慧,一如我國閨中學作餅餌,為大家女子之天職。補丁之常食者,無非杏子或蘋果補丁、葡萄乾補丁、細米或涼粉補丁、大米雞蛋酪補丁之類是也。(西洋糧食店亦售大米,即作補丁之用。在彼人視大米,一如吾人之視被葭米也。惟價格亦止倍於上海米價,運往者為南洋、日本,而米質則以瓜哇為最佳,日本次之)肉食一盆,補丁一盆之外,各得麵包一塊,不塗牛乳。飲則清水,貯於玻盞,是為午餐。非有能如上海之番菜五六七種,連連而進。雖餐館與富室之餐,亦與上海番菜相同,品類繁富,然尋常中戶之食,決無有過兩三品者。儉學之寓餐,果則絕跡不見面。(惟水果甚廉,間可自購,晨夜作消遣品)午後五時,名曰吃茶。茶和乳糖一二杯,麵包塗牛乳或糖醬數片,客氣者復加蛋糕一盤。夜八時半或九時,又有茶一二杯,麵包與糖醬,或加餅干,是名晚茶。或局運佳者,晚茶與午後之茶,並在六時,另加冷肉或雞蛋或油魚一盆。於是九時則進加非或可可一杯,餅干一二枚,是皆可稱之曰晚餐。一日之食料乃備。大食者惟以麵包為進退。然據衛生家所說,吾人食物,但嫌太多,不嫌過少,則英人儉學生寓中之飲食,於養生之料,固已綽乎有餘。此八元之權利,除房間飲食外,又有一餘福可以享受者,則每星期得洗浴一次。今日英國之住房,雖中下戶人家,莫不各有絕好之澡房,即上海洗清池所謂洋盆者是矣。自便房則潔凈精微,機關抽送,不見纖毫糞跡,又必近於我等臥房,夜半清早皆便。

歐洲嗜茶之國,以英吉利俄羅斯為最。大陸視茶,僅如我國之視加非,偶飲之而已。俄羅斯之狀況,吾不能言,而英國則視茶為主要之食飲,故晚餐即名曰"茶"。我國救荒,則燒施粥,佐以咸蘿卜。英人振貧,則送麵包及茶葉。故若茶價之上漲,一如吾國米價之漲,使人愁嘆。茶飲如是之普,亦不過七八十年以來。吾於五六年前,見倫敦《日日電報》一報告言:一八五。時,華茶進口七兆元,印茶僅半兆元;一九O九,華茶增至二十二兆元,印茶則增至四百五十兆元。如此大戰聲中,糧食以缺乏為憂,不應反阻華茶。某先生曾以歐洲阻止中國絲茶進口為問,余愧於商貨未有調查之經驗,尚未能一答。據西報之傳說,則因潛艇萬險之中,欲載其急者,而暫置其不急者。華茶本為上等人家之飲料,在所不急,故暫多載印茶,少載華茶,此必為確因,若絲則為奢侈之品更遭暫禁,又無可疑。然絲但進口於法國,聞法國不欲於戰時減少

女工之生計,並不禁運華絲,若英國,則本少大票華絲入口也。英國華茶之價,平時至少兩元一磅。若印茶,止六七角一磅。故茶店印茶止售五分或一角一杯,華茶每杯至少角半。故如小茶館及中下戶人家,華茶絕跡。彼中人未嘗不珍視華茶,無如力抽重稅,使其價至昂,以保障印茶。故華茶欲其如何發達,恐終暫無希望。

客問:住此八元一周之寓所,飲食起居,則已無問題發生矣。其學校修業之法,則將奈何?

答日:每年星期五十有二,四百一十六元之房金,並年終致送小小禮物,對於房飯錢一項者,共支四百二十元。無論習法政、文學、工科、理科,皆能選得年費一百元之專門學校人之。其餘八十元,則以四十元為添補衣履、洗濯領衫等之用,二十元供給郵票車費,二十元供給筆墨書箱。若夏期旅行,購買書報等等,當然皆止可以近邊公園,公家書樓等代用,不復能與資費寬綽之同學相比例矣。若有人但欲於學校修業上多得利便,而飲食起居能自減損,尚有自炊爨之一法。此法不惟省錢,在不佞與李石曾先生之理想,以為新時代之人物,於飲食一項,應當設一簡便法,以適於旅行,不當煎熬炮炒,務為煩瑣,使口腹一項,造出許多不便。故即如圓心火油燈,在歐洲儉約之家,仍復廣用,因其價較電燈煤氣燈終止得半。火油燈加一文明燒架,利用之以為個人之煮飯爐,配以華美輕巧之鍋壺,頗不礙於觀瞻。置之書桌之上,一面燒煮,一面寫讀,亦不害於時間。一人之食物,若料量周到,配搭精審,於食器可無贅余,於衛生可無妨礙,於滋味可無厭倦。余曾介紹二三人,在倫敦實行此法,皆稱無少費事。內有兩人,因房東止供電燈,且皆以火酒點之,每人每星期,約費兩元,能使食料不減於寓主之所供給,且偶參家鄉風味,於口福略增,足償手足稍忙之勞。如此,覓一三元一星期之房間,但管床鋪收拾,不管食飲者,亦甚易易。以三元之房金,加上食料兩元,不過五元一星期,年止二百六十元之房飯金,剩下三百四十元,供給學校修業,及添衣買書零用,便精神上大增愉快矣。我等方擬配置精美之燒飯器具一副,總括而置於小皮包,又配合食單一紙,購辦食物簡便法之說明書一小冊,以供願就簡便生活法者所採用。不惟可適於儉學也,且並適於我等之旅行,及輕便之家居。如內地食物店之不潔,直以性命相委託,方知個人自炊爨之風尚成,亦社會不良時之衛生法矣。

客問:所謂乙類之儉學生,其赴歐之情狀則奈何?

答曰:乙類之儉學生,則於詳述居歐狀況之先,有可以討論者甚多。所謂乙類之學生,即指預備工夫不甚完足,不能直接竟入大學或專門學校之人,或簡直尚有不識字母之丁東者也。昨得某先生書,欲仆詳答英法德美之學制,淺陋如余,安能縷答。且一部十七史,從何說起,即調查書籍,詳細開列,必成巨冊,非雜俎欄之談話所能

容。況此等爛朝報之章程書肆必已有譯本。然仆揣某先生之意,必非泛問學制,其意必代親友訪問,欲知如何程度能人如何學校,有所整備耳。此仆可以簡單之詞答覆,且可並於討論乙類學生之時,夾帶而出之者也。今最要者,又當分乙類學生為三種:

(-)年齡幼稚者,為丙種。

(二)已成年而欲得一種系統之學問者,為丁種。

(三)無論已未成年,限於境遇,止能於雜藝雜學隨便獵取者,為戊種。而黨人、遊子、墨客、奇士,與夫頂出洋之招牌,吸文明之空氣,尚非荒唐鬼者,當附庸於此。

今當先定丁種學生之標准。此等學生,即欲由乙類成為甲類,入大學或專門學校,學習有系統之學問者也。其預備至何程度,方能合格入學?則可武斷言之曰,無論日本英法德美,即走盡世界,當先有三件要事:

(-)學於何國,必何國之語言十分精熟。此即不系平發試,盡可七纏八紐,南腔北調,勉強混列學籍。然至上課之際,但能心領神會,考試之時,不免借抄講義。一樣半生半熟,得畢業文憑而歸。其畢生之受用與否,惟有個人自覺之矣。

(二)學於何國,必何國之文字看讀寫作,比諸中國舊學,有高等秀才之程度。而且因試驗之關系,於該國之地理歷史,亦當勉強研究,熟其大概。

(三)算術,則於數學、代數、幾何三者,皆有今日國中中學校最優級之程度。

此三者為基本。倘於此三者無所欠缺,不必問英法德美學制如何,皆可有有系統之學問可學。否則必歸於戊種學生內計算。三者之外,又有兩事:

(四)無論古文如希臘拉丁,或今文除所在國之文字外,假如去英國者,英文之外,或法文,或德文,必當兼習一種。其兼習之古文或今文一種,程度雖可稍低,然照例亦必看讀寫作皆有規模。否則雖二三兩項已經入格,此第四項或可通融,尚有以華文替代等之把戲,當於自己前途之學業,甚多吃虧也。

(五)於理化博物中,必有一小門特別研精,毫不歉於中學之程度。

二者雖於前三項預備充足之後,補習至易。然欲正當而習有系統之學問於入學之先,亦不可不一並預備也。

故若上五項工夫,出國時已經完備,是曰甲類學生,若猶待出洋後添補不足者,名曰乙類學生。自小出外添補者,乃乙類之丙種。成年而出外添補者,乃乙類之丁種。無論丙種丁種,無法於五項添補滿足者,即無系統之學可學,是即乙類之戊種。其人盡亦有自頂有系統學問之招牌,實皆「野雞學生」也。野雞學生,何嘗不能成「家造博士」或「發明大家」,然此為別一問題,論及戊種辦法時,或再討論之可也。

