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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甘孜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公告
(第23号)

9月5日12时52分,我州泸定县发生6.8级地震。为保障生命救援绿色通道畅通,统筹做好抗震救灾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和参与救援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泸定县、海螺沟全域实施临时管控,实行人员和车辆“只出不进”,暂不接受社会救援力量参与抢险救灾。经州、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进入的,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且无风险城市旅居史,在管控区入口处接受“落地检”;灾区返乡群众确需进入的,还须持有目的地乡镇(街道)出具的证明。

二、灾区群众和参与救援人员须做好自我防护,开展每日一次核酸检测,进入人员聚集场所或密闭空间须查验健康码、行程卡、风险城市旅居史,并扫场所码,全程佩戴口罩。健康状况异常人员须及时报告就医,不得参加抢险救援工作。

三、安置点群众须坚持不聚集、不扎堆、不聚餐,避免发生交叉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