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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府。上清太平宫。襲慶府。景靈宫。太極觀南京鴻慶宫。安慶府。靈仙觀。常令一員供職。上清太平宫。仍兼兵馬都監

尚書侍郎左右選考功通用令諸四川定差宫觀嶽廟。及添差不釐務。未受付身。不得先次就權。

侍郎左選申明紹興八年五月五日。尚書省批下吏部箚子。勘會選人。用免試陞名之類恩賞。在部未注授間。經朝廷陳乞嶽廟。并經本部注授

破格嶽廟人。未讅合與不合。給還以前免試陞名等恩例。後批自合給還。尚書左右選通用申明隆興二年七月二十一日勑。内外臣僚。年已七

十。不肯陳乞致仕者。除合得致仕。或遺表恩澤外。更不許奏補。所差宫觀。於合得次數未滿者。更許陳乞一次。不得再有陳請。若特以才力擢用。當

内外職任。不在此限。奉聖㫖依。尚書左右選通用申明嘉定十六年八月九日。尚書省箚子。成都運司

申。今後四路文武官陳乞祠廟。若奉議承議郎。并修武訓武郎陳乞。即令本州結朝典保明。不是身後僞冒。仍行下四路運司勘當。方與放行。箚付

吏部。從所申事理施行。離軍

尚書右選令諸曾經從軍立功到部。官武功至武翼大夫。曾任路分都監以上差遣。右武大夫以上。不曾任同曾立功三次者。許注授嶽廟一次。

曾立功五次者。注授兩次。大藩節鎮二員。餘州一員。各二年爲任。如不願者。依本部格法注授。

尚書右選申明乾道九年四月二十五日。奉聖㫖。今後離軍横行使。令樞宻院讅察。與差將副。若年六十以上。精力未衰。有戰功。依已降指揮與

差宫觀。餘差嶽廟。淳熈十年二月二十五日勑。今後内外諸軍。元有例。帶離軍之人。合得添差差遣。如願就宫觀嶽廟者聽。仍理當離軍添差一

任恩例。尚書侍郎右選通用申明 乾道七年六月二十四日勑。諸軍戰功顯著。

揀汰離軍。已注添差滿罷。未曾注授嶽廟。與注嶽廟一次。已注嶽廟與差破格嶽廟一次。依正差嶽廟。請給减半。九月二十四日勑。吏部措置每州

軍。更各添置破格嶽廟窠闕二員。專差曾經戰功大小使臣。校尉指射减半。請給依條到部。較量差注。從本部使闕。乾道七年十二月八日勑。大

小使臣。曾經戰功。如實緣金瘡發動。及老疾殘廢。不能參部令召本色保官一員。委保正身。許家人賫狀指射。見牓戰功嶽廟闕。如同日有參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