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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2019年第11期.pdf/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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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9

年第 11 期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 2019 年 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浙政发〔2019〕6 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9 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批准, 现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有关专项计划由省发展改革委另行组织下达。 2019 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70 周年, 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 做好 2019 年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 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 记赋予浙江的新期望,全面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四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 以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 略布局,以“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为主题,以实施富民强省十大行动计划 为抓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进高质量发展,突出稳企 业、增动能、保平安,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保持经济持 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打下决定性基础。 按照上述要求,各地、各部门在 2019 年计划安排和组织实施过程中,要扎实做好以 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扎实做好稳企业稳增长工作 全力抓好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举措落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 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实施民营经济“31 条”,着力激发微观主体活 力,增强企业创新发展动力。实行企业帮扶白名单制度,量化细化民营企业发债需求清 单、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纾困帮扶清单、困难企业帮扶清单,着力化解民营企业流动性风 险和股权质押平仓风险。实施小微企业信贷“增氧”计划和金融服务“滴灌”工程,有效 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建立服务民营企业的工作平台和长效机制。支持温州建设新 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引导民营企业坚守实业、做强主业,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财 产安全,推动民营经济再创新辉煌。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