客問:如子之言,乙類丁種學生之程度,似皆可於內國預備滿足,成為甲類學生

而後出。

答曰:此乃正當之辦法。雖然,事有未易一概論者。一國之立國,自有一國合理之辦法:譬之如中國之中學校,照情理而論,極能造成出洋人大學之甲類學生。無如在理論上與實際上,皆未易造成出洋人大學程度滿足之學生,因出洋求學,乃一時之現象必非永久之事局。苟將成其為一國,必計划內國有學可學。此理論上之中學,應當為正式中國之中學,不能看作出洋預備學校者也。出洋求學,終為至少至少之數。全國多數中學之青年,但求受一中等教育,而供其一生職業上之應用者,乃居百分之九十。此實際上之中學,應當為中國中等教育完全之中學,又不能辦成出洋預備學校者也。故必欲於中國中學,求達預備滿足,無歉於甲類學生之程度,在勢定有所難能。惟有特別供備出洋之學校,如北京清華學校之類者,可以副此目的。然昔年吾鄉胡君敦復主該校教務時,即微嫌辦事人無意使程度切合,建議欲增高其學程,至齷踣而退。乃發憤集合同人,至滬上發起大同學院,極數年之擘畫,一意傾向此一目的而進行;無如往學者,多數皆非有直接出洋之計划,仍止以一良中學,或高級文科視之。辦事人慾周旋於二者之間,心力乃為之愈勞。舍此以外,惟一二外人所設之中學大學等,差亦易副預備滿足之希望。然而學費亦幾等於出洋之儉學。惟其人苟於經濟有精密之計算,殊亦值得少安毋躁,在此等內國之校中預備滿足,然後出洋,三年止需兩年外洋之費用矣。但有最要之一言,貢諸學生之自身者:無論在內國學校,或外洋補習,真能滿足其程度,且生許多之活用者,必其主要恃自力,切不可委之於學校照例之功課,以「麵筋學生」自待,以為學校中照例功課之力量,能使我等自然發展,自然滿足。若但委其運命於學校照例之功課,在內國悠忽歲月,滿足無期,遂思握苗助長,或入西洋之大油鍋中可以不勞而獲,則大謬大謬。成年學生至西洋預備普通中學之困難,乃異乎尋常之困難。在儉學為尤甚,因其為成年之人,而正式之官立中學不得人,止得人私立中學。因其為儉學,高價完備之私學不得入,止可入「飯桶私學」。(法國公立中學,雖成年者亦可強入。然此等能許成年人強入之公立中學,其情形亦與「飯桶學校」相等)所謂「飯桶私學」者,乃吾臆造一游戲之名詞,形容其真相者也。其立校之宗旨,直如我國從前之私塾,乃一種之營業,專門供失風文人為無聊中之飯碗者也。而在英國為尤甚。英國社會,表面上之階級雖平,而心理上之階級,實為世界最重之國。雖今日官立之中小學,日食一日,其功課遠勝於私學。然官學,則平民子弟必多,而高等社會之父兄,必不願其子弟與平民子弟相周旋,故寧出高價,就學於有名之私學。而中等社會慕效之,卻不能勝高價,於是荒謬絕倫,舍卻甚良之官學,情願入「飯桶私學」。供求相應,「飯桶私學」即因之而盛。每至暑假後第一學期開校之先,而廣告中登載某某私學招盤,或某人慾於某處租一私學,或買一私學,觸目皆是也。(私學皆為中小學之程度,其口口□□口口自亦不必說。然有名無實,必為經濟

困難者原諒,中外所同也)

客問:然則成年之乙類學生,初至外洋,可入者即此「飯桶私學」乎?

答曰:在儉學生之預備好區處,即此「飯桶私學」為最佳。客或驟聞之而駭,然討論終結,或又頗增想望。倘其人不耐內國中學之曠日持久,即竟赴外洋預備,亦無不可。內國三年之費,固止能供給外國兩年。然亦未嘗無意外之捷獲,可償費用之稍增。惟有兩事,仍當留意:

(-)必具獨修精神,富於自動之力。此即在內國學校,亦所傾重,至外國為尤要。非惟「飯桶學校」,其照例功課之敷衍,遠甚於我國腐敗學堂。即良好之官學校中,亦少硅硅講解,大都側重自習,其名即欲發達其自動之精神。

(二)無論如何,文字必粗通文法,算學為略有根柢,然後可以成行。若不識字母之丁東,不知數目之多寡,冒昧而行,除是其人甘為戊種學生,否則若有系統學問之希望者,未免嗔煞大巨。因其人雖有自動之力,然動無可動,當言語不通之時,雖至淺之講解,「飯桶校長」亦願效忠。而無如彼有其口,我無吾耳,亦窮於指點,則初習一二年,或至非常困苦,亦未可知也。

倘既具自動之精神,又有淺薄之根底,且行篋中多攜良好之字典文法書等學,則坦然成行,必收好果。

客問:子將述乙類學生到歐之生活,即指生活於「飯桶學校」耶?

答日:正即指此。前述甲類學生之客寓,若乙類學生,非為戊種,而為丁種,則斷不可住。吾人亦已深知預備不足之學生,若赴日本,住於「下宿」「貸間」之中,即斷送其留學之生涯。即甲類學生,縱使號稱預備滿足,然至少有過半之數,於語言終未精熟,或有一二項功課,亦未針對於系統學校之試驗,不得不稍有補習。有廣東刁君作謙者,上海約翰書院之特班生,功夫為全校之最,約翰操語素熟。然彼於十三年前赴英,尚先住「飯桶私學」八九月,然後方入圜橋大學。若乙類學生,非特功課諸多欠缺,而於語言一項,必更形幼稚。若居私家客寓,終日止有三言兩語,甚少講話之機會,其餘則遍國無與立談。理想中以為置之庄岳,齊語自來,此或齊楚同在域中則然耳,實驗之於域外,語既成熟,亦或多此機緣。若在格格不吐之時,必當擇地甚善,庶講話之機會較多。富人則擇地易,而儉學則必以住宿人多之學校為最好,學校而有住宿生者,惟私校而已。(成年之乙類學生,官中學固不能入。在英,則官中學且不留宿。大學則如看戲然,上課時畢集而聽講,課罷則各散。若言語格格不吐之人,有誰耐與共話耶?)故即戊種學生,為言語計算,亦以先居「飯桶學校」稍久,最為有益。

客問:「飯桶學校」之情形,姑請隔一日而再談。吾子近數日之談論,似於學習外

國文字,極如「剛八度」聲口,注意於語言者甚至。然何以吾子平日勸人自習外國文,又以計較聲音為多事,毋乃自相矛盾歟?

答曰:孔子有言,「言非一端而已,夫固各有所當也。」昔日「細崽」「剛八度」等之學習外國文,僅注意於語言,並不曾由文字而進研學問,故相承而為習外國文字者之詬病。然此事大可相恕:以昔年此等學習外國文字之子弟,其父兄之希望,本以「細崽」「剛八度」為一種之職業。此種職業,最適應用者,即普通之語言,及淺俗之文字而已。對其職業之應用上而專注研習,亦何所病。即「細崽」「剛八度」,至今畢竟為一種正當之職業。吾即有子弟,如其不堪大就,而性質實近於「細崽」,或近於「剛八度」,吾必勸其針對應用,仍專注於普通語言,淺俗文字而止。此實為特別之另一問題,非可與學校學習外國文字,一概比而同之,混而言之也。然畢竟因數十年前,我國開始學習外國文字,有此一段之歷史,至今留遺兩大謬觀念,為絕相反之阻礙。吾之矛盾,正欲針對兩謬,而求各適其所適。

其第一謬曰:鄙薄語言。

其第二謬曰:拘滯聲音。

鄙薄語言之結果,凡我國官學校之學生,皆以不作外國語矜持其高尚之聲價,在號稱側重國文之較為尤甚。徒夫滿口鉤輔格磔,作小滑頭之形態,不惟詞林丈人惡之,即我亦必為之忍俊不禁。況壓薄作他種之語言以語其所親,古今中外,皆有此特性。故六朝人之痛惡鮮卑語,鄉父老騰笑仕宦回里者之作官話,與今日官校不說外國話為同一之條件。但平心思量,矯枉實有其不可過正者。揆以「執事敬」之要義,吾人既耗費實貴之光陰,研究此項之文字,以為參考學問之資,此種文字,又實有接近語言之性質。為以相當之場合,加以相當之習練,(一)既可為交接外人之資,(二)復足為考詢學問之助。倘有出國遨遊,吸收世界學問之機會,尤為惟一之要素。如此設想,竹頭木屑,皆為有用之物,翔已捐棄時間而習之,而不順收其旁效,豈智者之所為乎?且不惟內國官校,因詬譏外人教校之故,有此「不語鳴高」之趨勢。即挾此性習之人,往往流行其病於外洋?一至外國,貪與二三邦人為晨夕之相伴,好高鷲遠,但閑闖街頭,購買門面之書籍,以「不求甚解」之法讀之。欲求其避地鄉僻外人之店,先以家常閑話為生活者,不可耐,亦非所屑也。實則彼所謂研究有得,或畢業學校者,因此口耳不重之故,暗中失卻無限效果,為其勢力所應得之物,而僅得其十分之六七或四五也。仆之言此,乃為公言。因仆亦詢誣拒人,格格不唾之一物,與「不語鳴高」之諸君子素康同調者。並非舌底瀾翻,挾其所長,攻人之所短也。仆實見夫在外國入學,不熟外國語,真「撒木屑於頭上,自稱鋸匠」者也。

客問:所謂拘滯聲音者奈何?

