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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紀事本末卷四十四
鴉片之戰爭及和約
宣宗道光十八年冬十一月授湖廣總督林則徐欽差大臣馳往廣東查辦海口禁煙事件兼節
制廣東水師鴉片煙本屬藥材〈見李時珍本草綱目華言爲阿芙蓉〉自唐貞元時代阿剌比亞商人以罌粟輸入中
國至明萬曆十七年列入關税表中載鴉片十斤值價銀條二個則鴉片貿易之通行由來已久
明季以來民閒漸有用以吸食者雍正七年曾布禁令販賣枷杖再犯邊遠充軍而乾隆中海關
則例則又列入藥材項下每百觔税銀三兩然其時輸入額尙不多又輸入之者以葡萄牙人爲
主及乾隆末季英吉利東印度商會壟斷中國商權而印度孟加拉地方又爲鴉片產地於是輸
額日增矣嘉慶初年屢下諭旨嚴加厲禁有輸入者輙銷毀之吸者罪至絞候然沿海官衙貪利
納賄聽其自由輸入馴至道光十六七年閒輸額增加五倍是年閏四月鴻臚卿黃爵滋奏請嚴
塞漏巵以培國本廷議令直省將軍督撫各議章程具奏議者皆如爵滋言而則徐語尤剴切帝
大感動乃命則徐馳驛赴粵實行杜絕鴉片貿易之策
十九年冬十一月下詔停止英吉利貿易以是年正月末至廣東限令英商三日內繳出所蓄鴉
片英人置不理二月初則徐停其貿易囚其沙文(漢人充其買辦者)領事義律不得已出洋
面躉船上所存一千三十七箱則徐知非全數令各國商人退去斷英人糧食且張兵圍商館商
人乃出其全數具繳計二萬二百八十三箱每箱百二十觔統計資本金六百萬元有奇則徐馳
奏請解京師詔令卽在海口銷燬英人怏怏去諸國商船相隨開赴澳門則徐遂與諸國約凡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