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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號

民國七年(1918年)三月十五日發行

駁康有為共和平議

陳獨秀

一月前,即聞人言康有為近作《共和平議》,文頗冗長可觀,當時以不能即獲一讀為憾。良以此老前後二十年,兩次謀竊政權,皆為所援引之武人所援斥(戊戌變法,見撰於袁世凱;丁巳復辟,見排於張勛),胸中鬱抑不平之氣,發為文章,必有可觀。又以此老頗讀舊書,篤信孔教尊君大義,新著中必奮力發揮君主政治之原理,足供吾人研究政治學說之資,雖論旨不同無傷也。乃近從友人求得第九、十兩期合本《不忍》雜志讀之,見有《共和平議》及與徐太傅書,一言民主共和之害,一言虛君共和之利(前者屬於破壞,後者屬於建設。不讀後者,不明其主論之全旨,故此篇並及之),不禁大失望。《共和平議》凡三卷二萬四千餘言,多錄其舊作及各報言論,雜舉時政之失,悉歸罪於共和,詞繁而義約,不足觀也。與徐書,頗指斥專制君主之非,盛稱虛君共和之善。且譬言虛君共和之君主,如土木偶神,如衣頂榮身之官銜。一若國家有此土木偶神,有此衣頂榮身之官銜,立可撥亂而反治,轉弱而為強,其言之滑稽如此。《共和平議》卷首題言,用《呂覽》之例,有破其說者,酬千圓。吾觀呂氏書,其自渭不能易一字,固是誇誕,然修詞述事,畢竟有可取處。若康氏之《共和平議》雖攻之使身無完膚,亦一文不值。蓋其立論膚淺,多自矛盾,實無被攻之價值也。

康氏原作,文繁不及備錄,茲今錄其篇目,要義可見矣。

導言

求共和,適得其反而得帝制

求共和,適得其反而得專制

求共和,為慕美國適得其反而為墨西哥

求共和若法今制,適得其反而遞演爭亂,復行專制如法革命之初

民國求共和設政府為保人民和平、安寧、幸福、權利、生命、財產而適得其反,生命、財產、權利、安寧、皆不能保,並民意不能達

求共和為自強、自立、自由,一躍為頭等國而適得其反,乃得美日協約之保護如高麗,且直設民政如屬地,於是求得宣布中國死刑之日

新聞報論日美協同宣言曰:

代議員絕非民意

號民國而無分毫民影

民國六年未嘗開國民大會。所有約法、參議院、國會行政會議、約法會議、憲法,皆如一人或少數武人專制之意而非四萬萬民意

中國共和根本之誤,在約法為十七省都督代表所定而非四萬萬之民意

民國政府明行專制,必不開國民大會,故中國憲法永不成而無共和之望

中國即成共和之憲法,亦虛文而不能行

中國武人干政,鐵道未通,銀行聽政府盜支,無能監理,與共和成鴻溝絕流,無通至之理

中國武力專制,永無人共和軌道之望,不能專歸罪於袁世凱一人

武人只有為君主之翼戴或自為君主,而與民主相反,不相容

中國若行民主,雖有雄傑亦必釀亂而不能救國

中國必行民主則國必分裂

中國若仍行民主始於大分裂,漸成小分裂,終遂滅亡

日本《每日新聞》論中國政局之支離滅裂,蹈俄國波斯突厥之覆轍

以上卷一

此卷各篇之總義:謂今之中國武人專政,國民無力實行共和,徒慕共和之虛名,必致召亂亡國。愚以為立國今世,能存在與否,全屬國民程度問題,原與共和君主無關。倘國民程度不克爭存,欲以立君而圖存,與欲以共和而救亡,乃為同一之謬誤。以吾國民程度而言,能否建設民主共和,固屬疑問。即以之建設虛君共和制,或立憲君主制,果足勝任而愉快乎?敢問康氏及讀者諸君以為如何?無論民主共和,或虛君共和,或君主立憲,只形式略異。而國為公有,不許一人私有。武人專政,則一也,吾國民果能遮禁武人專政,使國為公有,是豈有不能實行民主共和之理。倘日未能,雖有君主,將何以立憲乎?更將何以虛君共和乎?紛爭日久,國力消亡,外患乘之,覆滅是懼,此象共和君主之衰世皆有之,非獨見諸共和時代也。不必遠征往史,即前清道咸之間,庚子之亂,取侮召亡,豈非眼前君主時代之事乎?

以上諸問:康氏倘不能解答,其主論之基礎完全不能成立。

以下列舉其荒謬之想,矛盾之言,以問康氏,以告國人:

康氏全文發端,即盛稱共和之美曰:「夫以專制之害也,一旦撥而去之,以土地人民為一國之公有,一國之政治,以一國之人民公議之。又舉其才者賢者行之,豈非至公之理至善之制哉?又曰:「鄙人昔發明《春秋太平》世無天子之義,《禮運•大同》公天下之制,與夫遙望瑞士美法共和之俗,未嘗不慨然神往,想望治平。後文乃謂:「吾國人民,本無民主共和之念。全國士夫,皆無民主共和之學。」又謂:「若美法諸國,設代議士而號稱民意,而選舉之時,皆以金錢酒食買之,不過得一金錢一酒食之權雲爾,非出於真知灼見是非好惡之公也,何民意之足雲。」是不獨其言前後自相矛盾,且對於美法共和而亦加以詛咒,況墮地六年之中華民國乎?康氏詛咒中國之共和,非謂其求共和為慕美法適得其反而詛咒之乎?今並美法之共和而亦詛咒之,可見中國共和政治,即比隆美法而適得其反,亦不免康氏之詛咒也。以美法之共和,尚為人所詛咒。墮地六年之中華民國,雖為人所咀咒也,庸何傷?康氏須知善惡治亂,皆比較之詞。今世共和政治,雖未臻至善極治,較古之君主時代之黑暗政治,豈不遠勝乎?(即吾國之共和,雖尚無價值,而殺人奪貨之慘酷,豈不愈於三國唐末五代之事乎)且今世萬事,皆日在進化之途,共和亦然。共和本無一定之限度,自廢君以至極治之世,皆得謂之共和,雖其間程度不同,而世界政制,趨向此途,日漸進化,可斷言也。因其未至,而指摘之,詛咒之,謂為不宜,必欲反乎君政,將共和永無生長發達之期,不亦悖乎?康氏若效張勛辜鴻銘輩,自根本上絕對排斥共和,斯亦已矣,然明明主張無天子、公天下之義,又盛稱共和撥去專制之害矣。復謂今非其時,但強行之,徒以亂國。夫共和果為善制,擇善而行,豈有必待來年之理。吾人行善,更不應一遇艱難,即須反而為惡。譬之纏足婦人,初放足時,反覺痛苦不良於行,遂謂天足誠善,今非其時,復纏如舊,將終其生無放足之時矣。又如人露宿寒郊,僵凍欲死,初移溫室,不克遽蘇,而雲仍返寒郊,始能續命乎?其謂共和雖善,此時行之中國而無效,不如仍立君主者,何以異是?

康氏謂:「今中國六年來為民主共和之政,行天下為公之道,豈不高美哉!當辛亥以前未得共和也,望之若天上。及辛亥冬居然得之,以為國家枚寧,人民富盛,教化普及,德禮風行,則可追瑞士,媲美法,可躋於上治,而永為萬年有道之長矣,豈非吾人之至望至樂。嗟乎,寧知適傳其反耶?」又曰:「求共和為自強自立自由,一躍而為頭等國,而適得其反。」夫民國六年操政權者,皆反對共和政治之人,共和名耳,何以責效,即令執政實行共和,國利民福,豈可因之立致。美法瑞士之興隆,更非六年所可躋及(美法無論矣,即日本之改革,內無阻力,尚辛苦經營數十年,始有今日);共和雖善,無此神奇C康氏譏國人誤視共和為萬應丸葯,其實國人何嘗如是,有之惟

康氏自身耳,且其指摘六年以來之弊政,不遺餘力。既雲寧知適得其反,又雲為民主共和之政,行天下為公之道,跌岩為文,固以作態,繩之論理,將焉自詮乎?

求共和適得其反,而得帝制,而得專制,諸共和先進國非無其例,何獨以此歸罪於吾國之共和耶?共和建設之初,所以艱難不易現實,往往復反專制或帝制之理由,乃因社會之惰力,阻礙新法使不易行,非共和本身之罪也。其阻力最強者,莫如守舊之武人(例如中國北洋派軍人張勛等)及學者(例如中國保皇黨人康有為等),其反動所至,往往視改革以前黑暗尤甚,此亦自然之勢也。然此反動時代之黑暗,不久必然消滅,勝利之冠,終加諸改革者之頭上,此中外古今一切革新歷史經過之慣例,不獨共和如斯也。平情論事,倘局視反動時代之黑暗,不於阻礙改革者之武人學者是誅,而歸罪於謀改革者之釀亂,則天壤間尚有是非曲直之可言乎?此理此事,不必上征往古,取例遠西,即以近事言之,戊戌變法,非吾國文明開發之始基乎?當時見阻於守舊之軍人(榮祿袁世凱等)學者(張之洞葉德輝等)。致召庚子之難,一時復舊,殘民之政,遠甚於變法以前,平情論事,不於當時守舊黨榮袁張葉是誅,而歸罪於謀變法者康梁與夫死難六賢之釀亂,則天壤間尚有是非曲直之可言乎?康氏詛咒共和,無所不用其極,乃至以破壞共和者洪憲帝督軍團之所為,亦歸罪於共和,休矣康氏,胡不自反!

吾人創業艱難,即一富厚之家,亦非萬苦千辛莫致。況共和大業,欲不任極大痛苦,供極大犧牲而得之者,妄也。其痛苦犧牲之度,以國中反對共和之度為正比例。墨西哥及法國革命之初,所以痛苦犧牲劇烈者,正惟狄亞士拿破崙輩反對共和劇烈之故耳,豈有他哉?中華民國六年之擾亂,亦惟袁氏及其餘臭反對共和之故耳,豈有他哉?康氏倘不忍使祖國遞演爭亂,如墨西哥如法國革命之初,正宜大聲疾呼,詔國人以「天下為民公有之義」與夫「春秋太平世無天子」「禮運大同公天下」諸說,使竊國奸雄,知所斂抑。奈何日夜心懷復辟,且著書立說,詛咒共和,明目張膽,排斥民本主義,將以製造無數狄亞士拿破崙袁世凱以亂中國哉!

康氏既日:「以土地人民為一國之公有,一國之政,以一國之人民公議之,又舉其才者賢者行之,豈非至公之理至善之制哉?」又曰:「共和為治,非以民為主耶?考美國憲法,最重之權利法典,為保人民身體之自由及財產之安固,各國同之,美各州憲法,尤重此義,皆首舉之。有二十六州明定之日:人民皆享受保護其生命自由與天然權利。又曰:凡自由政府,以人民之權威為基礎,政府為謀人民平和安寧幸福及保護財產而設之者,南州路易詩煙拿之憲法,尤深切著明日:凡政府自人民而起.本人民之意志因人民之幸福而設立,其唯一之目的,在保護人民使享有生命自由財產。此數語乎,真共和國之天經地義矣。」又曰:「夫民意乎,豈非民國之主體乎?」又曰:「歐

美之政體,只爭國為公有,而不爭君主民主。」又曰:「吾三十年前,著大同書,先發明民主共和之義,為中國人最先。」又曰:以數千游學之士,……拾歐美已過之唾餘,不中時之陳言,曰自由也,曰共和聯邦也,……」又曰:「今民國群眾所尚,報紙所嘩,則新世界之所謂共和平等自由權利思想諸名詞也。……以風俗所尚,孕育所成,則只有為洪水猛獸布滿全國而已。」又曰:「鄙人不以民主為然也。」又曰:「吾國人醉於民本主義以為萬應丸葯,無人知其非者!俄波突厥亦然,甚矣醉葯之易於殺人也!」忽稱自由權利為天經地義,忽又稱為洪水猛獸,不中時之陳言。忽而贊美國為公有,凡政府自人民而起,為人民而設之說,忽又指斥為民本主義爭國為公有者乃飲葯自殺。忽自稱為發明民主共和之先覺,忽又自稱不以民主為然。是殆國便騁詞,任意取捨,遂不覺言之矛盾也。

康氏所謂中國不宜民主共和,而宜虛君,共和之理由有三:日武人專政,曰鐵道未通,日銀行聽政府盜支。按此三者,本國之大患,無論若何國體,若何政制,都不相容,不獨限於民主也。民主共和而武人專政,則為狄克推多;虛君共和而武人專政,則為權奸,其義一也。康氏謂:「君主國之制,自上及下,故將校得藉君主之威靈而馭下,而後其下博威而聽命焉!民主國之制自下以及上,故將校藉士卒之力而後其上畏威而聽命焉。無世爵之延,以結其不叛之心;無忠義之名,以鼓其報效之氣。故不足以收武人之用,而反以成其跋扈之風也。」夫以盛時而言,康氏見德日軍人服從其君主,獨不聞法將霞飛,威震鄰邦,而俯首聽命於國會乎?以衰世而言,漢之莽卓,唐之藩鎮,獨非君主時代之事乎?即以近事證之,辛亥之役,即不廢帝政,袁世凱握八鎮之兵行操莽之事挾天子以令諸侯,視六載偽共和,不更暗無天日乎?(即就康氏自身而論,戊戌亡命所受之痛苦,豈不較今為甚?)再以最近事證之,去年復辟之役,康氏所謂:「復辟可反攻以討逆,舊君之義可廢,何有於法。」可見帝政復興,亦無以結其不叛之心,鼓其報效之氣也。又康氏與徐東海書雲:「惟紹帥專心兵事,其政治大計,皆付託左右,遂至其左右隱操大權,剛愎自用而專斷。……先是吾代草詔書,用虛君共和之義,定中華帝國之名,立開國民大會而議憲法。即召集國會而速選舉,其他除滿漢,合新舊,免拜跪,免避諱等詔,皆預草數十,以備施行,及見排不用……」嗚乎!大權猶未操,已是何等景象!武人秉政而謂能國為公有,虛君言治邪?嗟嗟康氏,幸不為蔡伯喈耳,見排不用,猶未為大辱也。康氏日:「凡共和之國,必須道路交通而後民情可達。又必道路交通,而後無恃險阻兵,以釀戰事。……今吾國創造鐵路,南不能至川滇黔粵、北不能通新疆甘肅陝西、故西南得以負險而稱兵,政府亦不能陳兵旅拒之。其初敢抗拒政府者,肇於僻遠之雲南,漸及負險之四川。」夫道路交通,固立國之要政,何獨限於共和耶?豈君主國與夫虛君共和國,道路皆不必交通,民情可不必宣達

耶?康氏所理想之虛君共和,不識是何等黑暗景象!西南義師,正以道路修阻,得撲袁帝而保共和。康氏所雲,為袁帝鳴不平則可,若引此以為中國不宜共和之證,卻正與事實相反。康氏曰:「凡共和之國,必在財政與國民共之,而政府不能分毫妄支焉,今中國交通兩銀行,皆為政府所欲為。國民雖有資本,國民雖有貯金,而政府妄支,以養私人,以行暗殺,以戰敵黨,而國民不能知其數,更不能監理之,坐聽其虧空,停止兌現而已。」按袁皇帝盜國幣以行暗殺,以戰敵黨,以致停止兌現,此正政府不行共和之果,非中國不宜共和之因,倒果為因,殊違論法。而康氏或曰:國民何以不能監督政府,聽其妄支妄為,不行共和,此非中國不宜共和之因乎?然則國民若不能監督政府之妄支妄為,即君主國又何以立憲,又何以虛君共和,國為公有乎?康氏以此三種理由,謂中國不宜民主共和,而宜虛君共和,毋寧謂中國不宜共和,而宜君主專制,毋寧謂中國不宜共和,而宜酋長專制,更毋寧謂其不能存在於今世!良以今世國家,若武人專政,道路不通,國民無力監督政府之妄支妄為,未有不滅亡者也,豈獨不能共和哉?

康氏所指摘民國六年以來之政象,謂為共和所致者,如下:

袁世凱稱帝

失去外蒙西藏道里物產無算

各督跋扈狎侮輕玩中央

無國會無憲法

督軍團跋扈於前西南割據於後

煙酒鹽關教育實業之拒派遣

府院爭權

令長吏授意舉其私人為議員

增兵至八十師團兵費至二萬萬兩

不經國會公決而組內閣而借外債而宣戰

解散國會召集參議而廢約法

增外債數萬萬

圍議院迫議員

政府妄支國幣以養私人以行暗殺以戰敵黨

中國銀行積款八千萬已為洪憲盜而稱帝

矯誣民意強迫議員簽名布告中外以擁袁帝

總統總理日日盜取銀行

政費日增賦斂日重富者遠徙民生日蹙

諸將爭權人民生命財產損失無算生機斷絕

私抽賦稅妄刑無辜民不堪命

六年以來無預算決算之表示民不敢過問

新稅加征公債強迫

元年京津之變損失逾萬萬

袁世凱月用八十萬金其施之於偵探暗殺五百萬金

六年四亂商務大敗銀行停止兌現紙幣低折

袁稱帝而川湘粵大受蹂蹦

開平之煤招商局之船漢冶萍之鐵廠亦可押於外人

袁世凱善用金錢收買習而成風

癸丑江贛粵楚之戰死民無數

賢才摧棄若趙秉鈞宋教仁以暗殺死譚典虞湯覺頓無辜被戮

對於蔡符曹銀張敬堯梁士詒等賞罰錯亂

非法之假政府逮捕真國會之二百議員

密訂軍械借款及鳳皇山鐵礦合辨之約

上列政象,有一非反對共和之袁世凱及其爪牙「會議徐州,決行復辟,出名畫諾,信誓旦旦,之十四省督軍」(用康氏與徐東海書中語)之所為乎?此正不能厲行共和之果,而謂為共和所致,且據此以為中國不宜共和之因,倒果為因,何顛倒一至於此!

康氏謂民國六年,未嘗開國民大會,又謂代議員絕非民意。試問康氏所謂國民大會,乃不用代議制乎?夫國民直接參政,誠屬共和之極則,然非分裂至極小之國家,或自由都市,此事如何可期。康氏最惡分裂,又反對代議制,不知有何法以通之?倘謂君主國無論大小,國民大會皆可不用代議制,斯真夢吃矣。此時世界立憲國家,無論君主民主,皆採用代議制者,良非得已。代議員之意,固與國民總意(國民總意,亦只多數而非全體)有間,然不愈於君主一人或權貴少數人之意乎?康氏非難共和,並非難代議制,則世界民主共和君主立憲皆無價值,奈何獨指此以為中國不宜共和之徵乎?代議制雖非至善之法,然居今日遽舍此而言立憲,直藉口欺人耳,蓋國民直接參政之時期尚遠,必待此而始可共和,始可立憲。吾不知康氏所主張之虛君共和制,將以何法使吾「四萬萬人,人人自發其意」乎?「若中國土地之大,人民之多,萬事之畸,若事事待於合議,則意見各殊,運動不靈,大失事機。故瑞士議長之制,國民公決之法,共和至公至平之制也。但中國之大,則難行也。」此非康氏之言乎?夫自知其難行,而執以非難今日之共和,豈非借口欺人乎?

