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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樂大典卷之三千十 九眞

同人卦三

六二同人于宗吝程子傳二與五爲正應。故曰同人于宗。宗。謂宗黨也。同於所係應。是有所偏與。在同人之

道爲私挾矣。故可各。二若陽爻則爲剛中之德。乃以中道相同。不爲私也。朱子本義宗。黨也。六二雖中且正。然有應於上。不能大同。而係於私。吝之

道也。故其象占如此。朱子語類伯豐問同人。皆有爭奪之義。曰。只是寧六二陰爻。却六二自與九五相應。三以剛居剛。便迷而不返。四以剛居柔。便

有可返剛底一道理繫辭云。近而不相得則凶。如初上則各在事外。不相干涉。所以无爭。㽦董楷集說朱氏附録。易雖抑陰。然有時把陰爲主。如同

人是也。然此一陰雖是一卦之主。又却柔弱做主不得。問六二與九五柔剛中正。上下相應。可謂盡善。却有同人于宗各。與先號咷之象。如何。曰。

以其大好兩者。時位相應。意趣相合。只知欵宻。却无至公大同之心。未免。係於私。故有各。觀二人同心。其利斷金。同心之言。其臭如蘭。固是他好處

然於好處猶有失。以其係於弘𦟻。而不能同也。趙與迿易遺說朱子語録。問同人三四皆有爭奪之義。何也。曰只是爭六二一爻。凡易之情近而不

相得。則凶。六二與九五相應。三以剛居剛。則便迷而不返。四以剛居柔。便有反側底道理。初上則在事外。不相干涉。所以无孚。吳必大録王弼注應

在乎五唯同於主。過主則否。用心楄狹。鄙吝之道。否。方有反。又備鄙反褊。必淺及。狹。户夾反。孔頴達正義係應在五。而和同於人。在於宗族。不能

弘闊。是鄙吝之道。故象云吝道也。李鼎祚集解荀爽曰。宗者。衆也。三據二陰。二與四同功。五相應。初相近。上下衆陽皆欲與二爲同。故曰同人于宗

也。陰道貞靜。從一而終。今宗同之。故吝也司馬温公說六二。同人于宗吝何也。宗者。類也。於類之中。又有類焉。是故同其類者。所同狹也。故吝。都潔

易變體義此同人之乾也。而爻辭云爾者。夫六二柔而正也。九五剛而正也。剛柔皆正。而又爲正應。故有同人于宗之義。宗非母族。非妻族也。在三

族之中。爲父之黨。而乾有父道。故爲同人之乾。然乾之全體。則有父道。侍其一爻。而剛正在上。則懂能爲宗。而六二之所同。則所謂善内親。而爲睦

者也。故有同人之乾之義馬。蔡節齋訓解宗主也謂二與五本應。故曰宗。雖以中正。所同狭矣馮𠋣輯註六二同人于宗。親其所視之象。 各。占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