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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9 年第 3 期


品设计水平,增强先进适用技术研发能力,注重品牌建设,发展个性化定制、协同制造等新业态新模式,实现时尚化、个性化、精品化发展。

三、遴选机制

(一)遴选数量。聚焦重点领域,分年度遴选 100 家左右企业,纳入“雄鹰行动”企业培育库,进行重点培育。

(二)遴选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辖区企业,主导产品或服务的境外收入占比不低于 20% ,其中自主品牌出口不低于 10% 。具体分为三类:

第一类:年营业收入 100 亿元以上,主导产品或服务市场占有率居国内前三、世界前列,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3% 以上,具有(拥有)国际领先水平的自主研发技术、海外研发机构、生产制造基地或销售公司。

第二类:主导产品或服务市场占有率居全球行业前三,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5% 以上,具有全球较强竞争力和高成长性的新经济企业。

第三类:世界 500 强等知名企业在我省新创办从事制造或生产性服务业,具有一定规模和有较好发展前景的行业龙头企业。

(三)遴选程序。

1. 组织申报。由县级政府根据遴选条件,组织编制企业培育计划,明确主攻方向、目标路径、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省属企业由省国资委负责组织申报。对特别优秀的世界或全国 500 强等企业,可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推荐。

2. 层层推荐。企业培育计划经设区市政府审核并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报省“三名”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企业须征询企业所在地市、县(市、区)政府的意见,并符合相关政策。

3. 联审确定。省“三名”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对企业培育计划和市、县(市、区)政府提出的政策措施进行论证和联审,提出入选培育库的企业建议名单及省级政策措施,制定实施建议方案,提交省“三名”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审议后,报省政府审定。

4. 签订培育计划书。省级有关部门和市、县(市、区)政府签订企业培育计划书,并建立跟踪服务机制,开展动态监测评价,落实各项任务措施。

四、重点任务

支持企业对标国际先进水平,突破核心技术,优化资本结构,加快并购重组,强化品牌建设,完善国际化布局,增强全球资源配置能力,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成长为全球行业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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