康氏又謂:「中國若行民主,雖有雄傑亦必釀亂,而不能救國。」並引墨西哥之狄

亞士為證。康氏不知共和國行政首長不貴有雄傑也。狄亞士之亂墨西哥,正因其自恃雄傑不循共和軌道之故。康氏游墨詩有雲:「專制猶存亂豈平。」可謂知言矣。康氏盛稱狄亞士,而惜其「若在中土,雖唐太宗宋太祖明太祖何以加焉,不幸生於墨西哥為民主之國,而以專制治。夫以墨積亂三百年,非專制不能為治。然既為民主國而專制,即大悖乎共和之法,而大失乎人心矣」。康氏《參政院提議立國之精神議書後》中,亦有相類之論調曰:「今墨亂已三百年,而今亂日臻。南美共和廿國,殆皆類是。蓋未可行共和而宜專制者,若誤行之,禍害必大。」康氏論墨西哥事,既以非「專制不能為治」為前提,又惜狄亞士以共和專制而敗,然則舍君主專制,墨固無治法矣。康氏數以墨亂戒中國,且雲:「中國之廣土眾民,遠過於墨。鑒於去年府院爭權,尤非專制不能定亂。」夫既曰:「非專制不能為治」,「宜專制」,「尤非專制不能定亂」,其心其志,蓋已昭然。何國為公有雲乎哉!何虛君共和雲乎哉!嗚呼康氏!一面主張國為公有,譏民國政府「為專制君主之私有其國」,譏「國人不通政學,不知歐美政體之徒爭國為公有,而不爭民主君主之虛名」,而一面又主張專制。嗚呼康氏!果何以自解?吾知康氏所精通之政學,一言以蔽之曰:藉口欺人而已。

民國兩年已失蒙藏遼地二萬里

民國之內亂如麻川粵慘劇將演於各省而國民日危

近者長沙內變惠潮兵爭而寧波又獨立浙江又風起雲涌矣凡此皆由南北爭權利為之而實共和為之也湘粵浙之同胞乎憾共和可也

曹王陳李四督最後忠告之通電

民國之兵只可自亂

民國之兵費必亡國

民國數年之外債過於清室百年再增一倍半即可如埃及之亡國

民國苛斂數倍清室加之喪亂頻仍致民生凋敝四海困窮

民國之官方只同盜妓

民國之賢才必隱淪摧棄

民國高談法治而法律賞罰皆顛倒奇謬甚於野蠻無法

民國之物質掃地同於野蠻

民國之媚外類於尼固黑奴

民國之學術只導昧亡

民國之教化崇尚無良無恥無恆淪於禽獸

民主政府內爭者必一切不顧甘賣國而競當前之權利而吾國民聽其鬻若南洋之豬仔凡共和政府必甘心賣國若近者軍器同盟及鳳皇山鐵礦其一端

李烈鈞致南京李督軍武昌王督軍南昌陳督軍電

民國之政俗壞亂人莫不厭之憤之憂之怒之

吾舊論中國行民主必不能出美洲墨國印度亂慘分立之軌道不幸而言中

以上卷二

是卷各篇之總義:乃舉所有中國喪權辱國兵爭民困一切政治之不良,悉歸罪於共和民主。夫共和果為如是不祥之怪物耶?君主政治之下,此等不良之政象,果無一能發生者耶?康氏所舉事實,雖不盡誣,使民國字樣,悉易以中國,則予固無詞以駁之。若其歸罪於共和,則共和不受也:若其歸罪於偽共和則可,而真共和不受也。真共和而可不經國會許可,與外國訂喪失蒙藏之條約耶?真共和而有「以十五條易帝制」,聽外人設警察之事耶?真共和而有謀復帝制,廢棄國會,非法內閣,致演川湘浙粵之兵爭耶?真共和而可以國幣賄買海陸軍,以製造內亂耶?真共和而可不經國會之認可,大借外債,以增軍隊殺敵黨行專制耶?真共和而可任意苛斂浪費,無須國會之預算決算耶?真共和而文官可以妻妾營差,武官則不識字之督軍(此等督軍,只可與言復辟尊孔)遍國中耶?真共和而賢才隱淪且遭暗殺耶?真共和而有法律無效之事耶?真共和而有空言禮教不尊重科學,力圖物質文明者耶?真共和而容有因內爭賣國之政府耶?真共和而可不經國會之認可,而訂軍器同盟私賣礦山之約耶?凡此康氏所痛恨者,吾人亦痛恨之。正惟痛恨之,乃希望實行真共和始有以救之。若君主專制,則無濟也。蓋君主專制之國無法律,(專制國之法律,君主得以個人私意興廢之)無民權,無公道,政無由寧,亂無由止,康氏謂中國非專制不能定亂,康氏獨不思六朝五代晉室八王及歐洲中世之黑暗,皆帝王專制而非共和耶?

康氏或曰:專制定亂,縱不可必。然非至大同之世,真共和又豈可期。偽共和實為召亂之媒,故不若虛君共和,既去帝王專制之弊,又無以兵爭政之憂,不亦善乎?按此亦似辯而實非也。夫自政治原理言之,虛君共和與民主共和,本非異物,施行此制時所需於國民之德之力,均不甚相遠,所不同者,惟元首世襲與選舉之別耳。康氏論選舉制之弊曰:「行總統制,則必由專制而復於帝制,人民不服,必復亂。行責任內閣制,則府院不和,必各擁各省督軍以內亂。」又日:「美總統之制,僅統內閣之群吏,於各州自治無預也。中國之總統.則統各省之行政。其事權之大,百倍於美總統矣。然中南美之總統也,必以兵爭。」又曰:「法責任內閣之制,乃鑒於革命八十三年之亂,不敢復行舊總統制也。見英行虛君共和制之安樂也,乃仿行之,以總統為虛君也,豈知英之虛君,世襲而非選舉,論門第而不論才能,故不與總理爭權,故能行之而安也。」夫總統制與內閣制,各有利弊,本政治學者所苦心討論之問題,然未聞有以虛君制能解決此難題者。蓋虛君制雖不發生總統選舉問題,而內閣制之弊依然存在也。內

閣而亦世襲耶?則必無此事理。內閣而由君主任命耶?則專制而非虛君矣。內閣而由國會推舉耶?則今之英制與法無異。虛君制之內閣,即不與虛君爭權,保無以兵爭總理之事乎?且保無欺虛君之無權,效操莽之篡竊乎?依人為而言政制,蓋無一而可者。若雲預防流弊,則採用康氏所深惡痛恨之聯邦制,更益以責任內閣,豈不足以防總統之專制乎?兵爭總統之事,不當稍殺乎?倘雲諸制悉非至善,則舍從康氏「非專制不能定亂」之本懷,固無他法矣。

中南美廿民國除智利阿廷根外皆大亂

俄改民主共和必內亂且分裂苟不改漸或致亡

民主政體可行於小國不可行於大國

民主能行於大國只有一美然美有特因

天下古今民主國無強者

羅馬與英皆由民主改君主而後盛強

吾三十年前著大同書先發明民主共和之義為中國人最先

美國共和之盛而與中國七相反無能取法誤慕師之故致亂

法國取法美國尚致亂何況中國相反之極

中南美洲廿共和國全師美國尚致亂何況中國去美之遠

法共和制不良中國不可行

葡制與中國不同不能行

瑞士制為小國聯邦與中國相反尤不能行

吾有自創之共和制立慮不能行

中國古今無民主國民不識共和而妄行故敗

以上卷三

此卷各篇之總義:乃謂民主共和政體,不能造成強大國家,遂不能應國際之競爭。是以行之歐美,尚利不勝害,況無共和學識與經驗之中國乎?

余第一欲問康氏者,今世強大國家果皆君主乎?君主國果皆強大乎?民主國果無一強大者乎?康氏倘未能用統計形式,確定此大前提,則所謂「民主共和不能造成強大國家」,與此反證「非君主不能造成強大國家」之說,故當然不能成立。康氏亦嘗稱美國共和之盛矣,即法蘭西可謂非今世強大國家乎?康氏不嘗稱雅典羅馬共和時代之武功乎?中南美雖曾經專制者之擾害,然今日果皆大亂如康氏所雲乎?近世衰亂而亡之國,若波蘭若印度,若緬甸,若安南,若朝鮮,有一非君主國乎?有一可歸罪於共和者乎?且何以近世國家行民主共和而滅亡者,反未之聞也?

第二欲問康氏者,即雲共和不能造成強大國家。而近世國際競爭場里,除東洋式

昏亂之君主專制國外,果非強大國家無一存在者乎?弱小而文明國若荷比瑞士人民之幸福,果不及強大而野蠻之俄羅斯人乎?此次歐戰之結果,除國民消極的自衛外,積極的侵略的強大國家之觀念,保無破壞乎?今日之中國,當以寧政蘇民,徐圖發展為要務(專制政體之下,政無由寧,民無由蘇,民力國勢,莫由發展),果有造成強大國家之必要與可能乎?

第三欲問康氏者,歐美之行共和,果皆利不勝害,不若君主國一一強盛乎?美法無論矣,瑞士之安樂如何?二十世紀俄羅斯之共和,前途遠大,其影響於人類之幸福與文明,將在十八世紀法蘭西革命之上,未可以目前政象薄之。(此義非短篇所能罄,當專論之)若論中南美諸共和國,智利阿延根固康氏所稱許。他若巴西秘魯諸邦之富盛,不遠愈於康氏所夢想之大清帝國乎?康氏蔑視南美之謬見,章秋桐君在《甲寅雜志》中已力證其妄,康氏豈未見之耶?一八二五年,美國建革命紀念碑於Bunker Hill 時,大雄辯家Daniel Webstr。著名之演說中有雲:

When the Battle of Bunker Hill was Fought, the Existence of South America was Scarcely fit in the civilized world, the Thirteen little colonies of north America habitually called themselves u Continentn Borne down by Colonial subjugation, monopoly, and bigotry, these vast Regions of the south were hardly Visible above the horizon.But in Our day there has been, as it were, a new creation.The southern hemispherr emerges from the sea.Its lofty mountains begin to lift themselves into the light of heaven; its broad and fertile plains stretch out, in beauty, to the eye of civilized man, and at the mighty bidding of the voice of political liberty the waters of dark ness retire.

Webster氏謂「此南方廣土,蹂蹣於殖民者屈服壟斷頑固之下,不見天日,今始得有一新生命,南半球乃由海底而起J康氏乃謂為歲歲爭亂,視若地獄。又曰:「共和國者,共亂國也。「(康氏謂共和國武人爭政為共亂國,吾謂君主國武人專政為軍主國,軍主國有不終歸大亂,不可救治者乎?)嗚呼康氏,詛咒共和,至於斯極。倘有好事者譯以告歐美人,當大怪笑至陋極臭之豚尾奴,何以狂妄糊塗如此!

第四欲問康氏者,共和若必由有經驗而成,則終古無經驗,將終古無成理矣。且最初之經驗,又何所託始乎?若不信古無而今有,則古無康有為,何今無經驗而竟有之?康有為又未嘗為《不忍》雜志,何今竟有之?《不忍》雜志前無《共和平議》一文,何今竟有之?康氏須知自盤古開辟,以至康有為撰《不忍》雜志,其間人事萬端,無一非古無而今有也,何獨於共和而疑之乎?康氏嘗述春秋太平世無天子之義,《禮運》大同公天下之制,又謂《易贊》群龍無首為政治之極軌,又稱周召共和,又自稱先發民主共和之義為中國人最先,又日:「共和民主國,豈待外求於歐美哉?吾粵之鄉

治,久實行之。吾中國地大而治疏,上雖有君主之專制,而鄉民實行自由共和J又日:「九江鄉紳多,無尤強大者,故無爭,能守法,此與雅典略同,真吾國共和之模範也,何必歐美?其不能窮極其治樂者,則以統於大國之下,無外交,無國史,故不焜耀耳。"今奈何忽一筆抹殺,謂「吾國人民,本無民主共和之念;全國土夫,皆無民主共和之學」。又謂:「中國古今無民主,國民不識共和。」又謂:「共和為中國數千年未嘗試驗之物。」嗟嗟康氏!任意騁詞,大有六經皆我注腳之概,奈自相矛盾何。

帝制初改共和,照例必經過紛亂時代,此本不足為異。康氏純以目前現象亂不亂為前提,遂不惜犧牲六年四戰以鮮血購來之共和,欲戴清帝,以求定亂。然又雲:「今上海租界,已是小共和國,於中國共亂亦能不亂,然執政者誰哉,吾滋愧言之。」夫康氏政見,但求不亂耳,何必問執政者為何族。又何必言之滋愧。

盧騷所謂「民主之制宜於二萬人國」之說,乃指人民直接參政而言。若用代議制,更益以聯邦制,「民主政體又行於小國不可行於大國」之說,已完全不能成立。何以證之,請觀美法康氏所謂大國不能共和之理日:「小國寡民,易於改良。其最要則不治兵,故無武人,故無武人之干政,即無改君主之事變。」又日:「若國土既大,則靖內對外,不能不待兵力。既用兵,則最強武者遂為國之君主矣。諸強者並立,則必以兵爭政矣。」又日:「大國必待兵,待兵則不能禁武人干政,故不能行民主共和也。」夫武人干政,甚至以兵爭政,固非共和之道。然以國為公有之虛君共和國家,即不妨武人干政,以兵爭政乎?若日未可,則大國不但不能行民主共和,亦並不能行虛君共和也。民主虛君,既均不能行,則治大國舍從康氏非專制不能定亂之本懷,固無它法矣。康氏須知今世國家,無論大小,皆有相當之兵力。倘民權未伸,輿論無力,豪強皆可盜以亂政,此固無擇於國之大小君主共和也。若執此以為民主可行於小國不可行於大國之理由,康氏所謂為兵爭政亂之南美諸邦,有一大國乎。亦自相矛盾而已。

康氏謂民主能行於大國,只有一挾有天然海界之美以其四無強鄰也。不知近代世界交通便利,宛若比鄰;歐人足跡,無所不至;遠洋荒島,皆有主人;民主政治,若不能行之美國而致衰亂,天然海界,烏足以庇之。法蘭西屬地人口之眾,不可謂非大國,豈亦有天然海界,四無強鄰耶?

國家制度,猶之私人行為,舍短用長,斷無取法一國之事,更無必須地理歷史一一相同,然後可以取法之理。乃康氏舉中國不同於美者七事,謂為無能取法;謂中國若欲師美,「請先掘西藏,印度,波斯,安南,中亞細亞,為一大太平洋。遷西伯利部之俄羅斯於歐洲,而聽其為殖民地。移日本於南美洲,以為大東洋。則四無強鄰,高枕而臥,可以學美矣。(一)又必燒中國數千年之歷史書傳,俾無四千年之風俗以為阻礙。又盡遷四萬萬人於世界之外,但留三百萬之遺種,(倘留三百萬能一人,不知零師

美國否?)以耕食此廣土而復歸於朴傕。(二)又令於明清兩朝時,先改為十三國殖民地,(十二國不知可行否?)設十三議院,及十三總統。然後今乃費盡諸志士才人之心肝口舌,以八年奔走之力說合之。(三)又令英俄德法日本盡廢其鐵路,輪船,鐵船,飛船,無線電種種奇技異器。(四)國內又盡去百萬之兵,只留警察。若能是,則學英之總統制可也,為聯邦制亦可也。(五)然尚須上議院監限其總統之權。」夫必地理歷史一一酷肖如此,然後可以取法它國政制,則世界各國,皆應自為風氣,未可相師矣,有是理耶?康氏固以英之虛君制教國人者,試問英之地理歷史,有一與吾華相同者乎?康氏其有以語我。虛君共和外,康氏復有自創之共和制,自謂:「上稟孔子群龍無首之言,外采希臘羅馬德瑞美法之制,內采唐虞四岳,周召共和之法,合一爐而冶之,調眾味而和之,其或可行乎。」其制維何?即於國會外,立元老院為最高機關,各省還公舉元老一人,額數二十八,輸選七人為常駐辦事員,分掌外交、兵事、法律、平政、國教五事,公舉議長副議長各一,其議長之制如瑞士。

接康氏此制,所謂之老院職掌之五事,皆不越行政范圍,與立法事無關涉。所不同於總統府者,惟人數加多,不由國會選舉耳。而康氏不曰改總統府為元老院,乃日於國會外立元老院,誠令人索解不得也。人數加多,且分掌大政,適與內閣各部為駢技,則院院之爭,不將較府院尤烈乎?元老不由國會選舉,而由各省區分舉。夫公舉法固不識如何,在康氏理想,被選舉者必為該省區之賢豪無疑。所不解者,此等賢豪,何以不能屈尊於國會或內閣,必別立元老院始許為國宣勞也?近世政制之患,首在立法行政之隔閡耳。康氏此制,匪獨不能溝通此二者,且以促進行政紛爭之程度,瑞士之制,果如是乎?康氏贊成君主,則主張君主制可也,不必詭曰虛君共和。康氏贊成民主,則主張民主共和可也,不必別立此非驢非馬之元老院。蓋康氏所謂之元老院制,既非圖行政立法之溝通,又不足以言行政部選舉制,只為行政部增一促進紛爭之贅疣耳。猶不若廢去國會內閣,直效希臘賢人會議,羅馬元老院及三頭政治之為痛快也。吾知康氏之主張虛君共和,意在虛君而不在共和。其自創之共和制,意在元老院而不在共和。康氏腦中,去君主貴族,無以言治,殆猶犬馬之舌,習於糞芻,舍此無以為甘美也。

康氏理論之最奇者,莫如「凡共和政府,必甘心賣國,嗚呼,是何言也!謂全世界凡共和政府皆如是耶?不知康氏將何以證實此前提之不誤?謂以袁段政府,代表全世界凡共和政府耶?則亦必無此理。

康氏全文之結語曰:「要之一言:民國與中國不並立,民國成則中國敗矣,民國存則中國亡矣。」康氏倘易其詞曰:「民國與大清帝國或中華帝國不並立,民國成則帝國敗,民國存則帝國亡。」則誰得而非之?或雲:「民國即亡,而中國猶可存此亦不得

而非之。以政制雖變更,而國猶存在也。若今後共和不亡,民國儼然存在,不知更指何物為中國,而謂之敗謂之亡也?豈非大清帝國或中華帝國,即不可謂為中國乎?康氏其有以語我。

吾文之終。有應忠告康氏之言曰:

一、凡立論必不可自失其立腳點。康氏倘直主張其君主制,理各有當,尚未為大失。今不於根本上反對共和,而於現行制度及目前政象,刻意吹求,是枝葉之見也,是自失其立腳點也。

二、凡立論必不可自相矛盾。他人攻之,猶可曰是非未定也。自相矛盾,是自攻也,論何由立?

