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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爲民父母。朱子集註傳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惡惡之此謂民之父母。先儒精義横渠曰國君進賢如徇從人情

不得已而進之。則貪妄者日益進於上廉耻之人反屈於䟽賤矣。 楊曰國人皆曰可殺。然後殺之。則殺之者。非一人之私意。不得已也古者司寇

以獄之成告于王。王三宥之。然後致刑。夫宥之者。天子之德。而刑之者。有司之公。天子以好生爲德。有司以執法爲公。則刑不濫矣。 問或謂人主

之權。當自主持是否曰不爲臣下奪其威柄。此固是也。書稱湯曰。用人惟已。而孟子亦曰。見賢焉然後用之。則人君之權。豈可爲人所分。然孟子之

論用人。去人。殺人。雖不聽左右諸大夫之毁譽。亦不聽國人之言。因國人之公。是非吾從。而察之。必有見焉而後行。如此。則權常在我矣。若初無所

見。姑信已爲之。亦必終爲人所惑。不能固執矣。尹曰。世臣。則累世修德。必能輔君以道而可則者也。取人苟不詳讅。則好惡必不公。爲害甚大。尚

何世臣之有哉。是以國君進退群臣。必察於國人之論。而不自恃也。苟用此道。則賢否判然。人不可得而欺矣。人君之務。孰大於是。張栻解所謂世

臣者。以其德業有肖於前人也。古者不世官。惟其賢可用則君舉而用之耳。有世官。則國勢重。蓋民望之所歸。吾心之所倚毗。而其世篤忠貞。與國

同休戚。又有非他人比者。如伊陟吕伋召虎之徒是也。自周衰用不以賢。而以世卿見譏於春秋。而世家子孫。亦復不務自修。鮮克由禮。甚至於竊

國柄。爲亂階豈復有古之所謂世臣也哉。王無親臣矣。親信腹心之臣。謂世臣也。昔者所進。今日不知其亡也。既無親臣。則取之於疏逺。而昔之所

驟進者。又皆不得其人。至於今日亦不知其亡也。吾何以識其不才而舍之者。謂何以辯之於初也。孟子於是爲陳黜陟進退人才之道。用人先當

求之於世家。如不得已。則取之於卑且疏者。夫使卑踰尊。踈踰戚。蓋非常之舉也。故曰國君進賢如不得已。必使卑逾尊。踈踰戚。可不慎與。下所言

謹之之道也。左右之言勿聽。諸大夫之言勿聽。必考於國人之公論。雖然。諸大夫之言而勿聽。此非置疑情於其間也。謂大夫雖以爲賢。又必合於

國人之公。論然後可耳。合諸公論矣。則又讅之於已。明見其所以爲賢也。所以爲不可也。然後用之則無貳。而去之則無疑。既言進退人才之道矣。

而復及於可殺者何耶。蓋如舜之於四㐫。孔子之於少正卯。天討之施。有不可已者也。曰。國人殺之也。言非已殺之。因國人之公心瓦。然則其用是

人也。亦非吾用之。國人用之也。其去是人也。亦非吾去之。國人去之也。蓋天聦明。自我民聦明。天明威。自我民明威。國人之公心。即天理之所存。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