答曰:學外國文字,而望兼習熟於語言,此固我之所主張,既欲從事語言,而聲音自不可不重。但吾意則又以為文字自文字,語言自語言。世俗慣語,以為西洋語文合一,此實似是而非。世界無論何國文字,莫不相同,皆有高深與淺俗之分別:淺俗之文,則與語言密切相近。近世紀之談教育者,知高深之教育,能受者必為少數,倘以艱深文字作普通教育之器具,而大多數實受其敝。因此普通教育,皆主張以近語之文編述其課本。西方遵此目的改良者,已有數十年。中國近來有經驗之教育家,自編國文課本,亦群髭此說。我等學習外國之初等課本,本皆近語之文。「細崽」「剛八度」之目的,又止借粗淺課本之文字,作為熟習語言之資料。於是「西洋語文合一」之說,群然遂奉為典要。且吾人素性自大,以為外國蠻夷之文字,照例自不能脫其語言粗俗之本質,故中心已預斷其語文之合一。語文之合一不合一,乃為別一問題,我今不必孱論。且即其人信仰合一之說,於吾靳求「學習外國文者必兼熟語言」之旨,亦無抵觸。惟牢固此說於胸中,而有兩種人,則大受其阻礙:

(一)為境遇不能得良師佳校之人,則姑犧牲語言,盡可任聲音之小舛,而在文字上多記生字,精核文法,實大足為異日得遇機緣之預備。惟中「語文合一」之毒,以為今日聲音之偶乖,即全般工夫之徒作,若將聲音不密合之文字自由研究,非徒無益,而且有害。此真不通之謬說。自小習中國語言,尚能改讀外國文字。豈有偶乖聲音,異日得良師或外人之指導,不能追改?縱改之之時略生困難,然較之輟學以待時,坐失辨認字體,研精文法之許多工夫,豈不大為可惜?況語言即習於內國之佳校,亦不過粗得大概;若欲聲調腔口為彼中人所許可,仍非久居彼人之中不能為功。故聲音之事,究如何而能得其正確,非索居內地,任一二良師之指導,即可圓滿。至於聲音之規則,在今日西文字典,及獨修書籍,頗多精確之昭示。而大端不謬,實閉門亦能達到。故拘滯聲音,而苦學之士為之阻礙研讀外國文字之興會,其弊一也。

(-)為年歲既長,或職業相拘,其人實富於學識,而有考文治學之能力者,此實不必再習語言,但視外國文字如鍾鼎篆籀,治之如《說文》,則有華解字典,及獨修書籍,橫七豎八習之。其人若富於記憶力者,一樣一二年之歲月,即能看書讀報,盡可自辟一參考之途徑。吾以為老少績學之士,無不可自治一二種外國文,作為消遣之品,自亦收其多解外籍之效。惟又中於「語文合一」之毒,以為字體固可自辦,而聲音必經師傅。一若聲音讀乖,即文字難通也者,故以為我輩名流,與彼教西文之流氓曰師曰弟子,有所不屑,遂於此事亦無意問津矣。豈知四十年前,江西有吳子登者,算術名家,曾國藩之畏友。我國初次派遣出洋幼童百人赴美,吳即為監督,而以粵人容闔氏副之。吳之治西文,非但不屑讀其音,並且不屑寫其字,A、B、C、D而以甲、乙、丙、丁代之,然頗能讀算書,看日報。吳之迂頑固可笑,然其不為聲音所拘,不願從

師,以玩索之自力了解外文,實非今日受欺於「語文合一」,不敢無師津者所敢及矣。故拘滯聲音,而積學之士又為之阻礙研讀外國文字之興會,其弊二也。觀此二弊,則吾所謂鄙薄語言不可,拘滯聲音又不可,各有一義,非矛盾矣。

客問:乙類學生之「飯桶學校」,請言其狀。

答曰:此等學校,為我被之以「飯桶」之游戲名詞,未免令人有不快之感,實則其內容甚有足述者,惟吾若不先予以貶詞,恐一言學校,而客遂以為外國學校盡屬此類,則又不免貽誤。今則又有一問題,而於詳述「飯桶學校」之先所當略論。吾國風俗,惟舊日有遠道受業名人之家,不惟承受其學業,而且熏陶其品性。除此以外,其寄食人家,皆因貧困以倚親友,或因游觀以候朋好,從無有為慕效他人之言論豐采,行動習慣,忽議借居其家者,因中國除客舍廂宇之外,亦斷斷無居家留寓客人之事。西洋則不然。凡純粹之住家,皆可留宿一二外客於家中,與之同其起居,同其飲食,視若家庭之一員,在英國尤為普通。欲覓上戶,稍艱難,必得介紹;而中下戶,則幾乎十家有五,皆如客寓之招客,有空房者,則懸帖於窗際。此等中下戶,前述儉學生八元一星期之寓處,即包括於此類之中。每一街巷,人家數十百,而窗上懸有招客寓宿之帖者,多必二三十,少或十數。寓宿之目的,異乎客寓。(倫敦客寓,大小亦有數千)大抵不出乎下所列之性質。

(-)亦有近於客寓之客者,則由他城邑而來,游觀至一星期以上,適朋友在左近,遂亦寓居此等人家,即費用亦可略省。

(二)因在商店作伙,或在學校作學生,或去家太遠,或來自外方,而終年住宿一人家,有至數年者。

(三)簡直並無家室,其職業,則為伙計,為教師,為工匠,為報館主筆等種種事業者,即寄宿人家,為此家家庭之一員,甚有同居一室,遷居即隨之同遷者。故所有不娶之男,不嫁之女,已鰥之老人,守寡之老婦,為兒媳所離居之老夫婦,為父母所析出之小夫妻,皆可自由選擇,寓居人家,享一室團聚、晨夜笑語之樂。不似中國鰥夫寡婦,及老年無依靠者,即廣有資財,獨立門戶,尚為仆婢所欺。如其僅有過度之資,則尼庵僧廟,皆至感不便。吾人親友中倘有似此孤獨之人,常為之無法安排,搔首不寧。所以今之社會改良家,頗議中國之家庭,應當改變組織,其事固甚不可緩。然而社會生活之法若不能先變,則新式之家庭既出,必有一時甚感困難。

(四)即青年子弟,或外方遠客,欲熏染性習,擇一良好之人家額居者。

其第四類,本亦為留學所急要。惜有名詩書之人家,地方每居中上,非有二十九一星期之費用,不能必得,必富家子弟,或公費學生,始能備辦其資。至於儉學生,甚難如願。若八九元一星期之寓,人家亦盡可善良,大都必無學問之顧問,或理道之

商榷,及儀式之講求。其補救之法,欲覓上等之窮人,古今中外,惟有教書先生而已。諺雲:「十條黃狗九條雄。十個先生九個窮。」西洋亦復如此。故又可曰,「飯桶學校」者,不惟可以讀書,並為儉學生良好之寓所也。

客問:洵如子言,「飯桶私校」,又可為儉學生之良好寓處。不知比較於八元一星期之宿舍,其得失若何?

答曰:此又一言難盡。姑先略敘「飯桶私校」之情形,而後再與尋常宿舍為比較之討論。所謂「飯桶私校」者,即個人或一行人,集資設校,得學生之束修,藉以開銷,而此個人與一行人,復依以為生活者也。其等類亦至不一。盡有校長學問高明,聲名佳好,而建設已幾代,規模甚可觀者,則其校修亦可年需千金,非儉學生所能入。儉學生所能人者,其等類皆居中下。中下卻亦不盡以功課分,而分在飲食起居而已,甚或止分於聲名之微著而已。雖為中下之「飯桶私校」,其房舍之外貌,必遠較八元一星期之寓舍為闊綽;且以招徒學生之故,往往皆建設於清雅之僻街,或山水之佳處。此等私校,全英國不下二三千處。年來以儉學之目的,曾細細調查,且曾約得十數校,皆許以學生源源而去。約成一至廉之價。學校本論學期,以暑假後九月初開學為第一學期,一月初為第二學期,四月中為第三學期,年假半月,春假半月,暑假兩月,例當別納高修。吾人近來所約束,乃不論學期,不問假日,某日入學,扣算至兩月後之某日,為十足三個月,納費一百元,束修膳宿洗衣,一應在內。如是,則每年實納四百元,較諸八元一星期之寓舍,反廉二十元?間有教法稍優之一二校,則年納四百八十元。此等校舍,皆在鄉僻,或在他城邑,卻頗有屬於名勝之區者,如英倫南海邊第一名勝,所謂白麗登,黎庶昌薛福成等皆為之作記者,亦有約定儉學之校在彼。倘以消受山水而論,富翁或有費數千金一月,方能居此,何物儉學生,居然與享幸福,四百元真極廉矣。惜此等約價低廉之私校,在絕大城市,相近大學或專門校者甚少。故甲類學生,已入大學或專門校之後,即無從寓居此等學校,不得不住八元一星期之寓舍矣。(最近於倫敦城之西南郊,覓得兩三校,近處有大學及專門校可入。此後如有願受私校之拘束而得顧問之實益者,或於入大學之後,亦可不寓尋常宿舍,而住此等之私校矣)私校飲食起居之不如尋常寓舍者:每晨不能天天有雞蛋火腿,止間有火腿一片,大都則麵包奶茶之外,復有麥粥等而已。午餐之肉食,亦不能如寓處之豐,晚餐止有麵包奶茶,間有糕點,此飲食之略菲也。住房因華人喜在房間做事故曾與訂約,給一房間以獨住,雖桌椅床鋪俱全,然不能如尋常寓舍之華美,此起居之稍遜也。(然亦有開明之人,因圖說話之便,喜與英國學生數人同居一房,效法西人之性習,願在公共之地做事,自修學等,皆在課堂。此尤為「飯桶校長」所歡迎,因不必供給房間燈火矣。華人非關門不能做事之惡習,實為受累,且與新時代公共生活甚多沖突,故

頗有人不願要求獨居之房間)而所得利益,則疑難有所顧問,身體有所約束,說話能多得朋友,鄉僻能多得空氣,洗衣不要錢,看書頗可借。而且名為預備,自力強者,真正大可預備。

客問:然則「飯桶學校」遂無功課可言乎?

