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清史紀事本末(五).djvu/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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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臣辯論番地所隸之經界互相齟齬逾兩旬不決利通乃陽言歸國再舉而陰託英公使威妥

瑪出任調停利通始要償軍需金三百萬圓總理衙門以日本爲無理横肆堅執不許軍機大臣

文祥執議不給一錢葆楨亦疏言倭備雖增倭情漸怯虛聲恫喝冀我遷就求和倘入其彀中彼

必得步進步我但厚集兵力無𨻶可乘自必帖耳而去請堅持定見力爲拒𨚫葆楨又遺書北洋

大臣李鴻章謂利通之來其中情窘急可想然必故示整睱不肯遽就我範圍是欲速之意在彼

我旣以逸待勞以主待客自不必急於行成鴻章以吿廷議大韙之已而以英使居閒再三乃終

許撫恤籌補銀限期撤兵立約三條如下(一)日本國此次所辦原爲保民義舉清國不指以爲

不是(二)前次所有遇害難民之家淸國許給以撫卹銀十萬兩日本所有在該處修道建房等

件清國願留自用先行議定籌補銀四十萬兩(三)所有此事兩國一切往來公文彼此撤回註

銷作爲罷論至該處生番清國自行設法妥爲約束簽約旣定利通歸旋日皇遣敕使於臺灣詔

班師是役也日本縻費六百餘萬圓兵士疫死者甚衆然是時己昌言琉球爲其屬地琉球難民

被害與淸政府無涉中國政府未之知也越三年日本廢琉球夷爲沖绳縣中國政府始遣使與

抗議不得直及中法越南新約定日本援以爲例於是琉球羣島終歸日本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