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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匹芻粟。水路斟酌應副站船出還相應都省議得見任逺方官員。因病作闕。難凖所擬。奔䘮丁憂人員。照依任滿得代。一體應副脚力出還。移諮

行省。及下兵部依上施行。是月。江浙行省諮。差撥祗應庫子。令各路照勘正貼户。實有餘糧。除下户外。下至十石。多者積筭。通融計日應當。周歲

輪流一次。請照驗事。都省凖擬。回諮依上施行。 十月。衛輝路言于河南道奉使宣撫。及本道廉訪司。本路車站正當衝要。所設車一十五輛。遞運

不敷。竊照鄰郡彰德路。宜溝站。額置車二十輛。即與本路一體。兼本路水站置船三十艘。人丁二百五名。雖備而少用。奉。使與廉訪司公議。摘除站

船一十艘。人丁六十名。每船二艘。丁一十二名。改設站車一輛。總增五輛以備遞運。官民皆便。呈省請區處事。省部議得。既經奉使宣撫。及本道廉

訪司。定論凖擬。依上施行。 四年。正月九日。通政院使末吉等奏。苦鹽泊至迭連不刺九站。消乏。數内寬迭連不刺喃塔兒兩站。馬户為叛户所奪。

來請接濟。臣等議得彼處答吉倉見貯官糧。其間七站。乞各與米一百石。可自取之。寬迭連不刺喃塔兒兩站。各與一百五十石。就令答吉倉佃户

送致之。仍委都事完者帖木兒給散。奉㫖凖。總計給米一千石。 二月一日。通政院使塔海忽都魯。太僕寺丞。斡羅思奉。使回奏整治帖里于站赤。

自阿蘭至小只一十六站。給散馬五百八匹。駝二百五十五隻。先是上命斡羅思馳驛。拘刷民間馬匹。以給帖里于站。如無。則與係官馬駝。及於阿

木哥掃兀阿思罕憨刺哈兒等。斷没駝馬數内攴給。至是返命。既而太師中書右丞相帖木迭兒。平章政事兀伯都刺拜住等。又奏。前者以帖里于

站消乏。故遣塔海忽都魯接濟馬駝。今聞各站頭匹又復瘦損。太后懿㫖。嘗令整治之。請就上都庫。攴鈔五千錠。遣通政院。使撒台乞兒海牙二人。

前去買馬接濟。奉㫖凖。都省給降鈔五千錠。買馬八百三十四匹。分給帖里千三十站當役訖。 十四日。御史臺奏。行省官之任。除合給鋪馬又復

應副車輛脚力。今西臺赴任官。合依前例鋪馬之外。大夫給車三輛。中丞侍御二輛。治書一輛。以後為例。奉㫖可移文都省施行。都省照議行省之

任官。除合起鋪馬外。丞相平章。例給站車二輛。左右丞。參政。車一輛。今次御史臺。奏凖行臺之官。站車俱為通例不同。箚付本臺就便回奏。下兵部

依例應副施行。 是月中書兵部。照得遼陽行省。懿州不應攴過皇慶二年使臣上馬分例鈔四十七錠。三十二兩六錢四分。已擬减駁追理。今本

省咨謂出使人員上馬分例。擬合减半攴付。所據前鈔係延祐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已前减駁之數。伏請欽依革撥。已後减駁數目。着落追徵。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