答曰:此又一言難盡。以「飯桶學校」而遇「麵筋學生」,雖竟斷之曰「絕無功課可言」,亦非厚誣。因此等學校,除校長一人外,多則二三幫教,少乃一二而已。常有中學一二班,小學三四班,故並師母世姊一同幫忙,亦覺人人日不暇給。所謂成年乙類之學生,以年齡而論,中學已嫌難插。以彼中功課而論,語言尚不盡達,小學亦且不合。故在彼校,本止能作為「野雞學生,此等「野雞學生」,中國人本為少數。普通者,為德奧法比之少年,特來英境熟習英文英語者。而尤多者,為西班牙南美陽印度之人,或來專習語文,或亦預備求學。故往往中小學諸班之外,又有「野雞學生」數人,即或多給錢文,或廉價預約,必求校長於課余另給功課,自然亦頗有懇切施教之校長,或熱心指示之師母。然亦有名為教書,使學生循讀課書一過,先生一面看報,不問錯誤與否,但以Very well等之應酬語敷衍了事者。其各班課堂,「野雞學生」之權利,例可自由選擇,隨意旁聽,然彼中亦上剩柴瘦之雞肋,棄之可惜,食之無味,蓋旁坐惟聞發問演習等事,幾乎彼中教習,全不知詳細講解究為何物也。(彼亦自有彼之長處,乞勿誤會,致嫌我國教習過於認真。不學李太白做詩,但學李太白吃酒,介紹短處,往往容易普通。仆恨雙管不齊下,但隨手各舉其實。若與他處談話互相參觀,自無弊病)必得自動之學生,隨處皆能發問,逢人便相請益,又能納交於幫教之先生,或同校之高才,自能開此門徑。則此「飯桶學校」之利益,又幾乎為內國最佳學校所決未能得者。故即冒昧出國,舍內國懇懇之講解,而易客居寂寂之自修,亦不為過於吃虧。蓋其優點約略有三:

(-)發生於自然,不與「飯桶學校」相干者。在內國所讀外國之書,雖意思亦能了解,然未嘗目睹情形,頗多不知所語雲何。迨身入其中,日日親見其社會之生活,書報之爭論,則於所讀之書,甚多目注而即心通。此於進步之時間可望縮短也。

(-)一齊為傳而咻以眾楚,於語言固受敝矣,即屬文尤少佳望。蓋雖內國良校,教以西人,於文規詞格,講解人細。然鼓盪於故鄉空氣之中,文情文思,俱有鄉味,不合殊俗,充其量,作得「高等中國腔之外國文」而已。惟日沉浸於彼中富有詩書之氣者之中,方能落筆即成洋調。富有詩書之氣之人,儉學生之所能遇者,惟「飯桶學校」中之「灶君校長」「夫人師母」(校長常有「碩士」「學士」之頭銜,開校時,必戴灶君皇帝之帽,師母常扮成Lady式,以壯觀瞻)、「維新幫教」「進取同學」而已。故「飯桶學校」足為儉學生變化文章氣質,乃為惟一之道路。

(三)熟習語言,非至外洋不可。儉學而求其語言稍高等,非住宿於「飯桶學校」不可。前已論之略備不必更贅。

若我前所謂養成甲類學生能入大學或專門學校,其滿足工夫,若全恃「飯桶學校」,或仗自力,即亦所難達到。惟「飯桶學校」實為預備之第一段,斷不能不先入者耳。

客問:「飯桶學校」既不能講得滿足入學之資格,而乙類學生,究何從而變為甲類學生?

答曰:若仗「飯桶學校」之力,文筆能圓轉,口耳能靈便,第一難關已過,不但無虞於入學工夫之預備,而且畢生之受用無窮。至於自力甚強之學生,預備入學工夫,道路頗多:方其在「飯桶學校」之時,一年之費用,止需五百元而足。尚有準備之百元,最好充為函授學校束修之用。在英國,如圜橋郡之函授學校,不惟入學資格,可由函授而預備,即學位考試,亦可由函授而通過。且「飯桶學校」之教師,大都如我國八股冬烘,談說考試,口津欲滴,聞其「野雞學生」兼從事於函授學校之工夫,非惟不妒,而且必從旁指示,深以通過入學考試,能進專門學校等等為彼校無上光榮。惟欲速則不達,倘語文並未在「飯桶學校」中得有把握之時,不必急想天鵝肉,勉強從事於函授。且苟索居「飯桶學校」,自力與耐心,皆足成就筆舌,使之達於佳境。即脫離「飯桶學校」,適都會而改入大學等之預備科,亦盡有學費在百餘元之數者。倘其上課而講解領略至晰,講義抄錄至完,預備科中自無預備不成,亦無預備不速,故「飯桶學校」者,實為成年乙類學生根本之根本也。

客問:乙類學生中之戊種學生,本不求預備入學滿足之工夫,惟隨便獵取一材一藝,或為黨人遊子墨客奇士,止求吸文明空氣,或為異域之游觀者,當與「飯桶學校」無緣矣。然耶?否耶?

答日:是何言歟?凡適異域,無論所求何事,如其書報不能暢讀,語言不能通曉,必將一步不可以行。

惟目的真止求游歷一周,或不得已而避地海外者,此又另一問題。旅行西洋,除意大利西班牙俄羅斯等文明程度稍下之國,或多欺人之事外,余皆賓至如歸,即為「啞旅行」,亦全無困難,較諸旅行內國偏僻之鄉,尤安全快樂也。

書報或能仗自力而乞靈字典,久久亦或通曉。惟語言,則非勢藏於相當之場所,耐有短時,與國人離索,幾莫能自修。甚有數年流寓而依然啞巴者。所謂相當場所,窮人之力量,亦惟「飯桶學校」是求。至於青年而往習一藝,欲求速成而歸,尤需嚴格的先獨自住一「飯桶學校」,最好一年,少則八月。故「飯桶學校」者,實為乙類學生出洋後必過之要關也。

客問:乙類學生中之丙種學生,即指年齡幼稚者而言,亦與「飯桶學校」有緣乎?

答日:此斷斷與「飯桶學校」無緣者也。「飯桶學校」,必其人已有自治能力者,始能人之。如年齡幼稚之學生,必託管理之人,始能出國。既有管理之人,而學生之年齡又適合中小學,則竟入官立中小學,其功課之真足,斷非「飯桶學校」所可比倫。倘在內國得有高等小學之程度,其造此程度之時,又或稍偏重於洋文算學,洋文讀過讀本三四冊,文法能了解其大概,無多錯誤,尋常算術各要法演習略完,又稍解代數,如往英國者,於英文已有上舉之程度外,復於法文或德文讀過一二冊,拼法甚熟,而又略知文法,加往法國或德國者,德法文程度稍高外,對於英文,當知其粗淺者亦同,年齡十四或至十六,如是而出國,竟入彼等之官立中學。此等學生將來所得之成績,必尤較在內國預備滿足,竟人彼中之大學或高等學校者為優良。因各國之學校,最致謹於中學,由彼中合格之中學,(不合格者,即中下之「飯桶私校」)循途而入大學,如在鐵線孔內抽過,當其為彼中大學學生之時,自然另有一種針鋒相對之合格。惜此等學生,若無父兄或負責之親友可託管理,則必高價而托之於上等之西人,甚難由幼稚生之隨眾而自往。因公立中學,除少數特性者之外,大都無宿舍,使年幼之人自由寄居人家,終不妥善。亦有特別強有力於少年,性行至高明,青年即具老成之資格者,其年齡或已至於十七八,甚而達於二十,西人頗有量其身材狀貌,可作十五六者,在內國預備之工夫,亦過於高等小學之程度,於吾上文所舉洋文算學等等,其程度皆有增無減。此人本為丁種學生,當入「飯桶學校」,而亦未嘗不可寄宿人家,竟入近處之公立中學,但此畢竟為少數。吾儕之所熱望者,最好望有開明之父兄,設法攜其幼稚之子弟,得有相當之監督,俾能早年就學於外,其足以助長我國能力,教育之發達,結果必不甚小。既有父兄為籌相當之行動,亦且不必限於中學生之一項。即年齡甚幼,需人彼中公立小學者,亦未嘗不相宜。其行動之法,大略有二:

(一)竟為子弟讀書而遷家海外。

(二)湊合成數之子弟,結團設監以為之。

客問:子所謂移家西洋,以適於子弟之就學,無乃小題大做歟?

