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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文件
闽政文〔2005〕164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的通知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鼓浪屿近代建筑等133处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金交椅山窑遗址等4处并入已公布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已经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请你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加强对文物的保护和管理。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鼓浪屿近代建筑等133处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金交椅山窑遗址等4处并入已公布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已经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请你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加强对文物的保护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