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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簿兼管。倣古常平糶糴之法。於夏蠶秋稼之時。就其直加數分而歛之。及其價騰也。裁數分而出之。但無虧元價。靡有嬴息。無事酬賞。唯以利農

桑之民為務。庶乎泉貨𣴑通四海蒙福。三代之仁澤也。 十一月辛巳。臣僚上言朝廷罷俵青苗錢今諸路提刑司。委豐熟州縣。廣行收糴。意欲常

有儲蓄。而户部乃請令轉運司更不收糴。年計止將常平斛斗兊糴。失朝廷養民之意。欲乞諸路轉運司。合糴年計並先次。令常平糴買。若轉運司

不預俻本錢。過時占糴。與常平倉有妨者。委提刑司覺察以聞。從之。 二年六月九日。户部請應常平榖價。比市價不虧。或𨿽虧。而貴賤通計不及

一分者。移轉運司兊充和糴。或止二稅。聽人户從便納錢。虧及一分巳上。即不以年限兊轉運司新榖。若三年已上。虧及三分。亦許糶。或曉諭人户

願請者聽。仍從夏秋納願納錢者。依糶價。並免出息。從之。九朝紀事本末。四年七月丙申。右司諫劉安世言。臣聞國無九年之蓄。曰不足。無六年之

蓄。曰急。無三年之蓄。曰國非其國。盖先生之制。三年耕。必有一年之食。以三十年之通。則可以有十年之備。故堯湯之水旱。至於累𡻕。而無捐瘠之

民者。用此道也。三代而下。井田廢缺。利民之法。無善於常平。由漢迄今。莫能變易。唯自近世有名無實。凡所以養民之具。月計不足。豈議三年之蓄

哉。是以𡻕或不登。民輙菜色。強者轉而為盗賊。弱者不免於餓殍。保民之術。如此其踈。臣等竊謂自罷青苗錢後來。天下州縣皆有積鏹。朝廷𨿽更

立常平之制。條目甚詳。而上下因循。未甞留意。既無統屬。以紏其乖繆。又無賞罰。以為之勸沮。加之轉運司。苟紓目前之急。多端借貸。日朘月削。殊

無償足之期。非有懲革。將不勝弊。伏望聖慈特賜睿㫖。取今日以前。應干常平。杖令嚴責近限。專委户部删為一書。付之有司。悉俾遵守。仍先行指

揮。將天下見在常平錢。乘今秋豐稔之時。令五路糴粟一色。其餘路分並相度逐處。可以乆留斛斗。廣行收糴。仍以本司錢修盖合用倉廪。將一路

所有錢衮同應副。一路之中。不得偏聚一州。一州之境。不得偏聚一縣。各随户口之多寡。以制糴之大數。每遇㐫歉。依法出糶。糴糶之法。常比市價

增减。如此。則官本常存。而物價不能翔踴。或遇旱乾水溢之灾。則民有所濟。不致𣴑散朝廷之惠澤可繼。而無乏絶之患。相固日乆。漸至九年之蓄。

太平之策。莫大於此。惟陛下推至誠惻怛之意。明詔執政。協力施行。所有官吏殿最。亦乞參酌修定。將來頒降之後。或有違犯。州縣委監司。監司令

户部御史臺覺察奏劾。庶使二聖恤民之仁。不為徒善之政。傳之萬世。天下幸甚。 詔户部指揮諸路提刑司。下豐熟州縣。依條量添錢廣行收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