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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劒貫耳不至地者。舊同借十。

右廢其筭 龍首

倚竿而箭首正向已者。舊十八籌。同倚竿。右廢其筭

 龍尾倚竿而箭羽正向己者舊十五籌。同倚竿。

右廢其筭狼壺

謂旋口上。而成倚竿者。舊十四籌同倚竿。右廢其筭

敗壺謂十二箭俱不中也。若兩人皆敗。則計餘

筭决勝負。 右不問己有之筭皆負

先登賞三籌續前功賞四籌鼎足賞七籌鄉士門賞六籌饒箭賞七籌有始終賞三籌散箭賞一籌鎮四方賞八籌倚竿賞八

籌定四方賞六籌三士賞五籌有後功三十籌三山三十籌飛龍呈瑞五十籌倒中八十籌蛟龍擺尾便得贏不和百十籌

九龍吐水六十籌貫耳十二籌雙燕歸巢二十四籌横耳六十籌魚游龍門二十籌帶劒十五籌鳳雛展翼二十四籌豹尾十二

籌龍女獻珠四十籌龍首十八籌獅子出穴十二籌龍尾十五籌貫耳倚竿二十籌龍躍百二十籌矢横壺口五十籌龍歸冗

二十四籌憑壺有餘力十四籌猿戲枝十五籌穿狼射雕手一百二十籌雙鴛鴦三十籌背游江三十籌中壺口倚竿十三籌龜

麟龍鳳呈瑞十籌宋類苑司馬温公既居洛。每對客賦詩談文。或投壺以娱賓公。以舊格不合禮意。更定新格。以為傾邪險詖不足為法。而舊圖為

奇。箭多與之筭。如倚千帶劒之類。今皆廢其筭以罰之。顛倒反覆。惡之大者。奈何以為上倒中之類。今當盡廢壺中之筭。以明逆順。大抵以精宻者

為上。偶中者為下。使夫用機徼幸者無所措手。此足以見公之志。雖宴閑嬉戲之中。間亦不忘於正也。吕原明雜記舊投壺格。矢入口者一籌。入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