答曰:吾人論事,無論何人,皆不能無所動於一部分之感情,而輕有所主張。其實凡一人之主張,必實有適宜於一部分者在,而復實有不適宜於他部分者亦在。假如我國近時受美人衛西琴氏「新教育論」之影響,致年來教育部遣派學生,取限制主義。衛氏所謂「必須成年之人,年在二十五歲以上,曾於本國受有完全教育者,始可出洋留學。蓋留學目的,端在極深研幾,或特別調查,彼英德法美諸國學子之互相游學,莫不如是。」此與日本派遣留學,限定卒業大學,曾任助教,且限額五十餘人,其旨趣亦合。然吾不必多下斷語,即以衛氏「英德法美諸國莫不如是"一語反詰之,中國今

日之國情,及學界之程度,得比英乎德乎法乎美乎?即退一步言之,得比日本乎?當無不以為甚滑稽者也。衛氏之「新教育論」趨重力役,吾五體投地崇拜之。至於所論派遣留學法,若作為教育部方面挑選出洋學生時之鵠的,於此一部分,亦至為切當。年來成年而受過比較完全教育之人,日多一日,教育部取其僅少之學額,多選此等人,自亦在情理之中。若衛氏又謂「採取彼之方法,則派遣學生出洋留學之舉,直無所用」,此實謬說。其謬點,以我血誠所論斷,彼但欲取信其說於吾人,故不覺推挹太過,以為吾人感情既洽,而信其力役之說亦固,殊不知「獨立文化」等之諛詞,全不適用於新世界。人類惟以力役優劣之結果,為文化消長之現象。力役之真理,重在真美與真適,必就世界為比較,萬不能偏於歷史而獨立。衛氏抵華,所遇者,皆為國拘之詞林丈人,彼以為大多數心理如此,進言必求先合於輿情,故聊復雲雲。觀於彼所專注發揮之「力役論」,全不與國粹問題有所關聯,即可見「獨立文化」等之楔子,皆應酬世故語也。但此問題太大,非今日談話中所能盡情討論。且衛氏言論,實有適於一部分之價值。即吾移家留學之言,正居其對面,自亦不過於一部分。倘執吾之說,以為內國學校可以不開,皆應移家就學西洋。非特吾無其意,亦即變為滑稽之談矣。終之吾敢為大前提而斷言者:

今之新教育,皆有覺悟,當趨重力役。

即力役之教育而論,是世界的,非一國的。

力彼之智識,是世界的,故交通愈廣博,而成就者愈多。

我國力役之教育,既已發達,尚不可忽於交通,當其未發達,尤應多設交通之法,促此教育而進之。

移家就學西洋,亦為交通諸法內之一種。

且以力役之教育為大前提,學生豈止學生而已?則移家之說,已殊有可以討論之價值存在矣。

客問:移家就學之說,甚為離奇。子且姑妄言之,吾將姑妄聽之。

答日:今日中國之所缺者,學校教育,與所謂力役教育內之高等能力,皆知出國而求之矣。其實與人類相關之事物,有待乎增進智識,逐一改良者,實為千端萬緒,非僅講學之一事。必事事能多換智識於世界,而後適宜於時勢之俗尚成,乃得優存於人群。移家之事,取吾一部分人之家庭生活,生活於世界改良之城邑。取吾一部人之起居習慣,習慣於世界進取之社會。即無子弟就學問題,已覺移家之重要。況就子弟就學而論,我國學校之驟難完備,尤於高等力役之能力,一時決不能取諸宮中而足,而又因社會上四圍現狀之無所補助,故即在學校中成績最優之子弟,往往不比於留學普通畢業之學生,(所謂普通畢業學生者,乃指實地學習,特成績非甚優者耳,決非指

頂一留學招牌之「麵筋學生」也)即因一則於學校外無所聞見,一則聞見於學校之外者甚多耳。就學常赴通都巨市,即取近證而易明:如北京上海,亦有議之為坑陷子弟之魔窟者。但無可如何,父兄寄託其子弟,或親率其子弟,合四方而集者,仍比較的視為子弟可望成學之地。雖勝朝之逸老,詞林之丈人,開明之朴學,寒素之老儒,皆別有適宜於此中之生活,不盡為子弟之學業,然其間亦頗有夾雜此問題而滯留。以北京、上海作一小影,擴而充之,即知有特別之一部分,可以紛遷於倫敦巴黎,並非離奇。且不惟為子弟得佳校,廣四境,終能充其力役之能力而已。即於其父兄之生活,亦豈無可以適宜者在。特上海北京,不以為遠者習慣,而赴之。而倫敦巴黎,以為甚遠者有素,憚於輕赴耳。倘去之者多,共忘其遠,又爭先恐後赴之矣。比倫敦巴黎稍近,而較遠於上海北京之東京神戶,二十年前視若天邊者,今皆作為檻外也。頑固如不識丁東之京官,亦且販賣舊書而往。彼特未知倫敦巴黎,類於舊書之事業,或較可發展之把戲,彼能開創者尤多。所以吾且不暇為種種部分之人計划,但為帝制派如梁士詒楊度輩設想,彼若全副骨架內有一兩根雅骨,改其伺隙香港天津之陋觀念,挾其多財,為倫敦巴黎之生活,超全家於海外實業,世界學問之途徑,彼之所以興家者何如?而間接即所以拯國者又何如?即若二太子之袁克文,以其一年中在上海為惡濁生活之花銷,移而為海外改良之度日,其前途家庭之結果,亦必大有影響。故其人而不安於窮鄉僻壤之老生活,輸送其巨資,為內地洋場之浪費者,皆可勸移海外,比較的所得結果,不至如洋場下台之下劣也。雖然,此等移家,亦為一部分耳,非即吾所希冀移家就學之一部分。吾所希冀移家就學之一部分,仍就力量僅足之人着想,或簡直又為窮措大作好夢耳。

客問:移家就學,有若何之狀況,可名日力量僅足?若何之狀況,即稱為窮措大?

答曰:此止能大概言之。耳所謂力量僅制,所謂窮措大,隨人之觀感而異。終之即吾所謂力量可名僅足之人,決不是富豪,此亦客之所能會意者。且吾昨日之談話,雖有盼望梁士詒楊度袁克文等亦可移家域外,然此終是痴人說夢。況自維新以來,凡能棄八股而就學,冒百險而遠適者,其初皆為窮措大。故今日面團團活畫官僚態之學生,向日皆簍人子,未嘗做官風味時,痛罵官場腐敗。十許年前,我在南洋公學,對此輩寒乞子弟,即勸彼等,「未吃燒烤,且勿亂罵」。今日果然頗有若干寒乞鬼,已為政治上之大蠹,即梁士詒楊度,十許年前,亦寒團鬼隊中之人物,今日適從何來,遽集於此,居然亦稱元老矣。今且勿說閑話。凡與新事業奮斗,必先為窮措大。而貴官富人之子弟,初皆勿屑也。必至大勢所趨,無可如何,於是方施其近水樓台之手段,亦使子弟濫公費,行捷徑,讀外國八股,就外國考試,而十八九仍用以為進身之階。真實研學者,仍讓窮措大。迨窮措大成學而歸,即如彈詞中破窯內人物中了狀元,招

贅於宰相之家。故無數舊式官僚之千金,許配寒乞子弟者,今亦成為流行之佳話:此即表明世家大族門當戶對之子弟,鮮有成學者之實證也。且今日舊家子弟,拚命擁戴張勛之徒,必欲復舊式政治,不管與世界適宜與否,為民國之大梗者畢竟即為彼等仍不屑從事新學。即有出洋者,亦「銀樣蠟槍頭」,所謂留學生游盪,即彼輩居多數。一部分舊家子弟富有舊學者,其腦中止有官缺幕僚,期得替大帥相國發揮電報,謀有位置,即算了事。彼輩亦盡有聰明,抄襲法政書,翻擷張冊報,居然亦有爭法律,談政策之大文章,頗可傳誦。所以倒霉之國,每由世家大族,篤舊不化,貪吃現成飯.死保老位置。而方興之國,即從世家大族子弟嗜學如命,藉登高易呼之勢,而成才眾多。嗚呼!此中消息,向誰痛哭乎!故移家就學等之廓落語,為貴人世家富翁等所掩耳不欲聞。諺雲,「患病人向鬼商量」,仍止有商之於寒乞相之窮措大,或反興會淋漓耳。故所謂力量僅足之人之狀況,與夫窮措大之狀況,初無何等分別。吾自議論儉學而及移家,總而言之,統而言之,皆對窮措大言之而已。故後此談話,姑名力量可僅足者,稱曰「高等窮措大」,力量不能足者,稱曰「普通窮措大」。

(未完)

通信

Esperanto

孟和先生:本志三卷六號,有先生給獨秀先生的信,對於玄同提倡Esperanto,加以駁難。這是玄同最歡迎的。玄同以為中國人對於Esperanto,簡直不知道它是個什麼東西:

提倡的,是上海一班無聊的人物。他所說的學了Esperanto的好處,就是能夠和各國的人通信。我以為若是Esperanto的用處只有這一件,那麼Esperanto真是要不得的東西。

反對的,是洋翰林。他是不喜歡用ABCD組成的文字有如此容易學的一種。因為學ABCD愈難,他那讀了十年「外國八股」造成的洋翰林的身份,愈覺名貴。

先生的反對Esperanto,按之有故,言之成理,自然不可與洋翰林同年而語。即玄同之提倡Esperanto,自謂亦有幾分可資討論的理由,決不是專想學了Esperanto和外國人通信。

玄同要答復大札之語,有為獨秀所已說者,有為獨秀所未說者,現在一一述之如下:

(1)先生謂各國語言有民族性,Esperanto為人造的,無民族性(此隱括大札之意,不列舉原文之語,諒之),以此判其優劣。關於此層之答復,玄同與獨秀之意全同,即抄獨秀之言曰:「Esperanto (原文作「世界語」,今改)為人類之語言,各國語乃各民族之語言,以民族之壽命與人類較長短,知其不及矣又日:「重歷史的遺物,而輕人造的理想,是進化之障也

(2)先生謂將來之世界,必趨於大同。今日之科學思想,及他日人類之利益,皆無國家可言,惟絕不能以唯一之言語表出之。關於此層之意,玄同最不敢苟同。玄同以為文字者,不過一種記號。記號愈簡單,愈統一,則使用之者愈便利。且學習簡易文字之時間,必較學習艱深文字之時間能縮短。假如學習艱深文字,非十年不能畢業,而學習簡易文字,則僅需四年而已足。如此,則人類舍卻艱深文字而學簡易文字,便可少費六年之時間。苟人人以此六年之時間在社會上做公益之事業,與人人以此六年