今之青年,論事析理,每喜精密,非若往時學究可欺以籠統之詞也。康氏倘欲與吾人尚論古今,慎勿老氣橫秋,漠視余之忠告。

讀彌爾的《自由論》

高一涵

彌爾的一生著作,其中有極力發揮他自己的特別見解,句句話皆自他心中嘔出。推倒輿論,打破習慣,跳出宗教黨派的范圍者,即是這《自由論》一書。此書作於一八五四年,據他自己說,深得其妻泰勒爾(Mrs.Taylor)之力。幾次修改,到一八五九年,方才印行於世。林德色(Lindsay)說,「《自由論》一篇,在彌爾著述中,為最有名之作。凡他自己的特別的道理,皆包蘊於其中。」此論很可謂確當。故讀過此書,一則可以窺見彌爾個人的特識,一則可藉以考證爾時英國政治社會的情況。

凡一代學問家思想的潮流,多為當時社會實在情形所鼓盪。我們尚論古人,必定要明白古人所處的境遇,所呼吸的四圍之空氣和那些時代的政治社會學術思想之狀態,然後再平情論斷,方為得當。我看白克爾(E.barker)所著《英國政治思想史》是很推重彌爾的。不過中有幾句話,說:「彌爾的《自由論》《代議政體論》二書,皆出於一八四八年而後。雖能將舊說解釋精詳,然終不脫舊說之范圍,故與其稱彌爾為一八四八年後新派之先知先覺,不如稱彼為樂利派之『殿軍又有人說彌爾晚年,雖欲避開習慣禮教的勢力,極力主張思想言論之自由,但他的言論思想,仍為樂利主義所拘束。他所夢想的自由,假設的幸福,皆是憑空懸揣,毫無具體的主張。且《自由論》中,往往以異材癖性,混同為一。他以為人類美德,專在發揮奇異的癖性,至於幸福之實質為何,取得自由之途徑為何,皆未嘗詳為指出。故論者多以為彼所論的,乃是空空洞洞的自由和那捉摸不定的個人。這些批評,固也有是的,但自我個人意見觀之,未免忽略時代的實情,而以後人的眼光和現代的理想,尚論古人了。

我看彌爾一個人,真如那過渡的舟楫,通達兩岸的橋梁。在十八世紀的時代,抱樂天主義者,不信大造的神工,即信上帝的萬能。彌爾亦是抱樂天主義之一人,但他既不信自然,又不信上帝,而所信仰者惟人。爾時英國的革新派所要求者在制度,彌爾所信託者乃在人民。爾時英國的政治家所謂平民政治,在以少數服從多數,彌爾則以多數專制,與一人專制,同時並詆,大倡比例選舉制,以為少數黨謀利益。再以彌

爾自幼所受的教育論,我以為世界上的人,自小至大,全由一個先生教授,其為時之久,用力之專,從無第二人如彌爾者。彼自三歲以後,即受教於老彌爾(James mill)一人。老彌爾與邊沁(Bentham)皆終身以傳播樂利主義為事,故彌爾自幼,其四周空氣,即為樂利主義所彌漫。彼自言當十五歲時,嘗信仰邊沁主義為宗教。「少成若天性」,此在他人,將終身莫逃樂利主義之范圍矣。然彌爾則兼容並包,打破邊沁老彌爾所傳道的狹隘樂利主義,而收納異派,煉於一爐,而成一折衷主義(Eclecticism)。邊沁與彌爾同是急進派,但邊沁的急進主義,是哲學的,立其基礎於理想之上。彌爾的急進主義,則建其基礎於常存不滅之社會上。彌爾以前之樂利主義,多為個人的性質。一人彌爾之手,則由個人的性質,而變成社會的性質。先代的樂利派,在攻擊少數人的特權,一部分人的私利,到彌爾則平民政治的根基,已日益鞏固,故彼乃力排多數黨之專制,為少數人爭心思言議之自由。彌爾一生心力,不盡是用在個人主義上,乃是將個人主義,引入社會之中,使得以遞帽遞變,循序漸進。然則彌爾一生,不啻為過渡時代之關鍵。謂彼為舊說所拘,終身跳不出樂利主義之范圍者,似乎有點近於苛論了。

彌爾一篇《自由論》,其唯一無二的宗旨,即在反對好同惡異。他說:「倘若人類除了一個人,抱反對意見而外,其餘的人,皆是一樣的意見,則以全體意見,禁止一人,和那以一人意見,阻止全體者,同為不公不平的事。」他如禮俗宗教,和世界的通義雲雲,凡可以拘束個人的心靈者,皆為彌爾所反對。他所以不說幸福的種類者,即是尚異惡同,不願以我的心思,擬度他人的好惡。彌爾的主旨,徹頭徹尾歸根於個人之自擇。倘若代他人定下幸福的種類,說些幸福的性質,不問他人好惡如何,必使他隨我所指定的標准而行,豈不是以一人意見,拘束他人麼?豈不是好同惡異麼?

司台芬(Sir Leslie Stephen)說:「奇癖的人,猶如『曲拳臃腫之材',然不能建成國家的J馬硅(MacCunn)說「癖性乃是個人的偽性」。此話誠然。但是幸福樂利雲雲,全是個人心安意得,認為可幸可樂的,不是奔到極端,以不同於人者,為幸福為樂利。此中有一最為重要之點,即在任人人之自擇,人人各尋得其心之所安耳,彌爾蓋深痛宗教習慣等勢力,根深蒂結,牢不可破:信教媚俗之徒,心疑之而不敢言,倡為異論,斯為大逆。此猶我國所謂「綱常名教」者然,拘束我國人心,垂數千年,不知湮滅了許多特性,不知埋沒了許多奇材異能。嚴復譯彌爾書,有曰:「……人盡模稜,而長喪其剛方勇直之心德。雖有明智之士,見微知遠之人,大抵以濁世之不可與言,各藏其所獨得之抱負。即有告語,不為驚俗忤時之論也。故雖心知其理之不如是,亦必儀情飾貌,以與俗相入。其有宅心高伉,而不屑為媚俗之可差,則亦擇事發言,而慎無及於要道。所及者大抵皆社會瑣節。即有其弊,將及時而自袪者。獨至最高甚

重之義,必有自繇不諱之談,而後有以啟沃民心,使日趨於剛直方大者,則寧閉口無言焉……」閱者試掩卷想想,我國數千年來思想的歷史,不是這樣嗎?

我們自讀書以後,久已曉得英國是個自由的國家。彌爾生在世界上第一個自由的國家,還痛罵英國習俗專制,輿論專制,倘若生在中國,不知又怎樣痛罵了?中國古代思想,不用說是定於一尊的了,就是到民國成立以後,此風猶相沿未改。我見湖南有一位老先生,去年在北京著一篇議論,見中國「言論龐雜」,他就憂慮了不得,要把所有的報館,一齊封禁,叫政府專請幾個人,來辦一個報館。他還誇口說這是統一思想的第一個善法子,現在無第二人能想出的。列位想想,比較漢武帝「尊儒術,罷黜百家」,不還厲害麼?「聯邦論」在外國,既不是宗教的問題,又不是「綱常名教」,似可聽人自由發揮了。然中國人一談及聯邦,即視為破壞國家的罪人。故論聯邦者,不曰「我非贊成聯邦",即日「至個人之贊成與否,須待它篇」。聽之者不必待其議論終了,即悍然曰中國絕不得行聯邦制,必終古用這無辦法的和那不統一的統一制。這也不獨論政為然,即是北京之評戲亦然。說某人唱的不好,問其何故,則曰「不學老譚」。又說某人某句唱的不好,問其何故,則曰「老譚不是這樣唱」。劉鴻升的壞處,即在與譚派立異。王又宸的壞處,又在輕於學譚不免看輕老譚了。他如論政治,則夢想「哲人政治」;論德育,則想「以孔道為修身大本」;論兵力,則想「以北洋派統一中國」。逐類旁推,無一處不從專制思想和那好同惡異的念頭,演繹變化而來。生在今日,想老天生出一個彌爾,為我們打開種種的障礙,還是妄想的。要在我們自己是彌爾,我們自己親去打開,才是真的。我們要打破習慣專制,輿論專制,必先從我們自己心中打起。因習慣輿論,即是我們自己心意造成的。所以中國今日思想,不要統一,只要分歧。所有的學說不必先去信他,只要先去疑他。這就是彌爾的自由論中尚異惡同的宗旨了。

(完)

百斯脫漫談

北京醫學專門學校教員吳祥鳳

百斯脫原名Pest,與我國瘟疫之義相似,乃急性傳染病之一種。所謂急性傳染病者,乃疾病之由病人直接或介物體間接以傳染於他人,而其經過特甚急速之謂也。此種急性傳染病,固非僅指百斯脫而言,百斯脫特急性傳染疾中之最為酷烈者耳。七八年前,此病發於滿洲,因人民知識之幼稚,衛生機關之不備,倉皇臨事,慘淡經營,喪失人口數十萬,幸得告息。乃未及十年,今者綏遠山西等處,又正方興未艾。用特草此漫言,以告求智若渴之青年。

百斯脫病原之發見。夫森羅萬象,靡不有因果之關系。見果求因,為我人類之特性,抑即我人類進化之淵源。故在好生惡死之人類,病因之研究,發達較早。除宗教家借疫疙以為天譴,用冀人心之向善,置之不道外。數百年來舉凡瘴氣冷氣熱毒胎毒等哲學的學說,亦已書不勝書。日月無窮,人智罔極。一千八百九十四年,耶爾桑Yersan竟得從百斯脫病人體中,檢出一種之細菌,注入於動物,得以發生百斯脫所應有之癥候。爾來每逢百斯脫病人,無不可以如法檢出同種之細菌。於是數千百年來幽微莫測之百斯脫病原,得以展覽於吾人之目前。詳視其形態,考察其性質,知此菌狀如桿棒,兩端微圓。如用種種之色液浸染,則得見其兩端之染色較濃於其中央。若更用種種物質以栽培之,則數年之間,且不一於死滅。又若用乾燥寒冷等物理學的作用以試驗之,則更可以知該菌對於乾燥之力特弱(最久至晝夜必死),對於寒冷之力特強(冰結數月,仍得生存)。若熱至攝氏六十度,則一小時間即足以致死。至其對於消毒葯之抵抗則更薄弱,即如用百分之一石炭酸水(即水百分,石炭酸一分之謂),約十二分鍾即死。用百分之一升汞水,則數秒鍾即死。吁!幸其如此,不然人類早為所剿滅,尚容吾人今日之窺察試驗哉。

百斯脫癥候之略說。所謂癥候,乃醫家所據以診察病者。有自覺之癥候(例如頭痛眩暈等等),有他覺之癥候(例如舌苔脈象等等)。各病雖各有其特殊之癥候,而病類既繁,其間每多類似之癥候,若非醫家,據此仍難以診病。百斯脫之症狀雖多,而

以百斯脫侵襲部位之不同及病者個人體質之差異,所發癥候,自難一致。然若驟發惡寒,大熱,頭痛,眩暈,嘔吐,咯血,脾腫,不三四日而死亡者,則雖非醫生.亦足以察知其為本病。至若一經百斯脫菌傳染,何故即發生如斯之癥候而死亡,則非講習生理病理之學,不得明了。

百斯脫蔓延之歷史。欲知將來,應溯既往,則百斯脫蔓延歷史之記述,蓋不可少。考百斯脫之歷史,與人類之歷史同其久遠。耶穌紀元前千二百年,發生於非里斯的亞以色列人種間之疫瘍,厥名迫拉克者,即為斯病。及耶穌紀元前三百年,該疫始侵及白皙人種,迨耶穌紀元後第三世紀中頃,方流及西歐,約三十年間,據典籍之所載,當時之人類,殆為其剿盡,原野特因此而荒蕪。五百三十一年而後,百斯脫更猖獗於拖斯丁人種之間,凡六十年間每十五年一起伏,以致該疫竟彌蔓於東西歐全土,迨至十四世紀,自一千三百四十六年,迄一千三百五十一年,僅五年間,喪失人口二十五兆,乃自有史以來無此例比。其後自千五百七十一年,迄十七世紀末,約百餘年間,日耳曼受該疫之蹂蹣,計共四次。至十八世紀,猶容該疫之侵襲者,厥惟東歐諸邦。爾後百斯脫漸有辭去故土而之東方之趨勢。乃有東方百斯脫Levantinische Pest之賜名。迨前世紀末,即距今十餘年前,該疫更流入於中央亞細亞諸國,一消一長,雖頗有更向東西蔓延之傾向,而究未有如七八年前,我國滿洲百斯脫之慘酷。今則綏遠山西等處,又被侵襲矣,思之能不悚然。

百斯脫流行之預防。在先進諸邦,沿海有海港檢疫之設備,既多少足以遏止病毒之侵入。其國內,更市有市之隔離病院。鄉有鄉之隔離病院。且醫師布滿全國,與衛生警察互相聯絡,故雖偶遇傳染病之發生,亦即隨時可以隔離治療,原無一潰不可收拾之勢。而我國情形則大不然,教養有素之醫生既稀若晨星,社會又忸於舊習,罔知變通,若在雞犬相聞老死不相往來之時代,則亦已矣,而今交通之便利,轉運之頻繁,既非昔比,若不即行廣開醫校,培植人材,開通民智,積極進行,以步先進之後塵,則後事誠不堪聞問。願我輩青年,其共奮之。

百斯脫流行之阻止。此事全在厲行隔離,停止交通,派員消毒,驅除鼠族。綏遠山西等處,正在極力施行,當已聞之熟矣,茲不多贊。

百斯脫傳染之預防。此為百斯脫流行時一般人士之所渴望,而今日猶無確實之方法,如種牛痘之可以免染天花者,所以不得不以勿近病人為無上之要策。

附言。百斯脫無葯可醫!偶有數口之家死剩一人者,蓋其所染之病菌,偶因種種之作用,毒力衰退,適遇個人身體抵抗力旺盛,遂得免疫之所致。所以醫生對於百斯脫之療法,只從增進其抵抗方向著想,以冀其獲得自然之治癒而已。或者以為百斯脫菌既可用1%石炭酸水或1%升汞水可以撲滅,醫生何不即用此等葯水使其內服?如此

懷疑,在未習生理學者不能決其必無。余曾遇一中年婦人,抱其歲余之愛子,求為診視,半身皮膚糜爛矣,詢之為何至此?答曰:初發細小之水泡,乃用石炭酸洗之以至於此。余更問曰:汝何由得此石炭酸?答曰:良人由鐵道會社攜來。余亦不便深求。即追問曰:汝曾將此石炭酸用水調稀否?曰:曾。更問曰:用多少石炭酸加多少水?則一時茫然莫答。少間,乃答日:約略加水調之耳。乃告以石炭酸非調以一定之水量,則有糜爛身體之作用,乃始恍然大凡有破壞細菌之作用,亦即有破壞身體組織之作用。故醫生用葯,必依規定之葯量,使組織不受作用,而細菌得以蒙其影響也。若貿貿然將前記之1%石炭酸水1%升汞水使人內服,其失敗將更大於此中年之婦人。慎之慎之。

社會調查

(一)導言

陶履恭

我向來抱着一種宏願,要把中國社會的各方面,全調查一番。一則可以知道吾國社會的好處,例如家庭生活,種種事情,婚喪祭祀,種種制度,凡是使人民全體生活良善之點,皆應保存。一則可以尋出吾國社會上種種,凡是使人民不得其所,或阻害人民發達之點,當講求改良的方法。

追溯這個願心,卻是很早。六年前(一九一二)的春天,當時我在倫敦同一位同學梁君,要編纂一部述中國社會生活的書,給外國人讀。我最初以為凡是中國人,都生長在中國社會里,每天所經驗所接觸的,自然都是中國社會里所發現的事,把它寫出來,當不覺有何困難。然而以後寫起來的時候,就覺得個人的經驗有限,個人所接觸的事物限於極小范圍,個人所知的社會生活,不過是一小部分。我們過去有好幾十年的歷史,這歷史上的社會生活如何,我們卻不得而知。我們生長大都在一個地方,倒是我生長在北方,且又是北方一小隅之天津,關於天津附近的事知道的,已極不詳細,更不必論西北、西南、南部諸省,或蒙古西藏青海諸地方了。——我記得回國後,同着一位朋友,到一寧波人家。這家主人在北方已經住過八九年,就用「鄉談」同我這一位朋友痛罵北方人,好吃蔥蒜,不講衛生諸話。我當時就覺得我們中國各地方人,互相隔閡。所有一知半解,亦不過一小方面,卻不是社會之全體。只見他人之非不見自己不是,這都是互相隔閡,見聞不遠不廣的弊病。——我於是乎不得不稍為依賴古今人所著的書籍,補我的經驗不完、記憶不清的地方。然而中國關於社會生活的書籍,又非常的稀罕,論起群盲所崇拜的人物來,說得「天花亂墜」,叫現在稍有懷疑思想的人看起來,就覺得文人之筆,舞文弄墨,不足憑信。及至論到人民一般的狀況,記載又失之過於簡略。司馬遷的《史記》不得不算一部有價值的史書,然而記述人民一般之真狀,資料亦非常缺乏。如其《平準書》日:

「漢興七十餘年之間,……民則人給家足,都鄙縻庚皆滿。……」

所謂「人給家足」,未免太失之空泛。若是現在研究社會經濟的考究起來,搜尋各種材料,只就漢興七十餘年間,足可以再著出一部與《史記》長短差不多的經濟史來。後人敘述人民一般的事情,都是沿用一種空泛捉摸不着的套語,一般百姓每天如何生存,未有能詳細記載的。

以後我忽然想起我國各地方差不多有《志書》。《志書》里記各地方風俗制度,關於社會生活的材料,定然不少。我於是到劍橋大學藏中國書籍的地方,把各種志書都翻閱一過。後來只見江蘇某縣《志書》內載有一條:謂該處人民業蠶桑,每日清晨有貧簍之民,植立橋畔,待雇,日得工資若干文,不得者皆懊喪歸家。(原文曾錄出,藏在諸札記本中,今翻閱多冊,苦獲不得。俟將來清理書籍時,再為檢查,以告閱者)寫出人民經濟狀況:如經濟生存之競爭,生活程度,失業問題,在此短文皆可見之。其他志書所載四季之風俗,婚喪之禮節,不是陳舊套語,就是失了簡略。我所以才恍然明白兩件事。一則我們中國人於「生活」(生活有兩個意思,一就是生存的意思,最為簡單,如各種生物與人類全要生活。一則生活之道的意思,如家庭生活,宗教生活,乃是人所特長。即是文中所用之意。文明愈高,則人的生活之道愈精緻,愈高尚。所以人不必只求生活,且求生活之道。若生活不得其道,則寧可捨去生活,亦不為憾)一道,素不注意,素欠研究,所以思想能力用在生活之道者有限,此中固然有種種原因,今日無庸詳論,然而此種事實,實在是不可掩的。一則我們人民是不算數的,不在話下的。我國的文學家寧可以為一個人用幾萬幾十萬字誇耀他的功績德行,不願用幾十個字幾百個字敘述一般人民的真狀。外國人常好說我們中國重文,所以典籍之多,世界上各國論起數目來都比不上。我以為中國的書籍較比各文明國數目反太少。所有的都是用鋪張揚厲的筆法記些英雄惡霸的故事。或者用不合理的文筆,發表不合理的想象。或者如胡適之先生所說,用「奴性邏輯」解釋陳言,為古人的奴隸。不見得有一部書,是專描寫一般人民的。就是各種志書里,亦記些「先儒」「烈女」。先儒烈女之外,眾男子眾女人,不計其數,如何生活,卻不可得知了。我們中國人是一個啞國民人民的歡樂,人民的冤苦,一般生活的狀態,除了些詩歌小說之外,絕未有記出來的。而一般能寫能畫能發表一己之經驗的人,又以為秦政劉邦,較當時好幾百萬的人民,重要得多。所謂聖賢豪傑之休戚,較諸一般百姓之苦樂,重要得多。這種崇拜英雄之理想,就是現在一般愚民希望賢人政治之根源。要知一國之中,不貴在有堯舜禹湯拿坡侖袁世凱(袁世凱與拿破崙在一口氣說出來,並非有比擬的意思),而貴在一般人民都能發達,不必等着梟雄惡霸,就可以自治的。有了「賢人」政客,反妨害一般人民能力的發達,「聖人不死」便待人民如聾如啞,如痴如盲。本「聖人」之意旨,定為法律政制,范圍社會,那就擾得社會便不寧了。所以研究社會,調查社會上各種

現象,有何美點,有何弊病,可以使一般人民,全有發展成賢聖之機會,那就用不着「賢人政治」,亦就無「賢人」營私利己之機會了。

我抱着這種希望,雖然極久,然卻沒有機會可以自身調查。前三年,北京青年會設有社會實進會。會員諸君,曾調查北京城裡人力車夫。當時我就着調查的材料,用英文做出一份報告。可以見出人力車是否為一種好職業,其收入是否足供衣食住之資,其職業生何種效果於社會,報告雖不詳盡,然以上諸端,多為吾人所不知,頗可使我們猛省,發同情謀矯救的方法。此後亦就沒有調查它事。然而我國是以農業為本,人民的大部分,全是務農,或做農業副產物的工作。所以農間生活,實在是我們現在最切要的一個大問題,較比都市生活所產出種種問題,切要得多。這就是我適才所說的意思:中國人住在都市裡的人極少,住在鄉村裡的人極多。要是不想研究鄉村裡的狀況,辨別好處壞處,看他們生活,可否能發展進步,能自治之國民,共盼望生在都市裡的人,受過教育,專去治理這些鄉村的人,那就是「賢人政治」的思想,無益於民,與今日民政的觀念鑿衲不相人的。所以我們現在第一要務,調查「郡國病利」,就是先從鄉村生活,農民生活方面着手就是了,

(二)震澤之農民

張祖蔭述

震澤位於江蘇之西南,與浙鄰接,屬吳江縣之小鎮也。鎮人富者居多,而其操業,大率非工非商,蓋純以剝取農民之脂膏為業者也。茲故述其他農民之境況,約略如下:

震澤之農民,勤儉出於天性。農蠶之暇,兼操一種家庭工業,俗名「做經」,即以白絲合而成經,勻其粗細,均其長短,作為適合於織物之原料,其出品即現時於海關冊出品貨中占重要位置之「七里大經」是也。獲利雖巨,然仍十室九空,年豐啼飢,冬暖號寒,能無憂衣食者,百不得一二焉。問其所苦,則以「還租」「借債」對。夫「還租」「借債」,何處無之,乃震澤之農民,獨以為苦。何也?是不得不將其「還租」「借債」之事實敘出,以供留心於國計民生者之參考焉。

(一)還租。一方面有田而不能耕,一方面能耕而無田,於是訂立契約,使欲耕

者耕,而有田者取其租,此至公平之事也。乃震澤則否。蓋在農民,完全系強迫,而無一出於自願者也。設某有田,欲覓耕者,則先覓鄉人之願者,誘之以利,令其耕,待既耕之明年,則召其人而告之曰,「吾田你所耕也,是當署契。」其契所書,乃願耕某氏之田,子孫世世,永為佃戶是也。若鄉人不允,則立械之官,拘押之,笞朴之,必得其允而後已。(此制度聞系前清江蘇巡撫王某所奏准者,其是否僅行於吳江一縣.或他縣亦有此制,未詳)然農民署契,亦不必盡由誘騙。蓋鎮人相授受,皆已有佃戶。若農民售田於鎮人,或抵押而為沒收者,則即以其人為佃戶,全其署契。農民自署契後,子孫世世,永為牛馬,若有逃亡或絕後者,則以其親戚代之。該處之田,本非沃±,每畝得二石粟,已慶大有。論其代價,不過六七元。除去肥料人工,所余幾何,乃收租每畝或至五六元,少亦四五元。是以冬期既屆,農民羅掘以應。偶不足,則捉將官里去,笞朴立至。於是賣子女,鬻妻息以償。必滿其欲乃止。其專司拘押笞朴農民之責者,在前清時有巡檢司。民國成立,巡檢司裁,諸田主懼無威嚇農民之具也,乃結一會,名曰田業公會,並辟一陋室,圍以柵欄,名曰押田公所。農民有不如意者,則押之。室小而押者眾,有時之駢足立,身不得曲,糞穢狼藉,蛆虱叢生,斃者時有所聞焉!其給食則每日二餐,每餐一碗,碗之大僅如拳耳!自政府明令廢除肉刑,田主雖悍,尚不敢公然笞朴農民,然亦間一秘密為之。司其責者,則堂堂曾受文明教育之警察區長也。尤可惡者,則田主所用之爪牙是也。其人專司逮捕鄉民之責,名曰「弓兵」,俗名曰「差役」,屬於巡檢司,鼎革後已經遣散,乃田業公會,復招集之,令司其舊職。此輩一至鄉間,威焰熏天,逢物即攫,雞鴨皆空。田主遣此輩下鄉,名曰「開纖」。每一次被逮捕之鄉民,須繳一元二角之代價,名曰「纖費」,一若酬其勞也者!

