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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樂大典卷之二千二百五十八 六模

投壺篇禮記篇名投壺第四十陸德明音義鄭云投壺者。主人與客燕飲。講論才藝之禮也。别録

屬吉禮亦實曲禮之正篇也。皇云與射爲類宜屬嘉禮。或云宜屬賓禮也。孔頴達䟽正義曰。案鄭目録云。名曰投壺者。以其記主人與客燕飲。講論才藝之禮。此於别録吉禮。

亦實曲禮之正篇。是投壺與射爲類。此於五禮冝屬嘉禮也或云宜屬賓禮。衛湜集說藍田吕氏曰。投壺。射禮之細也。射者男子之所有事因而飾之以禮樂也。古者諸俟之射也。必先行燕。

禮。鄉大夫士之射也。必先行鄉飲酒之禮。因燕禮之間。且以樂賓。且以習容。且以講藝也投壺者。不能盡於射禮。而行其節也。庭之脩廣或不足以張侯置鵠。賓客之衆或不足以備官比耦則是

禮也。弧矢之事。雖不能行其容體比於禮。其節比於樂志正體直讅固而求中所以觀德者猶在此。先王所以不廢也。壺之爲器。所以實酒而置之席間者也。原其始也。必以燕飲之間謀以樂賓。或

病於不能爲射也。舉席間之器以寄射節焉。此投壺所由興也清江劉民曰古者投壺之禮主人以賓燕而後投壺也燕禮之輕者也輕則易易則褻褻則慢酒之禍恒由此作君子惡其慢以褻也爲

壺矢以節其禮。全其歡也。君子之於人。有以歡之。必有以禮之。有以禮之。必有以樂之。有以樂之。必有以言之。賓者所法也。非法人也。所養也。非養人也。主人奉矢以親之。卑其身以事賢也。

主人之請不怠。賓三辭不煩。尊禮重樂之義也。尊禮則敬重樂則和。敬以和故上下能相親也。君子所以異乎人者。其唯。易事而難悅乎。不褻其接。所以致難悅也。主人拜送。賓辟。賓。拜

受。主人辟。授受之禮也。授受者。人道之大也不可以不敬也。拜以敬之也。勝飲不勝者。罰也。辭不曰罰。而曰養者。不尚人以勝。不耻人以不能也。飲曰賜灌。不耻過也。不忌人以勝已

也。故尚人以勝則矜。耻人以不能則怨。自耻其過則忿。忌人以勝已則懟矜以怨。忿以懟。此辨訟之所由作也。勝者有爵。貴也。有馬。富也。内不失其樂。外不失其功。然後富貴可保也。投順

爲入。不順雖入不釋。明順而後有功也。樂以貍首。以順爲節也。侍於先生長者不角不擢馬。以順爲禮也。順爲功故弗非也。順爲節。故節可守也。順爲禮。故不悖也。故曰。古之君子不必相

與言也。以禮與行示之而已矣。詩云。示我顯德行。此之謂也。長樂陳氏曰。投壺之籌曰矢。勝筭則曰馬。賛其禮則以司射。實其筭則以射中。弦其詩則以射節之貍首。鼓其節則以射

鼓之半而釋筭數。筭勝飲不勝。皆與射禮相類。則投壺亦兵象也。蓋兵凶戰危。人情之所惡。飲酒相樂。人情之所欲。先王因其所欲。而寓其有惡於其中使樂之不憚。則平日之所習。

乃異日之所用也。昔晋侯與齊侯宴投壺。祭遵臨戎雅歌投壺。然則投壺之樂。豈間於貴賤軍國之間乎。其用鹿中者。投壺輕於射禮。故用中之下禮而已。鄭氏謂鹿中者。大夫之禮。是以射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