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箇。 金。二兩。 銀。八十四兩。 錢。五十九萬五千二百三貫文。 斛斗。三十三萬七百九十二石。 絹。二萬四百八十六疋。 真珠。一千三百一十〉
〈箇。 草。一十一萬八千四百八十四束。 四十八萬六千八十二貫石。存留一半。 五十八萬六千五百七十九貫石疋等。合支俵。 免役。以鄉村〉
〈人户。已經方田處。田色頃畆。均北三等。以上别敷物刀錢。未經方田處。候將來方田了日。依已方田縣分。其坊郭以家業均出。 元敷年額。四十萬〉
〈六百貫。内五千八百二十三貫。數不及年額。 年三十三萬八千八百二貫。 寬剩。六萬一千七百九十八貫。 九年帳。 收四十一萬三千四百〉
〈二十三貫。 支二十五萬九千四百三十一貫。 應在四萬八千三百五十八貫。 九千四百五十貫。八年已前役錢。 三萬四百一十二貫。九年〉
〈役錢。 八千四百九十六貫。諸雜已納未納。青苖脚剩。借撥等錢。 見在錢。三十六萬一千一百五十七貫。 坊場河渡。二千一百七十五處。一界〉
〈二千八萬三千八百二十八貫。 九年帳。 收一十五萬八千二百三十五貫石束道。 錢斛。一十五萬七千九百八十貫石。 草。二百四十束。〉
〈交子。一十一道。 支錢斛。五萬一千四百五十九貫石。 應在一十八萬二千二十九貫。 見在一十四萬三十四貫石兩束道。 錢銀斛斗。一十〉
〈三萬九千四百五貫石兩。 草。二百四十四束。 交子。三百八十五道。淮南東路。 舊管。 錢。一十五萬六千四百二十七貫。 斛斗。五十四萬〉
〈六千六百二十八石。 賜到錢。一十九萬三千九百一十五貫。 借到錢一十八萬八千七百二十九貫。未還。 九年帳。 應在三十二萬六百四〉
〈十五貫石。 錢。二十二萬六千九百七十五貫。 斛斗。九萬三千六百七十石。 八萬一千三百七貫石。已俵未催。 二十三萬九千三百三十八〉
〈貫石。欠閣借支。 見在。一百四十萬二千五百五十四貫石疋兩。 銀。二百四十四兩。 錢。六十六萬三千四百八十六貫。 斛斗。七十二萬八千〉
〈二百四十九石。 絹。二百三十八疋。 紬。一百四十一疋。 布。八十疋。絲綿。一萬一百一十六兩。 九十萬八千九百五十二貫石。存留一半。〉
〈四十九萬三千六百二貫石疋兩。合支俵。 免役。以鄉村人户物業。紐成貫百均出。 元敷年額。六十八萬六千五百九十九貫。 年支。五十七萬〉
〈一千一百六十七貫。 寬剩。一十一萬五千四百三十二貫。 九年帳。收四十九萬四千八百三十貫。 支三十萬六千九百五十八貫。 應在。〉
〈一十七萬六百五十三貫石。 五千一百六十六貫。八年以前。 一十一萬六千九百五十七貫。九年止役錢。 三千五十六貫。未納雜錢。 斛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