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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孤。皆奏以官。義均已子。歷治十郡。所至務以約制煩。以靜勝擾。而政一出於仁惠。凡議罪有不合法意。或所誅不當其情者。則類從輕比。故民感

而易化。所去殊思之。又性本恬晦。不自夸耀。以道平進。志不可屈文靜吕公。乃公之同年生也。文懿張公。乃向爲監司知公之深者也。而公足未嘗

一妄及其門。常曰。人苟公而待物當自知我。必欲求而後知。則吾豈爲此。當東郡之督薪蒭也。内臣閻文應。方爲小官。與公共事。文應舉動或不如

法。公必極言規正之。後爲入内都知。權傾中外。感公疇昔誨朂之恩。百計欲一見公而不能得。其自重如此。前後上封言時政利害得失。凡四十事。

多見施用。能文之外。復長於篇咏。文正范公。嘗謂某曰。余向在江陰。多見崔公詩。格清而意逺。詩人之作也。有集二十卷。自名巴歈集。兹又見其謙

德之高也。夫人冉氏。故職方員外郎宗閔之女。淑行純德。宗族師法。門内之助。肅然以和。封仁壽郡君。先公而亡。年六十六。以其年十二月十三日。

葬公與夫人于鄭州之新鄭縣臨洧鄉。先侍郎之墓次。男三人。長勉。天聖五年擢進士第。强敏能政。終大理寺丞。次公孺。性渾厚有高識。多聞博覧。

尤高名理之論。今爲國子博士簽書忠武軍節度判官事。次。長孺。和雅善屬文。終大理寺丞。女四人。長適比部員外郎杜昉。次適司封員外郎集賢

校理知陝府事趙宗道。次適大理寺丞張汝士。次即某之配也。故於公治官治家之迹。知之爲最詳。而辭患鄙訥。不能發揚公之清芬盛烈。使纖悉

而明著之。始舉其大槩。以資名德鉅賢筆削之公用垂信於後世。謹狀。

崔頥正宋史儒林傳頤正。開封封丘人。與弟偓佺。并舉進士。明經術。頤正雍熈中。爲高宻尉。秩滿。國子祭酒孔維薦之。以爲

國學直講。還殿中丞。太宗召見。令說莊子一篇。賜錢五萬。判監李至二言本監先校定諸絰音䟽。其間文字訛謬尚多。深慮未副仁君。好古誨人之

意也。蓋前所遣官多專經之士。或通春秋者未習禮記。或習周易者不通尚書。至於旁引經史。皆非素所傳習。以是之故。未得周詳伙見國子博士

杜鎬。直講崔頤正。孫奭。皆苦心疆學。博貫九經。問義質疑。有所依據。望令重加刊正。冀除舛謬。從之咸平初又有學究劉可名言諸經版本多舛誤。

眞宗命擇官詳正。因訪達經義者至方參知政事以頥正對。上曰。朕宫中無事。樂聞講誦。翌日召頥正於苑中。說尚書大禹謨。賜以牙緋。自是日令

赴御書院侍對。說尚書至十卷。頥正年老步趨艱蹇表求致仕。上命坐問恤甚至。賜器幣。聽以本官致仕。仍充直講。改國子博士。三年卒年七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