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芝峰類說 목판본(조선총독부 고서부 분류표 古朝91) 제1권 (원본 제1권 및 제2권).pdf/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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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半。宜乎陽氣漸衰而陰氣自勝也。

續博物志曰。四表之內。總有三十八萬七千里。然則天之中央上下。各半之處。則一十九萬三千五百里。地在於中。是地去天之數也。又曆象集曰。天地相去。十七萬八千五百里。以此言之。莊子所謂搏扶搖而上者九萬里。乃指半天而言爾。

吾學編雲。天文七曜三垣二十八宿爲大。七曜。曰日大明。陽之精光。君象也。月夜明。陰之精光。後象也。日輪大。月較少。日道近天在上。月道近人在下。五星爲水火金木土。卽人間日用五府之精光也。三