(-)借債。震澤之專以放債為業者,大概即前述之田主,故其手段亦相同。農民之借債期,大概為春季二三月。蓋是時蠶事將始,不得不厚集資本,以博什一之利也。此時之息,大於平時。凡一月之息,十中取一,名曰「加益錢」。一月以外,則每月之息,為百分之三四。實際則清明借債,蠶後償還,十元之息,率三四以為常。而借債之時,必須抵押品。農民除田之外,無長物,故多以田契為抵。幸而蠶利,鬻絲償債,所余無幾。不幸而蠶不利,則災禍至矣。放債者收債之法,至為巧妙。於蠶方作繭之時,雇船四齣,直入債戶之家,逕取其絲或繭,挾之返家。農民欲售絲,則鍾門而告,由債主派人代售。得資先除本若干,利若干,售絲之用費若干。有餘,始得入農民之手。不幸而不能如數,則扣留其抵押品,依然不能取還,用種種手段,以逼其償清。然此猶有絲與繭者也。脫蠶竟失敗,並絲與繭而無之。則壓力橫施,不免縹地,既不經法庭,亦不必控訴。蓋法官即債主自己,執行者即前述田業公所所雇之爪牙,號為

差役者也。而監獄即押田公所也。農民而略有薄產者,則售屋典衣以償,否則更有一法,名曰"賣糙米」,蓋預賣其冬期收獲之米也。其價每石不過八角至一元,較之冬期市價,賤三四倍。買主則大概亦前述之債主也。殆屆初冬,新谷登場,買主已如虎而至,取所賣出之糙米,按數斛量,不容少顆粒。其有舊債未償清者,債主亦滿載其米而去,以折前未清還之本息。於是血汗農民,春耕夏耘,秋收而冬,乃不得藏。所余升斗,曾不足供一家數月糧。殆既絕粒,於是又不得不乞憐於鎮之大戶,大戶即專以收租放債為業者也。此時彼等又有一好營業,名曰"借轉斗米」。大概借三斗或四斗之米於農民,至冬責償一石。而在冬期,農民有收獲之米,盡被大戶取去,顆粒無存者,則再賣其並未萌芽之桑葉,其名為「賣梢葉」。是分二種:一則賣絕者,其價較高,每擔約七八角,至明春須按數收葉。一為可贖者,每擔三四角乃至五六角,預定續價,約須原價之二三倍,若過穀雨不贖,即為沒收而須取葉矣。為此日復一日,農民之擔負,益益增高,最後肉無可挖,瘡無可補,於是抵押之田,為沒收矣。沒收之手續,至為簡單。但須遣所謂差役者,持竹簽,上書債主之姓某字樣,插於田之四周,則此田之主權,即歸債主所有,名曰「簽田」。一面召鄉民至,令其署賣絕契。以一物不知之農民,烏敢抗虎狼之勢。且習俗如是,亦無有以為非法者。農民之田,既為沒收,實際農民之身,亦為沒收,蓋循例強迫其人為世襲佃戶。而子孫世世永為牛馬矣!故該處有租田者,無不放債。放債者,無不有租田。農民則既一借債,終必為佃戶。既為佃戶,更乃不得不借債。以小康之家,二三年間而片瓦無存者,比比然也!其放債獲利之佳,蓋可想見。有邱某者,以賭傾其家,冬寒凍欲死,友人某憐而貸之二百元,令其作小營業。邱某即以其資,作放債之營業,迄今不十年,擁資三十萬,夏屋連渠矣!

以上所述,震澤農民之實在情形也。人人知之,人人見之,人人不以為奇而視為當然!乃仆不幸,其腦筋不能同於人人,見此情形,輒不知不覺而有不可思議之感觸,曾言之於朝孔孟夕仁義之舊學者。彼搖首吟哦曰:「君子營心,小人營力,孺子何知焉!」仆唯唯,不敢辯也!又言之於論法律倡民權之新學者。彼捻其八字須,作鷺鷺笑日,「優勝劣敗,天演公理也!」仆亦唯唯,不敢辯也!謹詳述之,以告於世人。果然乎!否乎!

昔日歐洲封建制度,所蓄的農人,多屬世襲,與土地相輾轉。觀此篇所述之佃戶,與歐洲昔日之農奴比較,亦不見有何分別。不過歐洲封建的君王對於農奴,多方體恤,以農奴為財產,不忍損害。而震澤的農民以大田主不措意於田之肥瘠,專以就剝佃主為事,所以不以農民為財產的一部分,不事憐恤。一七八九年法國大革命以前的時代

法國貴族對於一般農民就彷彿震澤的田主對於農民的樣子。(參看劍橋《近世史匯》、《法國革命史》卷)張君的文,研究社會經濟的,頗可以細心揣摩,更望張君此後更為詳細的研究,投稿本報,在都市之讀者亦可藉知鄉間之要況。(陶履恭附言)

除夕

沈尹默

年年有除夕,年年不相同。不但時不同,樂也不同。記得七歲八歲時,過年之樂,樂不可當,——樂味美深,恰似飴糖。

十五歲後,比較以前,多過一年,樂減一分。難道不樂?——不如從前爛漫天真。

十九娶妻,二十生兒。那時逢歲除情形更非十五十六時,——樂既非從前所有,苦也為從前所無。

好比歲燭,初燒光明,霎時結花,漸漸暗淡,漸漸消磨。

我今過除夕,已第三十五,歡喜也慣,煩惱也慣,無可無不可。取些子糖果,分給小兒女,——「我將以前所有的歡喜,今日都付你!」

除夕

胡適

除夕過了六七日,

忽然有人來討除夕詩!除夕「一去不復返」,如今回想未免已太遲!那天孟和請我吃年飯,

記不清楚幾只碗,

但記海參銀魚下餃子,聽說這是北方的習慣「飯後濃茶水果助談天,天津梨子真新鮮!吾鄉雪梨豈不好,比起他來不值錢!若問談的什麼事,這個更不容易記。

像是易卜生和白里歐(Ibsen and Brieux),這本戲和那本戲吃完梨子喝完茶,夜深風冷獨回家,回家寫了一封除夕信,預備明天寄與"他1

丁巳除夕歌一名「他與我」

陳獨秀

古往今來忽有我。

歲歲年年都遇見他。

明年我已四十歲。

他的年紀不知是幾何?

我是誰?

人人是我都非我。

他是誰?

人人見他不識他。

他何為?

令人痛苦令人樂。

我何為?

拿筆方作除夕歌「除夕歌,歌除夕,幾人嬉笑幾人泣。富人樂洋洋,吃肉穿綢不費力。窮人晝夜忙,屋漏被破無衣食。長夜孤燈愁斷腸。團圓恩愛甜如蜜。滿地干戈血肉飛,孤兒寡婦無人恤。燭酒香花供灶神,灶神那為人出力。磕頭放炮接財神,財神不管年關急。年關急,將奈何,自有我身便有他C 他本非有意作威福,我自設網羅自折磨。轉眼春來,還去否?忽來忽去何奔波。人生是夢。

日月如梭。

我有千言萬語說不出,十年不作除夕歌。

世界之大大如斗,裝滿悲歌裝不了他。萬人如海北京城,誰知道有人愁似我?

除夕

劉半農

(一)

除夕是尋常事,做詩為甚麼?不當他除夕,當作平常日子過。

這天我在紹興縣館里,館里大樹甚多。

風來樹動,聲如大海生波。

靜聽風聲,把長夜消磨。

(二)

主人周氏兄弟,與我談天;——

欲招繆撤,①欲造「蒲鞭"。②說今年已盡,這等事,待來年。

(三)

夜已深,辭別進城C

滿街車馬紛擾,

遠遠近近,多爆竹聲。

此時誰最閑適?---

地上只一個我!天上三五寒星!

①繆撒.拉丁文作「Musa」,希臘(九藝女神)之一,掌文學美術者也。——原文注

②「蒲鞭」一欄,日本雜志中有之,蓋與「介紹新刊」對待,用消極法篤促編譯界之進步者。余與周氏兄弟(豫才,啟明)均有在《新青年》增設此欄之意,唯一時恐有窒礙,未易實行耳。■一原文注

童子Lin之奇跡

俄國Sologub原著周作人

Sologub本名Fjodor Kuzmitch Teternikov,一八六三年生,其經歷不可考。或請作自敘傳,答曰,「吾生別無可記,且吾亦無暇為此不急之務。」人或就著作研究之,僅知曾為學校教師而已。

Sologub以《死之贊美者》,見稱於世。書中主人,實唯「死」之一物,然非丑惡可怖之死,而為庄嚴美大白衣之母。蓋以人生之可畏甚於死,而死能救人於人生也。

Sologub著作,意義多隱晦。或造訪之——彼素不見客,唯此次出見雲——問其意,答言讀者可隨意立解,無法說明。其言曰:"吾之』自我',今稱Sologub者,正是歷代遺傳影響之合體。誰能就吾書中,辨別孰為吾自我,孰為吾祖先之思想耶?吾但能以言文發表吾之感情,而此感情者,又為若干代以來逐漸養成之物。吾之不願解釋隱晦辭意,非不願,實不能耳。情動於中,吾遂以詩表之。吾於詩中,已盡言當時所欲言。且復勉求適切之辭,俾與吾之情緒相調合。若其結果,猶是隱晦不可了解。今日君來問我,更何能說明?當時之事,已事通情遷,久忘之矣。」

所著小說有《小鬼》一卷最有名。短篇亦多佳品,此譯其一,意義亦不可甚解。譯者雖自有見,然此見地究合於Sologub自我之思想,或其祖先之思想與否,仍不自知,故復不為立解也。

一隊羅馬的騎兵,派出去討伐那不肯跪拜又不肯祭祀皇帝神像的叛黨,得了勝,正回營來。流了許多血,殺卻許多不敬該撒的百姓,兵也困頓了。趕緊想回到帳篷子里,過快活的光陰,和那些從亂黨村中擄來的婦女作樂!

村中的婦女,當他們的丈夫或是父親被殺,庄園被燒的時候,都被兵士捉住,稻草捆著,載在大車上,駕上駿馬,先從大路直送到兵營里去。騎兵們卻撿了一條遠繞的小路走,因為百夫長的意思,是怕有亂黨逃脫,藏在僻處,要是遇著了,可以殺一個干凈。雖則他們的劍,因為開仗,已經缺得像鋸子一般,上面滿沾著血。他們的矛,也因為用得太多,已經鈍了。但是他們羅馬人的心,還想嘗些新鮮的熱血!

這一日是海暑天氣。時值下午,又是一日中最熱時光。空中絕無一點雲翳,非常明亮。天上火龍(謂太陽)像是發怒顫抖,向空中和地上,噴出兇猛的熱氣來。乾枯的草,貼著焦渴的地面,同它在一處愁苦。又臥在熱塵埃底下,透不出氣,幾乎悶死。

塵土的煙從馬蹄下飛起,升向空中,同雲一樣。隨後落在騎兵甲上,變成昏暗的彩色。鄉村捲入塵土中間,也變了相,覺得陰凄凄昏沉沉的,有點可怕。

大地自己也被火龍燒干,靜悄悄伏在馬蹄下,只有蹄鐵觸石聲音,使空路震動。

騎兵偶然看見幾個村莊和幾叢草舍。百夫長卻因為太熱了,更不去剿捕余黨,只是坐在馬上,搖搖擺擺前行。他此時心中,但願早到,得在陰涼的帳篷里避熱,以及晚上可以會他新得的新婦!

可是這時候,有一少年騎兵,突然開口,將他思想打斷,說道:「那邊路旁,我見一群人。Marcellus,你可教我們沖過去,趕散他們。熱得昏了,跑一趟可以醒醒睡。又趁這陣風,也可以得點涼爽!」

百夫長微笑說,「Lucillus,那可不必。那群人是小孩子在路邊游戲,我們不值得去趕他。我們走上去時,給他們看看我們的兵馬,心裡留個印象,曉得羅馬兵威和神武無敵皇帝的聲名,也就是了。」

Lucillus不敢違拗百夫長的話,面上卻不大喜歡。退回原位,低聲向身旁一個少年兵士說:「這群小子或者也是叛黨支派,我極想將他們一總砍卻!我們的百夫長,也太慈悲了,怕不失了羅馬軍人的勇氣!」

那朋友卻不高興,答道:「我們何必去殺孩子,這算什麼體面事呢?我們只要殺那能抗拒的成人便夠了。」

Lucillus聽說,紅了臉一言不發。

騎兵漸漸前進,小兒們便停了游戲,立在路邊,看他們的駿馬,明晃晃的甲。日光曬黑的臉,甚是驚異,切切私語,張大了眼睛,只是呆看。

忽地里有一個美麗的小兒,名叫Lin的,突然喊出一句話來。他漆黑的眼睛裡,閃閃然現出神聖的憤怒,用手指著百夫長說:「兇手!」但百夫長心中正納悶,便走過了,不曾聽到他的話。

小兒們聽了Un的話,都嚇得跑上來,圍住他,求他不要再說。低聲商議道:「我們快逃!不然,他們要來殺我們了。"那時女孩子便啼哭起來。但Lin卻掙出外邊,對着兵士搖拳高聲叫道:「劊子手!殺好百姓的兇手!」他漆黑的眼睛中,閃出怒氣。又說道:「劊子手!劊子手!」

小兒大聲哭喊,想壓倒他的聲音,還有幾個來拉他的手,想拖他回去。他卻又掙扎出來,對著皇帝的騎兵,重復咒罵一通。

騎兵立住。一個最年輕的說:「叛逆的種子,他們心裡都已有了污染,須得除滅了才好。世界上容不得侮辱羅馬戰士的人!」

那時就是年紀大的,也走到百夫長面前說,小廝們無禮,應該重辦,你可教我們去殺了他們。我們須乘他弱小的時候,早早除卻,倘若後來長大,便怕要聯合了作亂。

百夫長只得應允說:「你們去追上他們,殺了罵的那人,其餘略略懲罰,教他們終身記得羅馬軍人不是容易侮弄的,便好了。」

百夫長同騎士回過來,追那小兒。Lin見他們來了,便對別人說:「你們不要管我,你救不得我。倘使一齊逃走,我們便都被這卑污兇殘的軍隊殺了,讓我去迎著他們,他們殺我一個就是,我也不願活在這多做醜事的世間。」Lin說時,便立住腳,他們同伴也不能更拉動他。此時騎兵已到,便將他們圍住。

出鞘的劍,映著太陽閃閃有光。小兒都發抖,失聲啼哭,緊緊的結成一團。

天上火龍,曬熱了兵士的血,催他們行兇。它卻待在小兒們干凈血上接吻,噓熱氣在離開的肢體上。

Lin從眾中毅然徑走上前,對百夫長說:「老頭子,叫你們兇手和郃子手的,都是我。咒罵你們求上帝報復的,也是我。其餘的不過是一群小孩子,在那裡啼哭發抖,怕你這班凶人殺他,或跟去殺他父母。他們都服從你。你若是殺人嫌少,可殺了我。我全不怕你,我恨你們。我輕蔑你的劍和你們在我國的威權。我不願活在受你們馬蹄踐踏的地面上。我的手沒有力,也尚未長大,足以抵抗你們。不然,我決不肯讓你。現在你得了機會,殺我就是。」

百夫長聽了答道:「可是這事由得我,由不得你。你該死,卻又不止你一個。」便對兵士說:「全殺卻,莫留一隻小蛇活在世上。這大膽孩子的話,怕落在別人心上,下了種子便不好。現在不要慈悲,盡數殺了,大的小的,連嬰兒都在內!」

兵士便動手,掣劍將他們砍了。這陰沉沉的山谷,塵污的道上,都塞滿了小兒們發抖的喊聲。朦朧天半,也起迴音,以後就寂然,更無聲息了。馬張開鼻孔,嗅那熱氣蒙蒙的血腥,它的蹄鐵,便踏着屍體而過。

兵士回到路上,極得意極兇狠的大笑。說說笑笑,一直向營帳去了。

但是路上總是塵土飛揚,熱得不堪。下午漸漸變成傍晚,火龍隱入影中,然而仍舊不覺晚涼。

好像風也因為沉默和恐怖,已經睡着。火龍陷入地下,正對百夫長眼睛,似乎含着一副沉靜可怕的笑容。黃昏的微光,甚是黯淡,沉悶,而且安靜。蹄聲勻整有節調,聽了教人瞌睡。百夫長心中,不覺寂寞起來。

馬蹄的聲音極調勻,路上塵土極多,一望灰色,所以他們彷彿在那裡走一條無窮

的旅路。夜色愈深,他們也愈覺孤寂。只聽得荒野中,遠遠有蹄聲返響。百夫長此時忽然覺著一種恐怖,卻也莫明其故。

他彷彿聽得遠遠有哭聲。

地面被蹄聲震得發抖,又似喃喃的私語。

彷彿有一個人,正對着他們跑來。

有一種低微的聲音,似乎一個孩子的聲音,叫起來了。

百夫長回轉頭去,看他兵士,夜色恰恰照在他們低着的頭上,滿臉塵垢,睏倦失神,面上都現出一種恐怖不安的顏色。

LuciUus慌張着說:「阿,倘若現在望得見營帳呵!」

百夫長定睛望着少年睏倦的面,問道:「Lucillus,你說甚麼?"Lucillus低聲答道:「我怕!」說了,卻又自覺慚愧,便大聲說:「今天熱得厲害。」隨後又低聲說:「那賊孩子,終竟在我心頭。他的面貌,追着我走。他是妖人一黨,所以我們砍了他,不能將他鎮住。他是有邪術……」

百夫長道;「你從Poeni老祭師得來的符,已經拋了麼?我記得說帶著這符的人,便不怕一切夜間魔法。」少年說:「我現帶着。但這符貼着胸口,火一般的燒。我們後面有地鬼趕着。我聽得『地』喃喃說話,正吐出地鬼來百夫長想用道理來解勸他,便說:「你錯了。今天我們給他一餐好酒食,地鬼正該感激我們。而且勇士心中,不應該有恐怖。即使聽了夜間荒野的鬼哭,也不應該恐怖。Lucillus道:「我怕!我怕!我聽得那小孩子趕着我們叫喊的聲音!"

