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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的通知.pdf/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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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文件
闽政〔2001〕15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五批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万寿岩遗址等74处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清源山摩崖石刻等4处并入已公布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撤消新建李忠定公祠堂记和闽北第一次工农兵代表会议会址——文庙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已经福建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请你们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规定加强对文物的保护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