之時間勞精疲神於記誦乾燥無味之生字,兩者相較,其利害得失,固不待言而可喻。科學與人類利益既無國界可言,則人人皆知學問應為公有,人類必當互助。公心既如此發達,則狹隘之民族心理及國民性,自必漸歸消滅,此一定之理也。玄同以為世界上苟無人造的公用文字,則各國文字斷難統一。因無論何國,皆不肯舍己從人。無論何國文字,皆決無統一世界之資格也。若舍己國私有之歷史的文字,而改用人類公有之人造的文字,則有世界思想者殆,無不樂從。因此實為適當之改良,與被征服於他種文字者絕異也。

(3)先生以Esperanto中多采英法德意之語,而絕不及東方之文字,因謂不足以當「世界語」之名。玄同以為「世界語」之名詞,本非Esperanto原字中所有之義,乃是日本人轉譯之名。十年前吳稚暉、李石曾諸君在法國所辦之《新世紀》周報,又譯為「萬國新語」。要之「世界語」與「萬國新語」,皆非適當之名詞,我們不過隨便取用便了。言其正稱,直當曰Esperanto而已。——倘曰「愛斯不難讀」,則真荒謬絕倫之名稱矣。——但「世界語」三字之意義,大概是說世界公用的語言,並非說此種語言盡括世界各種歷史的語言在內。故此三字之名詞,亦未必便是絕對的不適當。惟終不如直稱原名之善,故玄同自此信始,即改稱為Esperanto——至於不採東方文字而雲可為世界公用的語言,此則驟看似有未合。然玄同個人之意見,以為此事並無不合,東方之語言,實無采入Esperanto之資格:所謂東方語言,自以中國為主。中國之字形,不消說得,自然不能摻入於拼音文字之內。中國之字義,含糊游移,難得其確當之意義,不逮歐洲遠甚,自亦不能採用。中國之字音,則為單音語,同音之字,多且過百,此與拼音文字最不適宜者。且所謂兼采各國語者,謂其尋常日用之字耳。若現代學術上之專名,則本非東方所有,即在東方文字中,亦以採用西名為當:如章行嚴君主張論理學當稱「邏輯」,經濟學當稱「依康老密」之類,此則在Esperanto中更無采中國語之理。夫尋常日用之語,中國語既以字義含糊,字音混同而不能采。現代學術上之專名,中國語又以本無此名而無從采。故鄙意E叩eranto中不採中國文,字並無不合。然中國文字,卻有一小部分應該加入Esperanto中者,則古代歷史學術之名詞是也。此等字,與人名地名相同,隨時可加,加亦不難——因其總是譯音也---------旦在中國之

Esperanto發達,有用Esperanto譯述之中國歷史書,中國哲學書,則此等名詞,在Esperanto 中自然完備矣。除此一部分以外,只有中國文中應采人之歐語,並無Esperanto 中應采人之中國語也。

(4)先生謂文人哲士之偉著,讀其譯本,終不若讀其原書。此說固然不錯,然此與Esperanto之提倡並無沖突。假使一旦世界人類各將其本國文字完全廢棄,共操E叩e-rant。則無論何人所著,無論科學哲學文學之書,皆用Esperanto寫出,Esperanto即其原

文,固無問題可生。若在共操Esperanto之後,而讀語言未統一以前之書,則淺嘗者即讀Esperanto之譯本,亦可得其大概。欲深求者,則各國原文之書俱在,學其原文,自能得之。蓋彼時應用之語言文字雖為Esperanto,而今日英法德俄中國日本之文字,彼時自必有學問專家去研求,猶今日歐洲各國之課希臘、拉丁,中國之講求小學也。

(5)先生謂各國之地名人名,應依其國之書法讀法。律以「名從主人」之義,此說固無可駁。然在事實上,恐已有做不到之處。因欲比例完全實行,則如埃及巴比倫希臘印度俄羅斯契丹女真蒙古西藏等之地名人名,亦宜各書其原字,方為允當。寫以中國之譯音字,及歐洲某一國國語中所用之名稱,固然不合。即用羅馬字母拼其原音,亦已非其本真。顧此寫原文之事,必難一一做到,即使可以做到,然讀書者勢必不能盡識各種文字,則反為窒礙矣。玄同以為人名地名,本是一種無意識之記號,非如學術上之名詞,尚有確當不確當之可言,但求統一,便算了事。此統一之事,不能以其原文為標准,非今人以最通行之字體,最通行之音讀拼法統一之不可。故謂比利時當作Belgujo,希臘當作Grekujo。玄同之意,且以為即改中華為Hinujo,孔夫子為Konfu-cio,亦無不可。

以上所說,知先生閱之,必多不以為然之處。祈再賜教,幸甚幸甚。

寫到這里,重把先生的信和這封復信讀了一遍,覺玄同與先生根本上不同之點:即先生以為文字不能由人為的創造,世界語言文字不求其統一。玄同則反是,以為進化之文字,必有賴乎人為,而世界語言,必當漸漸統一。因玄同對於文字之觀念,以為與度量衡、紀年、貨幣等等相同,符號愈統一,則愈可少勞腦筋也。

然玄同亟亟提倡Esperanto之意見,尚不在此。玄同之意,以為中國文字,斷非新時代所適用。無論其為象形文字之末流,不足與歐西諸國之拼音文字立於同等之地位。即使一旦改用羅馬字拼中國音,而廢現行之漢文字體。然近世之學術名詞,多為我國所無,即普通應用之新事物,其新定之名詞,亦多不通——如自來火、洋燈、大菜之類——誠欲保存國語,非將歐洲文字大大攙人不可。惟摻入之歐洲文字,當採用何國乎?是一至難解決之問題也。鄙意Esperanto中之學術名詞,其語根即出於歐洲各國,而拼法簡易,發音有定則,渭宜采人國語,以資應用。此為玄同提倡Esperanto唯一之目的。先生於此事,或更不以為然乎?俟得明教,當再詳論。

錢玄同一九一八年一月十三.日

新文學與新字典

玄同吾友:文學改良,已習聞兄及胡陳二君之論矣。弟現於新文學之基礎建設上,稍

稍有所主張,其說如下:

應用之文,必須用俗語。文學之文亦可用俗語,固為吾人之所公認。惟其為文之性質不同,故其用字之范圍廣狹,亦宜因之而有區別。

應用之文,說理敘事,期於易知易能,故用字宜采狹義的標准字。今擬標准字典之編法大綱如下:

(-)采方言中之流行較廣者,每一義只載一字,其餘「轉注」之字,一切不錄。

(二)字形須合於六書之義。凡方言有本字而俗不知者,考出之。

例如負舉為「竭」,揉屈為「般

有本字而俗借他字為之者,考證之。

例如「一夏」作「一會」,「痍病」作「毛病」。

有本字而別造俗字者,附俗字於本字之下。

例如「受」作「拋」,「迦」作「卡

皆須註明古今音變。

(三)不合六書之俗字,其本字不可考見而必需用者,別附錄之。

文學中如「詩」「詞」「曲」等,多有格律音葉之限制,若專用一種標准字,恐有拘滯牽強之弊,故其范圍宜稍加廣,以資通融調劑。今擬文學字典之編法大綱如下:

(一)凡合於今之方言者,悉載之,不限於一義一字。

(二)同標准字典。

(三)同標准字典。

(四)不合於今之方言,而《說文》所載,古籍常見之字,別附一篇,以資考古。

弟對於國語之主張,大致如上所說,意在「求是」「致用」二者兼顧。惟病中屬思欠周密,又不能動筆,不能多言,特請人粗寫其大要如此。故引證說明,多不詳晰,兄當能諒其意也。如有不妥處,尚祈賜教,並望於「國語研究會」中代弟發表之,以供同人討論。

此外尚有「文字上之中國古代社會進化觀」、「象形及指事字之解剖研究」、「新爾雅」三個擬題,茲不復詳其體例,病癒再當就正也。

沈兼士

惠書敬悉。足下所擬新字典擇字的標准,玄同很為贊成。但鄙意以為考求本字的最大目的,是要明白這字的意義和這字音讀的沿革變遷,所以在字典上,必須要考證確當,詳細說明。至於在應用一方面,只可拿現在的聲音來做標准。例如某本字,在文言里現讀甲音,白話里應該用這個本字的地方也讀甲音,這類本字,自然應該採用。

又如某本字在文言里雖讀甲音,而白話里應該用這個本字的地方,卻讀了乙音,那就只可寫一個和乙音相同的假借字了。本來「假借」一書,所包甚廣。小學家所謂「同音假借」者,固然有許多是寫別字,但是也有並非別字,因音變而不得不借用的。音變而別造一字的,就是「轉注」;音變而不造字,借用同音字的,就是「假借」:像那「老」字,由Lao音變為Khao音,後來造「考」字,這就是「轉注」。然「考」字未造以前,借用同音的「弓」字(鍾鼎里有這樣寫的),這就是「假借」。所以鄙見以為像「瘦病」寫成「毛病」,正和「老」字寫「節」字一樣。在字典上,必須講明「毛病」本作「瘦病」——不然「毛」字的意義便不可通——而在應用上,則只可寫「毛病」——因為現在「瘦」字不讀做「毛」——庶幾不至和現在的聲音不合。尊見以為然否?祈更賜教。

