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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樂大典卷之一萬二千九百七十一 一送

寧宗十六

宋宰輔編年録開禧三年。丁卯。正月辛卯。丘崇罷簽書樞宻院事。崈自開禧二年十一月。除簽書樞宻院事。是年正月罷。位樞府兩月。時侍御史徐楠。論崇與宫

觀。未幾。朱質再論崇落職。依舊宫觀。公既拜簽樞督視之命。時虜兵攻廬州城。田琳拒退之。既而圍逼和州。公遣援兵救之。和州圍既解。虜乃悉

兵團六合。郭倪聞六合被圍。虜兵漸近。儀眞。遂託言點檢瓜洲。棄楊州而遁。且携選卒精仗自隨。公聞之。遣人賫書檄切責。令還戍。倪不得已再還

城中。會報倪出兵萬人。使郭僎等統率策應六合倉卒進發。更不禀命。公大駭。時方委招撫司主管機宜文字。陳璧等充小使以行議。欲權宜講解。

而此舉與小使以所議政相矛盾。殊患之。郭僎至儀眞。與虜遇。戰不利。公訴扵朝。且自引失職之咎。歷數郭倪輩欺蔑督府。略不關白。以至䘮師辱

國等罪。合加顯戮。不知此舉。迺倪輩與權臣宻議。表衷為之。欲徼倖一勝。以蓋前日逗撓失亡之罪也。會倪復走瓜洲。公遂按倪罪狀。奏乞賜誅殛。

權臣曲為之地。倪但追三官。安置南康軍而已。小使囬具言此役雖沮扵用兵。而虜情大略欲和公。奏記廟堂以為兩淮蹂踐至此。乞自朝廷移書

虜賬以續前議。又謂虜指權臣為元謀。若移書宜暫免繋御。權臣由是大怒。有督府不相容語。公踪跡益危矣。會謀報諸處虜兵漸退。丁卯元日。詔

知樞宻院事張巖督視江淮軍馬。公赴院供職。時虜有詔回兵。且約議和。公即日還鄉。以御史疏提舉洞霄宫。繼以諫坡疏落端明。

四月戊辰。錢象祖參知政事。自資政殿學士提舉萬壽觀兼侍讀除。十一月甲戌。兼知樞宻院事。

九月丙申。張巖罷知樞宻院事。巖自嘉泰四年十月。除參知政事。開禧二年七月。除名樞宻院事。是年九月罷。并督視江淮軍馬。除職與郡。執政

凡三月。臣僚以巖寅緣求脫。全璧里居。上言韓侂胄妄起兵端。巖實在樞府。唯恐少咈其意。而邊隙由此遂開。暨開督府。而深居簡出。徒費朝廷三

百七十餘萬緡。不知所成者何事。亡命敢死。迺以不能犒勞為限乞重賜鑴黜。十一月。巖降兩官。徽州居住。

十一月甲戌。韓侂胄罷平章軍國事。制曰。朕圖回機政。委用柄臣。逺至邇安。所賴經邦之略。力小任重。難逃誤國之辜。揆以群情。奮由獨斷爰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