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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計程在程限之内即與理作舉主收使。如在程限之外。即不許作舉主收使照會行在至四川制置使司。會到進奏院稱常程合破三十日半到

今來合破行遣日限一日。并承受舉主事故處關牒三日。共三十五日。如在三十五日之内聽收使。如在三十五日之外。不許收使奉聖㫖依。慶

元三年十月二日勑。臣僚奏。欲將選人初官所得關陞軄令狀。許薦牘到部日即時理作放散收使。候考第足。軄令狀及格。方與關陞。奉聖㫖依。

淳祐申明淳熈四年十一月七日勑。應薦舉陞改奏狀。並限半年内到進奏院。其出限者。不在收使。淳熈五年五月十五日。尚書省箚子。四川

置司奏。乞將四川薦舉陞改奏狀。並限半年内到制置司。類聚繳進。奉聖㫖依。淳熈十二年八月十三日勑。二廣改官舉狀。限九箇月到進奏院。

其出限者。不在收使。侍郎左選尚書考功通用申明淳熈五年七月九日勑。勑令所狀凖批

下。吏部申。迪功郎前邵武軍泰寧縣主簿邵景之狀。昨授南劒州尤溪縣主簿。到任一考有零。縁㤗寧縣主簿施廣容。在任不法。奉聖㫖。將施廣容

對移本路一等差遣。景之對移㤗寧縣主簿。在任蒙知邵武軍楊獬。趙師龍。舉充縣令任使。蒙告示稱對移。即非制書差權。不得收附。後批送所看

詳。本所契勘佗官在所部權攝。而非制書差者。不得薦舉。像為見闕正官。一時差權。不許薦舉。今來旣係備奉指揮。對移一等差遣。係是正任。即非

權攝軄任。合行收使。奉聖㫖。依勑令所看詳到事理施行。本所看詳上件指揮。雖止為邵景之一時所降。日後恐有似此之人。今編節存留。為申明

照用。淳熈十年八月十二日勑。吏部狀從政郎前靜江府臨桂縣令李揆。整會改官事。本部照得。雖有改官舉主五員。數内舉主廖蘧一員。會到

大理寺稱臣僚上言。放罷。尚左批稱係通判資序。降充不應舉官軄任之人。不作舉主收使。告示了當。今據本官狀。伏覩在法諸任軄司舉官。因事

罷黜。如見理本等資序。聽作軄司收使。注文運判。因事罷係第二任通判資序。許作舉主收使。又格運判。與提舉常平茶鹽官並差。合入第二任通

判人。今來廖蘧係提舉常平官。見係第二任通判資序。雖因事罷黜。依格即與運判一等。止縁條内不曾該載。若行告示。終是詞訴不絶。伏候指揮。

奉聖㫖許收使。嘉泰元年六月二十三日勑。吏部狀。從事郎監饒州永平監孫若蒙。收使都大提㸃坑冶鑄錢公事徐輝舉狀事。本部勘會徐輝。

大理寺稱臣僚上言放罷。尋送六品案指定。見係第二任通判資序。縁本部昨來申請。謂運判與提舉資序。俱係一等差格。承指揮許收使舉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