此時在昏夜百靜中,忽然發出一種呻吟怨詛的聲音,說道:「我詛咒那殺人的兇手!」

兵士打一個寒噤,急急催馬向前快跑。然而看不見的怪聲,依舊跟定他們走,在四處叫喚,有時在前,有時在後,有時在左,有時在右,聲音極尖利,極明白,說道:「兇手!殺無罪無辜的小兒的兇手!沒慈悲的兵士,你們也得不到慈悲!」

兵士驚慌,又催馬急走。老百夫長卻發了怒,罵他們說:「你們不羞?你們怕的什麼?神武聖帝的兵,敢是怕鬼的麼?你們為誰這樣跑?怕的是一個殺卻的小孩,一個使妖法喚起來的死人。你們站住,不要忘卻羅馬軍人不但能克敵人,還能克服敵人的法術。」

兵士覺得慚愧,聽了百夫長的話,便都站住,靜聽那夜間各種聲音,彷彿確有一個人跟着他們走,時行時止。昏暗中看不出人形,只聽得一個小孩子的聲音,不住的叫喚。

一個兵士說:「且讓我們去看是甚麼人」。於是軍隊催馬,迎着聲音,橫過荒野,

一直走去。走到望不見大路時候,猛看見一個小兒,在草地上奔走,衣服破碎,發上都沾了血,一面走一面滴着血,呻吟呼叫,舉起手詛咒。

兵士狂怒,拔出劍直沖上去,又將他殺了。砍成幾十塊,驟馬踐踏一頓,卻將肢體,一塊東,一塊西,向各處拋散,然後用草拭了劍,上馬仍回原路。走不多遠,卻又聽得百靜中有人叫道:「兇手!」隨後接連了許多咒罵的話。

他們且怒且怕,回過馬來,去尋這鬼怪。又在昏暗中,看見小兒奔走,穿着破衣,發上都沾了血,一面走一面從兩手滴下血來。兵士又沖上前,將他殺了,驟馬踐踏一番,將肢體四處拋散,才騎馬回來,但是那哭罵的小兒,卻又跟着他們,只是咒罵。殘殺的怒氣,也沒有止境,所以兵士迷失了歸營的路,一味團團回轉,離不開殺小兒的荒地。偉大的夜色,已經罩滿山谷,清白純凈的星光,遠遠的照臨在上。

兵士輾轉跟着自己的足跡走。野上小兒的叫聲,壓住他們心坎,安息不得。他們團團奔走,暴怒殘殺,其實卻是不能殺。

後來將近黎明,他們一直狂奔,到了海邊。海波被人馬沖突,突然騰躍起來,於是這騎兵和百夫長Marcellus便都死了。

至於那路旁沉靜的地方,Lin和小兒們的屍骸,血污狼藉,臥在那裡,不曾埋葬,自有狼子暗地走來,將這清白甘美的孩子身體,飽餐一頓而去!

論注音字母(續第一號)

錢玄同

表「韻」和「介音」的字母一五個,與《廣韻》的二。六韻,元劉鑒《切韻指南》的一六攝,明人《字母切韻要法》的一二攝,及羅馬字母,列為對照表,如下:

把韻書里母音相同的韻歸納為一,叫做「韻攝」。現存最古的講韻攝的書,是宋楊中修的《切韻指掌圖》——此書舊稱司馬光作,非是——其書不但無標攝的記號,並且無韻攝的名目,稱說很不便利。劉鑒的一六攝,其分攝最多。《字母切韻要法》——此書載在《康熙字典》卷首,從「證鄉談法」起至「韻首法」止,不知撰人姓名,勞乃宣說,大抵為明正德以後清康熙以前人所作——分一二攝,純以元明以來之北音為主,與注音字母什九相同。所以兼列此兩家,以資參考。

現在的《詩韻》,本於劉淵的《平水韻》和陰時夫的《韻府群玉》,其中如「魚」「虞」分〔而為〕二,而「虞」「模」反合為一,「元」「魂」「痕」三韻並合為一「元」韻之類,於音理極為乖謬。所以此處只列《廣韻》而不及《詩韻》。

《廣韻》韻目切韻指南一六攝《字母切韻要法》一二攝注音字母表「韻」和「介音」的一五字母羅馬字母

齊支脂之徵止i 求模侑虞的皿皆在此報11

模;用魚虞韻皆g在此嫌XU

魚虞UU

麻假迦丫A

歌戈果歌不0

結-e

傀E

哈佳皆解慶的亦雪在此攝該所Ai

豪餚蕭宵效高麼Au

《廣韻》韻目切韻指南一六攝《字母切韻要法》一二攝注音字母表「韻」和「介音」的一五字母羅馬字母

侯尤幽流銅又Eu

寒桓刪山先仙元覃談咸銜添監嚴凡山咸干Au, Am

唐陽江宕江岡尢Ang

痕魂臻真殷文諄侵臻深根bEn, In, Im

庚耕青清登蒸東冬鍾梗曾通庚ZEng, Ung

(附記)所記《廣韻》韻目,皆舉平以賅上去人。

注音字母所取的音,百分之九十九是京音——本冊有吳稚暉先生的通信,說明此事——京音只有平上去三聲,沒有人聲。他碰到人聲,都拿來消納到平上去三聲之內。以前的《葺斐軒詞韻》和周德清《中原音韻》里,都有「人聲作平聲,作上聲,作去聲」的話。復來李汝珍作《音鑒》,有《北音人聲論》一篇,他說道:

「屋」者,韻列一屋,乃入之首也,而北音謂之日「烏」,此以入為平矣;余如「七」「發」之類,皆以陰平呼之;十」「斛」之類,皆以陽平呼之;"鐵'』"筆」之類,皆以上聲呼之;"若"木"之類,皆以去聲呼之。茲分錄於後,注以反切。較之周德清所論北音,略加詳備矣。

注音字母對於人聲的分配,大概和周李諸家相同。至於字母之音,都讀平聲。遇到上去的字,照舊法,於其字左上右上以圈或點作記——或用「陰平,陽平,上,去為四聲」之說,陰平圈左下,陽平圈左上,上聲圈右上,去聲圈右下。這實在是不通的辦法。說詳本卷第一一頁。

「乂,,「口」三母,兼作「介音,,用。什麼叫做「介音,,呢?原來子音母音相同的字,往往有可讀出四種聲音的,就是「開口」「齊齒」「合口」「撮口」,名日「等呼」。讀這四種聲音時候嘴的姿態,潘耒《類音》里曾說道:

初出於喉,平舌舒唇,謂之「開口」;舉舌對齒,聲在舌齶之間,謂之「齊齒」;斂唇而蓄之,聲滿頤輔之間,謂之「合口」;蹙唇而成聲,謂之「撮口」。

「開口」的字,既然「平舌舒唇」,則但用子音母音拼合,便足,無須介以它音。「齊齒」,則因有「舉舌」對齒的姿態,中有「I」音,所以就用「I」母作介;合口,則因有「斂唇而蓄之」的姿態,中有「U」音,所以就用「乂」母作介;撮口,則因

有「蹙唇而成聲」的姿態,中有「U」音,所以就用「口」母作。介例如「心」紐「山」攝的字:「珊」是開口,則作「Zx號」;「仙」是齊齒,則作「ZJ弓」;「酸」是合口,則作「Z,乂弓」;「宣」是撮口,則作「AU弓」。這個方法,倒很巧妙。

「麻」韻中「車」「遮」「奢」「蛇」這些字,現在北音不讀「A」母音,所以注音字母於「丫」母之外,又制「也」母,這實在是一種方音,不是多數人能發的。我以為「過」母只能作為「閏母」,為拼切方音之用——「閏母」之說,亦見讀音統一會進行程序中。至於「過」母的音,用羅馬字應該怎樣拼他,我卻拼不出來,有人拼作「Eh」,恐怕不很對罷!

「寒桓……」和"覃談……」,其母音後之收鼻音,本有「N」「M」的不同。所以唐宋以前,這兩類的字,從不通用。填詞家稱「侵」「覃」諸韻為「閉口音」,閉口的意義,就是說他收「M」。南宋以後,北方把收「M」的音也讀做收「N」,漸漸的中部也無了。到了現在,只有廣東人讀「覃」「談」韻的字,還字收「M」:如三讀

「Sam」,甘讀「Kam」,之類是。因收「M」的音既消滅,所以元明以來用北音講韻講攝的書,都把「寒桓……」和"覃談……」並合為一。——劉氏之分「山」「咸」三攝,大概只是存古,未必當時的北方還有這「Am」的音。

「真……」和「侵」的並合,與「寒桓……」和"覃談……」的並合同例。

這並合「M」「N」的收音為一,從理論上講,本來很分別的,忽然大混合,卻是不對。惟現在讀侵「覃」同於「真寒」者居全國十分之八,那就只好「將錯就錯」了。

「庚耕清青蒸登」和「東冬鍾」,母音截然不同。自宋以前,從沒有拿「東……」算做「庚……」的「合口」的。不知何故。明清以來,凡以北音為主的韻書,都說「東……」是「庚……」的「合口」,因此注意字母也把它合成一個「2」母。我以為不合於古,還沒有什麼要緊。若和現在的聲音相差太遠,卻是不可,這「東冬鍾」諸韻,還宜別加一個字母才是。

至於《廣韻》又把「庚耕清青」和「蒸登」分為二類,劉鑒亦分為二:「庚耕清青」為「梗"攝,「蒸登」為「曾」攝——這大概和「東」「冬」的分別相類,或者是古音不同之故,現在無從考證。且與造注音字母為應用之資者全不相干,可以不必去論他。

注音字母里造得最奇怪的,就是「兒」母。造這字母的時候,因為「支」「脂」「之」諸韻中「兒」「耳」「二」等字,其母音似與「羈」「奇」「宜」「題」「離」「皮」諸字不同,於是異想天開,說他的母音不是「一」,彷佛是「兒」,因此造了這個「兒」母。殊不知「兒」音在西文中,即是「L」或「R」斷斷不能說他是母音。

若因其母音不像「一」,則如「知」「摘」「馳」「詩」「時」「贊」「雌」「疵」「斯」「詞」諸字,其母音也不像「一」,彷佛就是勞乃宣說的那個「修師」(讀成一音)的母音。豈不是還要加一個母音字母,才算完備嗎?

殊不知「兒」「知」這些字的母音,實在是「一」。不過舌齒間音,讀成「齊齒」,往往不能清晰。其實「知」的音確是「史一」,「兒」的音確是「日一」,因為讀得不清晰,於是「知」字的音,好像只有子音「生」,「兒」字的音,又好像別有一個「打灣舌頭」的母音「兒」了。

綜觀這三九個注音字母,因為全以北音為主之故,所以刪濁音,刪入聲,而如「生」「彳」「屍」諸母,則存而不刪一此諸母能發其正確之音者,全國中不過十之三四——此等地方,不可謂非制字母時之疵點。平心而論,現在國中南北東西語言絕異之人相見,彼此而操之「普通話」,其句調聲音,略類所謂「官音」。——「官音」與「京音」大同小異——似乎以北音為主,亦非全無理由。但是既為國定的注音字母,當然不能專拿一個地方的音來做標准。所以我對於注音字母,雖極願其早日施行,而在此未曾施行之短時期內,尚欲論其缺點,希望有人亟起討論,加以修正。那麼這注音字母的音,真可算得中華民國的國音,並不是什麼「京音」「官音」「北音」了!(本期通信欄內,有作者答吳稚暉先生一信,可與此參觀)

(完)

旅京雜記

胡適

記張九成的白話詩

近來因搜求古代的白話文學,頗發見了許多材料。去年在家時,見《藝海珠塵》內有南宋張九成的《論語絕句》一百首,多是白話詩。張九成字子韶,宋紹興二年進士第一人,歷官宗正少卿,謫南安軍,起知溫州,卒謚「文忠」。這一百首《論語絕句》,為題目所限,頗有許多迂腐的話。但是其中也有幾首好詩,因為他是專意作白話詩的一位老前輩,所以我把他的詩抄幾首在此:

《吾不復夢見周公》:「向也於公隔一重,尋思常在夢魂中。於今已是心相識,你自西行我自東。」

《子見南子,子路不悅》:「未識機鋒莫浪猜!行藏吾只許顏回。苟能用我吾何懶,不惜因渠也一來。」

這一首頗能描寫孔二先生官興大發的神氣。我因想起辛稼軒的詞道:「長憶商山,當年四老,塵埃也走咸陽道。為誰書到便幡然?至今此意無人曉J原來商山四老的行徑乃是仿效大聖人的!

《辭達而已矣》:「揚雄苦作艱深語,曹操空嗟『幼婦』詞。晚悟師言『達而已',不須此外更支離。」

這一首是作者作白話詩的宣言書,可以當作他這一百首詩的題詞讀。

記石鶴舫的白話詞

石鶴舫名芝字眉士,安徽績溪之石家村人。生當嘉慶道光之際。其生平事跡,於今都不可考。他有詩集詞集各一部,當時有刻本,亂後便不存了。吾鄉有幾部抄本,先父也曾手抄了一部。他的詞中,很有許多可存的白話詞。我且抄他幾首,給大家看看。

太常引•鵬鴿

江南多愛好煙波,偏汝惜蹉跑。誰不是哥哥?是那個殷勤教他?似聞說道,「有人為我,青鬢暗消磨!」便算汝情多,問聽得人兒奈何?

步蟾宮

曉風料峭鳴窗紙,乍睡醒,乳鴉聲里。思量幽夢忒匆匆,只戀卻枕兒不起。春花秋月如流水,怕回首愁羅恨綺。別時言語在心頭,那一句依他到底!

即如「別時言語在心頭,那一句依他到底!」這兩句豈是文言能達得出的嗎?

步蟾宮

簾兒不卷裙兒紿,見約略鳳尖兒瘦,是娘兜上小心兒,惹幾顆淚珠兒溜?衾兒薰得香兒透,也不理一些兒綉。人兒萬一夢兒中,又恐被黃鶯兒咒!

如夢令十之四

貪看月來雲破,耽誤銀床清臥。燈下故相偎,團做影兒一個。無那,無那,更把新詞重和。為理鬢蟬釵鳳,款步佩環搖動;背里替拈花,又被鏡中調弄。情重,情重,門外月寒休送。盡把眉尖松放,緊向心窩兜上;不肯說相思,別是相思新樣。惆悵,惆悵,爭造綺年情況?不採湖中紅藕,不認風前烏柏;留取一絲情,系在白門疏柳。回首!回首!看是誰將心負!

記劉申叔《休思賦》

有許多人說我們所提倡的白話文學是很沒有價值的,是很失身份的。我有一天走到琉璃廠,買了一部《中國學報》,看見內中有一篇劉申叔先生的《休思賦》,我拿回來,讀了半天,查了半天的字典,還不能懂得百分之一二。我慚愧得很,便拿到國立北京大學去,請一位專教聲音訓詁的教授講解給我聽。不料這位專教聲音訓詁的教授讀了一遍,也有許多字句,不能懂得。我想這篇賦一定是很有身份,很有價值的了。所以我便把這篇賦抄了下來,給大家見識見識。

《休思賦》儀征劉師培撰

繹黃惕之哲訓兮,熙穆清於內娛。繽恫矜之穴躬兮,意鬱伊而不,除。嗟大經

於日稷兮,閭天祥於蕭家。諒需讓之乖吉兮,復解拇之密孚。何朔風之孔俊兮,綿雨雪而載途。雲祁祁而鍵輝兮。陰埴埴而弗得。葛椽葛以縈林兮,柞析橋而盈岡。鶉韓飛而戾天兮,魚衡壞而仿佯。懿悔吝之生動兮,象疇晦而不章。私復心而愫隱兮,體成列於玄黃。惟薰涕■之興替兮,驅啟寒而還周.,春晰陽而博施兮,冬伏物而大劉。忱昊旻之送德兮,奚庶情之睽求。俯素矩而胸營兮,錯陵谷之平被。湮隰皋而為牧兮,圈偃瀦而為規。州泮九而承天兮,胡恃載之岐施。系陰陽之膠楞兮,翕芸象於大聲。鶴乖穴而愷巢兮,鶴道風而越都。鴻漸槃而街食兮,粥戾梁而不濡。總形質於祖肇兮,謗翕施於殊響。彼微箕之共廷兮,舛萃渙於東鄰。由點同其果聖兮,端擄志而異詮。鶉圈樓而貽音兮,騏乳木而性仁。豈元亨之職變兮,溝柔剛於共門。知戚忻之區津兮,殃與慶其若循。谷發策而喪羊兮,鈕採薪而得害。眾女兢其乘軒兮,飢蛤蔚於南山。瞻縣鶉之在庭兮,遙伐轅於河干。判澡池其若斯兮,魯叟頗測其造端。昔余愛此芬芯兮,妊箕滋於寸萌。黃黃龍於寒門兮,鼓陽暈於大冥。嘉桑蟲之翱飛兮,淪事盪而冬榮,二眾草紛其咸淳兮,矯庶敖而蜚征。何曳輪之濡尾兮,遭壯顏而踽行。伊田祖之秉畀兮,神炎靈於熾笛。玩盆瓶之置隆兮,報先炊於爨僖。地吐物而秋髡兮,蚩創甲而春祠。奚盼重之終歆兮,亮踐跡之足懷。緬殷後之格天兮,休逸勒於保衡。旦忠勞而撫躬兮,迺居東而恐成。情鷗鵠而罷怡兮,闊鳴鳳而弗聆。謂天命之栗諾兮,胡風雷之動威。謂積善之必慶兮,胡發籥之佻時。十巫駢其陟降兮,即豐沮而筮疑。目天道其洵遠兮,盍探冊而掌機。繹靈訓而禕逶兮,棲六籍而宅思。聆癰音於璧流兮,相施化於時台。天宗恍其御中兮,存五精於太微。伏三統之序生兮,諛六泠之會批。允休祥之斬襲兮,遞瑞栽之弗兼。味喪馬之勿逐兮,珍亢龍之恆潛。幡淵志而和情兮,逑形想於洪澈0康衡泌之西透兮,謂介岑之嵌岩。陟疥山而無扮兮,燔沛澤而昧炎。死生弛其禁括兮,夭何貞悔之足覘。重日:白石鄰鄰,德不渝兮。積疑張弧,蕤短狐兮。狐狸而蒼,紫奪朱兮。速遛蹇漣,馬般如兮。相彼哲命,貽生初兮。依福依災,坊不逾兮。正位以俟,寡淪胥今。輿困有終,來荼茶兮。載魄抱一,周六虛兮。謙輕豫怡,葆元符兮。

論「奴性的邏輯」

我近作《西洋哲學史大綱》的《導言》,內中有一段,似乎可提出來,供《新青年》的讀者的討論,所以我把它抄在下面:

(上略)第四,除了這三種用處之外,研究西洋哲學史,還有一層大用處:還可以救正今日中國思想界和言論界的「奴性邏輯」。什麼叫做奴性的邏輯呢?例如甲引「婦

人,伏於人也」,以為男女不當平等;乙又引「妻者,齊也」,以為男女應當平等。這便是奴性的邏輯。如今的人,往往拿西洋的學說,來做自己的議論的護身符。例如你引霍布士來駁我,我便引盧騷來駁你;甲引哈蒲浩來辯護自由主義,乙便引海智爾來辯護君主政體,丙又引柏拉圖來辯護賢人政治。卻不知道霍布士有霍布士的時勢,盧騷有盧騷的時勢,哈蒲浩、海智爾、柏拉圖又各有他們不同的境遇時代。因為他們所處的時勢,境遇,社會各不相同,所以他們懷抱的救世方法便也各不相同。不去研究中國今日的現狀應該用什麼救濟方法,卻去引那些西洋學者的陳言來辯護自己的偏見,這已是大錯了。至於引那些合我脾胃的西洋哲人,來駁那些不合我脾胃的西洋哲人,全不管這些哲人和那些哲人是否可以相提並論,是否於中國今日的問題有可以引證的理由,這不是奴性的邏輯嗎?要救正這種奴性邏輯,須多習西洋哲學史。懂得西洋哲學史,然後知道柏拉圖、盧騷、霍布士、海智爾……的學說,都由個人的時勢不同,才性不同。所受的教育又不同;所以他們的學說都有個性的區別,都有個性的限制,並不能施諸四海而皆準,也不能推諸萬世而不悖,更不能胡亂供給中國今日的政客作言論的根據了。

我說這段話,並不是說一切學理都不配作根據。我但說:大凡一個哲學家的學說,百分之中,有幾分是守着師承的舊說、有幾分是對於前人的革命反動、有幾分是受了時人的攻擊,有激而發的;有幾分是自己的怪僻才性的結果;有幾分是為當時的學術所限,以致眼光不遠,看得差了;有幾分是眼光太遠,當時雖不能適用,後世卻可實行的;有幾分是正對當時的弊病下的猛葯,只可施於那時代,不能行於別地別時代的。研究哲學史的人,須要把這幾層仔細分別出來,譬如披沙揀金,要知哪一分是沙石,哪一分是真金;要知哪一分是個人的偏見,哪一分是一時一國的危言,哪一分是百世可傳的學理。這才是歷史的眼光,這才是研究哲學史最大的益處。

說明

北京中華新報藝林門有「擬陸士衡擬古」及「擬江文通擬古「諸詩。吾讀之戲作一詩。可憐陸士衡,作詩愛擬古!

