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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樂大典卷之八千六百四十八 十九庚

𢖍𢖍州府十

皇朝祀南嶽詔𢖍州府志

天承運。皇帝詔曰。自有元失馭。羣雄鼎沸。土字分裂。教聲不同朕起布衣以安民為念

訓將練兵。平定華夷。大統以正。永惟為治之道。必本於禮考諸祀典知五嶽五鎮四海之封。起自唐世。崇名羙號。歷代有加。在朕思之。則有不然夫

嶽鎮海瀆皆髙山廣水。自天地開關以至於命。英靈之氣萃而為神必皆受命扵上帝。幽嶽莫测。豈國家封號之所可加。瀆禮不經。莫此為甚。至如

忠臣烈士。雖可加以封號亦惟當時為宜夫禮所以明种人正名分。不可以僣差。今命依古定制。凡嶽鎮海瀆並去其前代所封名號。止以山水本。

名稱其祌郡縣城隍神號。一體改正。歷代忠臣烈士。亦依當時初封。以為實効。後世溢羙之稱。皆與革去。其孔子善明先王之要道為天下師。以濟

後世。非有功扵一方一時者可比。所有封爵。冝仍其舊。庶幾神人之際名正言順。於理為當。用稱朕以禮祀神之意。所有定剉各各神號開列于后。

一五嶽。稱東嶽泰山之神。南嶽𢖍山之神。中嶽嵩山之神。西嶽華山之神。北嶽恒山之神。

一五鎮。稱東鎮沂山之神。南鎮會稽山之神。中鎮霍山之神。西鎮吳山之神。北鎮醫無間山之神。

一四海。稱東海之神。南海之神。西海之神。北海之神。一四瀆。稱東瀆大淮之神。南瀆大江之神。西瀆大河之神。北瀆大濟之神。

一各處府州縣城隍。稱某府城隍之神。某州城隍之神。某縣城隍之神。一歷代忠臣烈士。並依當時初封名爵稱之。

一天下神祠。無功於民。不應杞典者。即係滛祠有司母得致祭。於戯。明則有禮樂。幽則有鬼神。其理既同。其分當正。故兹詔示。咸使聞如。

洪武三年六月  日立御製祝文

維洪武三年。歲次庚戌。七月丁亥朔越七日癸巳吉尚寳舘使臣胡鉉今蒙中書省點差。欽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