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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里。以竹鑒保黃埔爲界。自界首至上杭縣界三十五里。西至贑州安遠縣界一百四十五里。以大中山爲界。自界首至安遠縣九十五里。南至

梅州程郷縣界九十里。以南安巖爲界。自界首至程郷縣一百三十五里。北至長汀縣界一百五十里。以黃公嶺爲界。自界首至長汀縣一百二十

里。東南至潮州海陽縣界一百五十里。以盧嶺爲界。自界首至海陽縣二百五十里。西南至梅州程郷縣界一百里。以千口爲界。自界首至程郷縣

一百二十五里。東北至長汀縣界一百五十里。以黃公嶺爲界。自界首至長汀縣一百五里。西北至贑州會昌縣界一百里。以南瀑口北嶺爲界。自

界首至會昌縣一百一十里。水路。水出梅州界。其間淺險處多。元一統志北至上都六千五百九十九里北至大都五千八百三十九里。南至本

路二百八十里。東至上杭縣竹鑒保黃鎻五十里。西至贑州安遠縣界大中山一百四十里南至梅州程郷縣界南安巖九十里。北至長汀縣界黃

公嶺一百五十里。東到上枕縣八十里。西到贑州路安遠縣二百四十里。南到梅州程郷縣二百三十里。北到長汀縣二百四十里。東北到石門縣

一百六十里。西南到梅州程郷縣二百二十里。東南到潮州路海陽縣四百五十五里。西北到贑州路會昌縣二百一十里。

城池臨汀志高城固壘。所以保民。矧汀底閱而旴贑。潮梅環其境。鹽于矯䖍時

作。可使弗高且固乎。諸邑城多隳。郡城乃累土成之。念陶甓更難。爲力未暇。端有竢於稪之君子。郡城。唐大暦四年。剌史陳劍。移築籠山瞰溪。大

中初剌史劉岐。始剏敵樓一百七十九間。宋朝治坪三年。郡守劒公均。被㫖增廣周五里二百五十四步。基三文。面廣三之一。高一文八尺。濬三濠

深一丈五尺。引南㧞溪水東流以繞之。修六門。南日頒條。靖康元年郡守蘇公公才闢門外直街五百步。抵麻潭日鄞江。通判聽正對東南。曰通遠

正東日濟川。東北日興賢。正西日秋成。紹興間贑卒叛。郡守黃公武增脩。隆興改元郡守吳公南老又增修。今爲敞樓五百一十五間。于城。唐劉

岐剏藥。宋朝治平間修繕。周一里二百九十一步。高一丈一尺。爲敞樓二百一十一間。宣和間。郡守潘公闢重建雙門。架譙樓其上。紹興間。郡守趙

公充夫。恐土城緩急不足恃。欲甃以磗石。又慮工役太亟。則煩擾而郡力不任。乃寫規書。始于于城。嵗甃一里。不五六年則併羅城皆石矣。惜繼者

遽輟。迫嘉煕間。郡守戴公揵。招𥥲戶罩五十人。置官𥥲於郊東。大窠以陶礡瓦。欲無擾於民。包砌甫及。頒條濟川興賢等門。戴已秩滿。繼者復輟。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