更憐現在的詩人,作詩要「擬陸士衡擬古」!

不知最古的詩人,作詩是「擬古」呢?還是「擬古人擬古」?

通信

注音字母

玄同先生執事:

讀先生大著《論注音字母》篇(見《新青年》四卷一冊),欣喜無量。此事若多經通人引論,其發達之速,必能別出意外。大著平允精核無倫,雖猶未卒讀,於要點已見,多所抉正。自三十年以來,外人之著作勿論外,國人之從事於此事者,有數十家,任擇一家而用之,二五猶之一十,均可合用。當日,王小航勞玉初兩先生之所作,尤近適當。若早經政府社會合而歡迎,則今日普通教育,已久有利器矣。無如一事之創起,雖屬毛細,必經千迴百折,由於應當審慎者半。由於彼此未謀者亦半。此事言其簡單,固簡單已極;言其紛雜,而紛雜亦甚。在學問范圍之內,舊則有古音學家,韻學家,等韻學家,詞曲家;新則有發音學家,外國語言學家,符號創制家,通俗教育家等。彼此不同研究,遂亦不同見解。范圍之外,普通一般人又有或神奇,或怪誕,或膚淺或僭妄等之批評。所以民國二年,教部遂有開會討論,決於法律性質之手續,即得先生所論之三十九母,對以審定八千字之音。其實猶夫諸家之舊,特就其異同而整理之而已。惟取所較當,與認其合理,皆當日會中同人之志也。然教部所以遲遲未發表,會中編理其結果之人,遲遲未將全案清繕者,即正欲將會中所經歷,如何而公決為較當,如何而群認為合理者,略報告於多數學者,並以善於普通之國人。其條理紛錯,敘述較遲遲之故也。去年復經范靜生先生長部時鄭重催促,當去發表不遠矣。今就大著半篇所及可以略說者,先承教於下方:

八千字之音,雖由三十九字母而審定,實則三十九字母,為此八千字音所產生。(審定之字雖八千,而同切者可類推,准而用之,無不可取得其音也)今即舍無字之音,僅言有音之字,合古今南北不同之字音,非此三十九字母所能概括而盡。故濁音無母、「喻」紐無母等,皆必然之數矣。字母之數,止對其全國統一及現行之字音而定,為凡用字母國之所同。雖注音與造字異其趣,而准於所需之音,俾莫或闕贅,則一*也。

八千字之音,何等之音耶?曰,所謂「官音」是也。雖不必有《北史》李沖其人,指帝言為正,然八千字中百分之九十九,又所謂「京音」者也。蓋出於口而言者以為滑熟,人於耳而聽者以為適當,有莫知其所以然,此即古今字音所以成變遷。故每一時期,必別有一種特殊之音聲,積漸而著,莫反其初,非人力所能制止而矯正之也。

漢魏之音,雖不同於殷周,而論者以為猶未若齊梁間變古之甚。•齊梁方標其音韻之盛軌,迨陸法言綜厥成,行至唐末,即受攻駁。宋元間,劉陰方以並韻為適時,而周德清輩之《中原音韻》,已借曲韻而嶄露其頭角,樂宋因以造《正韻》。雖增《中原音韻》之部十九為二十二(二十二部,謂若平上去之每類),文學界與之相持,似《正韻》於五百年間不顯功能,實則潛勢力之增長至於今。而注音之韻母止剩十有四(「兒」母特別,未數)。「江」「陽」固並,「麻」「遮」固分,而又「支」「齊」莫辨,「蕭」「爻」無別,「真」「寒」「刪」「先」並而為二,且吸「侵」「覃」「監」而人之矣。故古音雖經衛古之士時時爭持於紙上,而節節失敗於口中。今所謂咬字甚清,音正腔圓,作西皮二簧之「劇評」者,固不足道,其如實際正相承認之何哉?且文人學士以紙上之清濁,作南北之雜腔。亦復無形中自慚其為「藍青官話」,則又何哉?蓋今日八千字之官音,即古今流變中一段之音。將取用於現時,以為齊一全國之用,固應時之驕子。殷周莫可如何於漢魏,漢魏莫可如何於齊梁,齊梁宋元莫可如何於明清以來者也。

以上言「韻」耳,而「聲」亦有然。孫叔然固未示其聲系,同時李登雖有所作,今亦徒存《聲類》之名詞。殘輯之稿,莫能審其類也。直至陸氏《切韻》,存其例法於《廣韻》之中,經最近陳蘭甫氏考定為四十類。至舍利造字母,謬並為三十。守溫復增其六,乃為三十六母,沿用於《切韻指掌圖》《七音略》《四聲等子》《五音集韻》《切音指南》諸書,至於今而似猶確定。殊不知「門法」等方增繁於元世,而元吳澄等已輾轉不愜於「知」「徹」「澄」「娘」等之獨立。自明以來,張位蘭廷秀方以智等之二十母,復大愜心貴當於時人。樊騰鳳李汝珍之徒,且以把持於一般流俗之社會,勢力偉大不可言(李母雖三十三,實則十九,正二十母之嫡系)。近代新化鄒叔績,通人也,猶拜倒於二十母下,張目甚力,可謂異矣。然何異哉?注音字母之結果,其聲母名雖二十四,若以廣"四母依常法復之,固剛剛二十耳。輾轉必入其玄中,此莫可引避者也。

故若音之存於紙上者,高之而求先秦之音部,自鄭庠六部以迄今日章太炎先生之二十三部。侈斂,陰陽,對轉,極古音之奇觀,精之而推等韻之母數,由舍利之三十母,而復至於今日勞玉初先生之五十八母,統「清濁」而辨「戛透格捺」,又盡聲紐

之能事。然此正皆為音學界談說名理研精古籍之所資,決非可以圓滿之理論,造一美備新語,強群不熟於其耳之人而使容易出口者也。故先生大著引及當日會中之論述,以為於「平仄」「清濁」等頗望有所矯正,此實有之,恆亦其中之一人。然迄今詳思而博考之,而知經典主要之聲韻,尚莫能返古。則晚近美例,又何妨略多變除。勞玉初先生,即深致此忠告者也。

即如「知徹澄」與「照穿林」,先生亦已允許合並,為此大犧牲矣。若詳加討論,不惟古音「知澄徹」合於「端透定」,而「照穿床」包括「精清從」,我國學子固斤斤分別。即日本採用吾文,「知徹澄」之字與「端透定」皆在「夕」行,「照穿床」之字與「精清從」盡列「廿」行不相混也。況以發音狀態而言,北方能讀「知徹澄,」以「照穿床」合並之也。其讀法,以舌尖略略返抵上齶,音之感覺在舌葉(葉,謂近舌尖之面),不在舌尖。感覺於舌尖,則為不規則之「端透定」矣。中部能讀「照穿床」,(遍於全中部否,則未深考),以「知徹澄」合並之也。其讀法,以舌尖平抵齦復上齶之邊脊,音亦感覺於舌葉。若感覺去舌尖稍近,則為不規則之「精清從」矣。以理想言,如混合中北兩部而各存一系,豈非將於三十六母可無所缺?然而群不屬意於此者,非以此一問題為較混而別有問題為較畫,渾則可任其吞並,畫則當出力保存歟?然渾畫之間,正未易定其程量也。

「知』,」照,,等音,南部閩廣皆合並於注音字母"「<,,諸母之中,論者稱其即為「知」「照」等之古音諸母,不屬於牙音之齊齒,另當獨立,乃斷然可決。昔日部中吾鄉楊先生奐之曾言之矣。今以諸母之發音狀態而言,當舌尖略着於下齒之背,以舌前(舌前者,謂舌面中部略前之處)抵上齶之深處,其出聲與牙音各母音出舌根者固不同,即與北中兩部讀「知」「照」等舌出於舌葉者亦不同於古既「知徹澄」之與「端透定」,「照穿床」之與「精清從」,可相出入。「端」等音出舌尖,「精」等近舌尖,若微縮而成音舌葉,有是理矣,深入舌面腹部,不應有此理。以恆揣想之,南部讀「支」如「幾」,必如中部人讀「支」之狀態,舌忽下垂,而音之感覺則移諸舌前,成為廣」一系之舌前獨立音;北中兩部人牙音之齊齒亦讀於此系者,齊齒韻母「一」字之勢力在舌前,其聲母「百」字之勢力在舌根;閩廣人能加多舌根之勢力,故齊齒字猶讀在牙音本系;而北中兩部人之發音,為舌前韻母之勢力所勝。故遂變入諸母之系矣。惟《釋名》雲,「天,顯也,以舌腹言之。」若舌腹正如舌前之部分,則「顯」同「丁」「U」,或果曾為「端」「知」之古音矣。且西方對於「u」「T」,本有以為以「力去」連結「T」音而成也。

吳敬恆

稚暉先生:

惠書敬悉。

玄同對於注音字母之意見,敬為先生陳之。

注音字母之作,實欲定一種全國公有之國音,而其開會之結果,乃過偏於北音,此為玄同所未能滿意者。故略述鄙見,作《論注音字母》一篇,分載於本志四卷一三兩號,既以供國人之討論,尤希望高才碩學如先生其人者提議修正,以期完全無缺,可以早日施行。

玄同之不滿意於北音者,非因其不古也,亦非因其不能具備全國之音也。以為既以制定國音為務,當然不是叫人專「打官話」,其於全國音聲之去取,必有一種標准:即所去者為奇詭之音,僅極少數人能發者,所取者為平易之音,必大多數人所能發者,而苟有某種平易之音,為大多數人所能發,惟極少數人不能發者,則宜強極少數使從大多數,是也。使此標准而不謬,則北音實未可完全採用。因如「人聲」「濁音」二種,全國多數皆有之。若因北部一隅之不發達,遂完全消滅,犧牲大多數以利極少數,似有未可。

若謂消滅此二者,利者雖利,而犧牲者實亦無害,故即犧牲之亦未嘗不可。如是,則凡此有而彼無之音,皆當從刪,如「生」「彳」「屍」「日」諸母,中南兩部發之極為困難,亦當刪去。又如「兀」「廣」二母,及「萬」母之音,亦北人所不能發者,亦以刪去為宜。杜亞泉先生即主此論者,曾在《東方》雜志第十三卷第五號中撰有「論國音字母」一篇,其中有言日:

欲統一讀音而設定字母,則此字母之音,必使全國之人皆能讀之,故必取全國皆有之音以為准。若其音為某處所無,則強其發此音,在勢為不可能,即孟子所謂「日撻而不可得」者。故凡甲有而乙無,甲分而乙合者,宜從乙,勿從甲。依此主張,則濁音之諸母固可去。即齒頭音之諸母,半舌半齒之「日」母,亦宜去之而。四聲之入聲,可並於他三聲中。AEO之高音低音,亦可並合。

鄙意以為必如此辦法,始足以昭平允。否則甲有而乙無者則刪之,乙有而甲無者則存之,似乎未得其平矣。

又先生對於官音,以為「出於口而言者以為滑熟,人於耳而聽者以為適當」,又有「文人學士以紙上之清濁,作南北之雜腔,亦復無形中自慚其為『藍青官話之說。此意玄同尚未敢苟同。彼中南兩部之人打起官話所以不免於「藍青」者,實緣出於口考未能滑熟也。玄同,浙人也,居北方者已將五年,所見鄉人之北來者,其學北京話

最感困難之點,即為濁音之改變,如讀「群」「亭」「瓶"三字為Djhiin, Dhing, Bh-ing,十人之中讀准者,不過二三人而已。又舌上,正齒,諸音亦難學准,而北人之往南者,亦以濁音之改變為最苦。曾有天津友人至上海歸,告我曰:「上海人呼『錢』音如Tongfen"。我告之曰:「非也,其音實為Dong-dien。」此友強學數次,終不能肖。以是知南北最異之點,實在於是。北人讀西文,於此亦多不準,所見讀B, D,G等字如法音之P, T,K者,比比然也。故謂人人以官音為滑熟為適當之說,於事實上恐未必如此。

至於「藍青官話」,玄同則以為毫無可「慚,俗人以「藍青」為可「慚」者,正猶以「不倫不類」為不合耳。其實凡由此而變為彼,其中必須經過介乎彼此之間之一階級:此一階級,即「不倫不類」也,即「藍青」也。故由「官話」而變為「國語」,必有「藍青官話」為其過渡之物。玄同且以為自津浦鐵路交通以後,南人往北,北人往南者,日有其人。南人固不得不打「藍青」之「官話」,而北人亦不得不就其純粹之「官話」中攙入幾分「藍青」之質料,以期通行於南部。彼亦一「藍青」,此亦一「藍青」,吾儕定國音制國語者,取此各種各樣之「藍青官話」而定於一,斯即非南,非北,非「藍青」,而為國音國語矣。——Esperanto,即雜取歐洲各國之語而定為一種人造的公用語言。竊謂中國之古文,猶歐洲之希臘拉丁語也;今之各省方言,猶英、法、德、意、西俄諸國之國語也;綜合各省方言而製成一種民國的新國語,猶Zamen-hof之雜取歐洲各國國語而制Esperanto也。Zamenhof不能即用俄語或法語等為「國際語」,可知吾儕不能即用北京話為國語。

以上所論,略貢其愚,希再賜教,幸甚!幸甚!

先生又有論舌齒間音諸語,精當絕倫。玄同於諸音,向來頗覺疑懣,今得先生之教,始恍然大悟,銘感無既。

錢玄同一九一八年二月十八日

新文學之運用

關於「文字革命」的文字,在《新青年》雜志上,已經數見不鮮了「這番閱尊著《應用文之教授》一篇,方然大悟「文字革命」運用的法子。換言之,就是曉得「文字革命」進行的手段了。這是為何呢?因為以前種種的文字——關於文字革命的文字——是「文字革命」的大體。「應用文之教授」是「文字革命」的作用。先生想起來,我中華民國的人,能識大體的,十個人中能有一二人麼?既然如是,所以諸位先生任何鼓吹,也沒有什麼效驗來了。所以在我個人的眼光看起來,就算這《應用文之教授》

一篇,是鼓吹「文字革命」的「精銳的後援」了。先生呵!這句話不是我來恭維你的,自信可以代表一般人的心理的。不過還有一句話,要請諸位先生聽一下子,且要請諸位先生注意的,現在上海地方,有什麼叫做「函授學社」。那函授的名目,很是好聽;函授的方法,很是方便;函授的利益,也是很大;不過這函授的黑幕,也是如古人所說「不足為外人道」的,且為外人所不及知的!諸位先生如能在新青年社附設一個一「文字函授學社」——此名不甚妥貼,如要實行,還須更易。——把函授的弊端——指上海通行的——改革起來;鼓吹的精神,振刷起來;更把《新青年》雜志做個機關報,「函授學社」做個大本營,然後「文字革命」的大事業,自然見之實行,「文字革命」的成功,自然有希望了。不曉得諸位先生有這個意思麼?肯擔負這個重任麼?

半農先生鑒

俞慧珠鞠躬一月三十日

慧殊先生:

《應用文之教授》一文不過在新文學建設方面,略有貢獻,萬不能總括新文學之運用之全體:來信頗多獎借,殊覺慚愧。至於函授學校,在根本上說來,也未嘗不是個普及教育的好方法,可惜教育家的事業,被市住流氓去做了,那還有什麼好結果呢?我這句話,並不是專罵上海的函授學校,便是函授學校最發達的美國,也大有專抱着「Make money」主義的!

