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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异常行为模式是泛化的,与个人及社会的多种场合不相适应。
  2. 上述表现均于童年或青春期出现,延续至成年。
  3. 给患者带来相当大的苦恼,但仅在病程后期才较为明显。
  4. 这一障碍通常会伴有职业及社交的严重问题,但也并非绝对如此。

(三)ICD-11对人格障碍的诊断要点更新

1.按严重程度区分 将人格障碍的严重程度评判作为分类的首要步骤,在明确患者满足人格障碍的一般定义后,评估人格障碍的严重程度。

(1)轻度人格障碍:人格问题仅影响人格功能的部分方面,如在自我调节能力中存在缺陷,但在亲密关系和同情心方面不存在问题。能够保持一些人际关系、并能胜任工作,因而在某些场合中问题并不明显。一般不会对自身或其他人造成重大伤害。

(2)中度人格障碍:人格问题影响到人格功能的多个方面,如自我认知、维持亲密关系的能力、同情心等,因而影响到社会角色、职场和私人关系中的表现,经常并持续性地与他人产生冲突。往往伴有对自身或他人的伤害,但未达到长期损害或是危及生命的程度。

(3)重度人格障碍:广泛而严重的人格问题,影响到近乎全部人格功能。几乎没有朋友,工作能力丧失或是严重受损,无法履行社会功能。通常伴有对自我或他人的严重伤害。

2.采用维度分类

ICD-11纳入5种人格特质,可进行补充分类,但并非诊断所必须。

(1)强迫型(anankastia):其特点是为了确保事情能按照自身独特的理想发展,过度关注自己及他人的行为并对其进行控制和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