錢玄同

四聲

玄同先生大鑒:生慕先生之名久矣。曩於《新青年》屢誦大著,深喜先生以聲韻大家,提倡改良文字,風聲所播自必懦立頑廉。今更得負笈相從,獲益寧有涯浚?然生尚有疑者,願因先生決之:先生謂「廣東平上去入,各分清濁,遂有『八聲』之名。然聲之分類,宜以平上去人為准。雖其間尚有清濁之異,要不能出此『四聲『范圍」。生以為「四聲」之與「八聲」,其為不辭等耳。夫聲者,發音之始,平上去入,縱各不同。若同一發音,即不能異其聲類,故同一聲類之字,以清濁分為二聲者固非,而以平上去人分為四聲者,又豈便是耶?今求正名之道,惟有名為「音類」。蓋平上去人,雖可同出一聲,而斷不能歸於一韻。聲同而韻異者,其音亦異,更名「音類」,庶免鑿衲之消乎!抑「音類」之分,不限於平上去人而已。平上去人之中,清濁既異,韻亦豈能強同?然則「音類」不獨四者明矣。若夫廣東之音,實有九類:平上去入,更分清濁,共有八類,誠如先生所雲,顧猶有一人聲(此「聲」字姑從舊說),既不歸清,又不歸濁,而為先生所未知者。生為粵人,不可不為先生言之,今舉其例如下:

平上去入

清鍾腫眾竹

濁OO重濁

清剛講絳0

平上去入

濁OOOO

清OOOO

濁篷OOO

上表人聲凡九,但有「竹」「捉」「濁」「覺」「朴」五字。其中「捉」「覺」「朴」三字,非清非濁,蓋介乎二者之間。至「捉」字,或讀同「竹」,然多數讀法,異於「竹」「濁」二字。此等非清非濁之人聲字,即在廣東,亦殊不多,方言又各不同,故字之有無,不可一概。然其有是音,則了無疑義也。粵音既有九類之多,言「音類」者,自以廣東為最完備。至於「音類」二字,或嫌太繁,則省稱「九音」,亦無不可。此雖略倍於「邏輯」,然勝於「四聲」之名多矣。生於聲韻之學,向未研究。特廣州為生長之地,其間音讀,尚能辨析無訛。惟「九音」之名,究屬當否,不能不質之大雅耳。茲假《新青年》余白轉達,蓋非徒請教於先生,並以求海內君子之商榷焉。

生李錫余敬白六,十二,二

惠書誦悉。「聲」字最初之義,本言自然之音。在聲韻學中,則為「子音」之專稱。古人稱子音相同之字為「雙聲」,是其證也。至於平上去人稱為「四聲」,此「聲」字之義,又與「雙聲」不同。來書以為宜稱為「音二固可。蓋四聲者,謂一音有此長短四讀。惟竟名為「音類」,則有未安。「音類」之名,略同「韻類」。——「音」「韻」二字,其實有異:「音」即英文之syllabic,「韻」即英文之Vowel。然「韻」固可單獨成音,故「音」「韻」二字尚可通用。■個韻類,猶言一個母音,不能以此名加於「一音之長短」也。至來書又謂平上去入,斷不能歸於一韻。此亦未盡是。舊韻書雖平上去人分而為四,其實同一母音,非不可合為一韻也。又雲,清濁既異,韻亦豈能強同。此尤不然。一韻之中,喉舌齒唇各聲俱有,況於一聲之清濁,詛有分為二韻之理?且自來韻書,從無以聲之清濁而分為二韻者。來書所說,無乃猶惑於「陰平」「陽平」之論歟?仆意四聲稱「四音」,微嫌不習慣。古有「長言」「短言」之名,即指平人二聲,似可稱為「四言」。然「四聲」之稱,已歷千有餘年,習呼既久,似不至與「聲類」相混。揆以荀子「約定俗成謂之宜」之義,則「四聲」之名,似不煩改作也。九聲之說,向亦聞人道及,今得來書證明,仆於是益知廣東音讀之完備矣。

錢玄同

句讀符號

記者足下:本志從二卷以來,改良舊日不論句讀一概用「。」的法子,為以表句,以「、」表讀。近來同人覺得兩種,還是不夠,從四卷以來,有幾個人的文章採用西文句讀符號,這固然是很好。但是同人主張,各有出入,所以四卷一號里所用,未能畫一。玄同對於同人各種主張的去取,現在奉告如下:

採用繁簡二式。

(甲)繁式用西文六種符號:,讀/;長讀/:冒或結/•或。句/?問/!嘆

(乙)簡式仍照以前用句讀兩號:、讀/。句

甲式中應該說明的:西文於「♦」號之後,必空一格。漢文如其亦空,自當用「•」;如其不空,可改用以期醒目。這是胡適之先生的主張,玄同頗然其說。或疑五種都用西號,就這一種改用中號,似乎不倫不類;其實不然:我們採用西號,碰着不適用於漢文的地方,自然應該變通辦理。像西文引號的因為不適用於直行,就依日本改用rj rj,這就是變通辦理的前例。

乙式中應該說明的:碰着該用「:」的地方,或用或用「、」,像那《大學》里的:

所惡於上,毋以使下;所惡於下,毋以事上;所惡於前,毋以先後;所惡於後,毋以從前;所惡於右,毋以交於左;所惡於左,毋以交於右;此之謂若矩之道。

這「使下」「事上」「先後」「從前」「交於左」底下的「;」,和「交於右」底下的「:」,都可以用又像「《詩》雲」「子曰」等字底下的「:」,可以用至於兩種,在乙式中或用,或否,可以隨便。

甲式既然完備,為甚麼又要有乙式呢?因為有人不主張用西號,且嫌符號太多了,記起來麻煩,那就可以暫用乙式,以趨簡易。

又有將西文中「廣「:」二號別造一中號去代它的:像適之先生從前主張以代「;」,以「、、」代「;」(見《科學》第二卷第一號)。現在又主張以「「代w;",以「、、」代胡彬夏女士和陳獨秀先生均以「、、」代「;」,而「:」號則廢棄不用。(胡女士用的,見《婦女雜志》第二卷)我以為這樣辦法,若自己圈點古書,原無不可;至於排印新書、雜志之類,J "、、」三號皆為鉛模所無,與其定鑄,

不如全用西號了。

以上為玄同個人對於今後的《新青年》所用句讀符號的意見。請同人賜教,幸甚幸甚。

錢玄同一九一八年一月五日

讀者論壇

文言合一草議

傅斯年

文辭遠違人情,語言切中事隱,月前著文,抒其梗概,今即不復贅言。廢文詞而用白話,余所深信而不疑也。雖然,廢文詞者,非舉文詞之用一括而盡之謂也。用白話者,非即以當今市語為已足,不加修飾,率爾用之也。文言分離之後,文詞經二千年之進化,雖深蕪龐雜,已成陳死,要不可謂所容不富。白話經二千年之退化,雖行於當世,恰合人情,要不可謂所蓄非貧。以白話為本,而取文詞所特有者,補苴罅漏,以成統一之器,乃吾所謂用白話也。正其名實,與其謂「廢文詞用白話」,毋寧謂「文言合一」,較為愜允。文言果由何道以合一乎?欲答此題,宜先辨文詞與言語之特質,即其特質,別為優劣,取其優而棄其劣,夫然後歸於合一也。切合今世語言(下文或作語言,此作白話或作俗語,同是一詞)之優點。其劣點乃在用時有不足之感。富滿充盈,文詞之優點。其劣點,乃在已成過往。故取材於語言者,取其質,取其簡,取其切合近世人情,取其活潑饒有生趣。取材於文詞者,取其文,取其繁,取其名詞剖析毫釐,取其靜狀充盈物量。本此原則,制為若干規條,將來製作文言合一之文,應用此規條而弗畔,庶幾預於事前,不至陷咎於事後也。

難者曰,文言合一,自然之趨向,不需人為的指導,尤不待人為的拘束。故作為文言合一之詞,但存心乎以白話為素質,而以文詞上之名詞等補其闕失,斯已足矣。制為規條,誠無所用之也。予告之日,文言合一之業,前此所未有,是創作也。凡創作者,必慎之於事前。率爾操覦,動輒得咎。苟先有成算,則取捨有方,斯不至於取文詞所不當取,而舍其不當舍,舍白話所不當舍,而取其不當取。文言合一,亦不易言矣。何取何舍,未可一言斷定。與其渾然不辨,孰若詳制規條,俾取捨有所遵率。精於方者成於終,易於始者蹶於後。謂此類規條為無用,猶之斥世間不應有修詞業也。

此類規條,說之良非易易。以蒙孤陋,於此安所容喙。雖然,一得之愚,容有-二可采,姑拉雜寫成一時所見到者,求正於高明也。

(-)代名詞全用白話。「吾」「爾」「汝」「若」等字,今人口中不用為常言。行於文章,自不若「你」「我」「他」等之親切,此不待煩言者也。

(二)介詞位詞全用白話。此類字在白話中無不足之感(代詞亦然),自不當舍活字而用死字。

(三)感嘆詞宜全取白話。此類原用以宣達心情與代表語氣。一個感嘆詞,重量乃等於一句或數句。以古人之詞表今人之心情與語氣,隔膜至多,必至不能充滿其量,而感嘆之效用,於以喪失。如曰「嗚呼」,不學者不解其何渭也,學者解之,要不親切。不能直宣聲氣,猶待翻譯,一經翻譯,效用失矣。「哀呀」雖不可與道古,用於當今,差勝於「嗚呼」。一切感詞皆如是觀,不待一一舉列。

(四)助詞全取白話。蓋助詞所以宣聲氣,猶之感嘆。以宣古人聲氣者宣今人,必不切合。「焉」「哉」「乎」「也」等,全應廢棄,宜以「拉」「了」「麼」「呀」等字代之。

(五)一切名靜動狀,以白話達之,質量未減,亦未增者,即用白話。曰"食」不如曰「吃」,曰「飲"不如曰"喝」,曰「嬉」不如曰「玩」也。俗語少小所習,人人者深。文辭後來所益,入人者淺。故吾人聆一俗語,較之聆一同義之文言,心象中較為清楚。談書時不能得明確之意象,聆人言語即不然,亦此理也。此語言之特長,應保持勿失者也。