《新青年》同人所主張的文字革命,目下還在試驗時代。試驗的方法,一方面是各就所知,大家把自己的主張見地,與社外社內的同志,平心靜氣的討論,務要找出個「真」字來。一方面是根本可此項主張見地,在教授學生時實事求是的試驗,務要使自己良心上,覺得有些是處。這兩種試驗的結果和經過情形,都隨時在《新青年》上披露。社外同志,如要研究新文學,只須每月十五日花去兩角錢的印刷費,便可買一本看看,看得有心得了,這本廉價小雜志,亦許竟比「函授講義」的效用大些。本社同人,似不必另立什麼「函授學社」的名目,使大家看了,竟當我們要與市份流氓爭起利來了!余不白。

劉半農一九一八年二月十一日

國立北京高等師范學校張材甫先生鑒:來信及《七絕》四首,均已收到。記者見全信開場,說了「先洞讀大志已久,私意以為當者半耳」兩句話,心中頗覺歡喜:以為先生對於敝志,既覺其「當者半」,則在其餘「不當者半」上面,必有極切實極明確的指導,足供同人之研究與反省。不料讀完全信,竟是大失所望,這實在是記者心

中很抱歉的。原信太長,恕不登載。

記者

上海沈先生鑒:先生有過一封信,寫明由群益書社轉交半農的。此信未及交到,即為友人失去,故半農非但不知信中說些什麼?且不知先生是哪一位沈先生?如先生不嫌麻煩,請再寫一封信來。勿罪勿罪。

劉半農一九一八年二月十一日

文學革命之反響

王敬軒君來信

新青年諸君子大鑒。某在辛丑壬寅之際,有感於朝政不綱,強鄰虎視,以為非採用西法,不足以救亡。嘗負笈扶桑,就梅謙博士講習法政之學。歸國以後,見士氣囂張,人心浮動,道德敗壞,一落千丈。青年學子,動輒詆毀先聖,蔑棄儒書,倡家庭革命之邪說。馴至父子倫亡。夫婦道苦,其在婦女則一人學堂尤喜摭拾新學之口頭禪。語以賢母良妻為不足學,以自由戀愛為正理,以再嫁失節為當然,甚至剪發髻,曳革履,高視闊步恬不知恥。鄙人觀此,乃知提倡新學流弊甚多,遂噤不敢聲。辛亥國變以還,紀綱掃地,名教淪胥,率獸食人,人將相食。有識之士,盡焉心傷。某雖具愚公移山之志,奈無魯陽揮戈之能,遁跡黃冠者,已五年矣。日者過友人案頭,見有貴報,顏曰《新青年》,以為或有扶持大教,昌明聖道之論,能拯青年於陷溺,回狂瀾於既倒乎。因亟假讀,則與鄙見所期,一一皆得其反。噫,貴報諸子,豈猶以青年之淪於夷狄為未足,必欲使之違禽獸不遠乎。貴報排斥孔子,廢滅綱常之論,稍有識者慮無不發指。且狂吠之談,固無傷於日月,初無待鄙人之駁斥。又觀貴報對於西教,從不排斥,以是知貴報諸子殆多西教信徒,各是其是,亦不必置辯。惟貴報又大倡文學革命之論,權興於二卷之末,三卷中乃大放厥詞,幾於無冊無之。四卷一號更以白話行文,且用種種奇形怪狀之鉤挑以代圈點。貴報諸子工於媚外,惟強是從,常謂西洋文明勝於中國,中國宜亟起效法。此等鉤挑,想亦是效法西法文明之一。但就此形式而論,其不逮中國圈點之美觀,已不待言。中國文字,字字勻整,故可於每字之旁施以圈點。西洋文字,長短不齊,於是不得不於斷句之處志以符號,於是符號之形式遂不能不多變。其在句中重要之處,只可以二鉤記其上下,或亦用密點,乃志於一句之後。拙劣如此,而貴報乃不惜舍己以從之。甚矣其惑也。貴報對於中國文豪,專事丑詆。其尤可駭怪者。於古人,則神聖施耐庵曹雪芹而土芥歸震川方望溪。於近人,則崇拜李伯元吳跣人而排斥林琴南陳伯嚴,甚至用一網打盡之計。目桐城為謬種,選學為妖孽。對於易哭庵樊雲門諸公之詩文,竟曰爛污筆墨,曰斯文奴隸,日喪卻人格,半錢不值。嗚呼!如貴報者雖欲不謂之小人而無

忌憚,蓋不可得矣。今亦無暇一一辨駁。第略論其一二,以明貴報之偏謬而已。貴報三卷三號胡君通信,以林琴南先生而方姚卒不之踣之之字為不通。歷引古人之文,謂之字為止詞。而踣字是內動詞,不當有止詞。貴報固排斥舊文學者,乃於此處因欲駁林先生之故,不惜自貶聲價,竟乞靈於孔經,已足令識者齒冷。至於內動詞、止詞諸說,則是拾馬氏文通之唾。余馬氏,強以西文律中文,削趾適屣,其書本不足道。昔人有言,文成法立。又曰,文無定法。此中國之言文法,與西人分名動、講起止、別內外之文法相較,其靈活與板滯,本不可以道里計。胡君謂林先生此文可言,而方姚卒不踣,亦可言方姚卒不因之而踣,卻不可言方姚卒不之踣。不知此處兩句起首皆有而字,皆承上文論文者獨數方姚一句,兩句緊相銜接,文氣甚勁。若依胡君改為而方姚卒不踣,則句太短促,不成音節。若改為而方姚卒不因之而踣,則文氣又近懈矣。貴報於古文三昧全未探討,乃率爾肆譏,無乃不可乎?林先生為當代文豪,善能以唐代小說之神韻,逢譯外洋小說,所敘者皆西人之事也。而用筆措詞,全是國文風度,使閱者幾忘其為西事,是豈尋常文人所能企及。而貴報乃以不通相詆,是真出人意外。以某觀之,若貴報四卷一號中,周君所譯陀思之小說,則真可當不通二字之批評。某不能西文,未知陀思原文如何,若原文亦是如此不通,則其書本不足譯。必欲譯之,亦當達以通順之國文。烏可一遵原文選譯,致令斷斷續續,文氣不貫,無從諷誦乎?噫,貴報休矣。林先生淵懿之古文,則目為不通。周君蹇澀之譯筆,則為之登載。真所謂棄周鼎而寶康瓠者矣。林先生所譯小說,無慮百種,不特譯筆雅健,即所定書名,亦往往斟酌盡善盡美,如雲吟邊燕語,雲香鉤情眼。此可謂有句皆香,無字不艷,香鉤情眼之名。若依貴報所主張,殆必改為革履情眼而後可。試問尚復幾何說話。又貴報之白話詩,則尤堪發噱。其中有數首,若以舊日之詩體達之,或尚可成句。如兩個黃蝴蝶改為雙蝶,飛上天改為凌霄。不知為什麼改為底事。則辭氣雅潔,遠乎鄙倍矣。此外如胡君之他,通首用他字押韻。沈君之月夜,通首用着字葉韻。以及劉君之相隔一層紙,竟以老爺二字人詩。則真可謂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吾意作者下筆之時恐亦不免顏赧。不過既欲主張新文學,則必異想天開,取舊文學中所絕無者而強以湊人耳。此等妙詩,恐亦非西洋所有也。貴報之文,什九皆嵌入西洋字句。某意貴報諸子必多留學西洋,沐浴歐化,於祖國文學,本非所知,深恐為人恥笑,於是先發制人,攻踣之不遺餘力,而後可以自便。某迂儒也。生平以保存國粹為當務之急。居恆研究小學,知中國文字製作最精。(如人字左筆為男,男為陽為天。故此筆之末,尖其鋒以示輕清上浮之意。右筆為女,女為陰為地。故此筆之末,頓其鋒以示重濁下凝之意。又如暑字中從土、上從日,謂日曬地上也。下又從日,謂夕陽西下之後日入地下也。土之上下皆有日,斯則暑氣大盛也。中以J貫其上下二日,以見二日仍是一日。古人造字之精如此)字義含蘊既富,字形又至為整齊,少至一畫,多或四五十

畫。書於方寸之地,大小可以停勻。(如一字不覺其扁,鸞字不覺其長。)古人造字之妙,豈西人所能夢見。其對偶之工,尤為巧不可階。故楹聯之文,亦為文學中之一體。西字長短無定,其楹聯恐未能逮我。不但楹聯,如賦如頌如箴如銘,皆中國國粹之美者,然言西洋文學者,未嘗稱道及此。即貴報專以提倡西洋文學為事,亦只及詩與小說二種。而尤偏重小說。嗟夫,論文學而以小說為正宗,其文學之荒倫幼稚,尚何待論。此等文學,居然蒙貴報諸子之崇拜,且不惜舉祖國文學而一網打盡,西人固應感激貴報矣。特未識貴報同人捫心自問,亦覺內疚神明否耶。今請正告諸子,文有駢散,各極其妙,惟中國能之。駢體對仗工整,屬句麗辭不同凡響,引用故實,采擷詞藻,非終身寢饋於文選諸書者,不能工也。(胡錢諸君皆反對用典。胡君斥王漁洋秋柳詩,謂無不可作幾樣說法。錢君斥佩文韻府為惡腐朽之書,此等論調。正是二公自暴其儉學,以後望少說此等笑話,免致貽譏通人)散體則起伏照應,章法至為謹嚴,其曲折達意之處,多作波瀾,不用平筆,令讀者一唱三嘆,能得弦外餘音。非深明桐城義法者,又不能工也。選學之文,宜於抒情。桐城之文,宜於論議。悉心研求,終身受用不窮。與西人之白話詩文,豈可同年而語。顧乃斥之曰妖孽,曰謬種,恐是夫子自道耳。某意今之真能倡新文學者,實推嚴幾道林琴南兩先生。林先生之文,已如上述,若嚴先生者不特能以周秦諸子之文筆達西人發明之新理,且能以中國古訓補西說之未備。如論理學譯為名學,不特可證西人論理即公孫龍惠施之術,且名教名分名節之義非西人論理學所有,譯以名學則諸義皆備矣。中性譯為罔兩,假異獸之名以明無二之義。理想,國譯為烏托邦,則烏有與寄託二義皆大顯明。其尤妙者,譯音之字,亦復兼義。如名學曰邏輯,邏蓋指演繹法,輯蓋指歸納法。銀行曰板克,大板謂之業,克勝也。板克者,言營業操勝算也。精妙如此,信非他人所能幾及。與貴報諸子之技窮不譯,徑以西字嵌入華文中者相較,其優勞何如?望平心思之。鄙人非反對新文學者,不過反對貴報諸子之排斥舊文學而言新文學耳。鄙人以為能篤於舊學者,始能兼采新知,若得新忘舊,是乃盪婦所為。願貴報諸子慎勿蹈之也。自海禁大開以還,中國固不可不講求新學,然講求可也,採用亦可也,采彼而棄我,則大不可也。況中國為五千年文物禮義之邦,精神文明,篁非西人所能企及。(即物質文明,亦盡有勝於西者。以醫學而論,中醫神妙之處甚多。如最近山西之鼠疫,西人對之束手無策。近見有戴子光君發明之治鼠疫神效湯,謂在東三省已治癒多人,功效極速,雲雲。又如白喉一症,前有白喉忌表抉微一書,論症擬方,皆極精當。西人則除用血清外,別無它法。於此可見西醫之不逮中醫)惟工藝技巧,彼勝於我,我則擇取焉可耳。總之中學為體,西學為用,則西學無流弊。若專恃西學而蔑棄中學則國本既囊,焉能五稔。以上所言。知必非貴報諸子所樂聞。鄙人此書,不免有失言之愆。然心所謂危,不敢不掬誠相告。知我罪我,聽諸國人之公論而已。嗚呼!見披發於伊川知百年之將戎,

辛有之嘆不圖於吾生親見之矣。哀哉哀哉!率布不盡順頌。

撰安

茂午夏歷新正二日王敬軒輻

敬軒先生:

來信「大放厥辭」,把記者等狠狠地教訓了一頓。照先生的口氣看來,幸而記者等不與先生見面,萬一見了面,先生定要揮起「巨靈之掌」,把記者等一個嘴巴打得不敢開口,兩個嘴巴打得牙齒縫里出血而後快!然而記者等在逐段答復來信之前,應先向先生說聲「謝謝」,這因為人類相見,照例要有一句表示敬意的話,而且記者等自從提倡新文學以來,頗以不能聽見反抗的言論為憾,現在居然有你老先生「出馬」,這也是極應歡迎,極應感謝的。

以下是答復先生的話。

第一段。(原信「某在辛丑壬寅之際,……各是其是,亦不必置辯。」)

原來先生是個留學日本速成法政的學生,又是個「遁跡黃冠」的遺老,失敬失敬。然而《新青年》雜志社,並非督撫衙門,先生把這項履歷背了出來,還是在從前「聽鼓省垣」,「聽候差遣」時在「手版」上寫慣了,流露於不知不覺呢?-一•還是要拿出老前輩的官威來,恐嚇記者等呢?

先生以為「提倡新學,流弊甚多」,又如此這般的說了一大串,幾乎要把「上下五千年,縱橫九萬里」的一切罪惡,完全歸到一個「新」字上。然而我要問問:「辛丑壬寅」以前,「扶持大教,昌明聖道」的那套老曲子,已唱了二千多年,始終沒有什麼「洋鬼子」——這個名目,是先生聽了很歡喜的——「新法」去打攪他,為什麼要弄到「朝政不綱,強鄰虎視」呢?

本志排斥孔丘,自有排斥孔丘的理由。先生如有正當的理由,盡可切切實實寫封信來,與本志辯駁。本志果然到了理由不能存立的時候,不待先生督責,就可在《新青年》雜志社中,設起香案,供起「至聖先師大成孔子」的牌位來!如先生對於本志所登排斥孔教的議論,尚未完全讀過,或讀了之後,不能了解,或竟能了解了,卻沒有正當的理由來辯駁,只用那「孔子之道,如日月經天,江河行地」的空話來搪塞,或用那「豈猶以青年之淪於夷狄為未足,必欲使之違禽獸不遠乎」的村嫗口吻來罵人,則本志便要把先生所說的「狂吠之談,固無傷於日月」兩句話,回敬先生了!

本志記者並非西教信徒,其所以「對於西教,不加排斥」者,因西教之在中國,不若孔教之流毒無窮,在比較上,尚可暫從緩議。至於根本上,陳獨秀先生早說了「以科學解決宇宙之謎」的一句話,蔡孑民先生又發表過了「以美術代宗教」的一篇

文章,難道先生竟沒有看見麼?若要本志記者,聽了先生的話,替孔教徒做那「攻乎異端」的事業。哼哼!恐怕你這位「道人」也在韓愈所說的「火其書,廬其居」之列罷!

第二段。(原文「惟貴報又大倡文學革命之論,……甚矣其惑也。」)

濃圈密點,本科場惡習,以曾國藩之頑固,尚且知之,而先生竟認為「形式美觀」,且在來信之上,大圈特圈,大點特點。想先生意中,以為「我這篇經天緯地的妙文,定能使《新青年》諸記者,拜服得五體投地」。又想先生提筆大圈大點之時,必定搖頭擺腦,自以為這一句是「一唱三嘆二那一句是「弦外之音」,這一句「平平仄仄平平」對那一句「仄仄平平仄仄」對得極工。初不知記者等雖然主張新文學,舊派的好文章,卻也讀過不少。像先生這篇文章,恐怕即使起有清三百年來之主考文宗於地下,也未必能給你這麼許多圈點罷!

閑話少說。句讀之學,中國向來就有的。本志採用西式句讀符號,是因為中國原有的符號不敷用,樂得把人家已造成的借來用用。先生不知「鉤挑」有辨別句讀的功用,卻說他是代替圈點的;又說引號("")是表示「句中重要之處」,不盡號(……)是把「密點」移在「一句之後」。知識如此鄙陋,記者惟有敬請先生去讀了三年外國書,再來同記者說話,如先生以為讀外國書是「工於媚外,惟強是從「,不願下這工夫,那麼,先生,便到了你「墓木拱矣」的時候,還是個不明白!

第三段。(原文「貴報對於中國文豪……無乃不可乎。」)

先生所說的「神聖施曹而土芥歸方……目桐城為謬種,選學為妖孽」,本志早將理由披露,不必再辯。至於樊易二人,筆墨究竟是否「爛污」,且請先生看着——

「……你為我喝彩時,震得人耳聾;你為我站班時,羞得人臉紅。不枉你風月情濃,到今朝枕衾才共,卸下了《珍珠》衫,做一場《蝴蝶夢》……這《小上墳》的祭品須豐,那《大劈棺》的斧頭休縱。今日個唱一出《游宮射鵰》,明日里還接演《游龍戲鳳》,你不妨《三謁碧游宮》,我還要《雙戲桃山洞》。我便是《縫裕膊》的小娘,你便是《賣胭脂》的朝奉。……」——見樊增祥所著《琴樓夢》小說。

「……一字之評不愧『鮮』,生香活色女中仙。牡丹嫩蕊開春暮,螺碧新茶摘雨前。……玉蘭片亦稱珍味,不及靈芝分外鮮。……佳人上吊本非真,惹得人人思上吊!……試聽喝彩萬聲中,中有幾聲呼『要命『!兩年喝彩聲慣聽,『要命『初聽第一聲。'不啻若自其口出『,'忽獨與余兮目成』!我來喝彩殊他法,但道『丁靈芝可殺』!喪盡良心害世人,占來瑣骨欺菩薩。……」一一見易順鼎《詠鮮靈芝詩》。

敬軒先生!你看這等著作怎麼樣?你是「扶持名教」的,卻「搖身一變」,替這兩個淫棍辯護起來,究竟是什麼道理呢?

林琴南「而方姚卒不之踣」一句的不通,已由胡適之先生論證得很明白。先生果然要替林先生翻案,應當引出古人成句,將他證明才是。若無法證明,只把「不成音節」,「文氣近懈」的話頭來敷衍,是先生意中,以為文句盡可不通。音節文氣,卻不得不講。請問天下有這道理沒有?胡先生「歷引古人之文」,正是為一般頑固黨說法,以為非用此「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辦法,不能折服一般老朽之心。若對略解文法之人——只須高小學生程度——說話,本不必「自貶身價」,「乞靈孔經」。不料先生連這點兒用意都不明白,胡先生唯有自嘆不能做那能使「頑石點頭」的生公,竟做了個「對牛彈琴」的笨伯了!

《馬氏文通》一書,究竟有無價值,天下自有公論,不必多辯。唯先生引了「文成法立」「文無定法」兩句話,證明文法之不必講求,實在是大錯大錯!因為我們所說的文法,是在通與不通着想的「句法」。古人所說的文法,是在文辭結構上着想的「章法」。——「章法」之不應死守前人窠臼,半農《我之文學改良觀》一文「破除迷信」項下,已說得很明白。這章法句法,面目之不同,有如先生之與記者,先生竟把他並作一談,足見昏噴!

第四段。(原文「林先生為當代文豪……恐亦非西洋所有也。」)

林先生所譯的小說,若以看「閑書」的眼光去看它,亦尚在不必攻擊之列。因為他所譯的「哈氏叢書」之類,比到《眉語鶯花》雜志,總還「差勝一籌」,我們何必苦苦的「鑿他背皮」。若要用文學的眼光去評論他,那就要說句老實話:便是林先生的著作,由「無慮百種」進而為「無慮千種」,還是半點兒文學的意味也沒有!何以呢?因為他所譯的書,第一是原稿選擇得不精,往往把外國極沒有價值的著作,也譯了出來,真正的好著作,卻未嘗——或者是沒有程度——過問。先生所說的「棄周鼎而寶康瓠」,正是林先生譯書的絕妙評語。第二是謬誤太多,把譯本和原本對照,刪的刪,改的改,「精神全失,面目皆非」——這兩句,先生看了,必說「做還做得不錯,可惜太荒謬」——這大約是和林先生對譯的幾位朋友,外國文本不高明,把譯不出的地方,或一時懶得查字典,便含糊了過去(其中有一位,自言能口譯狄更士小說者,中國只有他一人,這大約是害了神經病中的「誇大狂」了!)。林先生遇到文筆蹇澀,不能達出原文精奧之處,也信筆刪改,鬧得笑話百出。以上兩層,因為先生不懂西文,即使把原本譯本,寫了出來對照比較,恐怕先生還是不懂,只得「一筆表過不提」,待將來記者等有了空,另外做出一篇「林譯小說正誤記」來,「以為知者道」,那時先生如已翻然變計,學習了些外國文,重新取來研究研究,「方知余言之不謬」。

第三層是林先生之所以能成其為「當代文豪」,先生之所以崇拜林先生,都因為他「能以唐代小說之神韻,連譯外洋小說」。不知這件事,實在是林先生最大的病根。林

先生譯書雖多,記者等始終只承認他為「閑書」,而不承認他為有文學意味者,也便是為了這件事。當知譯書與著書不同,著書以本身為主體,譯書應以原本為主體,所以譯書的文筆,只能把本國文字去湊就外國文,決不能把外國文字的意義神韻硬改了來湊就本國文。即如我國古代譯學史上最有名的兩部著作,一部是後秦鳩摩羅什大師的《金剛經》,一部是唐玄奘大師的《心經》。這兩人,本身生在古代,若要在譯文中用些晉唐文筆,眼前風光,俯拾即是,豈不比林先生仿造二千年以前的古董,容易得許多。然而他們只是實事求是,用極曲折極縝密的筆墨,把原文精義達出,既沒有自己增損原義一字,也始終沒有把冬烘先生的臭調子打到「經」里去。所以直到現在,凡是讀這兩部「經」的,心目中總覺這種文章是西域來的文章,決不是「先生不知何許人也」的晉文,也決不是「龍噓氣成雲」的唐文。此種輸入外國文學使中國文學界中別辟一個新境界的能力,豈一般「沒世窮年,不免為陋儒」的人所能夢見!然而鳩摩羅什大師,還虛心得很,說譯書像「嚼飯哺人」,轉了一轉手,便要失去真義。所以他譯了一世的經,沒有自稱為「文豪」,也沒有自稱為「譯「經」大家」,更沒有在他所譯的三百多卷經論上面,加上一個什麼「鳩譯叢經」的總名目!若

