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永樂大典07506.pdf/15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因有貧户浮。浪願請之人。或湏行散配。本司案鄉村上三等。及城郭有物力户内。亦有闕乏之時。就人取債豈皆是兼并家令貸貧民。有餘則以俵

之。免就𥝠家取倍息。乃是抑兼并意河北每保湏要上三等者。盖關防浮浪之輩。若官吏抑勒州縣。自違元法。况今年開封諸縣。甚有上三等願請。

以近驗逺。事理可知。如提舉官約束州縣。正防避事壞法之人。或急於功利。諷州縣抑配與人。即諸路各有安撫轉運提刑。委任皆在其上。若有官

吏或設新法。或曲徇提舉官意。抑勒百姓。首言者。謂百姓有本户稅賦。及買絹紬。又生出一重。則愈不易。本司按逐路承例科歛。名目誠多。然當闕

乏時。不免𥝠家舉債。常出倍息。此貧者愈困也。今貸與常平本錢。迺濟其艱急。又令約熟時中價例納斛㪷。至於時物價貴。乃納見錢。比元本不得

過二分。即是免出倍息於兼并之家。何至不易。言者謂但躬行節儉。撙節浮費。則國用足。何必四出興利之臣。以疑逺近。今案先王之政。未甞不以

食貨為始。張官置吏。大抵多為農事也。近世以來。農尤困苦。朝廷但有徭役加之。而無𡻕時補助之法。自京畿陂防溝洫多有不治。都城側近。至棄

數百里為汙萊。骨肉𣴑離失業。况四方遐僻。從可推知。一方水旱。則餓死者相枕藉。而𣴑移者填道路。如前𡻕河北一饑。不免漕江淮之米以救之。

然未有補於𣴑亡也。或不免就人彊借錢物。以至典質田産。以供暴令。此亦可謂國用乏矣。至於差役困苦。尤使失職。今置此官。正為憂此。即非朘

削百姓。以佐人主𥝠費。亦豈得為興利之臣而致疑也。言者謂今常平。千餘萬緡。散在民間。將須不返。常平舊法。自合古制。而無失陷之弊。今新法

兼存舊法。但以舊法儲蓄抑兼并。振貧弱之方未備。又無專領官司。致糶糴之時。百端姦弊。貴價糴入。經數十年後。出糶不行。無補振救。故湏約周

禮賖貸。增立新法。專置一司。即非違舊制也。言者謂新法不當示之條約。明言利息。本司案周官貸民。明言以國服為息。聖人於天下。取之有道。非

以為𥝠。於理何嫌。而不可明示條約。言者謂坊郭人户。既無青苗不可貸借。本司案常平舊法。亦糶與坊郭之人。今散農民有餘。仍不許坊郭貸借。

是令常平有滯積餘蔵。而坊郭之人。獨不被賑救乏絶之惠也。周禮貸民之法。即無都邑鄙野之限。今乃約周禮太平已試之法。即非專用陝西豫

俵青苗條貫也。 先是御史中丞吕公著。翰林學士司馬光。諫官孫覺。李常。御史張戩。程顥等。皆言常平新法不便。或謂且召 大名府韓琦。乞罷

諸路提舉官。上以琦等所奏。付制置司令申明法意。布諭諸路也。 五月四日。詔莫霸。保雄安肅。廣信。順安。信安。乾寧保定軍。為係極邊沿塘泊。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