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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2019年第7期.pd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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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9

年第 7 期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第二批 浙江省旅游风情小镇的通知

浙政发〔2019〕5 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旅游风情小镇创建工作实施办法,经自愿申报、创建审核、动态验收等 程序,省政府同意命名杭州市萧山区河上镇等 28 个乡(镇、街道)为浙江省旅游风情小 镇(以下简称小镇)。 希望各小镇结合自身实际,提升文化底蕴,优化产品供给,完善服务功能,为全省旅 游高质量发展发挥示范作用。小镇所在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小镇建设的组织领 导,创新运行机制,增强旅游发展新动力。省文化和旅游厅要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各市 政府加强对小镇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全面提升小镇建设品质,为打造“诗画浙江”大花 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第二批浙江省旅游风情小镇名单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9 年 2 月 14 日

附件

第二批浙江省旅游风情小镇名单 杭州:萧山区河上镇、富阳区龙门镇、建德市乾潭镇 宁波:奉化区溪口镇、余姚市大岚镇、慈溪市鸣鹤古镇 温州:永嘉县岩头镇、泰顺县竹里畲族乡、苍南县矾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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