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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員大使一員。授勅牒副使一員。省注。令爲稅課局。大使一員副使一員。省注。 茶園所。元設正提領一員同提領一員副提領一員授宣徵院劄

付已革。 惠民藥局。今設官醫二員。各屬吏役舊志不載。今録于官之後。 縣元設司吏七名。典吏一十四名。書狀承發各一名。今設司吏六名

典吏一十二名書狀。 承發各一名。 尉司元設司吏一名。已革。 巡檢司。元設司吏一名。今同。 縣學元設學吏一名。今不復設。 稅務元設攅

典一名。今局設司吏一名。攅典二名。 茶園所。元設司吏二名。已革。 急遞鋪。元設郵長一名。 今設鋪長一名。本縣知縣。正七品。縣丞正八品。主

簿正九品。典史未入流。儒學教諭。未入流。訓導未入流。僧會司僧會。未入流。道會司道會。未入流。陰陽學訓術。未入流。醫學訓科。未入流。稅課局大

使。未入流。獨松巡檢司巡檢。從九品。天目山。巡檢司巡檢。從九品河泊所官。未入流。吳興志知縣事一員以京官。以上注選人亦破格受。唐楊宥曹

友諶。二員並注。丞一員。京官以上曰知縣丞。唐時有攝丞。楊齊光。康造主簿一員。唐時有盧勝。詳見武康縣下。 尉一員。唐時有杜軫。程希俊。

馬伯珍。盧弼。李湮。審讅。 監稅務一員監梅溪酒稅一員。 幽嶺巡檢一員。




永樂大典卷之二千二百八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