(六)文詞所獨具,白話所未有,文詞能分別,白話所含混者,即不能曲徇白話,不採文言。「今言道義,其旨固殊也。農牧之言『道』(即白話)則日』道理',其言『義『亦曰』道理今言『仁人'『善人』,其旨亦有辨也。農牧之言『仁人』則日『好人『,其言『善人『亦日『好人更文籍而從之,當何以為別。里閭恆言,大體不具也。」(章太炎先生《盆書》「正名雜義」)

世有執「大體不具」之說,菲薄白話者。白話之不足應用,何能諱言。不思所以補苴,並其優點亦悍然斥廢,因噎廢食之方耳。文言合一,所以優於專用白話者,即在能以文詞之長,補白話之缺。缺原可補,又焉能執其缺以為廢棄之口實也。

(七)白話之不足用,在於名詞,前條舉其例矣。至於動靜疏狀,亦復有然。不足,斯以文詞益之,無待躊躇也。例如狀況物象之詞,用文詞較用俗語為有力者,便用文詞。如「高明」「博大」「庄嚴」等,倘用俗語以代之,意蘊所存,必然銳減。蓋中國今日之白話,樸素已極。此類狀況之詞,必含美或高之德性,非素質者所蓄有。一經俗語代替,便大減色也。

(八)在白話用一字,而文詞用二字者,從文詞。在文詞用一字,而白話用二字者,從白話。但引用成語不拘此例。

中國文字,一字一音,一音一義,而同音之字又多,同音多者,幾達百數。因同音字多之故,口說出來,每不易於領會,更加一字以助之,聽者易解矣。如唐曰「有唐",夏曰「有夏",幫曰「那婁",吳曰「句吳」,皆以虛字助之,使聽者易解也。三代秦漢,多用雙聲疊韻之字,又有重詞、駢詞,盡可以一字表之,乃必析為二者,獨音故也。然則復詞之多,單詞之少,出於自然,不因人之好惡。今糅合白話文詞,以為一體,因求於口說手寫兩方,盡屬便利。易詞言之,手寫出來而人能解,口說出來而人能會。如此,則單詞必求其少,復詞必求其多,方能於誦說之時,使人分曉。故白話用一字,文詞用二字者,從文詞。白話用二字,文詞用一字者,從白話。如文詞日「今\白話曰「現在」,舍「今」而用「現在」。文詞曰「往",白話曰「過去」,舍「往」而用「過去」。「今」「往」一音之字,聽者易混。「現在」「過去」二音之詞,聽者難淆。此孫卿所謂「單不足以喻則兼」也。然引用成語,不拘此例。如日「往事已非」,不必改往」以就「過去」,既是成語,聽者夙知,又有他字助之.更不易淆也。

(九)凡直肖物情之俗語,宜盡量收容。此種詞最能肖物,故最有力量。《文心雕龍》雲,「'灼灼』狀桃花之鮮,『依依『盡楊柳之貌。『杲杲』為出日之容,『漉源』擬雨雪之狀。『喈喈『逐黃鳥之聲,『腰哩『學草蟲之韻,『皎『日『嗜『星,一言窮理,『參差』『沃若『,兩字窮形。」此均直有物情之字。《詩經》之文所以獨貴者,善用斯品即其一因。「灼灼」等在今日為文言,在彼時為白話。以古例今,凡俗語中具此性質者,宜不避俚俗,一概收容。例如「乒乓」「叮口當」「飄飄」「遙遙」之類,無論雅俗,皆不可捐。又如「軟」「硬」「快」「慢」「粗」「細」等,其聲亦有物情。「軟」字發聲較柔,「硬」字發聲較剛,「快」字發聲疾,「慢」字發聲遲,「粗」字發聲粗,「細」字發聲微,此種直效物情之字,最為精美。(此所舉列數字,以言語文字學之眼光觀其變遷之跡,各有其轉化之歷史。今俱存而不論,但就今人口中發音之情形論之,無庸執詁訓以衡吾言也)萬不可以相當之文言代之。若「依依」等字,今世俗言雖已不用,而酷肖物情,蔑以復加,偶一採納,固不患人之不解也。

(十)文繁話簡,而量無殊者,即用白話。文詞白話文法有殊者,即從白話。出詞貴簡,簡則聽者讀者用力少,用力少故生效大。又貴次敘天然,次敘天然則聽者或讀者用力少,用力少故生效大。人心之力,用於聆讀時,為量有限。先之以繁言紊敘,彼將用其心於解譯文句,又焉能分費精神,會其概觀。文簡語繁之時,何所取捨,此條中姑不置論。若當文繁語簡之際,自宜從語會文。又文詞中之文法,在古人原為自然,在今人已成過往,反似人造,不如語言中之文法,切合今世人情。故舍彼就此。

以上所舉,乃一時率爾想到。不盡不詳,尤恐不當,更不合論理的排列。將來續

有所悟,再補益之也。

凡各條例,原本於一,即取白話為素質,而以文詞所特有者補其未有,是也。此語言之極易,行之甚難。本篇略舉數端,以見百一。苟為條貫之研究,充盈其量,可成一部文言合一的修辭學。

此外尚有八事,願與談文言合一與制定國語者一榷商之。

第一,文言合一,趨向由於天成,設施亦緣人力。故將來合一後之語文,與其稱之曰天然,毋寧號之以人造也。有人造之跡,斯不妨以最近修辭學言語學上所發明要理加之使人,以成意匠之文。夫然後有尚之價值,視今之文辭白話二端,均有特出者。(此言其可加入。若有與中國文法不能相容之處,不可勉強以成文離之象)

第二,文言合一者,歸於同之謂也,同中而異寓焉。作為論學論理之文,不能與小說戲曲同其糅合文詞白話之量。易詞言之,論學論理,取資於白話者較多,小說戲曲較少。有其異,不害其為同,有其同,不應泯其異。然則合一後遣詞之方,亦應隨其文體以制宜。論者似未可執一道而強合之也。

第三,錢玄同先生曰:「選字皆取最普通常用者,約以五千字為度。」所謂選字,蒙意以為似不緊要。逐一選擇,其道至難。縱使竟成、作者未必盡量率由,不或離畔,是用力多生效少也。但求行文之時不從僻、不好奇、不徇古,懸之以為嚴規,萬無違於通俗之理。陳其方而已,無待舉數也。

第四,採用各地語言,製成標准之國語,宜取決於多數。如少者優於劣者,亦不妨稍加變通,要須以言語學修辭學上之原則為斷,不容稍加感情於其間。

第五,將來制定標准國語,宜避殊方所用之習語成辭。今所通行之官話,無論北京杭州,優點均在逐字逐句之連成,全憑心意上自由結合,絕少固定之習語成詞摻雜其間。返觀方言,習語最多,其弊有四。學之甚難,一也。難則不能求其迅速普及,二也。各地有其成詞習語,不能相下,三也。思想為成語所限,宣達不易自由,較之為古典故事與一切文學上之習用辭所限制者,厥弊惟均,四也。廣東人到北京,學語三四個月,便可上口。北人至廣東,雖三四年不能言也。此蓋社會上通用之官話。(此與通行於北京土著之北京語有別。北京語仍是方言,多用習語,吾等自外省來北京,於此不刻意摹仿,另操一種南北可以互喻之語。此種互喻之語,不專取材於一城一市,乃雜合各地平易之語以成。雖有偏重北方之質,要其混合的性質可采)此吾所謂社會上通用之官話,(其性質另有詳論)原為各省人士混合以成。乃言語之粉地,絕少習語成詞,故學之甚易。此為統一行遠語言之特質,將來制為國語,此點不可忽也。

第六,制定國語之先,制定音讀,尤為重要。音讀一經統一,自有統一之國語發生,初不勞大費精神。今使荊蜀滇黔之士,操其普通用語與北人談,有可喻者,有不

可喻者,令其寫出,無不解會。可知殊方言語之殊,殊在質料者極少,殊在音讀者轉多(閩、粵等當別論)。又音讀劃一,稍事取捨,便成統一之國語。又制定統一音讀,尚非至難。所應集思籌策者,將由何法使殊方之人,棄其舊貫,而遵此人為之統一音讀也。

第七,統一音讀,只論今世,不可與沿革上之音讀混為一談。顧亭林雲:「聖人復起,必舉今日之音而反之淳古J是豈可行之事。章太炎先生謂:「統一語言,於『侵談'閉口音,宜取廣東音補苴之。」此種閉口音,自廣東外,無能發者。令廿一省人徇一省,無論理有未愜,即於勢亦有所不能行。故在古人為正音,在今人為方音者,宜逕以為方音,不以人於國語。

第八,較易統一者,國語之質料耳(即有形象辭之語)。若夫國語之意態,即無形象之聲氣。全隨民俗心理為轉移,樊然淆亂,差異尤甚於質料,一難也。質料制定,尚易遵循,至於語氣,出之自然,雖加人為的制限,即不易得人為的齊一,二難也。就現在異地方言之意態論之,薊北(北京永平以東)語氣銳利,其弊哀嘶。中原(直隸南部及黃河沿岸)語氣凝重,其弊鈍遲。吳會風氣流麗,其弊靡弱。閩粵語氣復繁,其弊結屈。此不過略舉數端,悉言乃不可勝數。今強之趨於一統,理勢恐有未能。即其未能而安之,則作為文詞,所用虛字,隨方而異,又與統一國語之原旨違矣。果由何道生其殊點,願持製作標准語之論者加之意也。

上來所說,乃一時興到之言,率爾草就於一夜。咎謬良多,更何待言。尚祈明達進而教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