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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耳足純素。純緣之下。以雷紋為飾。曰史頙者。雖不見扵經傳。盖史則言其官。頙則疑其名。是器與前伯碩父鼎言其考妣謚號。大率相類。然所異

者。此鼎差小。特不紀其歲月。雖辭有詳畧。器有小大。不害其為同。寔一時之物也。

周王伯鼎    宣和博古圖{{{ca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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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伯作

右高五寸三分。耳高一寸二分。闊一寸四分。深三寸。口徑長四寸七分。闊三寸四分。腹徑長五寸。闊三寸六分。容一升六合。重三斤四兩。四足。銘六

字。按史傳有曰。史伯者。著其姓也。有曰鄭伯者。舉其國也。有曰僖伯者。稱其謚也。今此伯謂之王。以為謚。則王不可為謚。以為國。則王未嘗名國。以

為姓。則三代之間未見王姓而顯者。惟武王初定商。以九鼎寳玉封諸侯。而書序堯商之後。亦曰分寳玉扵伯叔之國。然則王伯者。疑其為王之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