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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規畫起來,須用五十個孟德斯鳩(Montesquiens)的劳。 蒲氏所主張的社會組織,是 以集產的頂則為基礙的,就是一種自由的聯合會,而這種會注重分工,並且維持個人和國民 的兩種人格。他心中抱一種熱忱,極力主張人類的尊嚴和自由,所以他對於主張社會改革 而不使個人得充分自由發達的學說,不能容忍。此外他還有一種著名的無政府妙論,他以 為無政府是社會自由發達的極點,因為經過人類倫理上的進步,政府便變成一種不重要的東西了。 每個人應當以自身為法則 他說,「以人類去管轄人類的政府,無論是何種組織 總是一種壓力。凡極完善的社會是風俗習慣和無政府聯合攏來的」。

蒲魯東關於財產的學說,是認財產權為一種沒收他產的權利,在實質上,此說和馬克思 及後來許多社會主義家的資本論是一樣的。財產和資本都認為一種利用他人勞力的權力, 並且是認為一種要求他人依勞力所得的產物而不報酬的權力。 蒲魯東著名的妙論「財產是 贓物」一實不過是上面這種普通原則中一種銳利的詞鋒罷了。奴隸制是一種暗殺,因為他 將 一個人的人格中所有最可寶貴的東西都毀滅了;而財產是一種職物,因為他將別人依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