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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永樂大典10934.pdf/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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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是以不德而亡師于鄢。以辱社稷。為大夫憂。其弘多矣。若以大夫之靈。獲保首領以殁於地。唯是春秋窀穸之事。所以從先君於襧廟者。請為靈

若厲。大夫擇焉。莫對。及五命乃許。秋。王卒。子囊謀謚。大夫曰。君有命矣。子囊曰。君命以共。若之何毁之。赫赫楚國。而君臨之。撫有蠻夷。奄征南海。以

屬諸夏。而知其過。可不謂共乎。請謚之共。大夫從之。鄭良霄及石猶在楚。石言於子囊曰。先王卜征五年而歲習其祥。祥習則行。不習則增。修

德而改卜。今楚實不競。行人何罪。止鄭一鄉以除其偪。使睦而疾楚以固於𣈆焉。用之使歸而廢其使。怨其君以疾其大夫。使相牽引也。不猶愈乎。

子囊歸之。吳聞楚䘮以侵楚。康王惡之。使子囊師于棠以伐吳。吳不出而還。子囊殿。以吳為不能而弗儆。吳人自臯丹之隘。要而撃之。楚人不能相

救。吳人敗之。子囊至自伐吳卒。將死。遺言謂子庚必誠郢。君子謂子囊忠。君薨不忘增其名。將死不忘衛社稷。可不謂忠乎。忠民之望也。詩曰。行歸

于周。萬民所望。忠也。薳子馮。孫叔敖之子也。康王二年。令尹子囊卒。公子午為令尹。子馮為大

司馬。及公子午卒。王使子馮為令尹。訪於申叔豫。叔豫曰。國多寵而王弱。國不可為也。遂以疾辭。方暑。闕地下氷而牀焉。重繭衣䘮鮮食而寢。康王

使醫視之。復曰。瘠則甚矣。而血氣未動。及使子男為令尹。觀起有寵於子南。未益禄而有馬數十乗。楚人患之。王將討焉。子南之子棄疾為王御事。

王每見之必泣。棄疾曰。君三泣臣矣敢問誰之罪也。王曰。令尹之不能。爾所知也。國將討焉。爾其居乎。對曰。父戮子居。君焉用之。洩命重刑。臣亦不

為也。王遂殺子南於朝。轘觀起於四竟。子南之臣謂棄疾曰。行乎。曰。吾與殺吾父。行將焉入。曰。然則臣王乎。曰。棄父事讎。吾弗忍也。遂縊而死。復使

子馮為令尹。子馮既相楚。有寵於子馮者八人。皆無禄而多馬。他日朝。申叔豫言。弗。應而退。從之入於人中。又從之遂歸。退朝見之曰。子三困我於

朝。吾懼不敢不見。吾過子姑告我。何疾我也。對曰。吾不免是懼。何敢告子。曰。何故。對曰。昔觀起有寵於子南。子南得罪觀起車裂。何故不懼。自御而

歸。不能當道。至謂八人者曰。吾見申叔父子所謂生死而骨肉也。知我者如夫子則可不然請止。辭八人者而後王安之。十一年。楚子為丹師以伐

吳。吳怨楚而召舒鳩人。舒鳩人叛楚。楚子師于荒浦。使沈尹壽與師祁犂讓之。舒鳩子敬逆二子而告無之。且請受盟。二子復命。王欲伐之。子馮曰。

不可。彼告不叛。且請受盟。而又伐之。伐無罪也。姑歸息民以待其卒。卒而不貳。吾又何求。若猶叛我。無辭有庸。乃還。明年。子馮卒。舒鳩人卒叛。楚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