《吟邊燕語》本來是部英國的戲考,林先生於「詩」「戲」兩項,尚未辨明,其知識實比「不辨菽麥」高不了許多。而先生竟稱之曰「所定書名,……斟酌盡善盡美」。先生如此擁戴林先生,北京的一班「捧角家」,洵視先生有愧色矣!《香鉤情眼》,原書未為記者所見,所以不知道原名是什麼。然就情理上推測起來,這「香鉤情眼」,本來是刁劉氏的伎倆。外國小說雖然也有淫盪的,恐怕還未必把這等肉麻字樣來做書名。果然如此,則刁劉氏在天之靈,免不了輕展秋波,微微笑曰:「吾道其西!」況且外國女人並不纏腳,「鉤」於何有。而「鉤」之香與不香,尤非林先生所能知道。難道林先生之於書中人,竟實行了沈佩貞大鬧醒春居時候的故事麼?又先生「有句皆香」四字,似有語病。因為上面說的是書名,並沒有「句」,先生要做文章,還要請在此等處注意一■點。

先生所說「陀思之小說」,不知是否指敝志所登「陀思妥夫斯奇之小說」而言?如其然也,先生又鬧了笑話了。因為陀思妥夫斯奇,是此人的姓,在俄文只有一個字,並不是他尊姓是陀雅篆是思,也不是復姓陀思,大名妥夫,表字斯奇,照譯名的通例,應該把這「陀思妥夫斯奇」的姓完全寫出,或簡作「陀氏」,也還勉強可以。像先生這種橫路法,便是林琴南先生,也未必贊成。記得從前有一部小說,說有位撫台,因為要辦古巴國的交涉,命某幕友翻查約章。可笑這位「老夫子」,腦筋簡單,記不清「古巴」二字,卻照英吉利簡稱日英法蘭西簡稱曰法的辦法,單記了一個古字。後來翻遍了衙門里所有的通商書,約章書,竟翻不出一個古國來。先生與這位老夫子,可稱

無獨有偶!然而這是無關弘旨的,不過因為記者寫到此處,手已寫酸,樂得「吹毛求疵」,與先生開開玩笑,然在先生,卻也未始無益,這一回得了這一點知識,將來便不至於再鬧第二次笑話了。(又日本之梅謙次郎,是姓梅,名謙次郎。令業師「梅謙博士」,想或另是一人。否則此四字之稱謂,亦似稍欠斟酌。)先生這一段話,可分作兩層解釋:如先生以為陀氏的原文不好,則陀氏為近代之世界的文豪,以全世界所公認的文豪,而猶不免為先生所詬病,記者對於先生,尚有何話可說?——如先生以為周作人先生的譯筆不好,則周先生既未自稱其譯筆之「必好」,本志同人,亦斷斷不敢如先生之捧林先生,把他說得如何如何好法。然使先生以不作林先生「淵懿之古文」,為周先生病,則記者等無論如何不敢領教。周先生的文章,大約先生只看過這一篇。如先生的國文程度——此「程度」二字,是指先生所說的「淵懿」「雅健」說,並非新文學中之所謂程度——只能以林先生的文章為文學止境,不能再看林先生以上的文章,那就不用說。萬一先生在舊文學上所用的功夫較深,竟能看得比林先生分外高古的著作,那就要請先生費些功夫,把周先生十年前抱復古主義時代所譯的域外小說集看看。看了之後,亦許先生腦筋之中,竟能放出一線靈光,自言自語道:「哦!原來如此。這位周先生,古文功夫本來是很深的,現在改做那一路新派文章,究竟為着什麼呢?難道是全無意識的麼?」

承先生不棄,擬將胡適之先生《朋友》一詩,代為刪改。果然改得好,胡先生一定投過門生帖子來。無如「雙蝶」「凌霄」,恐怕有些接不上,便算接得上了,把那首神氣極活潑的原詩,改成了「雙蝶凌霄,底事……」的「烏龜大翻身」模樣,也未必是「青出於藍」罷!又胡先生之《他》均以「他」字上一字押韻,沈尹默先生之《月夜》,均以「着」字上一字押韻,先生誤以為以「他」「着」押韻,不知是粗心浮氣,沒有看出來呢?還是從前沒有見識過這種詩體呢?——「二者必居其一」,還請先生自己回答。至於半農的《相隔一層紙》以「老爺」二字人詩,先生罵為「異想天開,取舊文學中絕無者而強以湊人」,不知中國古代韻文,如《三百篇》,如《離騷》,如漢魏古詩,如宋元詞曲,所用方言白話,觸目皆是。先生既然研究舊文學,難道平時讀書,竟沒有留意及此麼?且就「老爺」二字本身而論,《元史》上有過「我董老爺也」一句話,宋徐夢莘所做的《三朝北盟會編》,也有「魚磨山寨軍亂,殺其統領官,馬老爺」兩句話。這一部正史,一部在歷史上極有價值的私家著作,尚把「老爺」二字用入,半農豈有不能用人詩中之理。半農要說句俏皮話,先生說半農是「前無古人」,半農要說先生是「前不見古人」,所謂「不見古人」者,未見古人之書也!

第五段。(原文「貴報之文,什九皆嵌入西洋字句……亦覺內疚神明否耶?」)文字是一種表示思想學術的符號,是世界的公器,並沒有國籍,也決不能彼此互

分界限——這話太高了,恐怕先生更不明白——所以作文的時候,但求行文之便與不便,適當之與不適當,不能限定只用那一種文字。如文章的本體是漢文,講到法國的東西,非用法文不能解說明白,便盡可把法文嵌進去,其餘英文俄文日文之類,亦是如此。

哼!這一節,要用嚴厲面目教訓你了!你也配說「研究『小學』」,「顏之厚矣」,不怕記者等笑歪嘴巴麼?中國文字,在製作上自有可以研究之處,然「人」字篆文作「八」,是個象形字,《說文》說他是「象臂脛之形」,極為明白。先生把他改作會意字,又扭扭捏捏說出許多可笑的理由,把這一個「人」,說成了個兩性兼具的「雌雄人」。這種以楷書解說形體的方法,真可謂五千年來文字學中的大發明了。「暑」字篆文作「懸」是個形聲字,《說文》說他「從日,者聲」。——凡從「者」聲的字,古音都在「模」韻,就是羅馬字母中「U」的一個母音,如「渚」「楮」「爽」「豬」四字,是從「水」「本」「火」「豕」四個偏旁上取的形與義,從「者」字上取的聲,即「者」字本身,古音也是讀作「Tu」字的音,因為「者」字的篆文作「淵』,從"0」「股』聲。「e」同「自",「股』即古「旅」字,所以先生硬把「署」字的形聲字改作會意字,在楷書上是可以說得過去,若依照篆文把他分作「日」「旅」「自」三字,先生便再去拜了一萬個「拆字先生」做老師,還是不行不行又不行。

文字這樣東西,以適於實用為唯一要義,並不是專講美觀的陳設品。我們中國的文字,語尾不能變化,調轉又不靈便,耍把這種極簡單的文字,應付今後的科學世界之種種實用,已覺左支右細,萬分為難。推求其故,總是單音字的製作不好。先生既不知今後的世界是怎麼樣一個世界,哪裡再配把「今後世界中應用何種文字?」一個問題來同你討論。

至於賦,頌箴,銘,楹聯,輓聯之類,在先生則視為「中國國粹之美者」,在記者等卻看得半錢不值。因為這些東西,都在字面上用功夫,骨子裡半點好處沒有,若把它用來敷陳獨夫民賊的功德,或把脅肩諂笑的功夫,用到死人的枯骨上去,「是乃盪婦所為」,本志早已結結實實的罵過幾次了。西文中並無楹聯,先生說他「未能逮我」,想來已經研究過,比較過,這種全世界博物院里搜羅不到的奇物,還請先生不吝賜教,錄示一二,使記者等可以廣廣眼界,增些見識!

先生搖頭嘆曰,「嗟夫!論文學而以小說為正宗……」是先生對於小說,已抱了「一網打盡」的觀念,一般反對小說的狗頭道學家,「固應感激」先生「矣」,「特未識」先生對於大捧特捧的林先生,「捫心自問,亦覺內疚神明否耶?」

第六段。(原文「今請正告諸子……恐是夫子是道耳!」)

敝志反對「桐城謬種」,「選學妖孽」,已將他們的弊病,逐次披露,先生還要無

理取鬧,剌剌不休,似乎不必仔細申辯。今且把這兩種人所鬧的笑話,說幾種給先生聽聽——《文選》上有四句話,說「胡廣累世農夫,伯始致位卿相;黃憲牛醫之子,叔度名動京師」,這可謂不通已極。又《顏氏家訓》上說,「……陳思王武帝誄,』遂深永蟄之思潘岳《悼亡賦》,『乃愴手澤之遺':是方父於蟲,匹婦於考也。」又說,「詩雲,『孔懷兄弟』:孑L,甚也;懷,思也;言甚可思也。陸機《與長沙顧母》書,述從祖弟士璜死,乃言'痛心拔腦,有如孔懷』;心既痛矣,即為甚思,何故言』有如』也?觀其此意,當謂親兄弟為『孔懷詩雲,『父母孔邇』,而呼二親為『孔邇',於義通乎?」此等處,均是濫用典故,濫打調子的好結果。到了後世,笑話愈鬧愈多,如《談苑》上說「省試……《貴老為其近於親賦》雲,『睹茲黃耆之狀,類我嚴君之容』,試官大噱。又《貴耳集》上說「余千有王德者,僭竊九十日為王。有一士人被執,作詔雲,』兩條脛艇,馬趕不前;一部髭髯,蛇鑽不入。身坐銀錢之椅;手執銅錘之錢。翡翠簾前,好似漢高之祖;鴛鴦殿上,有如秦始之皇。又相傳有兩句駢文道,「我生有也晚之悲,當局有者迷之嘆。」又當代名士張柏楨•一■此公即是自以為與康南海徐東海並稱「三海不出,如蒼生何!」的張滄海先生!——文集里有一篇文章,是送給一位朋友的祖父母的「重圓花燭序」,有兩聯道,「馬齒長而童心猶在,徐娘老而風韻依然!」敬軒先生,你既愛駢文,請速即打起調子,吊高喉嚨,把這幾段妙文拜讀幾千百遍,如有不明白之處,盡可到佩文韻府上去查查。

至於王漁洋的《秋柳》詩,單就文筆上說,毛病已不止胡先生所舉的一端——因為他的詩,正如約翰生博士所說「只有些飾美力與敷陳力」(見本志三卷五號《詩與小說精神上之革新文》中),氣魄既不厚,意境也不高,宛然像個塗脂抹粉,搔首弄姿的盪婦,決不能「登大雅之堂」——若說他別有用意,更不成話。我們做文人的,既要拿了筆做文章,就該有三分膽量,無論何事,敢說便說,不敢說便罷!要是心中存了個要如何如何說法的念頭,筆頭上是半吞半吐,請問文人的價值何在?不同那既要偷漢,又要請聖旨,豎牌坊的爛污寡婦一樣麼?

散體之文,如先生刻意求古,竟要摹擬《周誥•殷盤》;則雖非「孺子可教」,也還值得一辨。今先生所崇拜的至於桐城而止,所主張的至於「多作波瀾,不用平筆」二語而止。記者又何必費了許多氣力與你駁,只須請章實齋先生來教訓教訓你。他文史通義《古文十弊》一篇里說:「……夫古人之書,今不盡傳。其文見於史傳評選之家,多從史傳采錄。而史傳之例,往往刪節原文,以就隱括。故於文體所具,不盡全也。評選之家,不察其故,誤為原文如是。又從而為之辭焉。於引端不具,而截中徑起者,詡為發軻之離奇;於刊削余文,而遽人正傳者,詫為篇終之嶄峭。於是好奇而寡識者,轉相嘆賞,刻意追摹。殆如左氏所雲,』非子之求,而蒲之覓』矣!有明中葉

以來,一種不情不理,自命為古文者,起不知所自來,收不知所自往,專以此等出人思議,誇為奇特。於是坦盪之途生荊棘矣……」

先生!這段議論,你如果不肯領教,我便介紹一部妙書給你看看。那書喚作《別下齋叢書》,我記得他中間某書——書名已忘了——里有一封信,開場是一

「某白:復何言哉!當今之世,知文者莫如足下,能文者莫如我。復何言哉!……」

這等妙文,想來是最合先生胃口的,先生快去買他一部,朝夕諷誦罷!

第七段。(原文「某意今之真能倡新文學者,……望平心思之

譯名一事,正是現在一般學者再三討論而不能解決的難問題。記者等對於此事,將來另有論文——或談話——發表,現在暫時不與先生為理論上之研究,單就先生所舉的例,略略說一說。

西洋的Logic,與中國的名學與印度的因明學,這三種學問,性質雖然相似,而范圍的大小,與其精神特點,各有不同之處。所以印度人既不能把Logic攫為己有,說他是原有的因明學,中國人亦決不能把他硬當做名學。嚴先生譯「名學」二字,已犯了「削趾適屣」的毛病,先生又把「名教,名分,名節」一股腦兒拉了進去,豈非西洋所有一種純粹學問,一到中國,便變了本《萬寶全書》,變了個大垃圾桶麼?要之,古學是古學,今學是今學,我們把他分別研究,各不相及,是可以的;分別研究之後,互相參證,互相發明,也是可以的。若並不仔細研究,只看了些皮毛,便把他附會拉攏,那便叫做「混賬」!

嚴先生譯「中性」為「罔兩」,是以「罔」字作「無」字解,「兩」字指「陰陽兩性」,意義甚顯。先生說他「假異獸之名,以明無二之義」,是一切「中性的名詞」,都變做了畜生了!先生如此附會,嚴先生知道了,定要從鴉片鋪上一躍而起,大罵「該死」!(且「罔兩」有三義:第一義是《莊子》上的「罔兩問景」,言「影外微陰」也;第二義是《楚辭》上的「神罔兩而無主」,言「神無依據」也;第三義是《魯語》上的「木石之怪,曰夔,罔兩」,與「胭胭」同。若先生當真要附會,似乎第二義最近一點,不知先生以為如何?)

「Utopia」譯為「烏托邦」,完全是譯音。若照先生所說,作為「烏有寄託」解,是變作「無寄託」了。以「邏輯」譯"Logic」也完全是取的音,因為「邏」字決不能概括「演繹法」,「輯」字也決不能概括「歸納法」。而且既要譯義,決不能把這兩個連接不上的字放在一起。又「Bank」譯為「板克」,也是取音。先生以「大板謂之業」來解釋這「板」字,是無論哪一種商店都可稱「板克」,不必專指「銀行」。若有一位棺材店的老闆,說「小號的圓心血『板』,也可以在『營業上操勝算』,小號要改

稱『板克'」,先生也贊成麼?又嚴先生的「板克」,似乎寫作「版克」的,先生想必分外滿意,因「版」是「手版」,用「手版」在「營業上操勝算」,不又是先生心中最喜歡的麼?

先生對於此等問題,似乎可以「免開尊口」,庶不致「貽譏通人」,現在說了「此等笑話」,「自暴其儉學」,未免太不上算!

第八段。(原文「鄙人非反對新文學者……」)

先生說「能篤於舊學者,始能兼采新知」。記者則以為處於現在的時代,非富於新知,具有遠大眼光者,斷斷沒有研究舊學的資格。否則弄得好些,也不過造就出幾個「抱殘守缺」的學究來,猶如鄉下老媽子,死抱了一件紅大布的嫁時棉襖,說他是世間最美的衣服,卻沒有見過綾羅錦綉的面,請問這等陋物,有何用處?(然而已比先生高明萬倍!)弄得不好,便造就出許多「胡說亂道」,「七支八搭」的「混蛋」!把種種學問,鬧得非驢非馬,全無進境。(先生即此等人之標本也)此等人,錢玄同先生平時稱他為「古今中外黨」,半農稱他為「學願」。將來尚擬做他一篇論文,大大地抨擊一下,現在且不多說。

原信「自海禁大開」以下一段,文調甚好,若用在鄉試場中,大可中得「副榜」!記者對於此段,惟有於浩嘆之後,付之一笑!因為現在正有一班人,與先生大表同情,以為外國人在科學上所得到的種種發明,種種結果,無論有怎樣的真憑實據,都是靠不住的——所以外國人說人吃了有毒黴菌要害病,他們偏說蛆子蝦米還吃不死人,何況微菌;外國人說鼠疫要嚴密防禦,醫治極難,他們偏說這不打緊,用黃泥泡湯,一吃就好;甚至為了學習打拳,竟有那種荒謬學堂,設托塔李天王的神位,命學生拜跪;為了講求衛生,竟有那種謬人,打破了運動強身的精理,把道家「采補」書中所用的「丹田」「泥丸宮」種種屁話,著書行世,到處演說。照此看來,恐怕再過幾年,定有聘請拳匪中「大師兄」「二師兄」作體育教習的學堂;定有主張定葉德輝所刊《雙梅景閣叢書》為衛生教科書的時髦教育家!哈哈!中國人在閻王簿上,早就註定了千磨萬劫的野蠻命。外國的科學家,還居然同他以人類之禮相見,還居然遵守着「科學是世界公器」的一二句話,時時刻刻把新知識和研究的心得交付給他,正如康有為所說「享爰居以鍾鼓,被猿猱以冠裳」了!

來信已逐句答畢,有幾句罵人話——如「見披發於伊川,知百年之將戎」等——均不必置辯。但有一語,忠告先生:先生既不喜新,似乎在舊學上,功夫還缺乏一點,能用上十年功,到《新青年》出到第二十四卷的時候,再寫書信來與記者談談,記者一定「刮目相看」!否則記者等就要把「不學無術,頑固胡鬧」八個字送給先生「生為考語,死作墓銘」!(這兩句,是南社裡的出品,因為先生喜歡對句,所以特向專門

製造這等對句的名廠里,借來奉敬,想亦先生之所樂聞也)又先生填了「戊午夏歷新正二日」的日期,似乎不如竟寫「宣統十年」還爽快些!末了那個字,孔融曹丕及韓愈柳宗元等人的書札里,似乎未曾用過,不知當作何解。先生「居恆研究小學」,知「古人造字之妙」,還請有以語我來!余不白。

記者(半農)一九一八年二月十九日

北京大學徵集全國近世歌謠簡章

1.本大學擬於相當期限內刊印下列二書:

一、中國近世歌謠匯編

二、中國近世歌謠選粹

2.其材料之徵集,用下列二法:

一、本校職教員學生,各就聞見所及自行搜集

二、囑托各省官廳,轉囑各縣學校或教育團體,代為搜集

3.規定時期,自宋以及於當代

4.入選之歌謠,當具下列各項資格之一:

一、有關一地方,一社會或一時代之人情風俗,政教沿革者

二、寓意深遠,有類格言者

三、征夫野老游女怨婦之辭,不涉淫褻,而自然成趣者

四、童謠讖語,似解非解,而有天然之神韻者

5.歌謠之長短無定限

6.歌謠之來歷,如下所限

一、不知作者姓名而自然通行於一社會,或一時代中者

二、雖為個人著述,然確已通行於一社會或一時代中者

7.寄稿人應行注意之事項:

一、字跡貴清楚。如用洋紙只寫一面

二、方言成語,當加以解釋

三、歌辭文俗,一仍其真,不可加以潤飾。俗字俗語,亦不可改為官話

四、一地通行之俗字,為字書所不載者,當附註字音,能用羅馬字或Phonetics 尤佳

五、有有其音無其字者,當在其原處地位,畫一空格如口,而以羅馬字或Phonetics 附註其音,並詳注字義,以便考證

六、歌謠通行於某社會某時代,當註明之

七、歌謠中有關於歷史地理,或地方風物之辭句,當註明其所以

八、歌謠之有音節者,當附註音譜(用中國工尺,日本簡譜,或西洋五線譜,均可)

九、寄稿者當書明籍貫姓氏,以便刊入書中

十、寄稿者當書明詳細住址。將來書成之後,依所寄稿件多少,贈以「匯編」或「選粹」一部

十一、稿件寄交「北京東安門內,北京大學法科劉復收」。封面應寫明「某省某縣歌謠」,以便分類保存,且免與私人函件相混

十二、稿件過多者,應粘訂成冊,掛號付寄

8.此項徵集,由下列五人分任其事:

沈尹默劉復周作人沈兼土錢玄同

9.來稿之合用與否,寄稿人當予本校以自由審定之權

10.定民國八年六月三十日為徵集截止。期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為編輯告竣期,十年本校二十五周紀念日為「匯編」「選粹」兩書出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